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的作用]村民代表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7-27 19:00: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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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篇(一):村民代表会议讲话稿范例

  篇1:
  大家好!今天我能有机会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学习,发表自己的意见,我非常高兴。对农村工作,我是一个新兵,今天的会议,也是我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市、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工作的支持。
  村两委换届以来,我们第一次召集各位来开会。刚才许书记向各位通报了近期的工作,镇农办周英敏同志就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辅导报告,村长刘忠良做了“鳌山村三年发展规划”的讲话,xx村民小组长介绍了他们的经验。他们的发言都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各位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是经过村民选举产生的,说明大家在群众中是有威信的。群众希望选出自己心目中的人为自己办好事、办实事,为群众谋利益。作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不辜负村民的期望呢?下面由我谈几点意见。
  村民小组是村的组成部分,村民小组长是村的中层干部,是联系村委会与村民的纽带。村民小组工作的好坏,关系到上级的政策能否落实,关系到村能否发展提高村民的收入,关系到村是否稳定等。因此,搞好村民小组的工作至关重要。
  xx村民小组的小组长xxx同志的认识非常好、非常到位,他说:“村民小组长是沟通村委会与村民的一座桥梁,是村委会的参谋和助手。”“村民小组长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又要听取村民的意见,民主议事决策。”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的发言令我感动。他的讲话稿我看了三次,我边看边思考。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位村民小组长都像他那样,我们村就没有那么多纠纷了。
  我们身边有很多值得学习的榜样,有很多感人的事迹。就拿这次抗洪来说吧,在许旺友书记的带领下,大家一起入沙包、堵漏洞,呈现出一幕动人的情景。大多数村民小组长表现得很好,很多党员、村民都踊跃参加抗洪,如镇政府要求村组织几十人待命抗洪,结果报名非常踊跃。然而,也有些人没有大局意识,责任心不强,职责不明确。如让一位小组长去守大堤,他说:我要看着我的鱼塘,我没时间。还有个别人认为:我是村民选出来的,我可以不听你村委会的话,我走我的路。大家想一想,这样的小组长能带领我们致富吗?(引导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学习“职责”)
  大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每一项工作,特别要围绕如何发展村民小组经济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我们每做一件事,都要想一想,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对村民有利,是否会损害村民的利益,是否会留下一些“尾巴”。目前,大部分村民小组都做得很好,想了很多很好的办法。如想办法提高现有的地值,规范管理等。xx村民小组在合理调整好零散地和插花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与镇一、镇二以地换地的方式,也采取了与第三村民小组以发包值分成等方式,非常灵活。在整治鱼塘的工作中,遇到村民意见不一的时候,小组长以高度的责任心组织户代表研究分析,商讨解决办法。结果经整治的鱼塘增值幅度较大。
  最近,有些村民小组意见很大,主要原因是村的鱼塘发包续期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签订续包合同。刚才镇的同志已经讲过,我不再重复。我希望这一届的村民小组长不要遗留一些问题给下一任的小组长。今后,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镇政府批准。如果在座的小组长不依法办事的话,将来必定带来很多不稳定的因素。
  当发现问题的时候,我们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应怎样去对待呢?村民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是对的,问题是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动不动就上访,更不要采取消极的办法,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要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村两委干部首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急群众之所急,为村民多办好事、实事。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要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自己合法权利,要致力解决问题,不要煽动村民闹事。解决问题通常有两种办法:一是通过有关部门协调、协商解决;二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村民小组长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村委会汇报,村解决不了,再向上一级汇报。
  我们专门成立了社区教育中心、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目的是给村民一个学习的机会。希望各位多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多参加相关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素质。我很留意村民小组长开会的情况,发现做笔记的人不多。如果不做笔记,上级的有关精神很难传达到位,上级的政策很难深入民心。所以,大家要特别注意做好笔记。
  按规定,村民小组这一级不设帐,不得有小钱柜(指出石岭片村民小组存在的问题),村级的帐要经镇的审计部门审计。
  大多数村民都认为要把每年的收入全部分光。作为村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我觉得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大家要把眼光放远一点,不要局限眼前的利益,如果不留一点钱的话,将来遇到机遇的时候就没钱发展。如指魁路的建设市已立项,听说明年就要动工,路通了我们就要考虑发展。在西区长洲社区,过去有很多人反对村的书记,但后来人人都拥护他,因为村“两委”把村的一部分收入用于分配,另一部分用于发展。目前,长洲每人都分到房子、商铺,每年都可以分红。因此各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有必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
  目前,我们正制定村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村民自治章程。今后,我们要按章办事,加强监督力度。镇政府和村委会都有这样的意图,每年都对村民小组长进行考核。文件很快就出台,请大家认真对待。
  最后,我想用xx村民小组小组长的话结束我的发言。“经过多年的时间,我深深地体会到村民小组长不容易当,但我始终相信一点,只要我们当小组长的抱着一种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件事,多沟通、多协调、多做细致的工作,不怕麻烦,我们一定能取信于民,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相信,有各村民小组的努力,有上级的正确领导,鳌山村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够走上依法办事、规范发展的轨道。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大家好!今天我能有机会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学习,发表自己的意见,我非常高兴。对农村工作,我是一个新兵,今天的会议,也是我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市、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工作的支持。
  村两委换届以来,我们第一次召集各位来开会。刚才许书记向各位通报了近期的工作,镇农办周英敏同志就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辅导报告,村长刘忠良做了“鳌山村三年发展规划”的讲话,第四村民小组长介绍了他们的经验。他们的发言都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各位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是经过村民选举产生的,说明大家在群众中是有威信的。群众希望选出自己心目中的人为自己办好事、办实事,为群众谋利益。作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不辜负村民的期望呢?下面由我谈几点意见。
  一、我们必须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村民小组是村的组成部分,村民小组长是村的中层干部,是联系村委会与村民的纽带。村民小组工作的好坏,关系到上级的政策能否落实,关系到村能否发展提高村民的收入,关系到村是否稳定等。因此,搞好村民小组的工作至关重要。
