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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作计划 时间:2018-08-02 10: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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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五措并举”决策部署,着眼于全面深化改革,着眼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在促进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突出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构建以“双爱”为核心的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加强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人力社保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一、20xx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25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200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2100人,分别完成指标任务的102.3%、137.8%和105%,开发公益性岗位1490个,农村覆盖率达到81%,完成指标任务的14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28%。
  一是贯彻落实促进创业就业政策。进一步深化全民创业乐业增收工作,制订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民创业乐业增收工作的通知》(余乐发[20xx]1号),通过优化企业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全市乐业增收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推出《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余政办发〔20xx〕25号)、《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余人社〔20xx〕69号)等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激励政策,新增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等项目,进一步规范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出台《关于支持姚籍大学生就学和回乡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党办〔20xx〕54号文件,市财政每年500万元专项用于设立姚江学子发展基金,助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充分就业。在举办原创业培训课程的基础上,加大电子商务、网上创业培训力度,为大力发展网上创业提供智力支持;合理开设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销售业等农村实用型技能培训班,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建立劳务合作组织21个、来料加工基地5个,规范组织机构、建立服务机制、明确发展规划,帮助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城乡超龄人员就业,实现“务工务农”,“赚钱顾家”两不误;建立工业加工型、楼宇型、门面型、市场型等创业孵化基地21个,为初次创业人员提供相对集中的经营场地,促进创业实体健康发展。全年新增创业实体12210家,创业带动就业人数73300人,分别完成指标任务的100.1%和 100.1%,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6,创业企业一年以上生存率为87%,全年完成创业培训803人。积极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公益性岗位进村率,开发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保安、保洁、绿化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努力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490个(农村覆盖率达到81%),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49%。
  三是组织“就业服务年”活动。对照宁波市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活动中的优秀评价标准以及新要求,巩固并扩大充分就业乡镇(街道)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综合抓手作用,统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利用全民力量实现“一对一”就业帮扶,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帮助劳动者稳定就业和尽快实现就业,目前我市乡镇(街道)已100%达到宁波市局要求的充分就业标准。完善用工监测直报和就业形势分析制度,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着力促进青年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共举办交流洽谈会 169场,达成就业意向31053人。做好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新增大中专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8家,接收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1360人,完成宁波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和136%。今年接收毕业生4644名,就业率在98.9%以上。
  (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保覆盖率
  妥善处理社保扩面征缴与扶持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重点突破零参保企业及规模以下小企业和第三产业参保缴费工作。全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净增4.63万人、3.15万人、1.58万人、1万人和0.85万人,分别完成宁波目标任务的297%、157.5%、121.3%、111.1%和109%。全市户籍新增各类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913人,参加养老保险(障)率达92%,完成目标任务的100.88%和100.88%。
  一是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积极开展本市户籍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障)信息登记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截至12月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保、被征地人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分别达到64.14万人(含退休)、34.94万人、20.58万人、30.99万人、22.3万人、31.7万人、15.8万人、22.58万人和30.13万人。全年累计共征缴各项社保基金67.6亿元,累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42.7亿元,历年累计结余87.1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5.9亿元,支付能力达到38个月。全市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单位269个,在职参保人数15791人,离退休人数6863人;全年征缴基金2.5亿元,发放待遇2.4亿元。通过有效预防和工伤费率调整杠杆调节作用,工伤事故认定受理案件明显下降,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5700起,作出工伤认定5500件,比去年底下降9%,其中认定简易工伤1200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850万元,职工工伤伤残劳动能力鉴定2455人。
  二是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待遇。完成20xx年度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7.12万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月增资235.22元。20xx年1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向全市6.42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发放一次性补贴1500元;向13.98万名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每人发放春节慰问金500元,向731名女5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养老保障、农民养老保障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享受人员,每人发放补贴300元,共计发放16641.43万元。积极稳妥地推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低标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并轨等工作,以提高本市户籍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有2.68万名被征地人员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享受待遇人数2.26万人,补缴养老基金17.55亿元,占全市被征地人员参加保障(险)总人数的24.5%。
