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毕业论文摘要]电子商务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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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论文摘要一:电子商务专业论文题目

  本篇文章主要围绕电子商务专业为大家提供电子商务论文题目,都是经过编辑精选之后的论文题目,希望大家在完成论文的时候能够学以致用。
  1、电子商务市场特征对产品创新影响的实证研究
  2、基于因子分析的跨境电子商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3、电子商务与中国企业出口行为:基于世界银行微观数据的分析
  4、对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看法
  5、我国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形成及演进机理研究
  6、基于O2O模式的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分析
  7、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现状及运作模式
  8、电子商务企业成本控制问题研究
  9、国外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综述
  10、基于电子商务的县域就地城镇化与农村发展新模式研究
  11、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障机制研究
  12、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13、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国际经验及借鉴
  14、浅议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构建
  15、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及空间分异
  16、我国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误区与专业发展思路
  17、一带一路战略区电子商务新常态模式探索
  18、“互联网+”时代的电子商务
  19、电子商务课税“突围”:立足有效征管的制度设计
  20、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1、[21]王珍珍. 电子商务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协同发展的动态演化博弈分析
  22、我国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
  23、电子商务能否促进外贸增长——来自我国的证据
  24、电子商务时代我国农产品营销研究
  25、电子商务快递产业链模式及关联分析
  26、电子商务物流体系优化研究
  27、电子商务信息生态系统的构建研究
  28、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及博弈行为对我国的启示
  29、电子商务时代的物流发展分析
  30、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稽征问题探讨
  31、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设想
  32、汤倩慧. 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
  33、社会化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分析
  34、旅游电子商务成熟度对在线旅游预订意向的影响——以携程旅行网为例
  35、电子商务环境下旅游营销模式的创新
  36、大数据时代的电子商务服务模式革新
  37、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义乌市为例
  38、国际贸易新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最新研究
  39、我国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
  40、云计算环境下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
  41、中国C2C电子商务卖家空间分布模式
  42、我国不同规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调查分析
  43、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44、日本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45、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
  46、区域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研究
  47、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配送的收货模式研究
  48、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消费者购买意愿研究版),2014,04:85-91.
  49、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应用现状探究
  50、构建“资金流”控制为主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
  51、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全球性网上争议解决体系的构建
  5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和趋势
  53、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理论构建及实证分析
  54、面向关联数据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模型研究
  55、新兴电子商务对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发展的影响机理研究
  56、破解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难的新思路:第四方物流
  57、社会化电子商务环境下基于社会资本的网络口碑与购买意愿关系
  58、社会化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研究
  59、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农产品云物流发展
  60、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61、电子商务对贸易发展影响的机制研究
  62、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63、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关键要素分析
  64、电子商务下的信任网络构造与优化
  65、电子商务环境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
  66、TF-CDIO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67、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研究
  68、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应用现状分析
  69、移动电子商务互动营销及应用模式
  70、B2C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模式选择研究
  71、C2C电子商务市场整体卖家信用分布研究
  72、基于改进RFM模型的电子商务客户细分
  73、基于云计算的B2C电子商务企业价值链优化
  74、电子商务服务质量研究综述
  75、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探析
  76、基于LBS和O2O的移动电子商务业务模式研究
  77、电子商务飞速发展背景下快递业发展探讨
  78、B2C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退货逆向物流研究
  79、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
  80、基于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发展研究
  81、简析O2O电子商务模式
  82、第三方支付解决电子商务支付安全的博弈分析
  83、新加坡电子商务法最新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84、电子商务对税法要素的冲击及其法律规制
  85、B2C电子商务企业降低物流成本途径探析
  86、武汉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策略分析
  87、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评价研究
  88、电子商务影响下的以南京主城区经济型连锁酒店空间组织与扩张研究
  89、C2C电子商务发展及潜力
  90、以电子商务链为核心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浅议
  91、我国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博弈分析
  92、SSH框架实现MVC架构的电子商务软件平台
