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来源:学校管理公文 时间:2018-07-23 19: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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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一:公司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 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 责任
  生产部、工程部及各生产车间。
  4 内容
  4.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 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 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 废水方面
  4.7.1 纯化水站:树脂再生后的废酸、废碱、纯化水罐清洗用的废酸或废碱。
  4.7.2 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3 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4.7.4 纯化水站、锅炉房及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4.8 废气方面: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4.9 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10 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 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处。
  8、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1、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3、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2、各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3、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如何制定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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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明施工
  (1)现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标识醒目,达到“一通、二无、三整齐、四清洁、五不漏”。争创部级文明施工样板及安全标准工地。
  (2)施工中始终坚持文明施工的原则,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制定施工方案。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按照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执行。按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创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参建职工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当地文明公约的有关规定。使文明施工成为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4)实行责任负责制,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作业班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挂钩考核。
  (5)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搞好工地文明建设。
  (6)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经常进行施工安全、法纪和文明教育,增强文明施工意识。
  (7)施工中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明公约的规定,争做文明公民。
  2.环保管理
  保护生态环境,绿色施工,结合建筑业实际,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环境因素进行排查、辩识、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同编制施工项目的环保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核准后执行。
  (2)对全体施工管理和工区人员在施工前、施工中针对本项目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及措施,进行全员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参建职工的环保意识,把环保工作变成各参建人员的自觉行为。
  (3)领导层抓全面,管理层抓重点,作业层抓具体落实。项目内部要实行“包保责任制”,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环保、水保工作的落实。
  (4)实行“环保否决制”。即施工作业活动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制定有效环保措施和没有环境管理方案的项目不得开工。
  (5)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环保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环境管理方案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对建设单位、当地环保水保部门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定人定时整改,并由检查人员负责验证,验证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检查单位。
  (6)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与时间,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努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做到环保与施工同步,恢复措施紧跟。施工后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被,完善排水系统,清除施工垃圾。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三: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给生产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生产作业环境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2条 工厂中所有涉及生产作业环境方面的相关工作均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3条 本制度中的生产作业环境不仅包括生产的主要现场,也包括进行检验的辅助生产现常
  第2章 设备布局要求
  第4条 生产设备的布置首先要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其次要满足安全与卫生的要求。
  第5条 在布置各种大、中、小型生产设备时要综合考虑便于操作、安全、作业流动等因素,同时确保各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设备的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其中小型设备与中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一米,大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两米。
  2.生产设备与生产现场的墙、柱之间的距离同样按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或中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9米。
  3.小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6米,中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1.1米。
  第6条 在布置大型机械设备时,应考虑操作设备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如何摆放,同时确保操作者的动作不干扰别人,所以,必须留有宽敞的通道和充足的出料空间。
  第7条 对于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不能采取减噪措施降低其噪音,则应将其布置在离生产现场较远的地方,同时需要注意不得影响其他部门的办公环境,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8条 对生产现场中高于两米的运输线,必须设置防护网或防护罩进行保护。若使用防护网,则其网格的大小应以能阻止所运输的物件坠落于地面为标准,运输线的两端应设置防护栏,其高度不得低于一米。
  第3章 工位器具、工件、材料的摆放管理
  第9条 生产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必须按照操作顺序,整齐地放入指定的区域,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固定,禁止乱摆、乱放。
  第10条 生产所用的工位器具、模具、夹具、量具等必须放到指定的地方,以防止混乱或坠落伤人。
  第11条 生产用原材料必须限量放入生产现场,以免造成生产现场的拥挤或导致发生其他事故。存放量的具体标准如下。
  1.白班不超过加工额的1.5倍,夜班不超过加工额的两倍。
  2.大件原材料必须按照额度领取,禁止超过当班的生产额度。
  第12条 在生产现场码放各种物料时不得超高,一般码放高度不允许超过2.5米(物品单位超高除外),高度与宽度的比例不超过2∶1;易滚动的物品要有垫块进行固定;堆垛的底部要牢靠,垛与垛之间的间距要合理,以便于吊装和搬运。
  第4章 地面状态管理
  第13条 合理地规划生产现场的地面,用不同的颜色将生产现场的地面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安全通道必须以绿色、醒目的标志标示出来。
  第14条 生产现场所划定的各区域间距要合理,其中人行通道不得小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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