  三是整合城乡医保资源。将原由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部职能和工作整体划转由我局统一管理。顺利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主要对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在患大病时个人自负、承担的医疗费超过一定额度后再次进行补助。进一步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新增4家发卡银行,方便参保人员申领,今年完成社保卡申领10.6万张,累计总申领47.3万张,持卡人数为47.3万张,完成宁波指标100.02%。开展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历年账户余额结转工作,对支付近亲属上年个人缴费和本人上年2%缴费的资金进行结转,为13.6万人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6349万元。开展医保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核查87家两定单位大额医疗费338人次总费用3350.98万元,处理违规案件13起,共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22万元,暂停两定机构9家共28个月。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强区
  目前,全市人才总量已达24.9万,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1.2万,高层次人才4653人,高技能人才25010人,今年通过评审、考试和初次确认取得专业技术资格3013人,培养高技能人才1112人。累计培养和引进国家“千人计划”6人,省“千人计划”13人,入选宁波“3315个人计划”7人、入选宁波 “3315团队计划”6个。
  一是进一步创新招才引智政策。认真落实《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种子资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政发〔20xx〕51号),积极兑现“三个500万”政策。今年,共有2批次14个项目通过“三级联审”,已拨付项目扶持资金7440万元,种子资金2750万元。组织企业赴美国、欧洲、北京、上海、杭州、宁波等地招聘博士、海外留学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全年共引进硕士学历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共108人,其中博士15人,兑现创新型人才引进补贴 195万元。为23名海外工程师发放20xx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补助共355万元,为34名海外工程师申请了宁波市级海外工程师年薪补助计划。
  二是推进载体建设发挥人才效益。“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一园三基地规划建设进展顺利,产业化基地启动区块7个项目23.1万平方米已结顶,投产、注册、签约或正在跟踪洽谈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92个,其中国家“千人计划”项目65个,已落户项目28个。组织实施宁波博士后三年倍增计划,积极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全市现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试点站、宁波扶持单位总数达到12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6家),引进博士后5人,全年共发放科研经费补助、生活补贴108万元。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顺利,今年共推荐6家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参加宁波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评选,其中5家进入答辩1家被评为宁波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目前全市已有8家宁波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全年共发放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扶持资金120万元。鼓励校企共建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基地,新增宁波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示范基地3家。
  三是积极提升人才队伍素质。采取推荐、选拔、评优、申报、培训、考核、考察等多方式多渠道提升现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11人进入答辩7人(其中5人为重点推荐对象)、省“千人计划”11人初选入选2人、宁波“3315计划”个人和团队17个入选1个团队2个个人。推荐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4人,入选“宁波市第三批外地引进第三类重点高层次人才4人。推荐申报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6人,入选1人。推荐申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第四批特级专家、省名中医各1人。9名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完成中期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培训考核共2200余人次,组织今年入选的30名市级第二批首轮优秀中青年人才赴上海复旦大学开展素质提升培训,并发放每人2万元的课题补助。举办第二期留学创业人员沙盘推演与模拟实训暨宁波余姚留学人员创业园经营管理沙盘推演培训班,共有45人参加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技能和素质水平,通过开展菜单式、订单式、自助式等培训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新成立的农民学校举办了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全市100余名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负责人和农产品经济人、种养殖大户等参加培训,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3152人。
  四是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专门成立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管理机构,人员由各部门派驻,开设与宁波相衔接、部门联合、市镇联动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共有28个服务专窗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完成20xx年度元旦春节期间的专家慰问工作,共走访慰问专家199人,发放慰问费23.55万元,春节前宁波市委书记刘奇等领导专程来我市慰问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组织开展高层次专家参加健康体检及考察疗养活动,及时办理“千人计划”专家红卡、医疗保健卡,为各类专家营造良好的创业生活环境。组织 7900余名高中级知识分子参加健康体检,共支出资金260.1万元。积极做好人才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目前100套342个房间都全部出租。
  (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事管理
  一是创新公务员考核工作。印发《余姚市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公务员“双对”考核办法,实行“日志式”管理,强化平时考核力度,基本实现考核对象全覆盖,考核运作日趋规范。严格执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认真组织20xx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全市参加年度考核共4407人,其中优秀等次535人,优秀比例达12.14%,事业人员参加考核共13452人,其中优秀等次2087人,优秀比例为15.51%。积极做好全市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严格实施考核结果使用。
  二是全方位打造“阳光”考录。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取消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报考户口限制。全方位打造“阳光”考录,严格规范机关事业人员考录工作,加大报考资格审核力度,面试工作坚持全程监督、严格选拔考官、考官异地交流和考场内现场打分等措施,并实行全程录像,通过构建实现制度“零缺失”、违纪“零容忍”、考试“零投诉”和监督“零盲区”。全面执行人事编制调控规定,大幅度减少事业单位招聘人数,实现总量控制,全年招录公务员118名,招聘录用事业人员420人,其中录用卫技人员157人、教师207人,通过亮绩竞标选拔事业人员8人,公开选聘和两项计划大学生“村官”10人。
  三是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工作。认真实施“考试考核竞争择优”办法,合理确定安置岗位和编制使用,妥善安置军转干部10人,随调家属1人。积极主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和地方的有关解困政策,进一步改善广大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条件。高度重视企业军转干部的来信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日常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健全各级管理网络,密切关注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好服务与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主动帮助解决多名企业军转干部的实际困难,确保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的思想稳定。
