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司法考试时间]司法考试时间安排

来源:信息简报 时间:2018-07-28 10:00: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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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考试时间安排]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有人说司法考试就是放弃的艺术,这话不无道理。对于法院工作人员来说,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取得好成绩,必须懂得“舍得”的涵义,放弃一些根本无法记全记住的东西,抓住往届司法考试中反复出现的内容,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欢迎大家参考!
  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一)

  第一阶段主要复习的科目占司考80%以上的分数,今年的复习安排相对于前几年,我做了适当的调整,先复习民法,刑法,把法理学放在了后面,由于民法、刑法更接近于生活,理解起来相对简单一些,而法理学太过抽象,导致无数的0基础考试望而生畏!
  第二阶段:5月1日-6月30日(2个月时间)。本阶段是在巩固上一阶段复习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攻克重难点,并且对所有的司法考试科目进行全面复习。
  近几年司法考试的新考纲都是5月底开始公布,所以在第二阶段还要注意按照最新的考纲进行复习,在资料的选择方面要求更为严格一些。
  第三阶段:7月1日-8月10日。本阶段的核心是测试训练历年真题,考生们可以去考试吧的网站上找历年真题,建议你踏踏实实的按照考试的要求,定时训练。
  这阶段的复习依然会坚持看书、听课、做题的思路。
  第四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本阶段核心问题是进一步梳理历年真题,并且将知识点进行对比归纳,网校上也有真题的详细分类。
  第五阶段:9月1日-9月11日。本阶段的核心是调整心态,适当预测和冲刺。司考注重基础,功到自然成,所以最后的十几天不要太心急,适当关注一下预测信息,做一套模拟试题或者真题适应一下临考状态。
  为了方便所有人,我以小时来建议。根据上面说的1200小时理论,一步步分配时间。
  三大本卷一必看一遍,800页内容,大概需要100小时,卷二卷三以此类推,具体看什么内容根据个人选择,能全看最好。
  看完三大本做一遍真题,对照解析。100小时。
  辅导教材看一遍,各部门法学完,估计至少300小时没了。再做一遍真题。
  这里说明下,以上的内容应当在6月份前看完,这样你的准备是很充分的。有不少考生复习到这个程度就上考场了。
  各科录音和讲义:按照考试吧的课程流程的5个阶段跟着就可以:基础班、真题班、法条班、论述题班、冲刺班。基础班和法条班必须听。听录音不是听一遍就完了,要在讲义上做笔记,然后反复看讲义。这个阶段最关键,是备考的黄金期,一般是6月7月,期间配合做真题2遍。
  完成这一步,你已经很有竞争力了。插一句,法条建议平时看,法

二:[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司法考试制度实施时间


  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什么时候实施?又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司法开始?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吧。
  司法考试制度实施时间

  1.2017年正式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前不改。
  2.改革后难度会有所上升,极有可能采取一试两卷形式,先通过客观题,之后才有资格进入卷四。
  3.批改更严格,且法学理论、法律伦理、文书写作、还有关于政治的内容分值会加大。
  4.以后非法本和不具国家认可的双学位不允许考试,公检法、仲裁、公证、政府法务人员必须通过考试。
  5.司考通过率逐年下降,从2011年16%到今年9%,未来还会继续下降。西政去年55%,15年41%。
  (这是我根据中央那个文件公布后学校召开的讲座自我总结的,没有很严谨,但还是有参考价值。总的来说,以后门槛会越来越高,难度也会越来越大。)
  司考改革“靴子落地”: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的定义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所谓的“特定法律职业”,实施办法对此明确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看似相近的表述其实大有不同。这意味着,今后想在上述四种职业之外的法律相关领域工作,也要先过“司考关”才行。
  所以,哪些职业有可能“中奖”呢?《意见》也给了我们提示:“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事实上,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就已经隐藏着司考改革的“线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明确指出,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可见,通过提高整体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带动全社会法治程度的提升,是这次司法考试作出重大调整的原因所在。
  按照目前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正在进行的员额制改革,法官、检察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将实行分类管理。从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定义来看,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并不是法官、检察官,自然也无须参加司法考试。
  而如果按照调整后的考试范围,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乃至人民警察,这些职业与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均密切相关,将有望被纳入司法考试范围;同时,在公检法系统外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职业,以及在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服务相关的职业,今后也都有可能需要司法考试的“准入门槛”。

三:[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司法局2017年终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今天CN人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司法局2017年终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希望你会喜欢。
  篇一:司法局2017年终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滨海亚高原生态旅游县的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及时召开“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精神,动员全县力量共同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二是县普法办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县直单位督导“六五”普法工作,指导他们如何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档案及相关资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普法宣传,努力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既定目标,确保“六五”普法依法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市“六五”普法检查组莅临我县进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组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档案等方式进行了实地考察,充分肯定了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对我县今后的普法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希望我县能够提高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今年,我县已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2、加强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联合全县各相关单位,围绕不同主题,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1月6日,协同县委宣传部、计生协会、县医院等主办的以“记得住乡愁——走进传统村落”为主题的文化“三下乡”演出,在咸村镇隆重举行;2月13日,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开展了以“关爱农民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大型春运法制宣传活动,有效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3月17日,联合其他政法部门、县妇联等单位在李墩镇陈厝村开展了以“建设法治周宁·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送法到家”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3月19日至4月20日,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