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尘埃落定读后感

来源:读后感 时间:2018-08-06 15: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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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一):读阿来的《尘埃落定》有感三篇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视角独特,“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轻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下面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提供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读《尘埃落定》有感一:
  书中的那个傻子,预知现在和未来,呆滞的时候可以看到父亲和他的情人,看到妻子出轨,甚至可以看到埋在边界上的诅咒。天才与傻子,本来就是难以区分的。
  全书的故事情节是在土司统治下发生发展与结束的。土司制度下土司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就好比是土皇帝,他们的奴隶,下人们都要无偿的为他们效忠。人格上的不平等,象征的是一个落后的时代,这也就决定了这个时代终将走向灭亡的宿命。
  土司,就必须有继承人。在他两个儿子中,小儿子是傻子。傻子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他是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美丽的汉族太太的产物。在书里,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傻子,不仅当地的人都知道他傻,连他自己都知道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所以他从来不需要为自己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事而害怕担心。如果他犯了个不该犯的错误,但想到自己是傻子,心里立即就感到释然,下人看待他是少爷,土司则总是会拍拍他的脑袋说:“他是傻子嘛!正由于小儿子是傻子,大儿子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继承人,而他总喜欢以武力来表明他是当之无愧的。当小儿子小的时候,因为他的“傻”家喻户晓,对哥哥以后的发展不足以构成任何威胁。在弟弟眼中,哥哥对自己甚是疼爱,他要让人知道他在具有不凡的智慧和武力的同时,又是具有爱心和同情心的,更加可以体现他不凡的气质。但是人的本性总是会在特定的时候暴露出来,他也有脆弱的一面。因为他跟傻子在一起,他就得时时刻刻显示出自己的聪明,显示出与傻子的不同。他总是在设法掩饰着害怕,怕自己表现得不够聪明,平常他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并不表示他真的对什么事都不在乎,那是他在表现他的聪明——毫不用心也能把所有事情搞得清清楚楚,妥妥帖贴。而当他弟弟在某些事情上表现出超乎常人的智慧的时候,他便会对着他的弟弟愤愤的说:“你一个傻子知道什么?”他的轻蔑,憎恨的目光与以前对弟弟的异常友好,无疑是对自己内心世界的彻底暴露。
  其实那个傻子,真的傻么?从一开始自述“我是傻子”就习惯性地认定他就是个傻子,慢慢开始怀疑,直到看完这本书终于认定,不见得是真的傻吧?这不仅仅是我们的疑问,也是土司的困惑,他一次次问他的小儿子:“你真的是傻子吗?”他的傻儿子在边境上开创了对他们来说前所未有的市场贸易,是麦其家空前的强大,使那些所谓的聪明人和其他土司都感到可望而不可及。他对事情产生的预感,对未来超乎寻常的想象,以及他超时代的预言和举止,更加显示了他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他超越时代的智慧,以至于他的父亲对两个儿子难以理解:聪明的儿子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利有强烈的兴趣,但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而有时他那酒后造成的傻瓜儿子又显得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有时的行为使他身边的所有人都有被欺骗的感觉,他哥哥就会突然很悲愤的说:“你不是个傻子!!!”然而当所有的人都把他聪明人来看的时候,他的所有行为立即就像个傻子了。
  说他傻,因为他离经叛道,不合世俗。他超脱于那个尘埃弥漫的世俗,他不争不抢,他静观其变,甚至看到了一个家族,一种制度的兴衰终结。他说的,做的,想的,颠覆了几百年的成见,他身边的人,也全是个性鲜明,在别人眼里卑贱古怪的人。书记官,索朗泽郎,小尔依,黄师爷,瘸腿管家。 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
  他多么多么聪明!他思考人类与生俱来的迷茫,哪怕现在仍然不得解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
  他自控。深谙与人交往之道,该杀的人不到最后一刻不杀。
  他把所有人的周旋看得清清楚楚。
  他知进知退,他一眼就能把这个动荡的凡尘洞穿,直指最深处的内心。
  充满怜悯和念旧之情的心灵也因此而带来奇迹和好运。