  第四村民小组的小组长吴日华同志的认识非常好、非常到位,他说:“村民小组长是沟通村委会与村民的一座桥梁,是村委会的参谋和助手。”“村民小组长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又要听取村民的意见,民主议事决策。”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的发言令我感动。他的讲话稿我看了三次,我边看边思考。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位村民小组长都像他那样,我们村就没有那么多纠纷了。

村民代表篇(二):村民代表开会通知

  开会通知相信对大家来说都不陌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民代表开会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村民代表开会通知一
各村:
  根据《关于推选村民代表的紧急通知》(桂民政发〔20xx〕1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镇村民代表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2日前。
  二、村民代表的构成
  村民代表是构成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他们必须具有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在职业上,应有企业、专业户和基他行业的代表;在年龄上,应有老、中、青的代表;在性别上,应有妇女代表;在民族构成方面,多民族聚居的村,各民族都应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在居住地域上,应考虑各小组、村落的状况。
  三、村民代表的条件
  村民代表会议既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组织,又是监督组织,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村民代表的基本条件是:1、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能够忠实代表村民意愿;3、有参事议事的能力;4、联系群众,并在村民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村民代表的数额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一定比例户数进行推选,或者由各村民小组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至5人,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总数的五分之四,2000人以上的村不得少于60人,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决定。
  五、推选村民代表注意事项
  1、要保证“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将妇女村民代表和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村民代表名额分配至村民小组”。
  2、要根据“村民代表应当经常联系其所在村民小组的村民,了解村民的意见和要求”的法律规定,对村民代表在经常联系村民、反映所代表村民意愿、了解村民意见和要求等方面制定任职条件,也可以适当制定负面清单,保证村民代表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3、要根据“村民代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共同组成村民代表会议”和 “一户不得产生二名以上的村民代表”的规定,对村“两委”成员提名候选人中出现“夫妻”“父子”等同户同时被提名的情况,依法劝退一名。
  4、合并村的村民代表数,应按原建制村相对平衡的原则分配名额,人数较少的自然村寨也要有村民代表。
  镇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推选村民代表的情况进行督查。
  xx镇人民政府
  村民代表开会通知二
办事处、各村民委员会、各挂村领导、机关各部门:
  为了认真总结20xx年村民委员会工作,及时规划部署新一年各项工作。新春伊始,各村应就村委会开好年初的村民代表会议作出部署。
  一、会议内容:
  1.总结村委会上年度工作;2.20xx年村财务决算及2007年村财务预算;3.讨论决定2007年村委会为民办实事工程;4.评议村两委干部工作;5.成立村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村还应向村民代表汇报该经济组织一年来的运作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底前。
  三、具体要求:
  1.村民代表会议是村委会议事、决策的重要会议,因此各村都必须认真准备,议程的安排除了规定的要求外,可根据本村实际决定,避免走过场;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一套严格的程式,比如到会代表数等都应按相关要求办,不能随意化;
  3.会议必须形成一套完整的书面材料;
  4.各村应把提高会议质量作为重点,镇机关挂村干部、联系干部分工负责开好相关村的村民代表会议;
  希各村接此通知后,认真部署安排。
  xxx市支塘镇人民政府
  二○xx年三月六日
  村民代表开会通知三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制定《浙江省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指导,贯彻施行。
  xx省民政厅
  二○xx年十二月三十日
  xx省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程(试行)

村民代表篇(三):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供大家阅读参考。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障村民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加强村级制度化建设,促使村级各项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制定。
  第三条 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准则,无论党员、干部一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 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村民自治组织
  第一节 村民会议
  第五条 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具有本村最高决策权力。
  第六条 召开村民会议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1、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
  2、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或者分片召开,然后集中意见。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所作决定必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的形式,由村委会视情况,在上述三种形式中确定一种。
  第七条 村民会议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八条 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制订、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委会成员的工作;
  3、罢免、补选村委会成员;
  4、撤销或者改变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5、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7、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8、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第九条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1、村发展规划;
  2、村年度发展计划;
  3、兴修水利、修建村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用工方案;
  4、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6、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
  第十条 村民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自主地管理本村事务,并授权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村民除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之外,村民有依法服兵役和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受村民自治章程的保护和约束。
  第二节 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由所在村民组全体村民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名,任期与本届村委会任期相同。村民代表的条件应是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村),办事公道正派,具备参政议事能力,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村民代表主要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提出议案权;
