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范文]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5-22 10:36:34 阅读:

【www.bbjkw.net--经验交流材料】

(1)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专项经费申请报告


  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只审批经费申请报告。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专项经费申请报告,欢迎阅读参考哦!
  专项经费申请报告【1】
  区社保局:
  20xx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以"关注民生、服务大局、构建和谐"为工作着力点,努力建设和谐劳动与社会保障工程,突出抓好就业与培训、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牵头研究政策,搞好综合协调和业务管理,做好城镇居民参保的舆论宣传工作,不间断地下村解读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通过不懈努力,今年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我镇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更上台阶,我镇社保站办公设备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险工作需求,因此,为了认真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现申请办公经费三万元,用于办公桌椅、电脑、打印复印机等设备经费。
  特此报告,请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专项经费申请报告【2】
  市财政局领导:
  为应对金融危机,按照济政办字[20xx]111号文件,市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从20xx年11月22日正式运作至今,在运行监控、项目推进、市场开拓、资金等要素保障和政策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孙书记、张市长的充分肯定。
  20xx年11月20日,市经贸委以济经贸字[20xx]189号文件向市财政局呈报了关于申请办公经费的报告,市财政局大力支持,两次共拨付经费12万元,及时保障了指挥部的正常运转。
  从目前情况看,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继续,指挥部工作还远未结束,前两个月运行费用支出已出现极大缺口,部分办用设备和家俱需配备,房租等运行费用需支付,现再次申请解决办公经费57.78万元。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专项经费申请报告【3】
  高铁中心学校:
  根据县教育局、镇政府、中心学校的部署,原高铁岭镇金盆小学、杨山小学合并到高铁中心小学,为了充分发挥三校合并的优势,给广大学生家长一个全新的高铁小学学校校园环境,经校委会研究,决定以创设“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安全校园”为出发点,对校园内和教学楼等处进行校园文化氛围的装饰。
  另根据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的增加,决定开设12个教学班、2个学前班,一个师生食堂。针对以上工作安排,拟申请专项经费一万元,具体如下:
  一、校园主干道两旁警示语广告牌(10个),120元,共计1200元。
  二、班级特色牌14个,单价40元,共计560元。
  三、班级走廊古诗文宣传牌24个 单价60元共计1440元。
  四、办公室布置:宣传牌4个,单价60元共计240元; 学校制度9个,单价40元共计360元。
  五、学校教学楼前宣传综合牌2个(带铁架)共计600元。
  六、校门前左右两边欢迎pvc字30个共计1500元,校门上时间牌、提示牌3个,共计120元。
  七、新增办公室牌子6个共计72元。
  八、欢迎牌1个200元九、楼梯间宣传牌 4个 计1000元十、学前班开门、封门、10个黑板做漆、新增办公室、教室安装灯、插座、粉刷,食堂改造等共计3000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2)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湖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近日,中国水网了解到湖北省环保厅办公室已经正式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湖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进行规划,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湖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省各类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根据中央和省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省级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及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管理。
  国家关于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注重绩效、权责明晰、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指导、调度和检查督办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市、县环境保护部门承担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监管。
  第二章 项目储备库管理
  第五条 省环境保护厅按照“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分级建设、动态更新”的原则组织建立省级项目储备库,各市(州)环境保护部门参照建立本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第六条 省级项目储备库包括大气、水、土壤、重金属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类别项目。
  国家项目储备库设立发生调整时,省级项目储备库设置类别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 申报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除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不需办理相关审查事项的项目外,入库项目应完成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实施方案批复等前期工作,并能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和证明材料。
  (二)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应完成前期调查勘测工作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交审定后的调查勘测报告等。
  (三)项目具有可量化、可考核的明确的绩效目标。
  第八条 以下项目不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技术的;
  (二)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中明确规定不予支持的。
  第九条 市(州)环境保护部门按有关申报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以市(州)为单位向省环境保护厅申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规划符合性、必要性、可行性、成熟度、前期工作情况等要素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第十条 省环境保护厅对省级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项目信息发生变化时,市(州)环境保护部门应及时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交补充或变更信息。因政策变化或客观原因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应及时调出项目库。
  第十一条 申报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一般从省级项目储备库中产生。暂未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但符合省委、政府重要战略部署,列入省委、政府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以及省环境保护厅有关会议纪要和文件的,亦可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及要求按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申报及资金下达
  第十二条 申报中央专项资金的项目一般从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中产生,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向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申报。