  对傻子的不能肯定,使我们陷入了思考:在一个社会里,所有人都具有了相同的信仰,相似的思维和举止。思想中便有了种不成文的规律性使社会达成了一致,当某个人思想与其不同,说出的话不符合他们的思考的时候,即使是再聪明的人,具有了超前的思维,也会被无可质疑的认为是个傻子。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上天叫他看见,叫他听见,叫他置身其中,又叫他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他看起来像个傻子。
  整本书中是越看到后面越佩服这个“傻子”,他有多少如今这个经不起推敲的世界所渴求的美德和品质?痴癫是福,天生就是冷凝的旁观者。身在其中,却是置身事外。不然什么叫旁观者清?一个公认的傻子少爷,却得到了一切成功人士所梦想的一切,得到了一切聪明人千方百计想要得到的一切。其实不是我们太聪明,而是我们自认为自己聪明,聪明的时候算计的就要多,算计的多就要计较的多,计较的多就要失去的多,失去的多就要彷徨的多,彷徨的多就要模糊的多,模糊了,反而看不见模糊后面的真实的世界。
  小说结局与《红楼梦》有些相像,一切都幻入一场梦。小说总要结局的,不然会让后人伤透脑筋。傻子最后没有走进新生活和新时代,而是被一个复仇者以一个过去的复仇者的规则结束了生命,这可能是作者对于二少爷的最后的悲伤,也是最好的处理。作者不能忍受让他的傻子走进新时代的,傻子自己的性格也不能让他走进新时代。
  不错的书,不错的故事,不错的傻子。
  当功名利禄,光辉成就从无到有,再到灰飞烟灭的时候,留下的是什么?尘埃落定的一刹那每个人得到的又是什么? 留下只有尘埃,得到的也是落定的尘埃
  时间给予的 终会被收回去。 过眼烟云 只不过是借来的时间。欲望起尘埃 时间归落定。
  读《尘埃落定》有感二:
  这部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全书共分为十二章,每一章又由若干小故事小章节或者是若干镜头组成。
  小说以“我”——一个傻瓜的视角开始写,也以我的结束而结束。虽然在故事中我被大家定义为傻瓜,可是最终还是这个傻瓜带着土司及其她们的臣民们走向了新时代。虽然被认为是傻瓜,但是却做出了任何自认为或是被认认为是聪明人的人所作不出的成绩。或许是傻瓜,却是最聪明睿智的傻瓜,还是一个省时度势精明能干又能预知未来的傻瓜。
  当麦其家靠种鸦片而大发横财时,其他土司也纷纷效仿,铲除正在生长的庄稼,而大种广种鸦片,然俄我们的这个可爱的与众不同的傻子却大叫“种麦子,全部都种麦子!”到最后其他土司那里到处却粮食,粮食比银子还贵,人们大批大批逃亡,冻死,饿死---而麦其家的粮仓里玉米,麦子都堆积不了了,于是到边境上建堡垒,实则是粮仓。而这位可爱的傻子就在这边境上快速了他辉煌可业绩,他把黄无一人的边境变成了集市,一个小镇子,富裕的小镇子。
  故事还安排了那个一出场就经验四座的塔娜,她是那么那么的美丽,但是最后她还是属于这个傻子。虽然这美丽的塔娜有些不忠,不安分,但最后,她还是傻子的妻子,回到傻子身边。傻子傻,但是有时他也傻得恰到好处,傻得可爱,甚至傻得有人性。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在遇到两个杀手时,他就可以杀死要前来复仇的兄弟俩,这样他也不会遭杀身之祸。但是他没有,他还和杀死他哥哥的仇人的哥哥成为朋友,经常到他的店里去喝酒,他准备用毒酒毒死他父亲来为他们的父亲报仇,傻子制止了,他救了自己的父亲,然后他父亲要追杀这个复仇的人,这在他是易如反掌,但是傻子又阻止了。或许他不想在杀了他们的父亲后再来杀他,他甚至还叫他的仇人娶妻生子,延续后代。当那位复仇的哥哥说要杀他时,他却那么淡然。复仇者还提醒他,要是桌了他兄弟俩然后杀了就会以来百了,也不用担心有人会杀了他父亲或是他了。但是呢,这位可爱的傻子却并没有这样做。直到最后土司时代结束,他父亲也死在共产党的炮灰里,于是他成了复仇的对象。
  当复仇者进来时,他是知道的,甚至还温柔地支开了他的美丽的妻子塔娜,然后还对复仇者说:“要抓紧时间,来不及了,我妻子要下来了。”于是他平静地死在了复仇者的刀下。复仇者还哽咽着向他道别----
  傻子的时代结束了,整个土司时代也划上了句号。
  写到这里,我想说,以不小说,别人的故事,或是作者杜撰出的故事,但却包含了深刻的哲理在里面。看别人的故事,想自己的事情,品味芸芸众生。这种滋味无法形容,终于体会到心里有感觉却无法把这种感觉说出来的痛苦了。语言啊,就是咒语。
  读《尘埃落定》有感三:
  《尘埃落定》—一本洋溢着浓厚的高原气息的如诗歌般清秀、灵动的小说,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而来: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野草与青稞的梦幻交织;堡垒森严的土司赛城;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穿行于西藏的健壮男人和淳朴女人……
  这一切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也融入了作者的意绪和激情,更把我的眼球吸引到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地方——西藏与四川阿坝的交界处,西藏是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自小在西藏长大,并且耳濡目染她的文化的阿来提供了素材,因此,他把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题材,阐述了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识和思索。
