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列传]商君

来源:信息简报 时间:2018-07-25 15:0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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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君]关于史记商君列传其中一小段的译文与解析

  一、原文: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原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座如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中扮戏孙鞅也,岂不悖哉!”
  —— 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注释】刑:通“形”。指形成或事实。嘿:同“默”。禽:同“擒”,拘捕,捕捉。
  二、翻译:
  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本来姓姬。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公叔座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正赶上公叔座得了病,魏惠王亲自去看望他,说:“你的病倘有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公叔座回答说:“我的中庶子公孙鞅,虽然年轻,却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国政全部交给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听后默默无言。当魏惠王将要离开时,公叔座屏退左右随侍人员,说:“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走出国境。”魏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就离去了。公叔座召来公孙鞅,道歉说:“刚才大王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看大王的神情不会同意我的建议。我当先忠于君后考虑臣的立场,因而劝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该杀掉他。大王答应了我的请求。你赶快离开吧,不快走马上就要被擒。”公孙鞅说:“大王既然不能听您的话任用我,又怎么能听您的话来杀我呢?”终于没有离开魏国。惠王离开后,对随侍人员说:“公叔座的病很严重,真叫人伤心啊,他想要我把国政全部交给公孙鞅掌管,难道不是糊涂了吗?”

二:[商君]《史记·商鞅变法》原文及翻译

  导语:《史记》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史记·商鞅变法》原文及翻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座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
  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本来姓姬。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公叔座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正赶上公叔座得了病,魏惠王亲自去看望他,说:“你的病倘有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公叔座回答说:“我的中庶子公孙鞅,虽然年轻,却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国政全部交给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听后默默无言。当魏惠王将要离开时,公叔座屏退左右随侍人员,说:“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走出国境。”魏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就离去了。公叔座召来公孙鞅,道歉说:“刚才大王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看大王的神情不会同意我的建议。我当先忠于君后考虑臣的立场,因而劝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该杀掉他。大王答应了我的请求。你赶快离开吧,不快走马上就要被擒。”公孙鞅说:“大王既然不能听您的话任用我,又怎么能听您的话来杀我呢?”终于没有离开魏国。惠王离开后,对随侍人员说:“公叔座的病很严重,真叫人伤心啊,他想要我把国政全部交给公孙鞅掌管,又劝我杀了公孙鞅,难道不是糊涂了吗?”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打算变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议论自己。卫鞅说:“行动犹豫不决,就不会搞出名堂,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功。