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检假]产检假

来源:其他公文 时间:2018-07-30 10:00:02 阅读:

【www.bbjkw.net--其他公文】

第一篇产检假:2017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不少朋友对于劳动法规定的产假不怎么了解,那么,今天,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2017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必须享受的假:
  1、产假:
  顺产单胎:98天(产前15天+产后83天)
  难产(剖宫产、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等):98天+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15天
  妈妈们可拿医院相关证明,根据自己的情况来休产假。
  2、产前检查: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3、产前工间休息:
  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上班哺乳假:
  哺乳假是指妈妈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内,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开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作为一名孕妇,在工作日内进行产检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这是孕妇应当享有的产检假,具体为怀孕前七个月每月一天带薪产检时间,第八个月两天,第九个月四天,根据公司不同的规定可能略有差别,但是任何以产检为理由扣工资的公司都不是正经公司!
  2、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
  哺乳假天数: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劳动法产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分娩期:98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第二篇产检假:兰州育龄阶段市民生育意愿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及意义
  2015年10月29日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确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也是我国老龄化问题凸显、经济发展放缓、未来劳动力资源供给不足等背景下的又一次重大人口政策的调整。
  为了解兰州市民对“全面二孩”政策的认知程度及未来的生育计划,透析兰州市未来的人口发展趋势,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舆情研究中心展开了“全面二孩”政策后兰州市育龄阶段市民生育意愿问卷调查。
  二、调查方法与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育龄阶段的兰州市民,考虑到生育问题的年龄要求,因此本次调查对象确定为1970-1995年间出生的市民。调查采用配额抽样的调查方法,按年龄段和性别进行配额抽样。实际调查1050人,有效问卷1037份。
  本次调查对象中,男性占47.9%,女性占52.1%;农村户口者占25.6%,城市户口者74.4%;独生子女占31.3%,非独生子女占68.7%;已婚者占76.9%,未婚计划一年内结婚者占23.1%;已婚中,17.3%还未育,82.7%的人已育有一孩。
  调查包含了各育龄阶段的市民,如下图1所示,包括了70年到95年各年龄阶段的市民,其中1981年-1985年,1986年-1990年两个年龄段为主要生育年龄阶段,调查人数比例相对较高;调查包含了各收入阶层的市民,八成以上的被调查者家庭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如图2所示;被调查者中,整体学历较高,其中本科学历的比例最高,接近四成,如图3所示。
  从样本分布情况来看,可以通过样本情况来探究兰州市生育年龄段市民的未来生育意愿。


  图1 调查对象年龄分布状况 (%)


  图2 调查对象收入分布状况 (%)


  图3 调查对象文化程度状况 (%)
  三、市民对“全面二孩”政策的认知情况分析
  在参与调查的市民中,表示知道国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市民比例为97.1%,不知道的比例仅为2.9%。
  兰州市民如何看待“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呢?问卷中围绕八个方面展开了调查,态度分为完全同意、比较同意、一般、不太同意、完全不同意。在此将完全同意和比较同意归为认同,在所问及的五个有利的影响中,认同度由高到低依次为:有利于治愈“失独”之殇、缓解老龄化问题、缓解劳动力短缺、拉动经济的发展、缓解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在不利的影响中,首先认为是我国的医疗卫生教育方面会面临更大的压力,其次是资源环境压力进一步增加,最后是人口压力进一步增加。认同度如下图4所示。因此,兰州市民在认同“全面二孩”政策能治愈社会“失独”之殇、缓解老龄化及缓解劳动力短缺问题的同时,也担心医疗卫生教育的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及人口、环境压力的进一步增加。


  图4 “全面二孩”政策对我国各方面影响的认同度 (%)
  在问及“二孩政策”实施后,国家应该加大哪些方面的投入,如图5所示,在参与调查的市民中,有超过80%的市民认为国家应在教育方面加大投入;市民选择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和养老等方面的比例相差不大,选择比例均在65%以上;对于养老的选择相对较低,但也达到了52.5%。


  图5 “全面二孩”后国家应加大投入的方面 (%)
  四、已婚且已育有一孩的被调查者生育意愿调查分析
  1、已育市民肯定再要二孩的比例仅为12.3%,年龄越小肯定再要二孩的比例越高,学历越低肯定不要的比例越高
  在参与调查的市民中,已婚且已育有一个小孩的有658名市民,他们的孩子是男孩的比例为56.8%,孩子是女孩比例为43.2%,孩子各个年龄阶段都有。如图6所示,这658名市民中表示肯定不要二孩的市民比例高达44%;表示肯定再要一个孩子的市民比例仅为12.3%;剩余的人则还没有确定。