了“法律六进”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12月4日,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3、围绕重点,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落实好上半年“法律六进”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李墩、龙潭等工业园区周边村落,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对乡镇排查出的家庭、土地、山林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3月份,协同综治办等部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深入我县各中、小学,宣传远离毒品、反邪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安全生产生活等有关知识,向青少年学生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邀请,开展《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努力构建法制政府》系列专题讲座三十多场,详细解读了依法治国相关内容,着重讲授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养成及如何构建法治政府两个主题,受到了党员干部们的一致好评。
  4、强化阵地,夯实全民普法基础。在继续坚实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依靠新的媒介载体开辟了一系列创新、有效的宣传阵地:如已投入使用的专用、永久性法制宣传栏,开通推广的“周宁普法”微博、微信平台,以及在重要法制节日使用的普法短信等。通过这些普法新阵地的开辟,进一步拓宽了普法形式,提高了受众面和宣传效果。
  5、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联合县委政法委,专门成立了周宁县“服务重点项目加快经济发展”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月”、“两违”整治法制宣传月、“服务重点项目,加快经济发展”法制宣传月、坟墓治理法制宣传月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社区矫正工作
  1、推进规范化建设。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成立了周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及时检查、督促奖惩等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社区矫正股、司法所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自查活动,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不断规范执法活动。定期邀请检察院深入各司法所督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2017年的4月份和9月份举办了两期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提升了社区矫正的队伍的工作凝聚力,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创新管理手段。根据闽社矫办关于印发《关于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中,对可能判处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的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正确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2017年共收到各地法院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函146件。自2012年5月,我县启动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管理系统以来,已实现矫正人员定位手机发放率100%。同时,立足本县县情,积极在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上创特色、求突破,确保了帮扶、救助、改造三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深入推进。针对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措施,实现最佳管理效果,做到“分类管理落实”,并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为8名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低保,现均已纳入低保。
  3、全面落实社矫工作。2017年,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3人,累计解除矫正130人。目前在册268人,其中男性225人,女性43人。其中被宣告缓刑252人占94%,被裁定假释12人占4.5%,被暂予监外执行4人占1.5%。
  (三)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信息化管理,优化安置帮教模式。依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完善刑解教人员信息管理机制。建立重点跟踪目标,及时跟进管理,落实帮教责任人和安置帮教措施。自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启动以来,我县共核实刑释解教人员信息776人次,核实成功741人,核实失败35条,与监狱系统及时形成互动,利于开展无缝衔接。2017年核实刑释解教人员信息146人次,核实成功137人,核实失败9条。
  2、积极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根据福建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的通知》(闽安帮办〔2013〕5号)文件精神,我县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活动共帮扶总人数133人,其中监所提供信息人数47人,自行排查掌握人数86人。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对5户生活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2500元,对5户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对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落实家庭寄养人数37人,通过其他方式帮扶人数91人。
  3、创新思路,健全帮扶机制。2017年1月,周宁县帮教团赴武夷山监狱和宁德监狱开展帮教活动,给81名周宁籍服刑人员带去了家乡人民的关怀和问候。依托周宁县华兴茶业有限公司、周宁县裕翔铸业有限公司、周宁县蟠龙家庭农场的曙光安置就业基地,安置了数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工作机会、重新回归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
  2017年,全县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36人,安置236人,安置率为100%,帮教236人,帮教率为100%。
  (四)人民调解工作
  1、努力提高调解员素质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规范运用调解文书和制作调解卷宗,促进矛盾化解工作的规范化,根据人大对司法所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精神,并结合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规范了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对做好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3月4日,在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省电视台与各社区市分管基层工作的领导围绕《调解有1套》栏目扩版后如何规范完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为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确保该栏目的案源和质量,各乡(镇)司法所每月上报纠纷线索1篇以上,县司法局定时对各乡镇报送的纠纷数和采纳数进行通报,并挑选最优秀的一篇上报市司法局,争取在电视台采用拍摄率达60%以上。
  3、有效维护我县社会安定稳定。目前,全县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160个,其中镇(乡)调委会9个,村调委会140个,社区调委会7个,行业调委会4个,人民调解员共计523人。五年来,我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201起,均已录入人民调解系统。2017年截止至11月底,我县共排查矛盾纠纷数854件,涉及当事人1822人,调处成功854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1起,协议涉及金额达208.46万元,均已录入人民调解系统,全市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统计期的录入率为100%。
  (五)法律援助工作
  1、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继续畅通特殊群体(残疾人、符合计生政策纯女户、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一律免除对当事人经济困难审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将环境污染、农村征地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事项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标准)扩大到两倍执行。积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减轻法律援助经费的负担。
