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8-06 10: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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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一:2015年关于徐州公积金存贷款利息下调最新通知


  2015年徐州最新的公积金存贷款利息下调
  5月10日,中央银行26日宣布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息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下调公积金存贷款利息,调整后的5年期以下贷款利息为2.75%,5年期以上贷款利息为3.25%。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前,5年期以下公积金贷款利息为3%,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息为3.5%。此次调整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8月26日(含8月26日)以后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息。8月26日前审批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息执行。
  公积金贷款利息下调后,还贷压力减少了。如果是首套房,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此次公积金利息调整后,月供额将从之前的2899.80元减少到2836元,减少了63.80元。目前,这一年公积金贷款已降息4次,如果贷款50万元,20年下来,降息前的本息合计是743081.35元,而降息后为680634.90元,降息后为购房人节省了62446.45元的利息。
  延伸阅读:
  杭州市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至3.75%
  中央银行宣布从2015年5月11日起对称降息0.25%。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息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储蓄基准利息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金融机构储蓄利息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储蓄基准利息的1.3倍调整为1.5倍;今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发文,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息,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4%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3.5%下调至3.25%。
  2015年5月1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息执行。2015年5月1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利息执行。
  全文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额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储蓄基准利息并进一步推进利息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43号)的规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调整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存
  贷款利息,具体如下:
  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利息。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利息由2.1%下调至1.8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利息不变,仍为0.35%。
  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4%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3.5%下调至3.25%。
  2015年5月1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息执行。2015年5月1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利息执行。

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二:2016贵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全文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透露,《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即日起,在外乡工作且拥有贵阳户籍的缴存职工,可到贵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贵阳市的普通商品新房。
  据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次出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试行)》),旨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
  根据《细则(试行)》,属贵阳市户籍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时,可以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贵阳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附:《细则》全文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以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3号)、《贵州省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以严控风险为前提,按照有序试行、再推广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属贵阳市户籍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时,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贵阳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三条 本细则中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为与贵阳中心开展异地贷款合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章 异地贷款条件
  第四条 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贵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二)申请人所购住房为用于自住的本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三)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五)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或连续3期(含);
  (六)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七)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异地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六条 异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款额度=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贷款最高额度按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标准执行。
  第七条 异地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第八条 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 异地贷款申请资料
  第九条 申请人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共同购房人的还需填写《共同借款人申请表》;
  (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月内有效);
  (三)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四)申请人(共有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或离异的需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