  3、审议表决权;
  4、监督评议权;
  5、反映民意权。
  村民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
  1、密切联系村民,在讨论和决定问题时,真实地代表和反映自己所代表的村民的利益和意愿;
  2、积极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参政、议事能力;
  3、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村民遵纪守法和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协助所在村民组小组长开展工作;
  6、积极协助村委会开展工作,动员和引导村民依法自治;
  7、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
  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村民代表既要用好自己的权利,又要忠实地履行村民代表的义务。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召集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当有二分之一村民代表提议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时可临时召开;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第十五条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且不得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所作决议、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变更。
  第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1、村年度发展计划;
  2、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3、兴修水利、修建村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用工方案、建设承包方案;
  4、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5、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6、村民会议授权的其他村务事项。
  第十七条 村民会议未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提出意见,但不作决定。
  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具有法人资格,受镇政府的指导和村党总支的领导。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应注意区域结构,妇女应有适当的名额。
  第二十条 村委会主要职责:
  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人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益和利益;
  3、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受理本村财务;
  4、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5、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观、荣辱观,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7、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8、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之间、村与村、组与组的团结和家庭和睦;
  9、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
  10、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11、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建议和要求;
  12、督促、协助村民小组搞好组务公开工作;
  13、协助配合镇政府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适龄青年服兵役、拥军优属、民政等各项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 村委会工作制度
  1、由总支委统一组织,定期学习党在新时期的各项农村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及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与创新意识;
  2、村委会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半年一次汇报会(村民代表参加),年终召开总结会(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有关人员的会议;
  3、建立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分工负责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年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4、与镇政府和村总支委保持密切联系,取得指导和支持,有力地、有序地、稳健地开展各项工作;
  5、建立村务公开制度。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决定、村内重大的公共事务、村委会成员的分工及工资报酬、村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的审批、计划生育、农电管理、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等都要实行公开;
  6、村委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民主,村内重大事务要与村民和村民代表共同商量,按程序与规定作出决策。搞好“一事一议”政策的落实。
  第四节 下属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村委会设置下属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可由村委会成员兼任。
  1、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调解本村村民邻里、家庭、婚姻、土地、山林、房屋、财产等方面的纠纷,化解民间矛盾,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安定团结。
  2、治安保卫委员会
  治安保卫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村民法制观念,做好“四防”工作,重大节日和非常时期组织村民搞好联防联治工作,搞好常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与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制止赌博、偷盗和封建迷信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本村社会稳定。
  3、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教育村民自觉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执行村人口与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和规约,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积极协助政府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4、文教卫生委员会
  文教卫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村民接受义务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本村初级卫生保建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美化绿化村容村貌,保持村民室内外卫生整洁。做好改水改厕、改圈改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本村环保工作。
  各委员会应制订具体工作制度,并定期向村委会汇报工作,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处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节 村民小组
  第二十三条 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下属工作机构,是村民自治的最基层单位。村民小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本小组村民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文化科学知识;