  2、参与我县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经常性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事发地,为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知识,讲清利害关系,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各类可能引起更大矛盾纠纷的案件得到了有效调解,为政府缓解压力,排忧解难。截至11月底,共调解了人民调解案件5件,医患纠纷案件6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与稳定。
  3、加强各类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力度。2017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7件,其中刑事案件48件,民事案件49件,受援人数达103人,其中妇女26人、老年人5人、未成年人43人、残疾人4人、农民工23人,共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法律咨询836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达29.1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达119.49万元。
  (六)法律服务工作
  1、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今年以来,组织县公证处按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行业协会的要求部署,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质量、公证瑕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解决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为提供强有效的公证法律保障打下了基础。同时,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 截至11月底,县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事项515件,其中国内民事类324件、经济类37件,涉外民事119件,涉台民事3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接待当事人来电咨询及来访515人次。
  2、优化服务,开展律师利民工作。结合我县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执业律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对困难群众多次予以法律援助。截止11月底,我县律师事务所共办理业务达到51.9万元,为8家机关单位或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同时,承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并接受法律咨询900余人次。
  (七)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做好县纪委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的督查整改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周宁县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周宁县司法局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等,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正规化、具体化。局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做到主动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和部署司法行政系统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加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形成责任传导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组织纪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及时传达贯彻县纪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要求局机关股级以上干部、乡镇基层司法所所长完善并报备个人廉政档案,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兼职对象报告职务消费情况、外出请假报告等,严格规范组织管理和组织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1月23日,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2月16日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会精神,安排部署本年度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大队伍建设和管理。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群众关切的领域,定期召开分析例会,适时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月份,印发《周宁县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严肃监管,维护社会稳定;3月份,制定《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资金人员支持,成立县社区矫正中心;9月份,结合市“六五”普法规划验收检查,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普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年度普法工作真正走进群众、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2017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果不够理想,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缠访、闹访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乡镇、部门、单位、企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随着我县法律援助案件量的增加,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县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三是部分人民调解员由干部兼任,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专业技能匮乏,调解方法简单粗糙,依法调解、公平调解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四是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配备不足。依据《关于在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县需配备18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目前只配备12名,社工人员配备与经费配套凸显不足。五是公证人员配备不足。因为人员变动,目前我县公证处持证在岗的公证员只有1名,不满足公证处的设立条件,面临歇业解散的局面,人员经费配备严重不足。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推进全民普法,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按照“法律六进”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制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四是围绕平安与和谐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法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二是预防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落实查找、追查措施,做好收监押解犯人工作衔接,累计脱漏管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三是2017年开展两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信息化管理的能力素质。四是继续加大司法协理员配备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年内达到15:1的要求,不断提高待遇,稳定司法协理员队伍。
  (三)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切实按照规定时限、规定要求落实好衔接工作责任,做好信息衔接和人员衔接相关工作。二是用好用足现有安置帮教政策,充分发挥刑释解教人员税收、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生活救助等方面政策效用,确保应保尽保。三是紧紧依托“曙光就业基地”这个平台,积极落实好各项安置帮教措施,切实解决更多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