  (五)申请人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为无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中心出具的无业证明(三个月内有效)或有效期内的失业证,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
  (六)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
  (七)贵阳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申请人需提供的购房资料
  (一)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贵阳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售房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和《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或《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有《现房销售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该登记表;如已办理三证(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的只需提供三证;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第五章 异地贷款流程
  第十一条 异地贷款申请
  (一)申请人持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身份证、户口簿向贵阳中心城区管理部申请开立异地贷款个人账户;
  (二)申请人持缴存证明及贵阳市规定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资料向贵阳中心委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十二条 异地贷款受理及审批
  (一)贵阳中心受托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并上报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审批;
  (二)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贷款审批工作人员在进行异地贷款审批前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缴存地中心核实,在缴存证明上备注核实情况并加盖业务审核章;
  (三)审批未通过的,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返还缴存证明的回执联;审批通过的,按贵阳中心贷款流程予以办理,在异地贷款发放后,由受托银行向申请人返还缴存证明的回执联;
  (四)申请人将返还的缴存证明回执联提交缴存地中心。
  第六章 异地贷款偿还和贷后管理
  第十三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后,可向缴存地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汇入贵阳中心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直至贷款结清。
  异地贷款借款人、配偶及借款相关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贵阳中心发放的异地贷款(含本金、利息及罚息)。
  第十四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出现逾期时,贵阳中心应即时协调缴存地中心协助配合,有效控制借款人及借款相关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必要时可协调缴存地中心配合直接划扣借款人及借款相关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异地贷款。
  第十五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地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累计6个月(含)或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能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贵阳中心可宣布贷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获得本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由贵阳中心撤销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决定,限期退回所贷的住房公积金款项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1月12日开始实施。

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三:广州公积金新政细则出台


  近期,广州公积金新政细则出台了,那么,细则出台有什么影响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近期,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动作频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陆续出台;公积金新政实施细则落地。
  从10月6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而新政最“重磅”的部分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从二成提高至三成;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从四成提高至七成。机构预计约三成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的购房者将受到影响。然而,随着新政细则的进一步落地,影响面正在扩大。
  总体而言,这一系列措施对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征信以及收入进行了诸多规定,贷款申请难度加大;而与此同时,对于公积金可贷额度高且不需要贷过多商贷的购房者,则显示出更多的利好面。记者了解到,部分广州购房者倾向于商贷。
  征信审查趋于严格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防范贷款风险而出台的新政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政中对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征信以及收入进行了诸多规定。
  根据规定,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少购房者都对征信记录表现出担忧。“这次公积金对征信规定很严,非常担心自己的信用卡还款情况。”广州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名下有3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因为还款时间也各不相同,此前有过忘记按时还款而逾期的情况,“信用卡太多的人,估计都要好好去查一查自己的征信记录了,万一有疏忽大意的时候,买房用公积金贷不到款,那就麻烦大了。”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住房公积金新规对个人征信逾期次数和贷款逾期都是按单卡、单次贷款来作为审查标准。“信用卡多的人,反而可以摊薄征信风险,在资金周转的时候,刷多几张卡,只要单卡逾期不到6次,就不会有征信记录问题,比单张卡连续刷爆并还不清要好。”
  公积金贷款不认收入证明
  根据新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广州市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的高值认定收入,工资以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对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对于共同产权人或配偶若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其缴存基数/工资可计入家庭总收入。共同产权人和配偶不作为借款人的,不计算其公积金贷款次数。值得一提的是,配偶如是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其缴存基数目前还不能纳入申请一并计算。
  在公积金贷款新规之下,对于公积金贴息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将有两套月供计算方式,公积金缴存基数显示的收入必须要至少等于公积金贷款月供部分的两倍;商贷部分仍需要开具个人收入证明,个人月收入必须至少等于商贷月供额的两倍。虽然公积金缴存基数只对公积金月供有意义,它反过来对公积金可贷金额也有约束作用。
  如果购房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长、但缴存基数低,公积金账户累积了可观余额,根据公积金可贷公式,这名贷款购房者公积金可贷金额本来可以到60万元,但是由于缴存基数低,不足以覆盖60万元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的月供,这变相意味着公积金贷款者不能足额贷款。
  连续足额缴存新规设半年过渡期