况且超出常人的行为,本来就常被世俗非议;有独道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嘲笑。愚蠢的人事成之后都弄不明白,聪明的人事先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不能和百姓谋划新事物的创始,而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与世俗合流,成就大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孝公说:“讲的好。”甘龙说:“不是这样。圣人不改变民俗而施以教化,聪明的人不改变成法而治理国家。顺应民风民俗而施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沿袭成法而治理国家,官吏习惯而百姓安定。”卫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说法啊。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这两种人奉公守法还可以,但不能和他们谈论成法以外的改革。三代礼制不同而都能统一天下,五伯法制不一而都能各霸一方。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约;贤能的人变更礼制,寻常的人被礼制约束。”杜挚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变成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旧器。仿效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卫鞅说:“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有利于国家就不仿效旧法度。所以汤武不沿袭旧法度而能王天下,夏殷不更换旧礼制而灭亡。反对旧法的人不能非难,而沿袭旧礼的人不值得赞扬。”孝公说:“讲的好。”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

三:[商君]《商君书》读后感

  篇一、《商君书》读后感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的真是一点都不错。大到世间万物的发展规律,小到日常生活的困难烦恼,中国古代的先知哲人们都早已给出自己的论断注解,各类经典犹如一座座永恒的灯塔照亮着后世迷惘在人生道路上的人们。不同于西方具形具象的特定学科理论,中国经典如老子、孔孟、鬼谷等只是针对某些广大的话题给出看似泛泛的理论,并结合自然现象予以辅助论述,实则千人千用,上可治国安邦,下能齐家修身,天文、地理、政治、人事的道理尽收其中。先知们长于逻辑推断和论据间的辅佐和循环反复对比论证,并佐以自然原理(足见其质朴之心)帮助理解。所以,只要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先知们的例子并非例证,至少例子和论点之间的关系并非像西方论断中的那样紧密,而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模糊关系,例如鬼谷使用阴阳相生的宇宙概念来比拟谈话中的捭阖之道:
  以阳动者,德相生也;以阴静者,形相成也。以阳求阴,苞以德也;以阴结阳,施以力也;阴阳相求,由捭阖也。此天地阴阳之道,而说人之法也,为万事之先,是谓‘圆方之门户’”。
  论点间的关系不可谓不松散,其论述的主旨也不可谓不模糊。阴阳、德行、德力、圆方、捭阖这些相对的概念被分为两组,每组里看似不相关的概念被赋予相互模拟流通的含义而重叠使用,最后一句点出适用的情境(说人),还不忘加上天地的概念,意在为读者培养一种似是而非,似懂非懂的烟雾缭绕的语境,发挥出自己无尽的想象和理解能力,结合各自不同的生活际遇对赅简的原文加以诠释。所以每个读者心中的鬼谷都是不同的,而这也许就是中国经典的魅力吧。此种魅力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文字的复杂多样,这与中国文化的隐晦深奥是相辅相成的。西方人讲究简洁直观,文化和语言也自然如此。就当中国经典(甚至现代著作)被翻译成英文也有一种画蛇添足的遗憾,平白添加了许多译者自己的理解诠释,在读者还没来得及思考的时候就划定了方向。西方经典往往限定一个特定的课题,并针对某一特定的受众或情境加以不厌其详的论述,段落以分论点开始,后面加以大段详细特定的例证。这样虽然能帮助读者清晰明朗地领会作者的意图思想,却也扼杀了想象和诠释的萌芽,同时也为后人的驳斥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和机会。这不由地让我觉得西方的先哲更善于表达(或者销售卖弄)自己,将完整的想法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受众面前,唯恐别人误会了自己的观点;而中国的先哲们启蒙滋养的意味更浓,犹如四两拨千斤,寥寥几字传与后世学子,脸上还带着“真理不可言明,孺子自去参悟”的神秘微笑。这也恐怕是西方多有自立门户的原创型学者,而中国多产引经据典的译注大家的原因罢。至于中国后世如于丹之流将论语老子“应用于现代科技生活”的所谓学者们,实则浅薄了隐晦高深的古籍经典。其行为对普及经典的教育意义的确是有所帮助的,但万不可过分颂扬提倡,不然中国子民,特别是在这个速食品充斥市场的现代社会,将最终失去自己民族文化中最宝贵的精髓。
