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劳务费]业主委员会

来源:信息简报 时间:2018-07-29 15: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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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篇1:2017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什么呢?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
  所辖区域范围: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 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 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 本委员会的权利: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
  (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本委员会的义务:
  (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
  (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 本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 成员产生及职责
  第九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 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二)热心公益事业;
  (三)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业主中有威信;
  (四)身体健康,有行为能力;
  (五)办事公道,品行端正,无劣迹。
  第十二条 委员的职责:
  (一)参加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二)审议会议的议案和报告;
  (三)参与委员会的决策;
  (四)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委员会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
  (六)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任:
  (一)已不是业主;
  (二)未经批准连续3次不出席委员会会议的;
  (三)辞职被接受的;
  (四)因患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委员的。
  第十四条 委员的停任和增补,由委员会提名,提交业主大会批准。委员会应书面说明停任和增补的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本委员会的资料、财物等移交给本委员会。
  第十六条 本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主任的职责:
  (一)负责召开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主持召开业主大会;
  (三)代表本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四)管理印章;
  (五)经业主大会、委员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本委员会执行秘书由主任提名,由委员会会议通过,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本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执行秘书,可按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补贴标准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第四章 会议
  第十九条 委员会每个季度至少应例会一次。有2/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应在1周内组织召开委员特别会议。
  第二十条 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应提前7天送达每位委员。
  第二十一条 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作为缺席对待。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经过半数委员通过,并向全体业主、使用人公布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时,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五章 经费与办公场所
  第二十三条 本委员会经费从(经营用房经营收入、住户按实际开支分摊)列支。
  第二十四条 本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委员会的会议费;有关人员的津贴;刻制印章、挂牌费;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经费收支账目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代管,每季度向本委员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转让、变更或出租、借用给物业管理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应严格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
  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解散本委员会,须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备案。
  第二十八条 制定和修订的本章程,应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篇2: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何相关规定?

  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是物业项目内的重大事项,为提高业主对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关法规和程序的认识,正确引导我市物业项目规范、合法开展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明晰选举的程序,提高业主的参与度,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市住建局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整理了相关资料,帮助业主明晰自身在选举业主委员会及前期物业管理中的权责利,促使业主依法依规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
  ■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提出书面要求;
  (2)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符合上述两款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在三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组成?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的单数共同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百分之六十。建设单位若不参加筹备组,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代表担任。
  ■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成员产生方式?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指导、协助制定具体推荐业主代表的办法,并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公示征询业主意见后,按照确定的推荐方法推荐产生筹备组业主代表。
  将筹备组成员名单(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代表、居委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意见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协调解决。
  ■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职责?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订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5)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其中(1)-(4)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的会议形式?
  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的,应将书面征求意见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不少于三十日,业主在公示期间有权查阅相关资料。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必须表决的事项?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投票选举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业主委员会怎样备案?不予备案的情况?
  (1)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记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身份证及房产证明复印件、按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证明等材料提交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由物业协会出具备案资料收集证明,持此证明文件再到市住建部门领取备案回执。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备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备案:①不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未能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候选人产生办法中所规定要求的;③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不具备业主资格的;④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业主委员会篇3:选举事项公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
  XXXX小区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任期即将届满,为承前启后,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条例及细则和《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经报福田街道办皇岗永区工作站同意,决定成立XXXX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筹备组,选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备组组长:
  XX(2栋业主,第一届业委会主任)
  成员:XX(1栋业主,第一届业委会副主任)
  XX(7栋业主,第一届业委会副主任)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1、愿意为小区无偿服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2、守法,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金等;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社会公信力;
  4、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5、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内任职。
  三、业主委员会侯选人推荐办法及推荐期限
  1、推荐方法:依据《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委会委员侯选人由筹备组推荐,十名以上业主也可推荐一名侯选人,但不能重复推荐。
  2、推荐时间:XX年X月X日——X月X日
  3、推荐表格可在管理处领取,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业委会办公室杨小姐。
  四、推荐侯选人名单后,由筹备组对侯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并于20xx年5月21日——5月30日在各栋单元电梯口信息栏及小区宣传栏进行公示。
  五、本届业委会委员选举设置15名侯选人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业委会委员9名,
  侯补委员3名,其中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六、本届将以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复议表决通过《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业主表决选票与选票发放回收同时举行。
  七、业主大会投票权数按物业每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一平方米按四舍五入计算。
  八、业主委员会选举投票时间为XX年X月X日——X月X日,由工作人员及保安负责上门发放及回收选票,选票由业主签收填写和将选票投入投票箱,工作人员做好签收登记。
  九、开箱验票计算时间定于XX年X月X日下午2时开始,地点设在管理处会议室,由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监督开箱验票。 希望全体业主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届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共同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确保小区和谐稳定,为建设美好家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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