  四是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加强日常工资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工资核准工作,其中考核晋升职务、级别工资15086人次,职务变动工资2156人次,新录用人员工资工龄核定538人,审核退休人员157人。加强监督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检查工作。基本掌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情况,发现了不少问题,并提出建议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做好准备。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指导各类事业单位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积极出台文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
  (五)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深入发展以“双爱”为核心的和谐劳动关系。紧紧围绕“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工作主线,树立“企业兴则经济兴、职工稳则社会稳”的理念,积极开展“双爱”促和谐技能助转型、企业工用法规政策实务操作培训、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提质扩面、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提升、企业劳动保护分级管理、企业与企业家文化建设提升等六项行动,确保“双爱”活动全面推进,规上企业“双爱”活动参与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工作,根据宁波要求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数据和报表,并对20家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进行现场测评,经测评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99%。联合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议覆盖率达到95%,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稳妥开展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工作,对照许可要求严格按规定办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截止12月底,共受理劳务派遣许可申请7件,办结6件,按期办结率达 100%。
  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府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欠薪预防机制建设,全市筹集工资支付保证金9000万元、欠薪应急周转金1250万元。组织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专项调查、建筑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等专项检查10次,检查用人单位1323家,涉及职工11.96万人。全年共受理各种举报投诉案件570起,及时结案率为98.4%,为634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287.91 万元,对32户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17.3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情况的实时监控,全年共书面审查各类用人单位16238户,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的104.1%。12333咨询服务电话有序运转,全年共接受来电咨询8.5万个,满意率达98.1%。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76件,与去年同期上升7.9%,涉及劳动者1955人,结案1100件(其中调解659件),结案率93.54%,调解率(包括撤回仲裁申请案件198件)77.91%,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工伤补偿款、经济补偿金等损失1847.8万元。一裁终局案件51件,结案率100%。健全绿色通道,对集体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今年发生的28件集体争议案件(包括欠薪逃匿)均得到快速妥善解决。仲裁庭达到规范化要求。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企业、行业协会、村(社区)等基础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全年各基层调解组织立案2239件,涉及劳动者3649人,调解成功2239件,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工伤补偿款等3769万元。
  (六)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时积极配合支持督导组开展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局党委集中学习讨论13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学习讨论121次,参加人员1500余人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三走三问三优”活动,深入基层走亲连心,发放征求意见表96件,征集各类建议意见209条次,经梳理后归纳为32条,其中“四风”问题10条。通过“四查四看”列出“四风”问题,按照“四明四强”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坦诚真挚的批评,相互批评意见共48条,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通过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比去年同期减少会议17%、文件19%,压缩三公经费47.76%,破解难题17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1件,清理不适宜的规范性文件26件,新建规章制度18项。实施“群众在心中,服务在基层”先锋计划,组建局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30人)和局系统专业志愿者服务队(3支),组织 151名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万名干部联万户帮困解难专项行动”,帮困解难。
  二是开展基层党建述职工作。今年我局被列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象,根据考核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台帐的整理。实施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七个一”工作法,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制定党建责任目标,并与基层党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12次,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xx同志系列重要讲话、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有关文件精神。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局属7个基层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实施党员“先锋指数”在线考评管理,落实党员发展控量提质,今年预备党员转正3人,新发展党员1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2人。
  三是政务信息全面公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成立“阳光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围绕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的要求,以党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机关内部事务公开为切入点,规范了公开内容、范围、形式与时限,并一一制定了公开目录,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与充实;通过报刊、杂志、各种简报、广播、电视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才网等共享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利用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四是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各类行政权力,完成《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汇总表和信息表的填写,上报10个事项。对照省厅要求,对我局便民服务资源进行梳理,形成《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按要求完成事项详细信息的梳理、录入和便民服务事项信息审核确认,共填报了便民服务事项432项。根据《关于开展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上报了本部门职权和权力事项清理的相关材料,共汇总行政权力281项。截至目前,共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保留2项行政许可事项、1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转备案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归并5项行政许可、2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削减比例达56%。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23件,其中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2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满意率达100%。