  和朋友谈到处死英国毒贩,又引出了死刑废立和人权等等话题。抛开死刑是否该废的问题不谈,是否应当在此英国毒贩的问题上网开一面,我是立场坚定的。如果中国人民(理论上)都是统一受制于现任刑法的,无论该刑法健全合理与否,英国人为什么就能逍遥法外?何况他是在中国的土地上犯法?政府没有和英国政府妥协的义务,英国政府也没有要求网开一面的权力。网开一面,基于什么逻辑?因为毒贩是英国人?那不是回到了南京条约后的领事裁判权了吗?因为人权问题?那么中国人的人权在哪里?就因为毒贩是英国人,他的人权就比中国人的人权珍贵吗?更不论法律处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罪犯对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付出代价,当现任刑法规定贩卖特定数量的毒品=死刑的时候,该罪犯造成了同等的危害,就理应受到同等的处罚。至于人权之论,至于“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别人生存权力”之论,是有待辩驳商榷的,也是永远没有正确答案的。于是,我带着极大的困惑拜读了商君书注译(高亨,俄亥俄州立大学图书馆)。
  商君的形象无疑是铁血务实的,也就是所谓的pragmatist,简化排除一切不必要的修饰干扰,定下富国强兵的发展目标,两点一线。任何反对怀疑,或者试图干扰的人都毫不留情地予以消灭。这样的人物是很难用酷吏还是良臣的标签来言明的。中国人,尤其是底层的老百姓太热衷于非黑即白的评论,仿佛一个人善良就要众生皆爱,邪恶就该一无是处,好让自己爱就爱个明明白白,恨就恨个咬牙切齿。
  史记说商鞅“天资刻薄”,这也就是司马迁的一家之言,后人且听而不可全信。何谓刻薄?刻薄就一定不好吗?人的性格或者素质本身就是双刃剑,刻薄用好了就叫无私,宽容用坏了就叫放纵。商鞅和其他无疑是酷吏的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他绝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滥杀无辜,就像来俊臣和周兴为了讨好武则天那样严刑逼供。至于他是否滥杀无辜,无辜本来就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由法律或者民心,根据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价值观来判定。要说连坐受株的邻居是否无辜,现在的人看来也许无辜,可是依据当时的法律就是有辜。至于法律,也不是单纯的对错价值观或者严密的逻辑,而是一个对时事价值观、民心、大众利益、逻辑、个人权利等相悖因素的综合考量平衡下得出的一个体系。因为这些因素是相悖的,你的利益也许就是别人的损失,法律就永远不可能面面俱到,或者百分之百地照顾了某方的利益,自然也就不能避免漏洞。所谓漏洞,也就是利益的某一方对自己失去的那部分利益感到不满,而试图修改法律系统的动机。多方,为了共存(及某种程度上能实现一些的“共荣”),必须相互牵制妥协,让出自己的一部分利益,共同遵守法律—一定程度上基于逻辑道德的,而更大程度上基于经验妥协的,被人们神化而寄予过多厚望的,其实也有隐衷的,法律。争先恐后都想把法律朝自己的方向拉近的多方,那些有时联盟经常冲突的多方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人权主义者们发言了,要废除死刑,要还人自由。国家主义者们也发言了,要统一团结,要扩大版图,要个人服从集体。孰优孰劣?无法判定。无非都是拿个放大镜照着自己,将自己的利益渴求无限放大,总是将“我要”挂在嘴边。可是人终究是无法中立的,总是不可避免地选择一个立足点,既然这个立足点存在,就一定会落在一方的范围内,除非生命和思想消失。就像世界上没有不带口音的人,不带口音本身也是一种口音,同样能折射出此人的经历背景。一个人的立足点,相对其对立面,就成了偏见。所以,有偏见不为过,关键是要意识到自己的立场在别人眼里也许是偏见,而自己眼里的偏见是别人的立场的道理,愿意和别人交流沟通,了解别人的意图并尽己所能地帮助他们。还有一条极重要的,就是不要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谈话未必就要以一致意见,或者最佳方案结尾,也往往不能如此,谈话双方的不同立场早已注定了这一点。所以,谁也不能真正地说服谁,谁也没有权力指责谁太顽固,人能做到的,也就是理解和尊重对方。对于一味只想说服你的人呢,也不必争辩较真,沉默不代表投降,一笑了之而已。
  又扯远了。还是谈谈我看商君书的感受。
  商君的意图很明确:富国强兵,重农尚武。孔孟之道,诗书礼乐被批得一无是处(辩慧,乱之赞也。立约,淫佚之徵也)。文艺、贸易(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教育、游学等现代人视之理所当然的东西都被看作影响农耕以致削弱国力的洪水猛兽。在商君的眼里,学术研究无异于坐而论道,空谈误国,且徒然让本可以安心务农的人民滋生了虚学求荣的许多念想(事故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之危也);认为只有愚得人民(农民)心无旁骛地闲时农耕(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战时操戈才是称王称霸,统一天下之道。在商君眼里,遵循古礼是不思进取的表现(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因而他直接针对甘龙杜挚等保守派而在秦王面前大肆鼓吹应时利导的果断改革之法,并将人民(农民)看作没有判断能力的乌合之众,主张无视人民的反对而坚决执行自己认为正确的政策(成大事者不谋与众),讲究特立独行(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将来与人民一同分享成果(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以与乐成)。