  图6 已育有一孩的市民生二孩意愿情况 (%)
  通过交叉分析发现,年龄和学历对是否计划再要二孩有影响。随着年龄的递增,肯定不再要二孩的比例递增,随着年龄递减,肯定再要二孩的比例递增,如表1所示;随着学历递增,表示肯定不要二孩的比例递减,也就意味着学历越高,要二孩的倾向性越强,如表2所示。当前孩子的性别、家庭收入等与生育二孩的意愿没有关系。



  2、已育市民中,四成以上的被调查者对二孩的性别无偏向,性别偏向性与第一孩的性别相关
  在已经生育有一个小孩并有可能要二孩的362位被调查市民中,有43.9%的市民表示对于二孩性别无所谓,男孩女孩都行;有38.1%的市民表示更加偏向二孩为女孩;有18.0%的市民表示更加偏向二孩为男孩。通过第一孩的性别与所期望的二孩的性别交叉分析发现,第一孩是男孩的市民期望二孩是女孩的比例高,但前者的比例远远高于后者;第一孩是女孩的市民对第二孩性别无所谓的比例较第一孩是男孩的市民的比例。调查结果整体显示出市民对女孩的偏爱。


  3、已育市民要二孩的主要原因是认为两孩对孩子有利且喜欢孩子
  如图7所示,在参与调查的已经育有一个小孩并打算要二孩的市民中,在生第二孩的主要原因上,选择孩子相互之间有更多照应和支持及两个孩子更有利于成长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原因,在65%左右;其次,缓解孩子的赡养压力、儿女双全、喜欢孩子的选择比例在30%以上;避免失独和政策放开的市民选择比例在20%以上;而其他方面选择比例普遍偏低。因此打算生第二孩的原因主要是基于孩子的考虑和喜欢孩子两个方面。


  图7 已育有一孩市民打算生二孩原因 (%)
  4、一半以上的已育市民认为生二孩有压力,首要压力是经济压力
  如图8所示,在参与调查的已育有一孩并打算要二孩的市民中,认为生二孩有比较大压力和压力非常大的市民超过50%;而表示没什么压力的市民选择比例仅为一成。


  图8 已育有一孩市民生二孩压力状况 (%)
  如图9所示,在诸多压力中,经济压力、带孩子的压力和工作压力是养育二孩的三大压力。身体有压力的主要是70后的市民,因为年龄偏大而具有生育方面的压力。


  图9 已育有一孩市民生二孩压力来源状况 (%)
  5、已育市民选择不生二孩首要原因也是经济压力大
  如图10所示,在参与调查的已经生育有一个小孩但不打算要二孩的市民中,选择不生二孩的首要原因也是经济压力太大,比例为63.2%,远远高于其他原因。而年龄偏大、没人帮忙带、要一个孩子可以给予其更多关爱和更好教育、工作压力大成为经济压力之后的主要原因,选择比例均在30%以上。其他方面选择比例相对较低。


  图10 已育有一孩市民选择不生二孩原因状况 (%)
  五、还未生育的已婚和即将结婚的市民生育意愿分析
  1、仅有少量未育者目前选择不要小孩,近七成的被调查者计划三年内要小孩,七成以上的被调查者对小孩性别无偏向
  在参与调查的还未生育的已婚和即将结婚的市民中,有74.7%的市民表示要生小孩;有20.3%的市民表示还在考虑中;有5%的市民表示选择不生小孩。在计划要小孩的被调查者中,69.2%的市民计划三年以内要小孩;有70.1%的市民表示对于第一个孩子的性别无要求,男女都行;有16.7%的市民表示期望第一个孩子是女孩;有13.2%的市民表示期望第一个小孩是男孩,期待第一个小孩是女孩的比例稍高于男孩。从调查数据看,重男轻女的观念已经不复存在。
  2、四成以上还未生育市民表示计划要两孩
  如图11所示,在参与调查的还未生育的已婚和即将结婚的市民中,有46.0%的市民表示对未来的生育计划是无论男女,只要一孩;有31.6%的市民表示对未来的生育计划是无论男女,都要两孩;还有9.4%的市民表示无论如何都要有一男一女。相比较而言,还未育的市民计划要两孩的比例较高,据调查结果看,41%未育市民计划要两孩。


  图11 还未生育市民计划生育孩子情况 (%)
  3、还未育者要二孩的首要原因也是认为两个孩子对孩子有利
  如图12所示,在参与调查的还未生育的已婚和即将结婚的市民中,计划生育两个孩子的原因首先也是认为两孩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孩子相互之间有更多照应和支持两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63.2%和62.6%;其次是因为喜欢孩子,可以体验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乐趣,市民选择比例也超50%;再次,有三成多市民认为儿女双全才算完整家庭。而其余原因市民选择比例均较低。


