[亡人逸事教案]亡人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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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人逸事篇(1):*亡人逸事


亡人逸事篇(2):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原文

  甲申轮到它的第五个周期,今年是明朝灭亡的第三百周年纪念了。
  明朝的灭亡认真说并不好就规定在三百年前的甲申。甲申年三月十九日崇祯死难之后,还有南京的弘光,福州的隆武,肇庆的永历,直至前清康熙元年(一六六二)永历帝为清吏所杀,还经历了一十八年。台湾的抗清,三藩的反正,姑且不算在里面。但在一般史家的习惯上是把甲申年认为是明亡之年的,这倒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因为要限于明室来说吧,事实上它久已失掉民心,不等到甲申年,早就是仅存形式的了。
  要就中国来说吧,就在清朝统治的二百六十年间一直都没有亡,抗清的民族解放斗争一直都是没有停止过的。
  然而甲申年总不失为一个值得纪念的历史年。规模宏大而经历长久的农民革命,在这一年使明朝最专制的王权统治崩溃了,而由于种种的错误却不幸换来了清朝的入主,人民的血泪更潸流了二百六十余年。这无论怎样说也是值得我们回味的事。
  在历代改朝换姓的时候,亡国的君主每每是被人责骂的。
  崇祯帝可要算是一个例外,他很博得后人的同情。就是李自成《登极诏》里面也说:“君非甚暗,孤立而炀灶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不用说也就是“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的雅化了。其实崇祯这位皇帝倒是很有问题的。他仿佛是很想有为,然而他的办法始终是沿走着错误的路径走。他在初即位的时候,曾经发挥了他的“当机独断”,除去了魏忠贤与客氏,是他最有光辉的时期。但一转眼间依赖宦官,对于军国大事的处理,枢要人物的升降,时常是朝四暮三,轻信妄断。
  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坏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档次之”(见《明季北略》卷五)。
  这的确是很有历史价值的文献,很扼要地说明了明末的所谓“流寇”的起源,同隶延安府籍的李自成和张献忠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先后起来了的。
  饥荒诚然是严重,但也并不是没有方法救济。饥荒之极,流而为盗,可知在一方面有不甘饿死、铤而走险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饿死、足有诲盗的物资积蓄着。假使政治是休明的,那么挹彼注此,损有余以补不足,尽可以用人力来和天灾抗衡,然而却是“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这一句话便已经足够说明:无论是饥荒或盗贼,事实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这层在崇祯帝自己也很明白,十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又说得多么的痛切呀:“……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明季北略》卷十三)!
  这虽不是崇祯帝自己的手笔,但总是经过他认可后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义下才敢于有这样的文章。文章的确是很好的。但对于当时政治的腐坏认识得既已如此明了,为什么不加以彻底的改革呢?要是说是没有人想出办法来吧,其实就在这下《罪己诏》的前一年(崇祯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载有《钱士升论李

亡人逸事篇(3):为什么唐诗会变成宋词?