  法治是商君思想的核心(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他提倡一视同仁地执行法律,破除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古法,并且按照军功明确定量地论功行赏,赏罚分明,功可抵过。罚亦分明从重(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使罪犯众叛亲离(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奸民无主),以将罪恶消灭在初级阶段为目标,从而遏制重罪。轻罪轻罚在商君看来就是姑息养奸,给予滋生重罪的温床。在奖惩制度上应当刑九赏一,这样才能使人民无欲无求,而且忠于国家(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罚五;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最终达到上下一心,富国强兵的宏图。
  爱下结论的人又要跃跃欲试了,不是像译注者高亨那样赞的商鞅多么顺应历史潮流,贬的孔丘多么冥顽不化,就是像人权分子那般批判商鞅残忍恐怖滥杀无辜。的确,商君如此大才,又开创先河冒天下之大不韪开始如此轰轰烈烈的一场改革,是注定要承受后人的大褒大贬的。
  我对商君,尊崇有之,敬服有之,批判有之,更多的,是理解。我理解他治国强兵的梦想,理解他强国等于利民的逻辑,理解他剑走偏锋的想法与胆识,更理解他作为改革先锋的孤独与压力。他不是残忍也不是嗜血,只是为了效率和成功运用了极端的手段试图纠正他认为的社会弊端,只为了心中那个兼济天下,造福苍生的梦想。在他心中,开始的牺牲(况且牺牲的是法律定义有罪之人)是为了最终造福天下千千万万的无辜(法律定义)子民。当然,这对那些没有犯罪被连坐的人们(道德定义为无辜,法律定义为有罪)也许是不公平的,如果我身为其一自然也会怨愤不已,但我还是要说,评价这件事情的功过得失不能只用放大镜对准了国家和个人之中的某一方。事实是秦国风气清明,继而扫灭六国统一了天下,消弭了六国相争的战祸,的确是给烽火中受苦的人带去了福祉的。至于秦后来施行的所谓暴政和秦二世的昏昧荒淫导致的秦末农民大起义则另当别论,因为那是其他因素导致的灾难而并非商君所愿。
  商君值得批判的地方自然也是少不了的,从社会文化发展的角度来说,百家争鸣,贸易互市,兴办科教都是有利社稷的活动,为了人民专心务农而全部取缔自然也是不合适的。物极必反,任何一方面过分发达自然都会限制其它方面的发展,从而带来某种灾难。宋朝重文抑武,文化发展璀璨而独树一帜,却在金人的铁蹄之下只能龟缩在江南一隅,使得北方百姓饱尝战乱之苦,其功过也是两说的。
  人类文明只能在不断的尝试和修正中前进发展,当然所谓的前进发展也未必是合理的方向,而是多方势力的较量中不断有占领上风者,控制了政治法律使之更为自己服务罢了。而前进发展的动力和方向则源于前人的经验教训,这也是研究历史的价值所在。后人没有权力在知道事态结果,或是只看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去指责前人的不是,尤其是商君这种没有多少历史可以参询的前人;商君的后人又有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完美得不被自己的后人所指责呢?
  附上非常喜欢的大秦帝国歌词一首:
  泾水清渭水黄是谁泛舟五湖上挽起女儿一抹霞挽不住西山坠斜阳天苍苍地茫茫是谁暗夜唱秦腔花旦跟着老生走一半妩媚一半悲凉狼烟边关起上马披战衣今生无缘今生别来生老槐树下还等你大风起兮云飞扬四海纵横本无疆悬崖勒马的是将悬崖不勒马的是王
  篇二、《商君书》读后感
  为什么封建专制一口气儿在中国大行其道2000多年?那是因为儒家"三纲五常"流毒让中国人中毒太深;为什么儒家能够深入中国人的骨髓和灵魂?仅仅是因为儒家文化获得历代封建君主大力推广?难道中国老百姓都是喂什么吃什么的病人?现在有答案了,还有法家的幕后黑手在助推!改革开放的一大成就,大概就是过去只有帝王才能看的书,咱们也能够看到了!最近就有这样一本禁止现世,暴露了中国2000年封建专制的不传之秘。这本书就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商君书》。最初公开讲解这本书的人,我们也应当记住,他就是上海电视大学中文系主任鲍鹏山。《商君书》就是有名的天下第一禁止出现的书,过去一直是太傅教太子的教材,只有历代君王和准君王才能读到。读了这本书,你就会明白,当年那个北方落后的蛮夷之国秦国,为什么能在短短的14年迅速崛起,最终摧枯拉朽般地统一六国?也会明白,历代君王为什么会把老百姓修理得服服帖帖,一个王朝稀松平常也是三百年!
  商鞅真的太有才了,一本薄薄的《商君书》书,不到三万个汉字,居然把封建君主治国手段的细枝末节,阐述得头头是道,深刻到无以复加。《商君书》既讲道理又讲办法,真的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哪怕你目不识丁,只要听一遍,你就可以当皇帝了!更令人震惊的是,《商君书》阐述的依法治国,集法家的丑陋和阴损之大成。《商君书》本身,就这么成了空前绝后的"严刑峻法",读了让人不寒而栗!
  从零星的史料中,我们偶尔可以看到秦国士兵的恐怖形象——一个个腰里拴着人头。开始我总是不大敢相信,难道秦兵个个都是杀人狂?读了《商君书》才知道,这绝对是可能的。
  《商君书》的《境内第十九》实际上是个士兵奖励细则。这个细则,就是以人头数量来作为奖赏标准的。
  《境内第十九》说,"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这句话意思是说,"百将,屯长在作战时如果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三十三颗首级以上,就算满达到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这句话意思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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