  第十三条 对于采取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资金,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财政厅根据中央或省级相应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印发项目申报通知,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审查及资金分配工作。
  第十四条 各市(州)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并按照以下方面择优遴选:
  (一)纳入环保相关规划或工作计划的重点项目;
  (二)符合省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环境绩效显著的项目;
  (三)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解决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突出环境问题的项目;
  (四)前期工作完备、项目承担主体明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地方资金有保障、能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投入的项目;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PPP项目。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应有申报文件,并附有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自筹资金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项目储备库信息中已包含真实有效的材料,无需另行提供。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含虚假成分。
  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应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涉及征地的项目应完成建设用地预审。同一项目不得多渠道申请中央或省级专项资金。
  第十六条 项目申报文件及支撑材料应对拟达到的绩效目标进行全面准确说明,绩效目标应指向明确、合理可行、与投资额相匹配,能清晰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
  第十七条 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进行初步审查,申报材料不能满足申报通知要求的须及时补充完善,不能及时补充完善的,不予审查。
  第十八条 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报材料,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专家技术评审,专家组一般不少于五人,从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专家技术评审要点包括:
  (一)实施方案绩效目标。项目建设环境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有助于推进相关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是否可量化、可考核。
  (二)实施方案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支持对象等,建设规模、技术路线和工艺是否可行,投资规模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工程概(预)算规定。
  (三)项目建设运行保障措施。前期工作是否完备,项目建设管理措施是否可行,项目地方资金落实措施是否可信,相关支撑材料是否齐备,项目长效运行机制是否健全。
  第十九条 对于切块法或因素法下达地方的专项资金,由获得资金支持的市、县环境保护部门按相应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对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审查、监管、验收等负责。资金分配方案应按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报备。
  第四章 实施方案审查及调整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落实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的自筹资金,并依据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专家审查意见等,对实施方案作修改完善。
  国家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由省级负责实施方案审查的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由所在地市(州)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并将通过审查的实施方案和审查意见报省环境保护厅和省财政厅备案。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将通过审查的实施方案上报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备案。
  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额度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实施方案由所在地市(州)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额度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施方案由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负责审查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将通过审查的实施方案和审查意见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实施方案应明确问题诊断、绩效目标、技术路线、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其中须明确专项资金用途)、实施周期及进度计划、年度(或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明确落实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具体措施,明确专项资金专账管理、拨付程序等制度内容及资金投入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因建设条件变化、污染治理技术升级、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和标准变更等原因,导致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建设地点、技术路线等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实施方案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本办法第二十条分级管理有关要求向有管理权限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在提出申请后的40日内提交调整后的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调整后项目环境绩效不得降低,自筹资金比例不得压缩。涉及项目立项、环评审批需变更的,应及时报请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第二十三条 调整后的实施方案需经有管理权限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并由负责审查的环境保护部门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需要报环境保护部或财政部备案的,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上报。
  第五章 项目实施及验收
  第二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计划组织项目建设,并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类项目还应履行工程监理制。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实行单独建账核算,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账务明细清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办公经费、办公设备及车辆购置、招待费、人员工资、津贴和奖金及楼堂馆所购建等支出。
  奖励性资金的使用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市(州)环境保护部门对辖区内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应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于每季度终了后4日内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第二十八条 省环境保护厅对市(州)环境保护部门就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并对市(州)环境保护部门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监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
