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胜古迹]中国古迹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7-07 15:00: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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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迹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下面是修正后的文物保护法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第四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八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九条 各级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第十条 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一条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
  (七)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八)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三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备案。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第十四条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五条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市、县级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
  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政府批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省级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该省级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第二十五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第三章 考古发掘
  第二十七条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第二十八条 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进行考古发掘,应当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或者审核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 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三十二条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第三十三条 非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特别许可,任何外国人或者外国团体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第三十四条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结果,应当报告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考古发掘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国有收藏文物的单位收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
  考古发掘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五条 根据保证文物安全、进行科学研究和充分发挥文物作用的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经本级政府批准,可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的出土文物;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用全国的重要出土文物。
  第四章 馆藏文物

中国古迹篇二:中国名胜古迹长城作文

  中国的长城一直以来都是中国人的名片,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中国名胜古迹长城作文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中国名胜古迹长城作文一
  长城被称为世界一大奇迹。长城是古代中国规模浩大的军事工程的统称,东西绵延上万华里,因此又称作万里长城。现存的长城遗迹主要为始建于14世纪的明长城,西起嘉峪关,东至辽东虎山,全长8851.8公里,平均高6至7米、宽4至5米。长城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伟大的奇迹,是中国悠久历史的见证。它与天安门,兵马俑一起被世人视为中国的象征。
  八达岭,位于北京延庆,是明长城最具代表性的一段,居庸关的前哨,地势险要,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是明代重要的军事关隘和首都北京的重要屏障。登上这里的长城,居高临下,尽览崇山峻岭的壮丽景色。八达岭景区以其宏伟的景观、完善的设施和深厚的文化历史内涵而著称于世。史称天下九塞之一,是万里长城的精华。
  传说: “十口金镢露着袢,十口金锅露着沿,百样草药到处见。”这是流传在八达岭上的歌谣。传说秦始皇修长城时候,征集了全国各地的民工。可是吃不饱,劳动重,死的人就多了。阎王到城隍庙为死的民工注销户口,城隍爷说这些人都不到死的岁数,不能注销。俩人去找玉皇大帝打官司,玉皇大帝让太白金星下到凡界做调查,确是死人太多。为了拯救民工,玉皇大帝派老君爷和药王爷下凡造了十口金锅,煮上饭多少人也吃不完。又造了十把金镢,多大的石头用金镢一比划就出来了。药王爷在八达岭内外种下了许多草药,民工们有了病,一吃就好。不久,万里长城就修好了。玉皇大帝断城隍有理,阎王的官司打输了。所以后来,人们在八达岭这一带修了城隍庙、玉皇庙、老君庙、药王庙,唯独没修阎王庙。