  根据新规,广州严格执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规定,不满足以上规定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公积金贷款新政对缴存公积金时间作出严格规定,必须按月缴存才可获得公积金贷款资格,而不少单位因为入账等原因是一个月缴存两至三个月的公积金,该新政有可能导致这些有意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士丧失贷款资格。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1月10日发出《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给予半年的缓冲期,公积金贷款新政对缴存公积金时间的要求自2017年5月1日才执行,从现在到2017年4月30日,对公积金缴存的要求仍按旧规执行。
  组合贷都可申请贴息
  10月14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从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新增50亿元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并增加4家该业务承办银行。
  50亿元公积金贴息贷款是一项重大利好,然而,根据此前规定,贴息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比例不得大于50%,这就限制了不少有意申请贴息贷款的购房者。
  对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再发通知,放开公积金贴息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不得大于等于50%的限制,这也意味着只要是组合贷款,即可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而其他贷款条件则暂时不变。据业界人士分析,这将给公积金可贷额度高的购房人士送来佳音。
  ■市场反响
  公积金新政收紧
  贴息利好组合贷
  据了解,目前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25%,而5年以上商贷的利率是4.9%,商贷首套房贷享受85折利率优惠后的利率为4.165%。二套房,按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即贷款五年以上的利率为3.575%,仍低于目前商贷首套房贷享受85折利率优惠后的利率。
  “单纯从利率来说,肯定公积金贷款更划算啦。”有购房者表示,现时在广州购房,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额度往往不够,即使想用上公积金,也选择组合贷的方式比较多。
  纯公积金贷款买房,单人60万元、夫妻双方100万元的额度上限,对于偏向购置总价较高的改善型买家而言,意味着需要拿出更多首付。“征信规定得越来越严格,还不认收入证明。”购房者周先生表示,自己参加工作12年,一直缴存公积金,但是每个月的缴存额度不高,“我不太算得清楚到底能贷多少,所以就找了按揭公司帮忙算了一下,反正我一个人是贷不到60万元封顶线的。”他说,即便贷到60万元。要买下心水的物业,首付款也“差了一截”,因此,他正在考虑组合贷或者商贷的方式。
  因为放开了贴息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比例不得大于50%的限制,不少希望申请组合贷的购房者觉得,这是一项大利好,毕竟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的利差比较大。贴息之后,使用组合贷的购房者可以有更多的实惠。
  不过,也有购房者对50亿元的贴息贷款额度够不够用心存疑虑。“贴息额度是增加了,但现在这些新规定出来之后,申请贴息贷款的人肯定也会变多,能不能抢得到还是个问题。”周先生表示,先下手还可以争一争,“如果搞不掂,那就只有先用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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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11”给购房者送大礼,自11月11日起放开公积金贴息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不得大于50%的限制,只要是组合贷款即可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其他贷款条件不变。据业界人士分析,这将给公积金可贷额度高且不需要贷过多商贷的购房人士送来佳音。
  不过,公积金贷款申请难度同时也加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防范贷款风险而出台的新政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政中对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征信以及收入进行了诸多规定,引起了不少购房者的疑虑。为此,该部门日前发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操作细则问答,为贷款申请者解释疑虑。由于公积金贷款新政对缴存公积金时间做出严格规定,必须按月缴存才可获得公积金贷款资格,而不少单位因为入账等原因是一个月缴存两至三个月的公积金,该新政有可能导致这些有意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士丧失贷款资格。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1月10日发出《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给予半年的缓冲期,公积金贷款新政对缴存公积金时间的要求自2017年5月1日才执行,从现在到2017年4月30日,对公积金缴存的要求仍按旧规执行。
  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公积金贷款对征信审查比一般商贷更严格,且由于一些人公积金缴存基数较低,部分贷款购房者或许会转向住房商业贷款。至于公积金缴存时间的争议,公积金中心及时应对民意而给予半年缓冲期,解决了不少准公积金贷款者的麻烦。
  征信新规应对办法:
  资金周转尽量用不同信用卡摊分逾期
  俗语说“十个杯子九个盖”,一些人资金周转有问题,会有名下多张信用卡来轮番透支周转,在公积金加强对贷款申请人征信核查的今天,这个操作尤为必要。
  公积金中心在解答“累计逾期次数的认定标准,是以单张贷记卡的最长逾期期数计算,还是以多张贷记卡的逾期次数合并计算?”、“累计逾期次数的认定标准,是按照贷款类型分别计算,还是多种贷款类型合并计算?”时给出明确回复,逾期次数和贷款逾期都是按单卡、单次贷款来作为审查标准。以信用卡还款逾期的例子为例,一个人名下有三张信用卡,分别在两年内曾经有逾期5次、逾期3次和逾期两次的记录,由于单卡逾期次数没有累积到6次,该贷款申请人依然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贷款还款逾期为例,职工同时办理了消费贷款、助学贷款跟住房贷款,消费贷款逾期5期,助学贷款逾期1期,住房贷款逾期3期。是否算作累计逾期6期?还是算作累计逾期9期?还是属于可以申请贷款?公积金中心对此回复称:累计逾期次数以单笔贷款单独计算,有多笔贷款的,不合并计算逾期期数。上述职工每笔贷款逾期都未超6期,可以申请贷款。
  收入新规应对办法:公积金月供与商贷月供分列计算
  目前,大部分私营企业的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职工月收入,另一部分福利好的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却高于职工月收入,在公积金不认收入证明的新规下,如职工办理组合贷款,缴存基数是否需覆盖公积金与商业月供总额的两倍?这个问题是公积金贷款申请者最关心的问题。
  为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一锤定音的答复——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即缴存基数/工资覆盖公积金贷款月供额的两倍即可。)此外,对于共同产权人或配偶若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其缴存基数/工资可计入家庭总收入。在贷款系统申请录入界面增加产权人/配偶资料录入窗口,需要增加产权人/配偶收入的,可在此录入需要增加人员的证件号码,由系统自动读取其缴存基数/工资。共同产权人和配偶不作为借款人的,不计算其公积金贷款次数。但如果配偶或产权人缴存的是异地公积金,除非异地缴存的职工若作为借款人,其缴存基数可以计入收入,若不作借款人,只作为配偶或产权人,其缴存基数不计入家庭收入。
  在公积金贷款新规之下,对于公积金贴息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将有两套月供计算方式,公积金缴存基数显示的收入必须要至少等于公积金贷款月供部分的两倍;商贷部分仍需要开具个人收入证明,个人月收入必须至少等于商贷月供额的两倍。虽然公积金缴存基数只对公积金月供有意义,它反过来对公积金可贷金额也有约束作用。
  比如说,一个人缴存时间长,但缴存基数低,公积金账户累积可观余额,根据公积金可贷公式,这名贷款购房者公积金可贷金额本来可以到60万元,但是由于缴存基数低,不足以覆盖60万元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的月供,这变相意味着公积金贷款者不能足额贷款。
  公积金新规影响:
  转投商贷或增多
  房卫士按揭负责人郑大源认为,在公积金贷款新规出台前,有的单位缴存非常不正常,甚至很多客户为了贷款而临时缴存,放款后就不再缴存了。新政抬高贷款门槛,自然使钻空子的难度加大。此外,对于征信信用不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的购房者,被迫转投住房商业贷款,因为住房商业贷款对贷款逾期和信用卡逾期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逾期次数多一些也可通过。他之前正在处理一个客户公积金贷款申请,这名人士的单位和公积金缴存情况都非常好,但由于一个月公积金入账的时间问题,差点丧失公积金贷款资格,后来根据补充通知的精神,这名客户顺利获得了公积金贷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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