  第二十九条 专项资金项目应当按通过审查的实施方案,在计划实施周期内完成建设,并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验收,项目验收条件应符合本办法相关要求。
  第三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建设完成后3个月内向实施方案审查部门申请验收。相关环境保护部门自接到验收申请及验收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应于20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现场验收。
  按照“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各环境保护部门按本办法第二十条分级管理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有关资料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需要报环境保护部或财政部备案的,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上报。
  第三十一条 项目验收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有相关材料。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情况等。工程类项目相关材料包括: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施工监理报告、竣工图和决算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支撑附件等。非工程类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包括: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支付凭证及其他相关支撑附件等。其中科研类项目还需提供成果鉴定、应用证明等资料。
  第三十二条 申请验收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
  (二)原则上污染治理类项目运行负荷大于75%,且运行时间不少于30日;
  (三)污染治理类项目污染物排放达到有关批复的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工程类项目建设和设备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范和检测化验标准要求。
  第三十三条 验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地点、项目内容、项目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项目投资、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建成。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上级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地方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的落实情况;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投资预算与项目决算对比及变更说明。
  (三)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包括检查主体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安装调试、工艺设备仪器的购置与试运转情况等。
  (四)组织与管理情况: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工程和设备技术档案、财务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准确。档案管理是否规范,验收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建立了运行管理制度等。
  (五)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科研成果鉴定或应用情况。
  (七)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其中非工程类项目根据项目实际,仅对上述内容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验收。
  第三十四条 省环境保护厅相关业务处和单位依据职责分工,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第六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有关要求,对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第三十六条 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资金投入和使用、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和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方面。
  第三十七条 省环境保护厅按要求制定并落实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划,组织或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方式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及审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发现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或其他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财政及有关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检查审计工作。
  第四十条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一条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发现的违规违纪有关责任人员依规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限除明确为工作日外,其他均为自然日。
  第四十三条 市(州)环境保护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湖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鄂环办〔2013〕213号)同时废止。

(3)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出具的一种报告。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对象:主要是申请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等财政补助、贷款贴息、配套费减免的项目,如服务业和农业引导扶持资金项目、国债资金补贴项目、部分经济适用房项目(廉租房等)。
  1、首页:主要注明项目名称,项目主办单位及负责人,可行性研究单位名称,可行性研究的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参加研究人员名单及报告完成日期等。
  2、标题:一般直接注明立项申请项目的名称和主要内容,如《南京通达机械集团公司关于实行生产信息化改造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3、前言:一般简要介绍项目研究的背景,项目实施的相关因素和主要目的和意义,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依据和主要范围等内容。有些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还需要列出研究报告的相关摘要。
  4、正文:该部分是报告的主体,要求列举事实,运用系统分析方法,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作出客观、全面而准确的预测。不同类型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在该部分通常具有不同的侧重点。
  5、结论: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从整体角度作出科学评价,并与相关方案进行优劣比较,最终获得明确的行动主张。有时还就原方案提出一些更新、更全面的建议。
  6、附件:为了结论的需要,在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结束后补充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试(实)验数据、分析计算 方法、图片表格、参考文献等。
  报告内容:
  一、总论
  (一)申请项目概述
  包括项目已有的核心技术,本次申请需中试、转化的主要内容、创新点、技术水平,项目在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限200字以内。如果申报单位同意“*”信息公开,此内容应属可以公开部分)。
  (二)项目预期目标(此栏目各项指标是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1.总体目标:包括项目执行期间(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资助期限内)计划投资额;项目完成时达到的成果熟化程度、项目执行期结束时达到的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需用定量的数据描述)、执行的质量标准、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认证及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等;转化后可获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2.阶段目标:(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是项目后续资金划拨的重要依据)在项目执行期内和结束时,每一阶段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进度指标、技术工程化指标、资金落实额、生产建设情况、实现的销售收入和示范规模等。每一阶段目标应进行比较详细的、可进行考核的定性定量描述。阶段目标完成时指标应与“总体目标”条款中的“技术、质量指标”一致。