  (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以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为目标,争取在2017年底完成对全县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拓展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建设的大局,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公安、信访、综治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巩固我县“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普法等工作,开创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手段开展调解。树立服务意识,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在“调处”和“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思想、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整体素质为重点,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必援”、“应援优援”,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六)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开展各类法律义务咨询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上街道、进社区、下基层,广泛宣讲学法、知法、守法在百姓生活中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方便群众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服务活动。三是在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中,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积极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帮助支持,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继续做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工作。
  (七)抓好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各项素质。继续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整合宣传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以发挥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加强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完善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理论中心组学习、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等制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篇二:司法局2017年终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六大工程”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战略部署,以“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宗旨,以“讲政治,讲规矩”为刚性原则,以“三严三实”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创新力”为抓手,依法正确履职,为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作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精神
  今年,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着手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并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今年一项重大调研课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3—8月期间,重点开展了资料搜集、考察学习和调研座谈等工作,在较全面了解掌握先进地区做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代拟了《中共贵阳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拟制下一步工作措施。
  2.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在积极筹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群工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情况,并在条件成熟的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等地,先行挂牌成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市级层面,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设机构的基础上,利用我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原有工作班底及办公场所,从局机关、局属单位抽调人员,组建“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
  (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精心组织、全面安排布置全市法治宣传工作。
  与市委宣传部共同拟制印发《贵阳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和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印发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禁毒宣传年”禁毒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禁毒法治宣传“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禁毒宣传年”暨禁毒法治宣传“七进”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提高全体市民抵御毒品的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浓厚氛围;制定了《2017年贵阳市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作方案》,对专项法治宣传工作进行安排。
  2.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轻轨快铁建设、严打“两违”、“两严一降”、生态文明法治宣传等主题,编写法治宣传标语、短片和制作沙画视频等,通过贵阳电视一台、三台法制栏目广泛进行播放宣传,利用重要路段、广场户外大型LED显示屏、850余块楼宇电梯显示屏、2000余辆公交车车载电视、4800余辆出租车LED显示器及8辆公交车整车喷涂公益法治宣传图片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通“贵阳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微博公共账号,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便捷迅速的传播手段,进一步将法治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各阶段中心工作,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等宣传活动。2月8日开展2017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万家集中示范活动;3月15日在筑城广场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5月15日在大十字广场开展打击非法集中资专项宣传活动、7月21日在修文县扎佐镇新柱村民族文化广场开展主题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共同建设美丽乡村”送法进乡村活动以及将在12月4日“宪法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等。
  根据不同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对象,编印了《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知识问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资料》等相关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面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据统计,今年全市共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7846次,编制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791166份,解答法律咨询47952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9868块次,举办法制1244次课,受教育人次1517412人次。
  (二)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1.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大力打造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模式。