  93、基于关系网络的电子商务创新与消费行为变革
  94、C2C电子商务卖家的竞争战略研究:基于淘宝网的分析
  95、影响企业电子商务采纳的关键因素
  96、电子商务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
  97、我国移动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98、电子商务、银行信贷与中小企业融资——一个基于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模型
  99、我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100、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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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论文摘要二:有关电子商务安全论文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是指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由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对交易过程进行保护的法律。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关电子商务安全论文,欢迎阅读借鉴。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建设论文
  1引言
  中国如今的电子商务市场一直保持着40-50%的市场增长率,它的交易规模已经占到了中国消费总额的5%,并开始表现出明显的GDP拉动力。从2009年起,中国的电子商务表现出来星火燎原般的势态,可以预测的是:中国的电子商务,必将成就中国另一轮的经济飞跃。
  2绪论
  伴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从零到有,并逐步向高水平、规范化发展。十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始终保持40-50%的高速发展,2009年的中国电子商务并为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反却在金融危机中爆发出更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超过35000亿元,同比增长48.5%,高于2008年的41.2%。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是指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由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对交易过程进行保护的法律。目前,我国就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法律立项实施,但是依然存在较大的漏洞和隐患,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
  安全管理是有效降低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存在风险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进行电子合同签订,安全中心不仅要监督买方的及时付款,同时还要监督卖方是否提供与合同一致的货物。在这些交易环节中,由于网络虚拟交易的缘故,存在非常大的安全管理隐患。为了有效防止这些安全隐患的爆发,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和伤害,需要国家政府出台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形成一套互相关联、互相约束的管理制度体系。
  3.电子商务安全
  3.1电子商务安全概述
  电子商务的运行和交易是基于计算机网络平台而展开的,所以安全问题大体上可以分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系统本身交易安全。没有网络,电子商务就不可能存在,网络作为基础,其安全性与电子商务安关系密切,在网络安全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系统特有的设计加以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实现电子商务的整体安全。通俗的说,电子商务的安全就是“电子”和“商务”双重要求下的安全。
  3.2国内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现状
  3.2.1信息安全环境
  2010年,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在京联合发布的《2009年中国的网民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调查系列报告》中显示,2009年,52%的网民曾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网民处理安全事件所支出的相关服务费用共计153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严重。根据相关调查显示,90%以上的网民计算机遭遇过病毒、木马、黑客的攻击,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环境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
  3.2.2技术与意识现状
  电子商务的安全需要信息技术和使用者意识的同步跟进和提高,才能使交易真正安全。目前国内两方面因素同时存在,导致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性下降。一是技术方面:国内防御杀毒软件整体水平较低,查杀效率和效果不佳,部分电子商务平台设计存在缺陷,为电子交易安全埋下隐患。二是网民、使用者意识方面:相比于高发的网络安全事件,仍有4.4%的网民个人计算机未安装任何安全软件;不足8%的手机网民安装手机安全防护软件,网民安全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盗版软件使用泛滥;软件认知低,不懂得区分使用;交易双方欠缺诚信,即使交易在设计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依然存在欺骗行为。
  3.2.3电子商务诚信环境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B2B、B2C)作为电子商务的其中分支之一,已经成为了一种消费时尚、热门购物渠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为2500亿元,较2008年翻了一番。而2010年网络购物的市场规模应该已超过4300亿元。网购人群也大幅度增长,2009年至少在网上买过一次东西的中国的网民数历史性地突破了1亿人,达到1.08亿人,增长46%。而在2010年,使用过网络购物的互联网用户更是接近2亿人。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发展最迅速,与网民利益最相关的网络应用。
  与此相比,电子商务诚信环境却不如人意,甚至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出现恶化的局势。2010年,有近28%的互联网用户遭遇过虚假钓鱼网站、诈骗交易、交易劫持、网银被盗等针对网络购物的安全攻击。目前对我国网络购物用户威胁影响最严重的还是钓鱼网站,在网购用户所遭遇的安全威胁中有72.4%是钓鱼网站的欺骗行为,2010年1-10月,平均每天新增的与网络购物相关的钓鱼网站约为1500个。钓鱼网站的典型的诈骗方式主要分为三大类:低价诱惑、交谈诈骗、电话诈骗。
  3.2.4电子商务信用管理现状
  因为电子商务交易的特殊性,交易双方不曾谋面,所以关于电子商务的信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防止电子商务的欺诈行为给网民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网络企业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都相继实行信誉管理方法,如信誉评价和信誉等级系统的建立,网络诚信公约(自律)等等,但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较晚,管理经验不足,这些方法和系统存在较多的问题,有待提升。如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推出“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规范”,其中的诚信红蓝标识制度,认知度极低,据调查发现,有97%人不知红蓝标识的含义。就目前而言,在线信誉评估、等级系统,在设计完善的提前下,可以较为有效的降低了交易风险,因为其交易双方的历史信用表现,信用等级都是公开信息,可以作为买卖双方交易选择的参考,且其失信成本远远大于其利益获得,好的信用必然可以提升销售量,这也从侧面迫使销售者提供最好的服务,避免了双方欺诈行为。交易讲究的诚信,信誉系统能最有效地维持双方可信的商务关系。如目前国内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网,它的网商信誉评价和信誉等级系统相对成熟,这种评价系统“为消费者提供了诚信、安全的购物保障,大大提升了网络购物体验”。但它依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信用评价流程不合理,在买到相对低劣的产品时,你选择退货的同时就丧失了评价的权利,两者只能选其一,那到底是留着不需要的产品而去评价,还是选择退货?恶意中差评现象猖獗,甚至出现恶意差评师这一职业,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另外对于返修产品缺乏保障,笔者就遇到过产品寄回返修,迟迟没有反应,损害消费者利益。信用可信度有待验证,专业刷钻组织的出现,使得信用体系的可靠性降低。