  图12 还未生育市民计划生育俩孩的原因 (%)
  4、四成还未生育者表示生育两孩有压力,经济压力依然是首要压力
  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调查的还未生育的已婚和即将结婚打算要两孩子的市民中,有42.4%的市民表示压力非常大或比较大,但相较于已育有一孩打算生二孩的市民感觉有非常大或比较大压力的比例而言,相对偏低。
  如图13所示,参与调查的未育市民中,认为生育两个孩子压力主要来自于经济压力,占到了84.7%;其次,工作压力、无人带孩子和孩子未来可能面临的严酷竞争压力三项成为除经济压力以外的主要压力来源,选择比例都在40%以上。


  图13还未生育市民生俩孩的压力来源(%)
  5、还未生育市民中打算只要一孩的首要原因仍然是经济压力大
  如图14所示,在参与调查的还未生育的已婚和即将结婚的市民中,计划只生育一孩的原因首先也是经济压力太大抚养成本太高,所占比例为60.5%;其次是希望给一个孩子更多关爱和更好的教育,所占比例为52.4%;再次,有36.8%的市民表示计划生育一孩是因为养育孩子会减少闲暇时间,降低生活品质;也有30%以上的市民只要一个小孩的原因是工作压力大和认为一个孩子足够。


  图14 还未生育市民计划只要一孩的原因 (%)
  六、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处在生育阶段的参与调查的一千多兰州市民的调查分析发现,参与调查的市民几乎都知道国家“全面二孩”政策。多数市民认同“全面二孩”政策能在治愈社会“失独”之殇、缓解人口老龄化和缓解劳动力短缺问题,但同时也认为我国的医疗卫生教育等事业面临的压力、资源环境压力和人口压力会进一步增加。“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需要特别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的投入。
  生育意愿方面,已经生育有一个孩子的受调查市民中,肯定要第二孩的比例仅为12.3%,肯定不要二孩的比例在44%;年龄和学历是影响已育有一孩的市民是否再要二孩的两个因素,年龄越大,肯定不要二孩的比例越高;学历越低,肯定不要二孩的比例越高。已婚或打算结婚但还未育的受调查市民中,肯定只要一孩的比例为46%,肯定要两孩的比例为41%,且不同属性的人口表现出相同的趋势性,没有表现出收入、学历、年龄等方面的差异性。整体上看,还未生育的受调查市民计划要两孩的比例较已育有一孩而计划再要一孩的比例高。
  在孩子性别偏向方面,已育的受调查市民中四成以上的市民表示对二孩的性别无所谓。有偏向性市民的选择主要与第一孩的性别有关,第一孩是男孩的期望二孩是女孩的比例较高;第一孩是女孩期望二孩是男孩的比例为较高,但前者的比例远远高于后者。还未生育的被调查市民中,有七成市民对男孩女孩的性别无偏向。而在有偏向的选择中,偏向女孩的比例略高。在生育意愿方面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向已经不存在。
  在要两孩的原因方面,无论是已育有一孩的还是还未生育的受调查市民,观念已经发生变化,要两个孩子首先考虑的是两个孩子之间可以有更多的照应和支持、两孩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其次是喜欢孩子、希望儿女双全,养儿防老、扩大家族势力等传统生育观念已经改变。
  在养育两孩的压力方面,无论是已育有一孩还是还未生育的市民,如果要两孩,都有四成以上的人(已育的五成以上)觉得有非常大或比较大压力。而首要的压力都是经济压力,其次工作压力和带孩子的压力也是共同面临的较大压力。
  对于已育有一孩或未育市民,不打算要二孩的首要原因也是经济压力太大,抚养成本太高;其次是希望给一个孩子更多爱和更好的教育;工作压力也是不打算要两个孩子的重要原因。
  综合以上调查结论与社会关于二孩政策的讨论热点,为全面落实二孩政策,需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1、增加家庭收入,减小经济压力
  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已育有一孩或没有生育的被调查市民,肯定不要二孩的比例都在45%左右;调查结果也显示,无论是准备生育二孩所面临的首要压力,还是不生育二孩的首要原因都是经济压力。一般来说,孩子的生养成本主要由分娩、养育、教育三大块组成,曾有网传在中国养育一个孩子北京高达276万,也有按较低标准计算出在中国从怀孕到养育到18岁成人最低也需要50万。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家庭收入不同,成本自然或高或低,但在中国,再穷不能穷教育、再穷不能穷孩子,培养孩子几乎倾全家之力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育儿成本非常高。但根据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兰州市的月均家庭收入6000元以下的50%以上;从全国收入水平看,2014年城乡家庭人均年收入15981元,收入水平普遍偏低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是全面落实二孩政策的前提,没有收入水平的提高作为前提保障,则诸多民众会陷入想生而不敢生的境地。
  2、完善就业法律制度和生育福利制度,减小就业压力
  调查结果显示,生二孩的压力除了经济压力,就是工作压力。现在我国的就业压力很大,特别是育龄阶段的群体是刚步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工作还不稳定,处于职业生涯的起步阶段,整体上面临着择业、升职与涨薪的压力,因此需要在工作中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生二孩必然会分散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尤其是女性,将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与工作压力。目前我国的职场性别歧视仍然非常严重,虽然在我国《就业促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均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有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这没有改变我国就业性别歧视仍然严重的事实。有调查显示,86%的受访学生,在就业市场遭受了不同形式的性别歧视。“二孩”政策很可能让女性求职变得更为困难,原因是生二胎意味着雇主必须给女员工更多的假,如产检假、产假和哺乳假等,而这些假会导致公司劳动力成本增加,同时,大多数雇主认为女性在照顾家庭和孩子方面会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将导致她们在工作上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大大低于男性,因此许多企业不愿意雇佣女性。
