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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8-09 15: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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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分数线篇一: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高校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78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原金海路)1001号邮编:26467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和批准单位: 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行政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粮食局。
  第八条办学特色:学院以“立足行业,服务蓝黄经济”为办学宗旨,以“依托金色产业、服务蓝黄战略、培育绿色文化、造就多彩人生”为特色,全面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文化兴校”战略,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专业群,形成了以粮食专业为特色、现代商务类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专业和机械制造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格局,建成了独具优势的经济管理、食品科技、机械数控、信息技术、会计财务、商务外语、艺术设计、建筑工程等八大专业群。
  学院全面开展职业素质教育,有效实施职业技能教育,大力推动学校教育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校企互动、学岗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以能力为本位的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于2012年全面启动爱心学院、绿色学院、技能学院、艺体学院和创新学院等“五个学院”建设,大力培育“绿色、诚信”的校园文化,努力打造文化育人平台,为学生的成长和成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第九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坐落于烟台市国家级高新区的中心地带,北临大海。学院占地1397亩,校舍建筑面积38.9万平方米,建有2.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106万册。建有9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中心,设有隶属于国家粮食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14个技能鉴定站,建有高标准的专业实验室、实训室16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8777余万元。学院现有教师62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72%以上,硕士以上研究生学位占78%。同时,学院借助行业办学优势,与多家企业建立了深度的校企合作关系,建有5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在校生达13813人。
  第十条招生专业:学院设会计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商务外语系、建筑工程系和基础课教学部等8个教学职能部门;设图书信息中心、实训中心、教学研究室和成人教育处等4个教学辅助机构。
  开设会计、会计电算化、审计实务、投资与理财、会计与统计核算、国际经济与贸易、连锁经营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物流管理、港口业务管理、营销与策划、粮食工程、食品营养与检测、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食品生物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应用韩语、商务日语、应用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及建筑工程管理等38个专业,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办学成果:学院积极面向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集中研究解决有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充分发挥高校“智囊团”作用,为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援。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拥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7门;学生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信息化技术大赛等各项赛事中获奖400余项。近年来,学院先后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项,国家专利30项,出版专著、教材400 多种。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第十二条办学荣誉:学院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国家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现为全国粮食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商科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粮食经济学会和山东省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在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教育中发挥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2015年新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参加2015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录取具体方式: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2、录取线内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按报考我院的 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无单科成绩要求。
  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依次按高低分进行录取。
  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平行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奖学金、贷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大专(高职)学费标准为4800-50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每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二十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费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奖助学奖励政策。同时,学院还实行了“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勤工俭学”、“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项目。
  第二十一条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二条学院合格毕业生,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网上电子注册的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六条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35-6925031,6925032,6925035。
  学院网址:http://www.sdbi.edu.cn http://www.sdbi.com.cn
  学院招办网址:http://zs.sdbi.edu.cn
  学院招办邮箱:swzsb6688@163.com。
  第二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分数线篇二:宿州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宿州学院是安徽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关于宿州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希望大家喜欢。
  宿州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宿州学院是安徽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宿州市,交通位置优越,京台高速、泗许高速、连霍高速、徐明高速等在宿州市纵横贯穿,京沪高铁、京沪铁路、宿淮铁路经过宿州市并设站。
  近年来,学校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发展理念,坚持“地方性 应用型”办学定位,培育“走校地合作路,建应用专业群,创文化育人牌”为基本内涵的办学特色,努力推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现在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1146亩,预留用地1160亩,建筑面积37.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317万元。图书馆面积3.4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16.7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06.7万册,期刊1227种。学校设有15个教学院(部),56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经、艺、教七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7319人。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正高55人、副高19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人,省学科拔尖人才、省优秀教师、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省教学名师等30多人,硕士博士生导师20多人。
  近年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2项,其中特等奖2、一等奖4 项,获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集体项目52项,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0个、特色专业8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基金项目15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36项,14项成果通过省科技成果鉴定,3个新品种通过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有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以及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矿用绞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复合酶提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旋电子与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大学文化研究中心、皖北城乡一体化研究中心、宿州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7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安徽省高校智库立项建设项目——“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光电信息材料与新能源器件团队”、 1个计算机应用技术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积极推进应用性科学研究,与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500多项,部分研究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企业创造数亿元经济效益,曾受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广泛关注。
  学校注重开放办学,与美国、新西兰、韩国、菲律宾、波兰、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在教学科研、青年教师海外研修、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每年有大批师生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学校高度重视文化育人,积极践行“友善、博学、务实、奋进”的校训、“崇德尚能、敬业乐群”的校风、“严教、善教、乐教”的教风、“笃学、笃行、笃信”的学风,深入推进以“敬业向学”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近三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名列省属高校前列;学生在各类赛事中获得省(厅)级以上奖项600余项。
  升本以来,学校被评为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群众体育运动先进单位、安徽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3次)、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管理集体(2次)、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5次)、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4次)、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学校等称号。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的发展理念,坚持“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立足皖北,面向安徽,服务全国,加强内涵建设,夯实发展基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向着早日建成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迈进!
