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18-07-25 15:0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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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大全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员工。以下是有关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一起来了解吧。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
  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
  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7.5 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为工作时间
  12 : 00 - 13 : 30 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 8 : 30 - 12 : 00 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 - 9 :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 3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 5 )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 1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 2 )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 3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 1 及六2 .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复英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 、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
  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 、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 2 )学习培训机会
  ( 3 )职务晋升、加薪
  ( 4 )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 、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 、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第二篇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英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差旅费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高密市会议中心是为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会议服务的场所,为搞好会议中心的使用管理和会议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中心在市建设局和投资办的领导下,开展会议服务工作,以用户至上,信誉第一,服务周到,安全可靠为服务宗旨,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安排,为使用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会议中心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一楼会议室600元/次,制冷(暖)费59元/小时;二楼会议室1600元/次,制冷(暖)费80元/小时;接待室200元/次。
  三、对所有会议只提供音响、灯光、冷暖、开水、茶具等硬件设施服务,会标、茶、饮料、水果、香巾及会议服务人员等,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四、所有会议使用单位,均需持市建设局办公室填发的《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于会议召开前一天,到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会务事宜。会议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在《使用通知单》上填写意见,办理结算手续。
  五、对未持《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联系会务的单位,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不予承接,建议其到市建设局办公室办理会议承接手续。
  六、会议使用单位和所有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进入会场请勿吸烟并关闭通讯工具,自觉爱护服务设施和用品。若服务设施和用品在会议期间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使用单位按价赔偿。
  七、会场灯光、音响控制室为设备重地,除会议中心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非请莫入。
  八、使用单位和与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会议中心。与会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并自行管理。

第三篇公司管理制度大全:2016年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欢迎来到CN人才网,您是否在为如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而烦恼呢?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2016年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2016年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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