  本次调查结果也显示,在当前生育观念已经发生改变,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不再是生二孩的主要原因,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人们更加注重享受生活,关注生活的质量,降低了生育二孩的意愿,在面临失业风险与工作压力的情况下,选择不生二孩的比例会大大增加。
  因此,需要完善就业法律制度和生育福利制度,前者保障生育二孩的妇女的权益,让她们不要因为存在丢掉工作的风险而敢生,后者则是完善社会整体的生育福利制度,有效降低企业负担,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
  3、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全面二孩放开后,虽然各地申请生育二孩的人数不同和比例不同,但出生人口增加是必然的趋势,各地要根据申请出生人数及未来人口出生率的趋势尽早对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做出安排和布局。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优势资源本身不足,加上结构性问题突出,大多集中在城市三甲医院,产房的配置和老百姓的需求之间存在矛盾,要经过前期规划布局,使总体产房产床数量能够应对出生人口增加。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未来的生育人口中,会有一部分70后和80初的育龄妇女,这部分妇女年龄已经超过35岁。医学界普遍认为,年龄超过35岁的产妇属于高龄产妇,她们怀孕出现畸形儿、早产、流产及危及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等疾病的风险较高。因此,要加大对高龄育龄妇女相关生育知识的宣传和抓好高龄产妇医疗服务水平,加大对妇幼医疗人员和设备投入。
  为提高整体我国人口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同时也需要加强生殖健康、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的供给。实行免费婚检、孕检政策,建议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公共卫生补助或享受社保待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孕前保健,加强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做好出生缺陷的一、二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健全学校教育体系
  生育政策调整对教育可能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是因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而带来的变化,二是因对教育需求的提高而带来的变化。政府应提前做好规划和配套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在未来5年内,要重点考虑幼儿教育发展的需求,在幼儿教育资源的布局和发展上提前做好规划。同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比如,通过鼓励兴办民办幼儿园,满足幼儿教育增量需求;适时依据人口发展预测做好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的规划,通过发展民办教育为人口发展服务,并且要做好城市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保障。
  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健全学校教育体系,努力保障义务教育全面、均衡、优质发展。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5、完善其他法律法规,增强社会服务
  尽快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地域、民族、城乡之间生育政策差别,做到不分地域、不分民族、不分城市与农村,统筹推进,统一实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体系。包括修订完善与户籍制度改革相衔接的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完善并落实生育补贴及休假制度。建立普及城乡的计生养老制度,着力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水平,减免农村计生家庭新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积极出台相应的计生救助政策。重点加大对失独、伤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纳入民政扶助体系,加强经济、养老、医疗等方面保障。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不孕不育家庭的救助力度等。
  社会服务方面,要简化二孩生育手续,要加紧落实全面二孩登记制,简便二孩生育所需手续。为配合二孩生育制度,要完善家政劳务市场,尤其是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制度,提升月嫂、保姆等职业化水平和信用机制,尽快建立和完善家政服务行业的劳动保障体系,引导家政服务行业向职业化轨道发展并逐步完善劳务市场相关监管法规和体系,减轻调查普遍反映存在的“带孩子的压力”。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167485/

推荐访问:北京产检假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