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自查报告3篇

来源:调查报告 时间:2020-11-04 07:06:1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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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合力。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自查报告1

 

  XX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今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X年完成工作简要如下:

  为了完成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全局执法人员积极投身到创城迎检工作中,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3个月无节假休息日,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全力投入到创城迎检工作中。在这3个月对我市市容、市貌的突击治理中,共取缔非法经营露天烧烤摊点200余处、清理占道经营3000余起。共清理乱张贴的小广告4万余张,乱喷涂的广告1000余个墙体。我局机动车管理办公室共纠正人行道违章停车2000余台次,处罚人行道违章停车800台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共查处违法建设行为30起,依法拆除或限期纠正28起,拆除违法建筑2000余平方米,同时加强对临时在建工程监督,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施工工地,责令整改,要求临时建设符合审批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非法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的处罚力度不够

  我局在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管理中,对其违法、违规的行为主要采取劝说、教育的方式,对拒不改正其违法、违规行为的只能够采取扣押其物品的办法,经常遇到业户对执法工作不配合、乱起哄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给我局执法工作造成很大的不良社会影响。

  (二)缺乏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

  我市城市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但现实中各部门常常各自为政,综合管理成效相当低下。如沿街门市汽车修理部店外占道修车、饭店油烟排放污染等问题,部分店面根本不具备室内经营条件或店面装修油烟排放不符合标准,而其却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者往往以此为借口而不接受整改,给市容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在日常行政执法中,我局通常会请求有关部门的配合,但配合力度不够,影响了执法效能。

  (三)在相关管理领域上缺乏鉴定资质

  市政府将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权划转给了我局,如环境保护方面中的油烟污染、商业噪音、生活噪音、建筑工地施工噪音等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集中到了我局,但我局不具备鉴定资质,导致没有依据对其进行处罚。

  (四)乱喷涂、乱张贴小广告问题

  对于在市区内乱喷涂、乱张贴小广告问题,我局只能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浪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依据能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只能口头教育,导致此“顽疾”难以根除。

  (五)市民城市管理意识淡薄

  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为社会弱势群体,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一些经营业主,对执法人员的工作不以为然,乱摆乱放、店外经营、流动叫卖,屡禁不止,经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城管意识不强。个别业户对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乱起哄,喝倒彩,给执法工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对我市城市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对非法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的处罚

  参照丹东市元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采取的“行政处罚+司法强制执行”的治理方式。过去,同多数地区一样,元宝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主要由两种方式。一是说服教育,但作用有限。二是暂扣物品、驱赶经营者等强制手段,虽然有一定作用,但极易引发肢体冲突等事故、被炒作成负面舆论热点,影响政府形象。整治工作始终达不到治本之效。为了转变局面,元宝区委、区政府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在全市率先采取了于事简便、于法周延的28天罚款简易执法程序,取证-整改-处罚-强制执行各项程序环环相扣使市容环境的执法有了保障、力度和威严,对围观者形成了强大威慑,收到了治本之效,也实现了和谐执法。

  (二)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联动

  希望市委、市政府领导能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充分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将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有效结合起来。召开法制办、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环保局、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联动会议,相互配合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法制办对城市管理执法程序及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公安局负责成立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队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阻挠执法等行为进行处理,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法院负责对拒不执行处罚的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检察院对执法过程中构成妨碍公务、伤害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理;工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进行处理和建立与综合执法局对营业执照的联合审批制度;环保局负责提供油烟污染和噪音污染等相关的鉴定设备与技术支持;宣传部负责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及舆论引导。

  (三)乱喷涂、乱张贴小广告的日常管理

  建议市政府参照大连市、营口市等多个地区的做法,将我市市区内野广告的清理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专业的治理机构,建立野广告责任路段明细和野广告项目承包监管考核办法,并由中标的专业清理机构负责市区内野广告的日常治理工作。

  (四)营造氛围,不断增强市民城市管理意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导向作用,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多加宣传教育,特别是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和报道,使广大市民了解掌握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避免和消除无知违法行为,有利于减少对行政执法的不满和对立情绪,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消极服从管理到自觉遵守规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自查报告2

  我校坚决贯彻与执行苏州市创建办与教育局有关文件的精神,积极开展与落实苏州教育系统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这一重大活动,并将此工作开展情况作具体汇报。