  中国名胜古迹长城作文二
  光阴似箭,又一个暑假来到了,我和妈妈跟团旅游来到了首都北京。
  登上长城,一直是我的一个梦想。我今天终于如愿以偿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不到长城非好汉,我可算见识到了。我们第一天爬长城,时间是一个半小时,很紧张,可是行动却是自由的。那么陡、那么长、那么险、那么雄伟。爬时,不使劲都不行,本来比较平坦的路,一悠便扬上去了,恐怕坡度得有七十多度吧,连台阶都没有。我们还拍了一些照片留念。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全长有一万七千多里呢。我们爬的这段长城就是大名鼎鼎的八达岭长城,全国十大风景名胜区之首,天下九塞之一,想必知道。
  为了省时间,我和妈妈选择了坐滑车,据说隔过去的也是最危险的一段,我们下长城也是坐滑车。滑车特别像碰碰车,却没有轮子,从外面看,只有几个小轱辘和一条链子。轨道侧是两根又粗,又圆,又大,又光滑的钢管。一开始,我很小瞧它,没想到这么陡的坡(我估计有六十度)竟毫不费力把我拉上去。一辆滑车只能做一个人。与其说坐,还不如说是躺,两腿伸直,放平,上身“竖”起坐好。我被牢牢的“绑”在车上,但一点意见没有,毕竟是为了我的安全嘛。我心里非常激动,想象起长城和好汉碑是什么样子。是像一条巨龙?是高大宏伟?还是布满了花纹?还是巨龙缠绕着石碑?还是玉石雕刻……“叮铃铃!”一阵清脆的铃声打断了我的思路。工作人员喊:“下车了!快下车!到了!到了!”我问了一下工作人员叔叔:“叔叔,我们到哪了?”叔叔说:“到了北四峰了。”“噢,谢谢您。”我赶紧下来,生怕自己又被运下城去。
  不一会儿,我们到了一个烽火台。里面有好多通道,有个中心点,能通往任何

中国古迹篇三:描写文化古迹的作文

  墙黑瓦,铁栓门廊,都是历史的默默诉说者。经过几千年的风吹日晒,历史的脉络清晰地显现在现代人的面前。那不屈的脊梁,坚定的目光,沸腾的热血通过一砖一瓦深深扎根于这片深爱的土地。以下是描写文化古迹的作文,欢迎阅读。
  篇一:描写文化古迹的作文
  登上罗星塔,马尾的面貌一览无余,只见码头上一派繁忙景象,江上千帆争过,岸边高楼大厦栉比鳞次,阵阵江风拂面令人心旷神怡,美哉!罗星塔!我的家乡是一座美丽的港口城市——马尾,这里依山傍水,风光秀丽,这里有许多文化古迹,如海军博物馆,昭忠祠,罗星塔以及天后宫等等,其中最着名要数罗星塔了。
  罗星塔位于闽江下游,它像一颗玲珑珠贝镶嵌于闽江河畔,它像一位巨人矗立于罗星山上,古朴而结实的身躯让我们对它充满了敬仰,它是一座七层八角的石塔,大约30米高。每层的塔门都相错而开,游人须绕塔半周才能更上一层楼。这样巧妙的建造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和才干。
  关于罗星塔还有一段凄美动人的传说。相传宋朝民间,有一们女子叫柳七娘,她为思念被地主逼出海打渔的丈夫,而变卖家产建造此塔后天天登塔盼望丈夫回来,最后忧愤而死,所以罗星塔又称“磨心塔”,这个传说真让我们感动啊!
  罗星塔还有更高更深远的意义呢!它矗立于茫茫大海边上,为过往的船只指引了方向,曾经成为世界航海的标志,又称为“中国塔”,也成了马尾的代称。
  篇二:描写文化古迹的作文
  我的家乡位于江西省东北部,地扼赣、浙、闽、皖四省之要冲,向东对接长三角,向南承接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处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游,既是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腹地,又是承东启西的咽喉要地,也是实现上饶在江西东部崛起的桥头堡。
  我的家乡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众多。早在唐朝就已是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区域内拥有俊美秀绝的“绿色”自然风光,光辉灿烂的“红色”革命遗址,丰富多彩的“古色”文化遗存。其中最有名的有:陆羽泉、东岳庙、奎文塔和五桂塔、信江书院、上饶集中营旧址等。
  下面我介绍几个我喜欢的名胜古迹。
  上饶集中营:上了年纪的中国人,对上饶集中营几乎无人不知,一是因为它是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的产物;二是受20世纪50年代的电影《上饶集中营》以及90年代中期的八集电视连续剧《上饶集中营》的广泛影响。闻名全国的上饶集中营是囚禁“皖南事变”中被俘的新四军将士以及东南诸省被捕的共产党员和爱国进步人士的人间地狱。
  陆羽泉:陆羽泉位于上饶市区茶山寺内。唐建中四年,51虽的一代茶圣陆羽泉隐居于此,在寺旁筑山舍,环居种茶,凿石引泉,世人称为“陆羽泉”。
  东岳庙:东岳庙坐落在南郊的琅琊山中,周围群山环抱,苍松叠翠,景色优美。该庙为东岳行祠,俗称“东岳庙”、“东王庙”,始建于南宋绍兴年间,至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
  信州书院坐落在上饶市区信州南岸的黄金山麓,是古代江西四大书院之一,她曾经名为曲江书院、钟灵讲院、紫阳书院,近两百年以来一直被人们称为信江书院。
  我爱家乡的名胜古迹,我爱我的家乡。
  篇三:描写文化古迹的作文
  美丽的浑河河畔,有一座被称为盛京的古城,7200年前,勤劳的人们在这里创造了著名的新乐文化,两汉时设立侯城,辽金称沈州,元称沈阳路,伪满时叫奉天,清朝时被称为盛京。她就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可爱的家乡--沈阳。
  家乡沈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众多,古遗址、古建筑、革命纪念址等400多处。集汉、满、蒙三个民族建筑风格于一体的沈阳故宫,在中国宫殿建筑中别具风采,是我国现存仅次于北京故宫的最完整的皇宫建筑群。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抱着我领略过故宫。随着大殿前日晷的周期变化,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近些年的大年初一,我都要到故宫游玩,来体味往日和现在的“紫去东来“。故宫四周有高大的红墙,故宫里面有崇政殿、大政殿、文渊阁。我最喜爱故宫里的十王亭,十王亭的每一个亭里面有不同的旗帜、兵器、铠甲。我觉得兵器中的刀、枪、剑、戟特别好玩,它们的形状不同,使用的方法也不同。
  每次我都在故宫里面买些仿制精巧的古兵器玩具,放在我自己的房间里,让它们陪伴着我一天天长大。家乡沈阳不仅有我喜爱的故宫,还有掩映在苍松古柏之中的东陵、北陵。大帅府等旧址让我们懂得过去,珍惜现在。世博园、皇家极地海洋世界、五里河公园、科技宫等处更是适合我们学生游玩、学习的地方。
  家乡沈阳在飞速地变化中,美丽的护城河上游船荡漾,现代化的地铁工程在修建中……我想在宽带网上发布信息,欢迎全世界的同学们来家乡沈阳做客,到时我会做一名出色的导游,把沈阳好玩的地方都介绍给你们,我还会领你们去品尝老边饺子、宋家馄饨、老高太太糖葫芦……愿家乡沈阳天更蓝,水更清,好玩的地方更多!