  3.资金投入及使用计划:包括在项目执行期内计划投资额,其中已到位投资额和需新增加的投资额;列表说明项目执行期内由单位负责完成的新增投资资金到位时间和到位金额。
  二、项目技术成果的先进性分析
  (一)简述
  简述本项目所涉及的具体农业生产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近期发展趋势,并将本项目技术成果转化后在克服生产中现存的主要问题与国内、国外同类技术、产品进行质量性
  能等量化比较,描述项目实施前后技术经济指标将发生的主要变化(可以表格方式说明)。
  (二)项目创新点
  论述项目创新点,包括技术创新、产品结构创新、生产工艺创新、产品性能及使用效果的显着变化等。申报单位应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本项目的创新点、创新范围
  、创新难度,并附上权威机构出示的近期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报告或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已有样品的可附照片。
  (三)知识产权状况
  详细描述项目的技术来源、合作单位情况;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尤其是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归属情况。合作转化和委托转化的科技成果,及购买的科技成果,需附上相关的合作转化协议书和
  成果转让说明;引进技术再转化的成果,需说明再转化的主要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单位自主转化的成果,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或技术鉴定报告。
  三、项目实施方案分析
  (一)项目的转化内容与技术路线论述
  详细说明本项目开展中间性试验,或技术组装、配套、集成,或生产性试验示范的具体内容,以及所采取的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案。
  (二)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说明本项目开展中间性试验或生产性试验示范的具体地点与规模;各参加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分工(需附相关合作协议);论述开展本项目各项工作所需设备、原辅材料的来源、供应
  渠道,工程建设已具备的条件和需新增加的基本建设内容;简述转化过程中的“三废”情况及处理的措施和方案;如果是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技术成果,说明是否已获得批准或许可,如
  果还没有获得,需描述目前申请、审批进展情况以及预计何时可以获得。
  (三)项目产品市场调查与竞争能力预测
  说明本项目成果转化后技术或产品在农业生产中的用途,分析本项目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份额等。
  (四)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投资预算——根据项目需要转化的内容和目标,估算本项目在资金资助期内计划投资额,至项目申报时已到位的投资额、需要新增投资额,并对已到位投资部分分项说明资金来源及主要用途。
  新增资金的筹措——对新增投资部分,需阐述资金筹措渠道、预计到位时间、目前进展情况。具体包括:利用银行贷款并已获得贷款的,在附件中须提供贷款合同,尚未取得贷款的,需说明
  目前贷款的进展情况;自筹资金部分,须详细说明筹措渠道、筹集额度;地方政府配套部分,应说明拨款部门、资金使用方式、资金到位时间,已经拨款的,须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农业技术成果转化资金部分,需明确说明申请种类及其金额。
  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筹资方式,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部分,需单独列出明细表说明主要使用方向。
  (五)项目实施风险评价
  对项目的风险性及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分析,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
  (六)项目实施计划
  详细描述项目各项工作的进展计划,以甘特图的形式列出,并明确标出完成各项工作预计所需时间及达到的阶段目标。此处列出的各项指标应与“总论”中“阶段目标”的描述相吻合。
  四、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一)成果转化目标分析
  分析经中试、组装、工程化后,成果可以达到的熟化目标,如经转化后技术可以满足大面积推广或产业化生产的程度等。
  (二)经济效益分析
  1.产品成本分析
  按财务制度的规定,估算项目产品的年生产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制造费等)和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及相关财务费用),并提供计算生产成本的基础;说明对生产成本产生负面影响的主要因素以及可采取的对策。
  2.产品单位售价与盈利预测
  根据产品的成本和市场分析,预测本项目产品进入市场的单位销售价格,并编制该项目五年内的产业化生产和推广应用预测,包括收入预测、成本预测、利润预测,上述预测分析要求列表计算。
  3.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销售价格和市场占有情况的分析,预测本项目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资助期限内累计可实现的销售收入、净利润、缴税总额、创汇或替代进口情况。
  4.项目投资评价
  计算项目的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
  (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析
  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影响,对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影响,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态效益的影响,对于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影响,对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能力的影响,以及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的影响等。
  五、项目支撑条件分析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登记注册类型、主管单位(部门)名称。
  (二)单位转化能力论述
  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能力情况,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业绩和投入情况(企业应说明科技转化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比例);科研转化队伍情况;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储备情况等。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技术专长和工作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单位之间的任用关系。
  (三)单位职工队伍情况
  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主要经历、技术专长、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及主要工作业绩。单位人员情况,包括人员总数、大专以上人员数;主要管理人员数、文化水平、年龄结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人员比例等。
  (四)单位管理情况
  申报单位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产权明晰情况,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需说明股东(联营单位)的构成及各自所占的股份(合作关系);企业信用等级、企业商誉、企业获奖情况等。
  (五)单位财务经济状况
  企业应说明上年末单位总资产、总负债、固定资产总额、总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净利润、上交税费、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事业单位应详细说明本单位的资产负债和从事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技术开发性收入。
  (六)合作单位研发能力
  简述本项目合作单位的科研开发实力,合作单位与本项目开发内容相关的技术储备和开发优势,合作单位在本项目相关开发内容方面已取得的阶段成果。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44477/

推荐访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