  五是大力提升服务效能。加大对局长信箱、网上咨询投诉、市长电话、信访反映问题的督查调处力度,妥善处置各类舆情,做好各项政策答复和解释工作,全年受理市长电话162件,市长信箱104件,局长信箱、投诉920余件。出台《局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加强窗口作风建设文件,全面贯彻和优化各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按照新的考评制度扎实开展局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和“服务明星”评选工作,通过“比、学、赶、超”促进窗口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制定《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对象一览表》和《20xx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责任目标分解明细表》,突出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按照局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局领导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以及市委有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围绕人力社保中心工作,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活动,对基金使用管理等各类职权事项的风险进行了重点排查,共查找出168个风险点,制定了226条防控措施,各单位、科室、个人均作出了廉政承诺,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内控制度。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全局机关干部职工风采专栏,在局机关公共场所精心布置廉政文化图片、标语,在局门户站设立廉政文化专栏,积极营造勤政廉政氛围。全年没有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机构队伍保持稳定。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五措并举”的第一年,在经济增速换档、结构调整深化、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我们的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是促进充分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任务艰巨;人才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效不够明显;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衔接不够,公平性、可持续性面临新考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领域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亟需解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依然较为薄弱、劳动关系形势严峻等。我们要牢牢抓住改革这一历史性机遇,积极探索、努力破解。
  三、明年工作思路
  1、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一是继续开展好全民创业乐业增收工作。对照20xx年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乐业增收三年计划要求,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市直部门按时完成全民创业乐业增收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力争新增创业实体数比今年增长1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7,确保三年计划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招用本市劳动力一次性奖励等促进就业和创业的补贴、奖励政策,适当调整有关补贴标准和条件,提升政策落实效率。着力提高辖区内长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率和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满意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争取达到“充分就业市”优秀评价标准。三是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民办职介所、公共职介网络平台的桥梁作用,根据需要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招聘会,为劳资双方双向选择提供服务平台。深化校企合作,建立高校和民企信息对接机制,适时组织企业去外地开展“订单式”招聘活动,帮助企业招引专业技术人员和新兴行业人才。进一步落实服务企业联系人制度,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用工需求、劳资矛盾、社会保障等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实现动态监管和服务。
  2、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对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丧葬费补助及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方面进行相应完善。进一步落实医保付费管理办法,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实施医保按病种收(付)费办法,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开展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现本市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全市户籍参保率达到93%。抓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将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积极探索一些高危企业,如化工、机械冲床等行业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三是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扩大社保卡申领和覆盖范围,逐步拓展功能应用,推动阳光医保工作开展,实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支付系统纳入宁波市医保系统管理。积极推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加强培训,促使企业在网上开展社保参保、续保、中断等业务办理,方便参保企业,提高办事效率。
  3、完善集聚人才体制机制。一是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贯彻落实《关于建设人才特区打造人才高地的意见》及“1+10”人才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做好各类专家人才的推荐选拔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千人计划”产业园建设,提升综合影响力。大力引进和培养符合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项目和紧缺人才,依靠宁波市县共建机制依托宁波人才服务平台为“千人计划产业园”项目招收相关配套人才,助推我市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二是突出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开发合作机制,推广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建设,为我市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外国专家提供服务。不断完善与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人员组织的合作机制,通过以老带新模式吸引拔尖人才。切实强化企业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校企共建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企业高技能自主评价体系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资源整合、市场运作的思路,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培训机构实行优胜劣汰。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自助评价,探索依托行业协会发展自主评价。统筹规划培训项目,积极探索开展远程职业培训和网上职业培训,切实加强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劳动者自主创业能力、就业竞争能力和稳定就业能力。
  4、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公务员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公务员考核办法,以全面推行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办法为契机,破解公务员平时考核难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日常基础性管理工作,以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统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流动、职务任免等工作,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水平。二是规范招聘考录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招考工作的公正度和透明度,严密组织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招考计划审核,科学合理设置考录职位与报考条件,积极探索和改进招考的组织方式,确保各类考试录用招聘工作的安全、顺利、高效、公正,提高新进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和维稳解困工作。进一步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以“双考”安置工作机制为平台,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提高人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继续做好日常性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与维稳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的稳定。