  二、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江苏、山东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分数排序。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 历 证 书 种 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奖助措施:
  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年·生。
  3.国家助学金:我校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标准分为3档,分别为特殊困难4000元/年·生,困难3000元/年·生,一般困难2000元/年·生。
  (二)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贷款机构不同,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指农商行)申请的助学贷款。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
  (三)校内助学金
  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的基础上,从学生资助工作经费提取,用于进一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2档,分别为特殊困难1000元/年·生,困难500元/年·生。
  (四)学校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班级总人数的20%评出奖学金获得者,一等奖占总人数的4%,奖励金额1500元/年·生;二等奖占总人数的6%,奖励金额1000元/年·生;三等奖占总人数的10%,奖励金额500元/年·生。?
  2.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健康身心素质,学业素质、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成长成才。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30名学生,奖励名额为5000元/年·生。
  3.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0元/年·生。
  4.优秀新生奖学金:对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我校,总分达到当年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优秀新生,在取得学籍后,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对获得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的学生,给予500元的奖励;对获得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学生,给予300元的奖励。
  (五)勤工助学:学校利用学生资助工作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校每月安排4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享受220元/月的勤工助学报酬。
  (六)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学生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
  考研及专升本:
  1.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考研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毕业生考研。2016年我校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达线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2%,录取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8.21%,其中被211、985高校录取114名。
  2.我校今年继续开展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招生专业5个,分别是测绘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英语,共370个计划,最终录取370名考生,圆满完成专升本招生工作。
  就业工作:
  我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校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定期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近年来我院毕业生最终就业率均在95%以上,五次被评为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四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三、考生问答
  问:宿州学院是什么类型的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整体情况如何?
  答:宿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文、经、艺、教等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的发展理念,坚持“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是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总规模4700人,在全国11个省份招生,秋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专业47个,其中本科新增交通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等4个专业。
  问:宿州学院在安徽省内的招生批次是哪些?
  答:本科二批、省统考艺术本科二批、体育本科批。
  问:宿州学院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我校在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框架下制定了转专业暂行规定,新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期期末提出转专业申请,在教学资源允许下尽量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问:宿州学院有哪些优势学科和专业?
  答:省级重点学科1个:计算机应用技术。
  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 应用化学。
  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地质工程。
  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3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7个: 化学工程与工艺、经管类、生物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设计师、生物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省级特色专业8个:应用化学、地质工程、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艺术设计、新闻学、市场营销、生物科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0个: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自动化、会计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6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子商务。
  问:宿州学院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开展情况如何?