  一是组织各区(市、县)司法局和三江强戒所按照“排查登记、集中治理、依法收戒”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掌握了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中涉毒特殊群体的总体情况。同时,指导、督促三江强戒所及时维护更新出所人员网上信息,严格执行解戒出所“无缝对接”工作规定,做好社区康复衔接工作,并充分利用场所资源,提高床位利用率,畅通“进口”渠道,切实做到“依法收戒、应收尽收”。
  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对象中涉毒人员3300余名,均已纳入台账管理、并落实管控措施。三江强戒所已收戒吸毒人员1825人,解除强戒1319人,在所强戒人员2149人。
  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我局下达的禁毒工作目标任务,特别是今年三江强戒所增容收戒1500人等刚性目标,强化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今年以来,先后对增容收戒1500人涉及的场所功能布局调整、新启用强戒大队设施修缮、场所文化软硬件建设、警力配备和辅警招聘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5次,提出督办意见和工作建议20余条。目前,三江强戒所增容收戒相关准备工作已如期完成,新启用的两个强戒大队已开始陆续接收强戒人员。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制定下发了《贵阳市司法局2017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贵阳市司法局2017年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制定出台《贵阳市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操作规定》,有效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牢把“入口关”。杜绝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人档不相符等不规范现象发生,从源头杜绝脱管漏管。实施分类管理,合理配置社区矫正资源,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新发展。以南明区司法局遵义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和修文县司法局扎佐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为样板,制定印发《贵阳市司法局2017年社区矫正示范点推广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广泛开展社区矫正示范点推广创建活动。清镇市司法局主动联系巢凤社区,在扁坡村设立了全市第一家村级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站,并采用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的方式,强化对在矫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有效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5月15日,省委书记赵克志到南明区司法局遵义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全市先后围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教育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捕前身份等方面进行了3次专题调研,进一步总结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9月,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829人,累计解除3815人,在册2014人,共累计警告95人次、撤销缓刑8人、撤销假释5人、提请收监执行13人次。未发生重大恶性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
  3.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基层和谐环境。
  一是强化对安帮网络信息化的管理、指导,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网络签收”及时率和“必接”率。认真落实市综治办对安帮对象的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对各区(市、县)司法局司法所安帮网络运行情况的督促、指导,落实“网络签收”、“必接”等各项工作要求,解决了部份司法所签收不及时问题,确保刑释人员出监(所)必接率达97%以上,连续五个月排名全省前列。
  二是加强协调、指导各安帮机构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协调、指导全市司法所(安帮机构)在加强帮教力度的同时,积极与安置帮教基地及民政、人社等部门协调联系,落实帮教措施。截止9月底,全市共接收刑释人员2532名,通过各种途径安置2027人(其中城市籍967人、农村籍1060人),签定帮教协议2333份,帮教2680人次。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律师公证工作。
  一是强化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建设。做好律师公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和报送工作。2017年1月-9月共受理、审查律师、律师事务所各类行政服务事项334件,并做好对当事人的咨询解释工作,今年共解答来人和电话的政策咨询2000多人次(不完全统计),履行了律师法所赋予的法定职责,为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7年8月14-16日,我处与市律协联合组织了2017年度执业律师培训。此次培训同时也是“百千千工程”安徽省律师协会“千场计划”在贵州的具体实施。
  二是做好省直所平稳顺利接管工作。省司法厅于2017年3月1日将38家原省直所移交贵阳市司法局进行属地管理。为平稳顺利做好省直所回归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接收相关工作。
  三是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局承担了贝地卢加诺、汇信行非法集资、华能焦化等多起重大工作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市政府和市政法委的领导下,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组直接参与工作,律师不计报酬,积极参加,发挥了律师的职能优势,履行了律师的社会责任。
  四是深入推进律师到群工中心参与信访接待常态化工作。完善律师参与市、区(县)级信访工作制度,指导协调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在市群工中心进行信访接待,目前,共开展信访接待100余次。
  五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千名律师进民企”活动。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要求,市司法局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了“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承办了贵州省“以案释法--律师行的启动仪式,并通过贵阳电视台联办“大律师”栏目将工作推向深入。
  2.法律援助工作。
  全面推进贵阳市作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和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各项工作,认真安排布置、精心调研、起草文件、建立工作机制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截止8月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3353 件,其中,刑事案件 892件,民事案件2402件,行政案件59件。
  市法援中心今年共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6件。其中刑事案件 200 件,民事案件368 件,行政案件 58件。市法援中心作为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贵阳市实施单位,负责全市公益金项目的统一组织管理并具体执行。今年,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施项目,结案 114 件,申请项目资资金17.3万元;结案案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9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 7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19 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24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件,共帮助 132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
  (二)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工作
  截止今年8月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17487件,其中,市法援中心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 8966 件,通过贵阳市法律援助网提供网上法律咨询165件。今年我们继续加强“12319”来电咨询的跟踪服务,加强同“12319”指挥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共承接办理12319法律咨询219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