  5、努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加大防范欠薪工作力度。加大对加工制造、建筑工地、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生产经营不够稳定的小微企业的监察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调作用和乡镇(街道)网格预防预警体系作用,严厉打击欠薪逃匿等恶意欠薪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欠薪违法案件,力争在欠薪案件移交、入刑方面有新的突破,确保职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支付。二是深入开展“双爱”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企业关爱职业,职工热爱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实施“六项”行动,积极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宣传引导和典型引路,努力实现“六有六要”目标,从而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落实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劳务派遣工社会保险参保行为,严格执行“三性”岗位,落实同工同酬;继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协商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细化网格划分,对照上级有关“两网化”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考核办法,力争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作用,通过网络化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通过网格化加强监管、提高预防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进一步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6、进一步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制度,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实际经办能力,实现由过去精通单一业务向全面熟悉综合业务方向转变。通过竞争上岗、岗位轮换等方式把干部放到最能发挥他们自身优势的岗位上去,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力社保经办人员队伍。二是继续深化“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办事程序、服务指南等政务信息,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公开,并及时补充和更新,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网上行政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排摸廉政风险点,切实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抓好基层平台考核工作,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将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效率与考核挂钩。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加大对基层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努力提升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使其专心从事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第二篇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年度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总方针,借力“四个全面”的大方向大潮流,践行“三严三实”,提高工作效能,稳中求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立足民生为本,就业创业举措推陈出新。
  一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积极解决“用工难”“就业难”。3月2、3日联合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在辖内流动人员居住最为密集的岐山街道南楼街举办第二届“南粤春暖·春风行动”户外公益性夜间劳务集市,26家中大型的用人单位提供了1587个岗位,活动时间从下午6时至晚上9时的夜市时间,到场参加应聘外来劳务工1000多人,最终达成意向的有近650多人;4月23、24日联合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卜峰莲花东厦店计划开业举办专场招聘会,现场达成就业意向300多人;6月26日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达成就业意向400多人;9月25日在欧美汽车城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推介会;10月17日在卜峰莲花中旅店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
  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1.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我们积极提供“五个一”服务,即:一次电话访问、一次职业指导、一次岗位推荐、一次就业见习和一次职业培训,切实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2.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客观现实,我们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需要,选择了23个规模较大、有一定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为有见习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3.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共接收了13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支农9名,扶贫4名,按要求安置到我区下属各街道等相关岗位。今年以来累计有7人符合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共支出2.373万元;累计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2000元补贴政策34人,共计支出6.8万;累计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政策43人,共计支出8.7296万。
  三是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促进就业。今年以来,全区新增认定就业困难人员21名,所在街道全面实施II级帮扶,对其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补贴等“五送”标准化援助,尽快帮助其实现就业,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优待。为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积极向企业宣讲就业专项资金补贴优惠政策,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对象所能享受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优惠等政策。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已支出78.34万。
  截至20xx年11月初,市下达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任务数13000人,已完成11550人;市下达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数11000人,已完成10107人;市下达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任务数600人,已完成601人;市下达促进就业人数400人,已完成4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达到市的目标要求;另外,已实现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数498个;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1657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553人。预计到年底,市下达我区本年度人社事业发展计划任务能全面完成。
  (二)立足创新驱动,人才工作得到有力提升。
  一是完成20xx年全区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1.20xx年度机关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数1729人,其中评为优秀241人(优秀率为13.94%),称职1330人,不定等次155人、不称职3人。2.20xx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共有8195人(含区委管理干部60名),其中评为优秀等次1165人,合格6764人,不合格1人,不定等次人数171人,不参加考核人数94人。