  答:明确思路。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合作育人为中心,以合作平台建设为切入点,构建“两个共建,三个合作”的产学研合作育人体系,即学校与合作单位共建专业、共建资源,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研究。通过“两建三合”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就业综合竞争力以及服务社会能力。
  搭建平台。围绕区域支柱产业和优势学科专业,搭建校地合作战略平台,与企业、事业单位构建共建专业、共建资源、合作育人、合作就业等实践教学平台。学校与灵璧县人民政府合作,通过校企合作,帮助灵璧磬云山地质公园成功申报成为国家地质公园,学校在申报过程中一方面带领学生实地考察实习,另一方面也培养了一批服务地方的专业技术骨干;与泗县人民政府组建泗州戏学院开办表演专业(泗州戏方向),为泗州戏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继任者和接班人;与安徽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共建校内实物地质资料库,与安徽盛林蓝莓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蓝莓苗生产基地等;与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近200个。
  注重实效。一是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6个专业被遴选为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推进面向行业企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企业“冠名”招生,实现学习与就业的无缝接轨;二是建立校外专家参与专业申报与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与论证工作机制;三是聘请校外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近三年受聘人员14名,实行了校外实习实训“双导师制”;四是依托我校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级工程中心、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级工程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开展大学生科研立项和产学研合作,全力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帮助学生继续深造,形成了科研促进教学的良好氛围。
  问: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如何?
  答: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工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成立宿州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宿州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编制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校通过建立健全创新创业保障体系、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实施创新创业训练、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推进创新创业成果孵化、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激情日益高涨。
  目前,学校共有10批173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园成功孵化;共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64项;2015年,我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500余项次,其中,参加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2项、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铜奖1项、安徽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2项、安徽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暨创业大赛创业组金奖1项、就业组金奖2项。
  问:宿州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措施,资助范围有多大?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我校历来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广泛筹措资金,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在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承诺的基础上追求“精准资助”工作目标。
  2015年我校提取资金390万元用于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经费,达到学校教育事业收入的4.9%。共评审国家奖助学金4681人,总金额1430.1万元;评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3204人,金额261.65万元;帮助2730名学生成功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841万元;设立了413个勤工助学岗位,发放补助80多万元;为22名孤儿学生全额减免学费,减免金额10万元;帮助47名学生申请义务兵国家资助,资助金额40万元。
  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电话:0557-2871227。
  问:宿州学院考研及专升本情况如何?
  答:1.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考研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毕业生考研。2016年我校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达线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2%,录取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8.21%,其中被211、985高校录取114名。
  2.我校今年继续开展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招生专业5个,分别是测绘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英语,共370个计划,最终录取370名考生,圆满完成专升本招生工作。
  问: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校、院两级深入落实“一把手”工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实施了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构建了多种形式的供需平台。2015-2016学年度我校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500多场,大型招聘会1场,组织毕业生参加网上招聘活动30余次,提供就业岗位近万个,与三十多家企业建立了新的合作意向。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就业质量在逐年稳步提升。通过跟踪调查,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校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适应性较强,综合素质较高。
  问:宿州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办学开展的情况怎样?
  答:我校注重开放办学,积极拓宽人才培养途径,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新西兰、韩国、菲律宾、波兰、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在教学科研、青年教师海外研修、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学校现与美国苏比利亚胡州立大学、波兰泰斯奈尔欧洲大学、新西兰太平洋酒店管理学院、菲律宾圣卡洛斯大学、韩国明知大学、全州大学和济州观光大学、新加坡Kaplan高等教育学院、东亚管理学院等国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多种合作项目,主要有:
  台湾交换生项目:学校与台湾的多所高校开展校际间的交换生项目,专业不限,学习时间灵活,学分互认。目前我校已有30多名学生参加了该项目,分别赴义守大学、中华大学等学校学习,在台学习生活非常满意。
  韩国项目:我校与韩国多所大学开展专升本、交流生等合作办学项目,目前已有30多名学生参加该项目。尤其是新近推出的3+1+2项目:本校大三学生可以到韩国学习一年语言,再继续攻读两年,就可以获得韩国硕士研究生文凭。
  美国项目:我校学生英语水平达到美方学校要求,即可到美国苏比利亚胡州立大学进行交换学习,并有获得奖学金的机会。美国带薪实习:项目一般为3个月左右,美方提供带薪实习岗位,学生不仅可以实地锻炼自己的岗位适应能力,还可以开拓国际视野,提高自身外语沟通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菲律宾项目:我校与菲律宾山脉大学和圣卡洛斯大学开展多层次合作,为学生提供专升本、本升硕、硕博连读等形式的留学项目。
  新西兰项目:针对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可以带薪实习,专科升本科,境外就业等。
  波兰项目:学校与波兰泰斯奈尔欧洲大学开展双边交换学生学习项目,每学期免费生3人。交换期间,交换生不需要向合作院校缴纳学费,学生仅需自行负责住宿以及生活花费。
  马来西亚项目:满足项目要求的学生可申请赴马来西亚北方大学和博特拉大学(公立)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马方政府可提供70%-90%的学费补贴。
  暑期游学营项目:游学结合,兼顾英语学习和文化体验。学校从报名学生中挑选部分品学兼优者进行资助。
  问:宿州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有哪些成果?