  一、我校校长室与党总支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接到上级文件通知,立即分别召开中层干部会议、教师大会、全体学生大会,对全校师生进行动员,传达此次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及相关内容,并向全校师生印发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给全体市民的一封信》,成立我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书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二、总结回顾学校开展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活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完善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工作计划与活动,创设和谐、融洽工作与学习氛围,通过师生员工系列活动(“文明礼仪在我心中”、“学校就是我的家”“远离毒pin,健康生活”、“我与法同行”等),我校成为一所全体师生所喜欢的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学校。

  三、进一步落实我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工作,加强我校心理老师的培训,三位老师分别取得国家级心理咨询师的资格,十多位教师分别进行心理教育的辅导;加强心理咨询室硬件建设,符合其标准,将心理咨询工作落实到人;制定心理咨询室工作计划,定期开展个别与集体心理咨询活动,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使此项工作更好为学校教育服务。

  四、我校一贯注重德育工作,以德育为首,建立与完善学校德育各项工作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德育工作,尤其是学生行为的养成教育,特别学生良好行为养成,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主题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暑期社区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使学生成为遵纪守法、文明礼仪、自我约束的好小公民。

  五、我校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决执行与落实“三项规定”,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还时间与空间给学生,积极开展各项校园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每周学生有一次主题文化活动;注重学风、班风、教风、校风建设,从而形成我校特色校园文化。

  六、我校完善各项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实处,包括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学生以外伤害保险制度等,确保从制度上保证学校有序开展教育工作。

  七、我校不断加强校园环境等硬件建设,改造了图书馆、科技实验楼、艺术楼、二号教学楼,建立现代、美观、实用宣传栏,建立体育特色荣誉展示室、张贴名人名言,形成良好教育环境;同时每年对学校的绿化进行一定的投入,使校园成为绿色校园,美化育人环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自查报告3

  市政务中心进行了认真疏理,我中心所承担的“创建任务”有5项指标,我们对照指标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项指标:“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府法制办与政务中心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材料审核。

  (二)自查情况:年以来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先后进行了四次清理和审定。最近一次是在年,通过清理和审定,市级保留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计429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195项、公共服务项目164项、日常监管项目70项),比年清理结果减少178项,减少了29%,比年清理结果减少100项,减少了19%,实现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标准的统一,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按照“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先后于年、年两次对现行行政审批流程进行清理,尽量减少环节,压缩承诺的办结时限,对每个环节明确了办理时间和责任人,平均承诺提速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30%。加大窗口授权力度,切实提高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现场办结率,确保按时办结率100%。

  第二项指标:“设有政府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集中到政务中心办理”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务中心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两种方式。

  (二)自查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年7月正式运行,年3月统计结果:现在全市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部门42个(消防大队单列),其中24个在政务中心设立了窗口,18个未在政务中心设窗口,项目总数457项。其中在窗口受理的项目116项,窗口受理率25.4%,104项可以在窗口现场办理,现场办结率22.8%。

  涉及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部门15个,涉及事项52项。经信局的2个事项、环保局的2个事项、农业局的1个事项、住建局的3个事项、气象局的1个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消防大队的1个事项、安监局的1个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其余41个事项都没有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

  第三项指标:“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务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

  (二)自查情况:市通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采取多种方式(如电子政务大厅、政务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等)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承诺时限、联系电话以及办事进程和结果,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实现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等事项的集中办理、现场办结、透明运行、限时办结。

  第四项指标:“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务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要求符合测评标准。

  (二)自查情况:一是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窗口部门办理审批服务及工作情况实行适时视屏监控和数据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处理办事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二是公开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方便企业和群众对办事窗口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设置投诉平台,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在网上进行投诉。四是对企业和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向群众发放评议卡,对服务对象电话回访,深入企业、社区、乡镇进行实地回访,广泛收集对窗口工作的满意度。五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企业代表、乡镇群众为政务服务行为作风监督员,收集社会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是完善通报考核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每月对窗口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市行政效能办公室定期对部门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市政府对窗口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第五项指标:“行业风气满意度>85%”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问卷调查,指标要求达到85%以上。

  (二)自查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回访制度,通过现场向办事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或下基层回访企业,评价仪等方式回访办事群众和企业,近年来,办事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满意率达100%,对政务服务中心有效投诉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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