  4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现状
  电子商务因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流行发展趋势而备受关注,其安全立法问题也得到了国际性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尽快营造全球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环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要创造一个适应和规范电子商务安全交易、发展的法律境,政府部门职责首当其冲,在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和安全立法中发挥其主导作用。及时了解电子商务即时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安全保障法律法规,鼓励、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规范、维持必要的网络市场秩序,这已经成为当前世界各国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电子商务的广泛性和无界性使得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相应法律、行为准则和规范办法来推动本国电子商务安全、健康的发展,旨在抓住信息技术的机遇,提高自身竞争力,从而会的优势,同时也减少电子商务的交易纠纷、欺诈行为,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为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扫平障碍。
  4.1当前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电子商务因其基础网络这个开放又隐蔽的环境,而显得比较特殊,其商贸交易行为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秩序的维持,目前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行为准则,设立了相应的部门来规范、监管和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但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和国内电子商务现实状况相比,显得比较尴尬。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较多空白,强针对性的立法需要加快,先行法规则亟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不足之处有:电子交易流程行为规范、用户隐私保护、法律效力不足,法律滞后,情况描述不清,没有有效惩戒措施,难以对电子商务中的失信者和破坏者造成较强的约束力。因此强快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立法和改进已经迫在眉睫。
  4.2现有电子商务安全法律
  现行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具有较强针对性质的较少,大多分散各类法规之中,或是零星提及电子交易安全问题,目前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四类:
  (1)综合性的法律。如:《民法通则》和《刑法》中有关对商贸交易的安全保障条文。
  (2)对交易主体进行规范的相关法律。如《公司法》、《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
  (3)规范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包括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4)对监督交易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如会计法、票据法、银行法等。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两个对电子商务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法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也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赋予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标志着我国的信息化立法迈出重要步伐。
  4.3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困难的原因
  电子商务发展壮大为商贸交易带来极大便捷和迅速优越性,成为了经济的强劲增长点,为全球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因为其特点,也对社会各个领域特别是立法带来了困难和压力。
  首先电子商务的立法,需要考虑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异,协调困难。电子商务基于网络,而网络却已经全球联通、跨越了地域的界限。它所面对的不只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市场,而是全球一体化的大市场。各国由于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经济发展程度等不同而导致了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同,要制定可以有效协调、高度一体化的商业和法律规则,谈何容易。
  其次是电子商务交易处理、传输的实质就是对信号脉冲的传输和对数字流的处理,这种虚拟的平台上,双方的不曾谋面,使得信息资源对商家的商业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信息得到广泛传播的同时,由于互联网既开放又隐蔽的特性使得信息的真伪有待验证,恶意的攻击、恶意的失信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难以揪出终端背后的那个失信或破坏者,有法难断或者有法却找不到应受惩罚的人,而且对于包括制作版权、著作权、商标使用权、数据库等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电子商务横跨领域之广、利益关联群体之多,和其有别于传统商务模式的无形化给税收体制及税收管理模式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再次,电子信息领域,技术日新月异,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进步速度已经超国家适时地调整其法律框架的能力。法律的变革无法做到像电子技术更新一样的快,也由于新的意想不到的问题的不断出现,使得适时的法律调整总跟不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步伐。这是需要我们对于现行法律框架从根本上进行反思,困难而想而知。
  5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对策研究
  5.1电子商务安全需求分析
  5.1.1主要内容
  电子商务是网上公开直接虚拟交易的商务模式,它直接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支付、谈判、下单等,在这个过程中蕴藏了大量的商务信息,所以,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引起了网民、企业、行业、国家的广泛观众。根据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以及重要性分析,电子商务的安全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的完整性;
  2、信息的保密性;
  3、信息的不可否认性;
  4、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信息;
  5、系统的可靠性;
  6、资金的安全性。
  5.1.2涉及领域
  通过吸收国外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自身电子商务发展特色以及社会主义国情特色,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性的立法主要涉及以下几大方面: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交易双方的个人真实信息;
  3、保密和信息的合法性访问;
  4、数字签名以及第三方认证;
  5、计算机犯罪和侵犯问题的有效控制。
  5.2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定位与模式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保障问题,从其整体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两大层次:第一,电子商务首先表现的是商品交易模式,它的安全需要通过民商法来进行规范保护;第二,电子商务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现的,它的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计算机及网络的自身安全程度,这需要网络的安全管理法律来加以约束和保护。从第一点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安全法律隶属于商法的范围。
  因此,在立法过程中,重点还是需要从商法的角度,结合其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特色,从全面化的角度出发,制定出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