  二是完成20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1.完成公务员招考工作,录用公务员45名。2.完成教师招聘工作。组织区教育系统列入招聘计划的学校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经面试和考核,择优招聘38名(原定40名,解约2名)毕业生到区属学校任教。
  三是为企业和流动人才提供服务。一年来正式调动手续的人员20人次,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4名,为流动人员代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18人次,办理干部退休手续3人次,办理接转大中专毕业生档案81个,协助上级单位和各类毕业生查询档案280多人次,协助代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借调档案31人次,协助代理人员办理年度考核、工资套改和晋升职称等200多人次。
  (三)立足为民服务,社会保障保持优质高效。
  一是继续做好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的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根据市人社局下达任务数,结合社保分局、区公安分局提供的相关数据和各街道实际情况,深入各涉农街道进行调研,部署落实各街道20xx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同时全面开展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缴费标准的宣传。20xx年市下达城居保缴费任务为71400人,经统计,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1312人,其中缴费人数45544人,缴费率达到63.07%,已领取待遇有38553人;参加医疗保险人员48096人。
  二是继续做好早期离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审核工作。截止11月23日,共审核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320人、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费25人,与社保分局联合审核符合《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人员177人。审核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8人,病退16人。
  三是继续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的工作。接到工伤申请94宗,办结101宗(含去年末结存,其中认定93宗、不予受理4宗、撤销申请4宗),送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83人次,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继续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市的工作部署,学习相关政策规定,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相关资格审查、报批手续。截至目前,已审核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家,另各有2家药店和医疗机构正在进行审查之中。
  (四) 立足基层实情,基层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问题。加强对相关街道和社区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协调和解决新出现的难点问题;积极联系市局、邮政银行,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有关方案及登记办理。据统计,我区20xx年底前征地社保预存资金总额4656.14万元,共涉及4个涉农街道10个社区,其中预存资金100万以上的社区有6个社区(寨头、沙浦、月浦、沟南、福岛、莲风),截至12月1日,已落实沙浦社区被征地农民保障1347人,保障资金2020.5万元;落实寨头社区被征地农民保障611人,保障资金549.9万元;落实月浦社区被征地农民保障9443人,保障资金1133.16万元;已分配落实保障预留资金累计达到3703.56万元,占全区预留保障资金总数的79.54%。
  二是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初见成效。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站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的通知》(汕金组通[20xx]11号),站在全区的高度,以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建设为依托,配套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居民事务代理制,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全覆盖。省级财政资金338万元已于5月份拨付各街道,作为全区169个社区人社服务站基本设备配置补助;省级财政每年在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个社区2400元的标准安排办公经费补助(共计40.56万元)也及时拨付到位。目前,全区169个社区已有169个挂上“人社公共服务站”牌子,有169个落实安排办公场所(窗口),有169个配备了专兼职协管员,办公场所(窗口)基本落实。
  三是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养老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全区17个街道,社区“两委”人数956人,其中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按人数940人,参保率达到99.48%。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两委”成员岗位补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汕金委办[20xx]38号),从20xx年1月底开始规范社区“两委”成员岗位补贴,加强了社区基层建设、稳定了社区基层干部队伍。
  (五)立足和谐稳定,维稳维权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继续做好日常劳动仲裁和监察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受理12345服务热线转办件254件,日常受理投诉案件20宗,未办结的案件尚在期限内调处中,其中2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移送公安机关调处;仲裁委共受理案件45宗,涉及职工人数80人,其中包括重大集体案件(申请人人数10人以上)1宗,已于20xx年2月2日审结,结案35宗(其中调解23宗,裁决12宗,调解结案率63%)。
  二是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的工作。继续做好元旦、春节及八一期间企业军转干部的稳控工作;拟订《关于调整区属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意见》,并上报区政府批转执行;审核了41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人事档案,明确12名企业军转干部的立功等次及立功慰问金,并于八一建军节前落实了困难补助金及立功慰问金的拨付;按新标准调整企业军转干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三是切实推进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截至20xx年10月底,共有12996名区属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依托企业管理,使之成为我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补充形式。
  (六)立足规范有序,人事工资管理不断完善。
  一是继续做好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的增资工作。经测算本次增资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均月增资1200元;离休、退休人员人均增加离退休生活费320元。为确保本次提标能按国家要求发放到每个人手中,我局从初拟方案、资金测算、预拨增资、审批校对到发文执行等环节在不减低准确度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将这项工作准确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缓解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待遇难提高的矛盾。根据省厅的工作要求,确保6月底前能兑现相关人员的工资,审核区内符合职务职级并行条件的人员档案共506个,审批通过符合职级晋升476人。
  三是完成20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工资的审批工作。据统计20xx年机关符合工资晋升条件的499人,月增资13059元;事业单位符合工资晋升条件7128人,月增资约38万元,已全部审批完毕。
  四是参与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了《金平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及该办法有关政策问题的说明。
  (七)立足学习教育,党风政风建设显著提升。
  一是深入学习习书记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牢固树立“三严三实”检验标尺,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基本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制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始终。
  三是加强党廉教育,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督促全局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劳动就业方面