  答:学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弘扬孟二冬精神为主线,以“三馆三所一园”为依托,深入推进“创优秀大学文化工程”,特色鲜明的大学文化体系已初步形成。建有孟二冬纪念馆、赛珍珠纪念馆、革命传统教育馆、孟二冬精神及传统文化研究所、赛珍珠研究所、布克研究所、大学生创业园(简称三馆三所一园)等特色文化载体和宿州学院大学文化研究中心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近年来,学校承办了首届安徽省应用型高校大学文化建设研讨会,举办了校园文化节、宿舍文化节、创业文化节、科技文化节等活动,形成浓郁的文化育人氛围。以传承创新地方文化为己任,与宿州市政府共同挖掘地方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与泗县共建泗州戏学院,定期举办“泗州戏精品唱段”音乐欣赏会;与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分数线篇三:菏泽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菏泽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菏泽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微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55
  第六条 学校校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体制、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简介:菏泽学院是2004年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至今已有67年的办学历史。2012年学校教育厅主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万余人,占地面积1436亩,建筑面积57.0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5亿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86万余册,电子图书148万余种,常年订阅各类期刊资料2200余种。
  学 校现有本科专业57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3个, 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植物生理学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机电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为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入选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财务管理专业入选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 校现有教职工1575人,其中专任教师11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7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780人,常年聘任121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高级职 称的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教师中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首席 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十二五期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 项目57项,出版专著72部,发表研究论文4700余篇,其中被国际三大索引收录论文近500篇,获国家专利94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音乐系被确定为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水浒文化研究基地”被批准为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菏泽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期刊”。
  学 校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国际、校际、校企、校地合作。与美国沙罗斯州立大学等20余所海外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大学、齐 鲁工业大学等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学科发展、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方面进行深入合作;与济宁惠普、达内时代等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专业(方向)9 个;出台《菏泽学院服务菏泽科学发展行动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与牡丹区、高新区等签署合作协议,校地合作紧密。
  学校规模、质量、结构、 效益协调发展,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先后获得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师德 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多项工作获得上级表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报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微博)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 十五条 按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 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 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六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即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及考生综合素 质评价,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计划情况调剂到 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的规定确定考生位次排序,生源省没有相应规定的,参考山东省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进行排序,依序决定其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第 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①执行《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②对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分数优先”规则录 取,非美术类专业分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文化成绩排序,决定其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①执行《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②在全省体育专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省教育招生 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文化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征集 志愿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文化成绩排序,决定其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第十九条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及生源省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英语类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三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菏泽学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作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五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标准。
  第二十八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第三十条条 助学措施:学校设立“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临时困难救助、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社会救助和勤工助学等,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第三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菏泽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高职)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被我校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时,只使用专业名称,不带专业方向。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联系单位:菏泽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咨询电话:(0530)5668117 5525742
  传真:(0530)5668116
  E_mail:hzxyzsb@163.com
  网址
  邮编:274015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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