  阿来曾凭借这部小说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更有人曾预言,阿来会凭借这部小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
  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在遥远的西北部四川和西藏交界的地方,生活着康巴藏族,这里的藏族被称为“嘉绒”,他们信仰藏传佛教,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土族统治着,麦琪土司便是其中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为藏族太太所生,聪明勇敢,是理想的麦琪土司的继承人人选,二儿子是麦琪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生的,天生愚钝,整日和丫鬟卓玛厮混,被大家当做“公认的傻子”,家里仆人的孩子也都乐意跟二少爷玩,在他们眼里,二少爷只是一个“十足的傻子”,二儿子也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在土司家生活着,耳濡目染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似傻非傻的冷眼观察着这一切。后来,国民政府派来了一个黄特派员到麦琪土司家,在黄特派员的指点下,麦琪土司开始在其领地内广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麦琪土司凭借贩卖鸦片暴富并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琪家族因为种植鸦片而暴富,其他的土司也纷纷效仿,偷来种子在自己的领地内播种,而这时,“天生愚钝”的二少爷却突然建议种植麦子。恰巧这一年,内地遭逢旱灾,地里颗粒无收,饥荒在整个阿坝地区开始蔓延,大批的人员死亡,各土司损失惨重,大批大批的难民纷纷投奔到麦琪土司的部下,麦琪土司家族迅速庞大,此时的二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同时,傻二少爷还决定进行粮食交易,将粮食卖给各土司。
  因为二少爷的帮助,各路土司纷纷度过了饥荒,为答谢二少爷,各路土司纷纷到二少爷的官寨庆祝,而就在此时,二少爷的官寨周围出现了一片片的帐篷,酒楼客栈,歌榭勾栏,处处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后来,黄师爷建议二少爷建立税收体制,二少爷依照黄师爷的建议逐步建立起税收体制,并开办了钱庄。就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形,古老的阿坝地区开始逐渐的发展起来,二少爷也因此深受大家的爱戴和尊崇。
  眼见二少爷如此受爱戴,土司家族在二少爷的带领下,蒸蒸日上的发展,大少爷嫉妒之心日渐加深,他暗自谋算着争夺二少爷得来的一切,一场争名夺利的家族继承权的战争也因此展开……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二):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

  尘埃落定是一部不错的书籍,值得大家阅读,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一
  《尘埃落定》算是当代文学里面比较特别的一本。作为一本描绘了大家族兴衰荣辱的巨著,它没有《白鹿原》里白家鹿家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不会像xx实那样起笔第一句便是白嘉轩这辈子唯一引以为豪的事,便是他一生娶了七房女人;而和《xx的葬礼》一样描述少数民族生活和经历的纪实性很强的小说又不一样,没有娓娓道来回回的生活,回回的文化,和xx的信仰,它给我们展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土司的生活,而是整个民国时代四土的人情世故,用一个很特殊的藏族聚居地缩影了整个中国的斗争和彷徨。另辟蹊径,《尘埃落定》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这样的故事除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和拉伯雷的《巨人传》之外,古今中外几乎无出其右者。正是这一个土司家的小儿子,不谙世事的小傻子,却在民国年间演绎出来了自己大智若愚的一生。
  从懵懂的年纪,这个藏阿斗便以一个傻子的视角解读了他眼中的世界。一只画眉鸟,一架望远镜,一个丫鬟,在他的眼里回归最本真的属性,他忽略了所有的细节,却牢牢地记住了所有事情最根本的目的。起初,这样的细节不是很明显,也没有相当的规律性,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和主人公人生的发展,他为人处世的简单原则确确实实在那个人心复杂的混战年代大有作为。作为一个傻子,他可以的到哥哥的爱惜和父母的宽容,没有王权的争夺让这个阿斗的生活变得很时尚,很小资。也正是因为他傻到了每个人眼里,每个人心里,让他能清清楚楚的看到权力和利益的制衡与博弈,领会身处土皇帝的位置面对的人和事。伴随着这样的动荡时局,伴随着麦琪土司的日渐衰老,小傻子也一点一点成长起来。傻子的哥哥,聪明的土司家公子在一次不幸遭人暗算之后一命呜呼时,医生的一句话醍醐灌顶,小傻子不但不是傻,而是真的懂得王侯之道。只不过这一回不像以前,大家把他的智慧放到运气的范畴内。就这样,土司大人出于无奈,把土司的位置交给了小傻子。《尘埃落定》里面没有诸葛亮那样用心辅佐阿斗的好丞相,而是小傻子本身心里面住着一个诸葛亮。他面对战乱年代的纷争动荡,用他最开始那样清晰简单的人生态度对待每件事,反而处理的井井有条,还在这个时候娶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