  一是劳动力存在就业观念陈旧和结构性矛盾的问题。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大部分为原国有、集体企业员工,近年来,经过市、区、街、社区就业服务机构的有效服务,基本上能找到适合自己工作意愿的岗位。未能实现就业的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其中有的残疾,有的嫌岗位差、报酬低,就业观念陈旧,这也是家庭服务业工作开展存在困难和问题较为突出的因素。部分农村劳动力无法担任高素质、高层次、高技术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而对工作时间长、收入低、体力型特别是苦、难、脏、累工种又不愿意干,就业竞争意识薄弱,缺乏通过劳动力市场竞争上岗的勇气和耐心,无法较全面掌握劳动力市场信息和了解劳动力需求情况,丧失一些合适的就业机会。
  二是就业援助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当前部分用人单位在录用就业困难人员时,往往不愿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而导致已援助上岗的特困人员就业的充分性和稳定性得不到根本保证。与此同时农村富余劳动力整体素质低,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弱势地位,如何加大援助力度,提高对特困群体的服务水平,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就业专项资金申请人数总体较少,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基本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对象,因未进行失业登记而不能认定或有失业登记但未认定,因此导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偏少。部分基本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岗人员,也因未认定已就业致使用人单位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就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部分做了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定的,也因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等客观因素,未能实现就业。这就存在有条件申领补贴的,未做资格确认,有资格申请的,而又没有用人单位主体的问题。有的低保家庭,对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资格积极性较低,认为有了资格被推荐就业,怕整个低保家庭资格被取消,不划算。二是专项补贴门槛高,企业争取扶持局限大。我区的中小微企业工厂规模小,布局分散,企业竞争力一般,而扶持政策对企业的经济指标以及软、硬件等都有一定的要求,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企业较少,从而导致企业对扶持政策和资金补助的积极性不高。
  (二)社会保障方面
  征地社保资金分配工作任务重。一是征地社保尚未分配的滞留资金较大,分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二是个别社区存在启动慢,或是预存资金较少,分配人数多的问题。三是被征地单位的土地基本都是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属集体所有,从而造成确定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名单存在较大的困难。个别征地涉及多个社区共用土地,保障人数无法分割。四是个别基层干部对征地社保资金分配工作的政策把握不准,存在畏难情绪,顾虑较多,工作较为被动。
  (三)基层建设方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人力和经费严重不足。随着人社工作重心的下移,各级开展就业工作、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目标任务的下达,全区17个人社所和169个服务站日常事务日益繁重,压力较大。省、市有关加强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的街道辖区以常住人口计算,每6000-8000名服务对象配备1名工作人员,在不新增编制的情况下,新增人员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的要求,目前各街道人社所的编制只有3名,多数雇请3-5名属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都由街道自筹解决,这都需求报请上级增加工作经费,以适应工作实际需求。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以政策落实为重点,提升就业创业质量。
  一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我局将扩大宣传市局新出台的就业扶持政策,认真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贯彻意见》(汕府[20xx]6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优化政策环境,做好项目库、专家指导志愿团、创业培训等服务工作,切实推进全民创业。
  二是要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要积极落实就业帮扶补贴政策。通过人社部门业务窗口派发补贴指南、企业宣讲会等渠道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为突破口,动员和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吸纳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申请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补贴;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强化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到社区就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抓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见习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积极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实行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动态帮扶机制,切实做好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就业困难妇女、低保人员、破产企业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
  三是做好辖区就业失业工作的动态监测。根据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继续认真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发放工作,努力提高就业失业动态管理覆盖率,做好“一网五点”的动态监测。
  四是加大劳动培训宣传力度,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富余劳动力就业能力。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劳动力培训政策覆盖到位;针对电商等新兴行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发展需求,努力开发新的培训工种,创新培训模式;扶持和引导大中型企业开办技能培训班、培训学校,实现产教融合,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盘活优势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合作,弥补区培训中心和街道人社所的不足。
  (二)以扩面征缴为重点,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依托社保扩面的大方向,继续做好全年社保医保基本工作。明年,我局一方面将继续做好社保扩面大工作,将相对科学、公平的分解各街道20xx年度城居保的缴费任务和社保扩面征缴任务,报区政府批准。另一方面,继续做好与中行、邮储银行和各街道的协调、指导工作,全面开展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扣款缴费工作;协调、指导各街道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录入、扣款工作;对20xx年度实施统一缴费120元的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保证政策到位;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审核手续的报审工作及参保人员报批登记工作
  二是承担工伤认定、早起离开企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费联审工作。20xx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以及特殊工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维护劳动者权益;继续做好早期离开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费的审核工作和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联审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并轨工作。我局将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落实,尽快完成养老金并轨任务,做好社保测算扣缴工作。
  (三)以完善机制为重点,提升劳动维权效能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强化各项专项检查落实到位。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完成市局所安排的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针对劳动监察各项职责展开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主动行使监察职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和依法用工自觉履行社会保障的社会责任。