  今年,省厅对12348法律服务专线接听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我市12348热线也被纳入其中。市法援中心积极配合协助,对设备调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安排专人学习新系统操作,保证了我市市一级12348热线的顺利运行。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对社区居民、流动人口、农民工、特殊人群等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截止9月底,市司法局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未接到任何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进行投诉、信访;截止9月底,全市共有5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0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共担任法律顾问134家,代理诉讼案件824件,代理非诉讼案件23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2件,代写法律文书1119件,协办公证20件,解答法律询问12467人次。
  4.司法鉴定工作。
  为规范市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今年我局组织了“2017年司法鉴定机构行政人员培训班”,就机构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如何做好所内行政管理的方法;按照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相关要求办理司法鉴定各项行政许可具体业务的操作规程;正确填报各类报表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组织召开了“2017年司法鉴定工作会”,通报了2014年目标检查情况,对今年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今年,我局共受理并办结了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申请2件,新设立1家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11件,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申请13件,变更业务范围申请3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申请2件,变更住所申请1件,延续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申请6件,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申请21件。另有6件司法鉴定机构申请正在办理中。截至9月,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1986件,采信率达90%以上,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1.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巩固和提高“省级规范化”达标司法所的创建水平。一是对巩固提高“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进行专门安排,做好迎接省司法厅随时抽查的各项准备;二是对2014年度创建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重点慰问,提高基层对创建工作积极性;三是根据省司法厅的安排,重点组织创建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所长分5期参加“全省基层司法所所长骨干培训班”,赴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展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四是通过到14个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实地指导、督促、调研,对巩固提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能及时解决或帮助的,及时解决。
  2.认真总结和巩固“省级模范司法所”创建成果,全面完成迎接省司法厅检查、指导。一是指导四个开展创建工作的南明区、白云区、息烽县、观山湖区司法局进一步细化“省级模范”创建工作的方案,加强市、县两级的沟通,并从各方面对创建单位进行倾斜性支持;二是通过到开展“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5个司法所进行实地指导、督促、调研,帮助理清了创新工作思路,并帮助解决了创建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三是通过收集整理我市开展省级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工作亮点和投入的经费、编制等相关数据材料,完成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省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的拟写、上报,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书面的充分肯定;四是指导四个开展创建工作的区、县司法局,全面完成迎接省司法厅到开展“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5个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调研的工作。
  3.以“枫桥经验”、“余庆经验”为学习示范,认真探索和总结具有贵阳特色的人民调解经验。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余庆经验”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坚持和发展以“枫桥经验”为学习示范,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培育打造2个以上学习示范点,提炼出人民调解贵阳经验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中进行推广。目前,我市确定的学习“枫桥经验”示范点共27个,具有贵阳特色人民调解 “五老促和谐”示范点5个,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各示范点立足于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4.指导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促进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贵州省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标准》要求,指导各区(市)、县结合实际,明确了1—2个规范化人民调解示范点创建单位,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进行。首先在基本要素上达到标准,其次各项管理规定和指标达到要求,并通过规范化创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调解成功率,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截止9月底,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478件,调解成功17165件,成功率达98.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1件、涉及当事人60余人,防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的事件179起、涉及当事人2856人。人民调解参与“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484件。
  (五)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贵阳考区各项工作
  1.圆满完成了2014年贵阳市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申报、颁发等工作。在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非应届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工作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全处同志始终严格按照司法部有关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的要求,加班加点,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做到了不错报、不漏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地完成了审核任务,并按时上报省司法厅进行复审。据统计,共审核上报材料384份,共审核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585份,其中A证410人,B证1人,C证174人。完成了法律职业资格年度备案826人,变更备案66人。
  2.做好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考试“从严治考”工作,按照司法考试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我处着手采购考场安全技防一体机、信号屏蔽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以科技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作弊行为。6月,我处派员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2017年全省司法考试管理干部培训班”,根据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新要求,同时针对我市考生人数众多、持续增长的现实情况,我们提前谋划今年司法考试各项工作,提前制作考试工作方案,落实各项考务准备工作。9月19、20日贵阳考区工作顺利实施。