  篇四:描写文化古迹的作文
  欢迎大家来到中国文化古迹之一——风景优美的颐和园游玩。今天由我带领你们看美丽的地方。大家可以叫我小雯。首先我要将四点注意事项,一、参观时,眼看手勿动;二、游览时不要掉队;三、不许拍照的地方不要擅自拍照;四、记住集合时间。好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去博览颐和园的景色吧!
  大家请跟我来,进了颐和园的大门,绕过大殿,就来到了有名的长廊,你们看,绿油油的柱子,红漆漆的栏杆,一眼望不到头。各位请随我来,据我所知,这条长廊有700多米长,分成273间,每一间的横槛上都有五彩的画,画着人物、花草、风景,都各有不同。
  大家看,我们已经走完长廊啦,来到万寿山脚下1大家抬头看,一座八角宝塔形的三层建筑耸立在半山腰上,那就是佛香阁。下面那一排排金碧辉煌的宫殿,就是排云殿。
  大家看,我们已经登上了万寿山。大家向下望,葱郁的树丛,掩映着黄的、绿的琉璃瓦屋顶和朱红的宫墙。正前面,昆明湖静得像是一面镜子,绿得像一块碧玉,游船、画舫,在湖面慢慢地滑过,几乎不留一点痕迹,大家向东远眺,是不是隐隐约约可以望见几座古老的城楼和城里的白塔呢?
  从万寿山下来就是昆明湖。昆明护卫者长长的堤岸,堤上有好几座式样各异的石桥。看,湖中心有个小岛,远远望去,岛上一片葱绿,树丛中露出宫殿的一角,你们走过场长的石桥就可以到小岛上游玩。好了,现在给两个小时给你们去参观颐和园的其它景色,两小时后在小岛上集中。
  篇五:描写文化古迹的作文
  北海公园和九龙壁,搞五米,长二十七米,宽一点二米。在影壁的正反两面,用七色的琉璃砖瓦各镶嵌成九条巨龙。他们色泽鲜艳,形态逼真,真好似腾云驾雾,要冲出影壁,飞向天空。
  你看,一条黄龙和一条紫龙正在争夺一个火球。它们瞪圆了双眼,怒目而视。黄龙叉开四爪,伸出了锋利的尖爪;那条紫龙也不示弱,傲慢地摆动着尾巴,轻蔑地瞟着对方,仿佛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敢和我较量吗?”
  这对巨龙正在挑战,那对巨龙已经开仗了。只见蓝、白两条龙,翻滚在汹涌澎湃的碧涛之上,穿梭于险峻的山峰之间。这一场恶斗,真是惊心动魄啊!
  再看其它几条龙,也各有特色。有的气势汹汹,杀气腾腾;有的耀武扬威,得意洋洋;有的回首遥望,呼唤同伴……形态各异,妙不可言,美不胜收。
  面对这刻画精致的九龙壁,我不禁感慨万分。我们的祖先,心灵手巧,是那么聪明啊!九龙壁是我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明媚的阳光照耀在九龙壁上,琉璃砖瓦闪闪发亮,光彩夺目。闪光吧,灿烂的九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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