  二是提高劳动监察和人事仲裁办案效率,着重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我局将继续以提升执法效率为目标,切实为人民群众争取劳动合法权益。一方面,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关系,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将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建立完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面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三是建立五星级仲裁庭,完善仲裁工作的相关配套设备。在现有三星级仲裁庭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仲裁庭硬件建设。计划建立五星级仲裁庭,并争取通过省厅考核验收,为劳动仲裁调解工作更好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以人才引培为重点,提升人才队伍实力
  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区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我区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把人才引进与我区的重点项目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的扶持建设与服务工作,以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五)以制度改革为重点,提升人事管理效率
  一是宣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权限做好新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程序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好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以及岗位设置、竞聘上岗等工作,推动我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上新台阶。
  二是着力推进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岗工资配套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探索工作,不断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着重做好宏观掌控,指导各单位加强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对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意义的宣传,破除平均主义思想,树立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
  (六)以平台建设为重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在基层人社所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社区人社服务站的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提供公共服务,逐步完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能力。
 

第三篇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年度计划


导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年度工作计划有哪些内容与要求,推荐参考以下文章,欢迎阅读。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工作重点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服务于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服务于民生,以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作用,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一、关于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要素。努力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是我局明年就业工作重点:
  1、建设公办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依托我县就业服务中心的项目建设,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双向选择平台,统筹全县人才信息,劳动力市场,岗位资源,加强劳务输出与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2、加强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组织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依托职业教育聘请各类专业师资力量,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新兴行业开展订单培训和专项培训,全年培训人员5000人次以上。
  3、用好就业政策,争取上级就业专项资金500万元以上,积极与各商业银行合作,计划发放小额信贷1000万元,用于鼓励支持创业,以创业带动和促进就业。
  4、努力开发基层管理和基层服务公益性岗位,年度安置4050人员和大学生公益岗位人员200人以上。
  二、关于社会保障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完成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社保统筹与改革工作。一是在保障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实现扩面新增1%-2%,完成年度城乡社保费征收2300万元;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完成社保征收与发放一卡通工作30万张,积极协调省厅投资25万元新增建设制卡中心,方便群众补卡更换,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减少因补卡不方便而引发的信访案件。2016年计划征收职工社保费1.003,发放1.24亿元。新增扩面2000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制度建设,确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特别是社保资金量大,覆盖面广,征收与发放环节多,我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与管理,在完成全年社保基金征收基础上,确保各类基金按时足额发放,使全县人民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三、关于劳动监察与信访维稳工作
  针对近年来,劳务纠纷与违法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开展法制宣传普法工作,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企业和项目正常秩序,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在今年40家的基础上建成我县全覆盖的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特别针对一些边远乡镇,外来人员集中的企业,平时疏于管理,矛盾多发,隐患很大,因此在2016年,我局将积极协调公安、法院、市场管理等部门,依法打击取缔劳务黑中介等违法行为,排查非法用工,专项解决民工欠薪问题,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联网。加强劳动仲裁工作,力争实现结案率100%,在省市人社系统继续保持年度优秀与先进。
  四、关于人事人才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全力选拔高素质人才。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着力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是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督促事业单位制定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规范高效;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调控,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同步增加职工工资。五是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做好我县人才需求状况调查,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各类招聘活动,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改进人才引进方式,坚持项目引进和人才引进并举,瞄准产业发展,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到创业发展。
  五、关于机关作风建设
  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本领,以便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你。我局服务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广,作风建设、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关系全县机关形象。我局要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强化科长与主管领导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机关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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