  在宋代文学中,你会觉得有一种饱满与安静,它酝酿了另外一颗新的种子,与花的骚动性的美非常不同。骚动是因为它正在开放,开花自然要吸引别人注意,而果实不见得有那么多吸引力,但自有一种圆满。
  词的产生
  由于唐诗的成就太高,它经过初唐的成就,到李白、杜甫、李商隐、杜牧,唐诗的成就高到这样的程度以后,老百姓、民间慢慢读不懂了,因为它已经高不可攀。凡是艺术形式意境越来越高的时候,其实也就说明它远离了民间。可是民间本身不可能没有娱乐生活,所以他们自己就会写一些歌来唱。结果这两者就越来越远。然而一旦当这两个东西被拉近的时候,它就会产生新的艺术形式。就是我们现在讲的词。
  大家千万不要误会,认为宋朝没有人写诗,其实多得不得了,甚至他们的诗比词还要多。可是他们的诗都没有词的成就高。因为词比较自由,它的整个音韵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当我们在读“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我们会发现唐诗的七、五都在变化,它的音韵的跌宕起伏发生了很多节奏上的新的韵律感,这个韵律感推展出词的一个新的境界出来。
  讲到词,首先要提到五代词,因为五代词是唐诗过渡到宋词的一个关键桥梁,这个关键桥梁的关键人物是李后主,其实李后主的作品不多,可是不多的作品,却在文学史上发生了那么大的影响力。有时候的确可以看到在文学艺术的创造性上,一个人会有旋乾转坤这么大的力量。
  李后主挥泪对宫娥
  在李后主早期作品当中,我们读不到感伤,他也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感伤会降临到他的身上。
  等到宋太宗大军南下的时候,李后主吓了一跳:“怎么打仗了?”他曾在诗里写过“几曾识干戈”,从皇帝忽然变成俘虏,巨大的命运转折,使他在文学史里扮演了重要角色。
  王国维在评论他的时候,有一种很特殊的悲悯。王国维说李煜长于深宫妇人之手,从小在一堆女人当中长大,没有办法要求他不写这样的诗。他根本没有机会出宫,没有机会到宫廷外面去看外面的人生百态,他生命另外的一个开始,就是亡国。他前半生面对自己追求感官上的愉悦,追求女性,是诚实的,后半生亡国以后他的哀伤也是诚实的。甚至变成俘虏以后,李后主想到的竟然还是美。
  宋朝军队抓他的时候,他特意跑到祖庙里,因为中国古代有一个习惯,君王亡国后,要到祖宗的坟墓前面去磕头,跟自己的祖先告别,然后辞庙。“最是仓皇辞庙日”,拜完庙就被抓走了。他觉得很惨,“教坊犹奏别离歌”,教坊是皇室里面的乐队,乐队觉得皇帝要走了,就演奏起充满离别意味的曲子。他看到平常服侍他的宫女,就哭了,“挥泪对宫娥”。这首诗被骂得非常厉害,大多数选本都没选这首作品。人们觉得到这个时候李后主还“挥泪对宫娥”,真是亡国之君,实在太过贪好女色,亡国的时候还惦记着宫娥。如果他说“挥泪对祖先”好像比较可以被原谅。王国维却认为他作为诗人的真性情就是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的。他觉得要走了,最难过的就是要与这些一同长大的女孩子们告别。所谓的忠、所谓的孝,对他来讲非常空洞,他没有感觉。这里颠覆了传统的文以载道,绝对是真性情。李后主没有感知到国家,他就是感知到宫娥,因为他是跟这些女孩子一起长大的,没有其他机会去感知到底家国是什么?家国对他来讲,只是供他挥霍的富贵。
  文学的创作,艺术的创作,最重要一点就是是否真实。如果存在作伪,就是有问题。可李后主写的“挥泪对宫娥”,如果以现代视角来看,刚好颠覆了人的伪善部分。我们看文天祥的《正气歌》、史可法的《左忠公轶事》、林觉民的《与妻诀别书》为什么被选进课本?不见得因为它们是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才会觉得当李后主写出“挥泪对宫娥”的时候,颠覆性有多么大,他等于是打了已经习惯于伪善的文学传统一个耳光。他就是不要挥泪对家国,而是挥泪对宫娥,这是他的私情。这在我们的生命当中,是令人羞怯和难以启齿的部分,只有天真烂漫的李后主,才会如此坦然地写出来。我一直很感动于王国维在写《人间词话》的时候给予李后主新的定位,不然在整个文化传统中,我们甚至都会怀疑,到底应该把他放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文化上的贡献者
  有时候你会感觉到一种宿命,好像是注定了要让一个诗人亡一次国,然后他才会写出分量那么重的几个句子出来。就是如果不是遭遇这么大的一个事件,他的生命情调不会从早期的有点轻浮、有点淫乐转到那么深沉。就是一个亡国,忽然让这个聪明绝顶的人领悟到繁华到幻灭。所以我们读到《虞美人》,读到《浪淘沙》,读到他这些后期的作品的时候,忽然带动了一个很不同的生命经验。有时候非常矛盾的一件事情是,这个所谓的宿命,是不是一个亡国在等着李后主,是不是一个亡国在等着宋徽宗,为什么宋徽宗的书法写出这么华丽而感伤的瘦金体出来,是不是里面有一种不可逃避的命运的赎罪感在里面,这些都是非常难以解释。因为在整个历史上,没有人写出这种锋芒毕露的书法,可是他真的是用这样的字面对了亡国的命运。这种在亡国之后产生出来的创造力,其实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词在宋代就是流行歌曲
  五代词刚好是诗词这两个东西的连接,因为在唐诗的黄金时代之后,你要写诗超过李白杜甫,想都不必想了。所以要另辟蹊径,另辟一条新路出来,反而走到了通俗的这个世界上去,把通俗重新开创新经验。当时有一批傻傻的人,还在那边继续模仿唐诗的,全部都完了。反而走到流行歌曲的这批人出现了新的东西,这就是我们今天讲的五代词的变革意义,就是词根本就是流行歌曲。
  大家也许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今天读到“林花谢了春红”这样的句子,我们会隐约感觉跟唐诗不一样。“太匆匆”,就是一个很直接的民间感情,就是觉得好快啊。所以你会发现,把这些东西变成歌,变成现代的流行歌曲非常容易,因为它本来就是歌。我们现在读的《虞美人》、《乌夜啼》都不是文学的名字,是音乐的名字,等于现在我们讲的“降G大调”之类的意思,升调、降调的意思。
  非常遗憾的是,经过一千年,我们今天的词大部分都不知道怎么唱了,现在在广东用粤语唱,叫《长亭怨慢》,姜夔的《长亭怨慢》,南宋的词,它还有古谱,可是我也不确定它是不是完全是古谱,还是中间也经过部分的修改。所以这是非常奇特的一个现象,就是文学留下来的东西比较稳定,音乐很容易流失。
  李后主应该是最喜欢流行歌曲的一个诗人。
  我们先来看李后主的《乌夜啼》,也有叫做《相见欢》的。
  乌夜啼
  李煜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剪不断,理还乱”是非常类似流行歌曲的感情,你会发现后来包括像苏东坡这些人,都不会写这样的句子,因为这种东西很女性化,而这种感觉常常不是文人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李后主应该是最喜欢流行歌曲的一个诗人。我们今天如果常常去卡拉OK唱歌,你会发现那些流行歌曲跟我们读过的许多文学名著的来源是不一样的。一个人如果整天唱卡拉OK,他去写诗的话,他的文字跟在中文系出来的人,绝对不一样。因为他们的渊源是不同的。比如说我们在江蕙的《酒后的心声》里面,会感觉到一种民间的酒家喝酒悲夜的那种情感,那个东西是你在书房里想象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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