  (六)大力开展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专项工作
  1.根据市委群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支持花溪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花溪明珠社区实地考察调研,提出了我局支持工作要求。制定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全力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工作方案》及《责任分解表》报市委群工委,并根据上述方案拟制《关于具体帮助明珠社区工作推进方案》,将具体工作进行全面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2.定期到花溪明珠社区对涉及我局工作职能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督办,并将每周工作进度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群工委,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向市委群工委汇报工作推进情况,拟写专项工作简报信息共3期。
  3.督促完成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31块法治宣传栏的修建及宣传内容的喷印、5万份《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手册》的编印、社区依法治理的相关管理制度模版收集交送等工作。
  4.指导市律师协会在贵阳地区招募志愿者律师,经严格审查确定由二十二名律师担任该“律师会客室”志愿者律师。4月28日在花溪区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了由贵阳市司法局、花溪司法局、贵阳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参加的花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明珠社区“律师会客室”志愿者律师座谈会,并对50名志愿者律师进行了业务培训。
  5.指导、帮助花溪区明珠社区及其下属的溪北居民委员会、朝阳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样板化建设。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设备、设施、标识、标牌的规范制作和完善;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调解工作流程以及调解文书、台帐的规范和完善;三是为花溪明珠社区编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人民调解工作指南》折页宣传资料20000份,并帮助编写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汇编》。目前,明珠社区有2个调委会基本完成了规范化、样板化建设工作,还有一个调委会待改造完成后,制度上墙。
  (七)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视频学习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约束和监督。继续做好干部述职述廉、绩效考核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部“五种意识”。坚持每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年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素质,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积极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印发《贵阳市司法局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2017年我局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完成了年度党员评议工作。印发和转发了《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关于在机关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实施方案》、《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作风整顿“五治五增五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等通知,并组织了相关工作实施。选派2名干部分别到开阳、修文挂帮。并先后5次开展了实地走访调研活动,建议投入帮扶和扶贫资金近8万元。
  (八)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九条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定下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
  2.一是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全局系统没有发现单位或个人及亲属有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情况。同时,局机关和四个直属单位全部填报了单位和个人拒收拒送礼金礼券购物卡承诺书,并全部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对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局系统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4月10日,根据《贵阳市司法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约谈工作的实施方案》,局纪检组集体约谈市三江所、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导及纪检监察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市书记陈刚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党委书记要牢牢抓住不松手、要亲力亲为不甩手,要敢于担当不缩手以及要拉得下脸下狠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自律和责任意识,推进廉洁从政。同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约谈记录建档备案。
  4.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腐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在执法执纪活动、公务活动中的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努力营造依规依纪、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受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法治宣传、戒毒康复、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在协调推进中有一定难度;二是人员、装备等保障力量薄弱,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超负荷工作矛盾突出,人少事多严重制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精神不够,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开展。
  三、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意见,逐步推进市、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全方位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六大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落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强戒、戒毒康复工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目标,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场所教育矫治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六)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积极配合、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建立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抓好安帮基地、安帮网络建设,力争做到无缝对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认真总结推广总结推广遵义片区司法所、扎佐司法所社矫工作试点经验,积极推动社区矫正专门机构、专业队伍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
  (九)认真抓好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圆满完成全国法律援助联络点及法律援助案件评查评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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