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来源:教育教学方案 时间:2018-05-14 09:42:42 阅读:

【www.bbjkw.net--教育教学方案】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篇(一):法制主题班会教案

  导语:知法懂法守法,这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做到的。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法制主题班会教案,欢迎各位参考。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100天。
  2、讨论明确:少年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
  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星期六早上,王丽的爸妈有急事外出,留下一些钱让她自己安排两天的生活。王丽:"哦,太棒了!自由了!"她首先想到了去找同学玩,然而在王丽去找同学玩的路上,有一伙人拦住去路,威胁她交出钱来方可放过她,情急之中的王丽,会怎么对付这一场面呢 (讨论)
  情景二: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讨论]王威错在哪里 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 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
  情景三:
  王丽在过往行人的帮助下躲过了坏人的抢劫,找同学玩的心情已经没有了,王丽想到去商场买些东西,可就在买好东西离开商场准备回家时,被几位店员拦住了,说她偷了商场的东西,要搜她随身携带的物品。假如你是王丽,碰到了类似的遭遇,你会选择什么方式解决问题。(讨论)
  2、看谁机灵
  一天早上,在你去找同学玩的路上,有一伙人拦住去路,威胁你交出钱来方可放过你。情急之中的你,会选择怎么对付这一场面呢 (讨论) 3,想一想:
  电话号码
  应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正确的使用方法
  110 匪 警  报告案发地点及险情 119 火 警 报告火灾地点及险情 120 医疗急救  报告病人地点及病情 122 交通事故报警  报告事故现场及原因
  4、总结:怎样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1)要依法自律。  (2)、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课堂小结:
  请每位同学用一句话,概括今天所学的内容或说出你最大的感受。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处在一个法制逐步健全的法制化国家里,我们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当受到不法侵害后,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希望同学们能走好青春的每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篇(二):2017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不少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较弱,需要家长和老师的教导,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17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1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
  触目惊心的数据: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3.师总结: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三、合作交流:
  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毒、注射毒品;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中度不良行为: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
  (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十)吸烟、酗酒。
  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喝酒,干坏事。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四、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正身避邪,防微杜渐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一)偷窃
  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
  案例 (小偷小摸导致犯罪)
  2001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警方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01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面对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办案干警没有像往常破案后的欣喜,心情反而变得沉重起来。警方查明,26个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盗窃作案的次数和案值,足以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只能教育后予以释放。于是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犯罪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曾公开宣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弱:“我还能偷3年,比你多一年”。
  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五、殷切的希望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篇(三):中学2016年12.4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学2016年12.4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中学2016年12.4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1
  【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26287/

推荐访问: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