  2、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3、带领村民搞好农业生产,发展多种经济,积极完成村民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办好本村民小组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二十四条 兴胜村现为26个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由村委会主持召开该村民小组有选举权过半数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的村民小组会议,以推选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以得票多的当选。村民小组长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村民小组长的基本条件
  1、在本村民小组有一定威信;
  2、廉洁自律,办事公道;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4、能带领村民完成村民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六条 村民小组长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协助镇、村做好本组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适龄青年征集、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各项工作,全面主持本组一切日常事务工作;
  3、领导本组村民做好防汛防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其他涉及村民生活事务,统一安排组里一切公益事业;
  4、按照《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负责管理好本组土地、山场及山林,监督村民服从镇村整体建设规划要求;
  5、保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推动本组三个文明建设;
  6、认真搞好本组组务公开、帐务收支公开,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全体组民会议。
  村委会可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结合全村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
  第三章 经济与土地管理
  第一节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村级财务,坚持收支两条线、一支笔审批制度,成立民主监督管理理财小组,坚持每季度理财一次,加强财务公开,实行半年上墙一次与会议公开相结合。
  第二十八条 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实行每季度公开上墙一次与临时公开相结合,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主监督管理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中推选产生,小组成员中应当有具备一定文化和财会知识的村民。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村民主监督管理理财小组成员。
  第三十条 村民主监督管理理财小组主要职责:
  1、督促村委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各项制度;
  2、检查、督促村委会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3、反映村民合理的意见、建议,督促村委会及时办理;
  4、检查、督促村委会的村务公开以及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民主理财,协助开展对集体财务审计。
  第二节 土地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本村所有耕地、山场、林地、宅基地、水面等归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安排。国家建设、企业建设已征用的土地除外。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户只准一处宅基地,使用面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占或侵占土地,凡在本村土地管理范围内需要用地,必须先申报,得到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四条 在申报和使用新宅基地时,不得损害镇村整体建设规划与四邻关系,以及水系、交通、通讯、电力设施,要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停止老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统一调配。
  第三节 “一事一议”
  第三十五条 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都必须按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内重大公共、公益事业所需负担经费的决议决定,实行“一事一议”(水利兴修、道路建设、防汛抗旱、抗击灾害、农田基本建设等)。
  第三十六条 凡涉及每年负担的“一事一议”筹集款,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一般情况下都由各村民组组长负责收取,村做到专款专用,群众监督执行。
  第四章 社会秩序管理
  第一节 社会治安
  第三十七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现象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八条 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遵守公共秩序,不防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三十九 严禁赌博,违者没收赌具,并按《村规民约》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敢于检举者,受保护和奖励。
  第四十条 严禁偷盗、哄抢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财物。要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生产、国防等公共设施。
  第二节 邻里关系
  第四十一条 村民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造谣惑众,不搬弄是非,不侮辱诽谤他人。
  第四十二条 在社会交往中,遵从互敬互爱,互谅互让的平等原则,讲文明礼貌,讲社会公德、思想道德、家庭美德。
  第四十三条 家禽牲畜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畜主应负担补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十四条 在处理邻里纠纷时,村民要依靠组织和法律,干部要主持公道,坚持原则,任何人不可仗势欺人。
  第三节 村风民俗
  第四十五条 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新风尚,成立红白理事会组织。工作制度如下:
  1、提倡移风易俗,厉行节约,协助村委会搞好文明建设;
  2、凡本村村民男婚女嫁,或女娶男嫁的举行婚礼仪式,做到简朴文明,喜事新办,反对讲阔气、讲派场;
  3、凡本村村民死葬丧事,禁止搞封建迷信,丧事从简,提倡火化。
  第四十六条 不搞宗族帮派等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第四十七条 加强卫生管理,不乱放牲畜,不, 乱倒垃圾、脏物;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可耻,注意搞好公共卫生,努力美化村容村貌,家容家貌。
  第四节 婚姻家庭
  第四十八条 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团结和睦,争创五好文明家庭户。
  第四十九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中财务、财物,反对家庭暴力。
  第五十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义务,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少育,优生优育,坚决反对重男轻女、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的旧生育观念,严禁计划外生育,遵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同时承担未成年子女的一切监护责任,完成子女学业教育。成年子女有瞻养老人(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父母。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第五节 违章处罚
  第五十二条 对违反本章程条款的处理:
  1、情节较轻的由村委会或村民组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情节较重的,但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法的,由村委会决定批评教育,并按《村规民约》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触犯法律的交司法、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全体村民。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报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民政备案,发全体村民代表、党员人手一册。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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