  小傻子当了土司,才是真正的故事开始。种什么,卖什么,土地怎么用,特派员怎么打交道……一件件事情的决策他都处理的完美。为别的土司带来xx、梅毒、xx,把自己的领地变得富饶且强盛,与特派员的关系无疑是小土司得到这些好处的一个有利条件,他在处理和特派员关系的方法上体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的智慧和手腕,而特派员的心智反而如同小孩子一般幼稚短浅,一来二去,便成就了小土司的繁荣。只是几个傻子般的话却让所有难以决策的事情土崩瓦解。说他智慧,但是他却想得太简单;说他愚蠢,可是每件事情都毫无瑕疵,十全十美。甚至于他还资助了冯如先生的飞机事业,在抗日战争和反列强事业中做出了比绝大多数人都要伟大的奉献……真是看不懂阿来先生的想法,是让我们把这些都归于运气,还是相信小土司从小便是一个懂得隐忍懂得示弱于人的大野心家。也许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这种天方夜谭般的巧合与机缘吧,可是故事确实这样发生了,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傻子,在哥哥遇刺身亡之后继承父位,非但没有把家业弄垮,反而使本来四个势均力敌的土司势力变成自己一家独大的局面。从现实的情况看,我们真的没办法把这种成功归于他的傻还是归于时运亨通,只是知道,小傻子的人生是成功的,他有一个天真愉快又富足的童年,有一个权倾一方一言定生死的青年,待到解放,他又明智的选择了归顺中国共产党,古云一朝皇帝一朝臣,在换代之时能安度晚年已经是莫大的成功。
  从《尘埃落定》理解世界,会有一种别样的情怀。相信宿命吗?不是的。从小土司和刺客的对话里便可以看出他的生活不是听天由命。那是他处心积虑一步一步登上土司的位置吗?也不是。如果说从十几岁的年纪便懂得忍辱负重,那区区一个土司,还真不是他的菜。那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他呢?可能是因为他的性格吧。儿时变被人以傻子相待,他衣食无忧却没办法学到父亲的行事原则,反而在看着哥哥的错误警醒自己。上位之前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注定是一位“亡国之君”,亡国不过如此,再糟糕,又能怎样?!于是小傻子索性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在麦琪土司在位的时候他还真的按照自己的意思做出一番事业,让所有人刮目相看了。即位之后小傻子的铁腕政策不但扩张了土地而且使自己的地位日益稳固,已经全然不见当初那个小傻子的影子,除了他那位美丽的妻子之外,可以说所有人都把他与之前那个只知道花鸟虫鱼的小少爷不是一回事了。一个人的成长或许就是这样,在按部就班的生活中,不知不觉的就长大了成熟了。
  最开始看《尘埃落定》,其实不是为了去探询人生的道理或者是了解四土藏民的生活,只是为了丰富扩展阅读量。可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却发现这本书的意义远大于文字的叙述,整个故事的深度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无论是小说里人物的性格特点还是思想的表述方式,都会给读者一种潜移默化的暗示和启发,让人不禁思考故事的背后有怎样的生活,人物的内心有怎样的经历和坎坷。阿来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副清明上河图般的伟大画卷,更是一部《悲惨世界》般的历史长廊。正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只是《尘埃落定》,每一部小说,每一首诗,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理解和感悟。读书不只是把作者的思想接纳给自己,而是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作者的人生经历和人物的人生经历复杂的糅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盘根错节的意识形态,作为读者的人生感悟,为读者未来的生活提供前行的道路。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二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三):2016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Www.330011.CoM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却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所谓的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梦楼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最让我专注的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就算几年过后再次去品味这部作品,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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