  从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模式角度出发,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主要有以下两种选择:第一,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法律中加入电子商务安全性法律内容;第二,另外指定电子商务安全单行法。这两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前者的立法成本低但是保护力度不够强,后者的立法程序复杂,所需资源多,但是保护力度大。在实际操作中,到底选择哪种模式,也是当下法律界正在研究分析的重点问题。本文提出的建议是分为两步走:先采用第一种模式,等条件成熟后而且又加强的需要,再进行第二种模式的立法。这样不仅可以快速成立相关法律体系,同时也可有效解决资源浪费的问题。
  5.3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性立法的对策分析
  5.3.1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注重法律的滞后性
  健全的电子商务立法体系不仅要包括有网络服务和网络管理的法律制度,同时还需要电子商务主体的立法和市场管理制度,以及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的法律制度、网上商务行为制度、电子税法制度、客户个人隐私权保护法。只有建立系统性的法律制度,才能真正发挥电子商务安全法的作用。
  在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法建设的同时,同时也应该注重法律的滞后性带来的法律效力减弱。法律的滞后性首先表现为法律立法的程序,这是个严格的过程,需要问题显现的非常明白,并对该问题进行有充分的调研数据后,才可能形成立法的基本条件和背景,这个过程是繁琐的,是复杂的,是需要长时间的。另外,法律要建立起威信,必须较长的时间,在这段长时间里,网络的发展是非常快的,会发生不同程度内容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会经常超过法律设定的范围,这些问题在客观上都表现为电子商务法律的滞后性,使得法律无法体现超前性,大大降低了法律的约束作用。
  5.3.2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
  立法部门在实际的工作经验中,可能只是了解法律相关体系知识,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支付模式等相关内容可能存在误解或者不了解的情况,这容易导致立法部门在立法的过程中,过于偏向法律的可行性,而忽略了电子商务法律的可行性。所以,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使其真正深入了解电子商务整体运营过程以及涉及内容、存在的漏洞、需要加强的节点以及关联的群体等内容,从根本上制定高效可行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从而降低因误解带来的时间拖延、资源耗费等其他损失。
  另外,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的同时,应加强立法部门工作人员对于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视度,从思想上加强工作人员对于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注重,从而加快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实施进度。
  5.2.3系统化完善,架构法律体系
  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对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立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应多加考虑它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联度,从而架构其整体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法律的有效性。具体内容如下:
  1、在中国民法基本法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交易安全的理念和内容;
  2、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的立法上,应针对电子商务在网络虚拟环境下运行的特点,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的法律措施。
  3、在商事单行法的立法上,可以适当突破现有民法的一些制度,基于商法的特殊性及独立性,满足电子商务较高的安全保护需求。
  4、在法律解释上,全面清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剔除掉不利于电子商务安全的言论,对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进行重新正确的认识和解释。
  5.2.4配套奖惩措施,提高安全法律威信度
  奖惩措施是任何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制度,这里的奖惩措施具有两个重要的含义:
  第一,是对电子商务安全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良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惩罚,或是进行高度的奖励和惩罚,从而在加强良性循环的同时,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恶性事件作出严厉的惩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从而有效提高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实施力度和效果。
  第二,是对进行非法盗取电子商务信息或是破坏电子商务交易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以及对保护电子商务安全的良好事迹进行表扬。我国目前针对盗取电子商务信息或是破坏电子商务交易的不法分子还未建立有效的不法分子,才会使得这些不法分子妄想钻空子、踩地雷,这也是导致我国电子商务安全出现问题的一大关键因素。因此,建立电子商务奖惩措施,有利于提高对不法分子的控制以及提高人民对电子商务安全的保护意识。
  5.2.5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特色国情
  电子商务是全球性的电子商务,它是无国界、无种族之分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可立足于国际立法的趋同性取向,借鉴国外成功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自身特色国情。中国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只有争取与国际立法接轨,才能参与全球性的经济竞争。例如,新加坡在制定《电子&交易法案》时几乎全部采用了《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相关内容,同时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的总体精神以及自身国情,增加了部分内容。所以,我国在制定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应尽量吸收国外原有的成果,再结合我国的特色国情,在降低立法成本、节省立法时间的同时,也提高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高效性和实用性。
  6总结和展望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是关系到电子商务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科学的逐步发展,某些非法分子对于电子商务安全模式已经越来越熟悉,如果电子商务再不加强安全防范以及法律法规的严加约束,电子商务的安全将成为我国经济法律的一大问题,这对我国经济、网民、电子商务企业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尽快建立我国的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建立有效可行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法规,从国家政治制度角度出发,为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进行强而有力的安全管束,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稳步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已经在我国人民生活中扮演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电子商务的安全立法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法政界、金融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研究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为我国的电子商务的稳步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探讨了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现状以及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本研究以电子商务基本概念和特色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安全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形成本研究的整体背景,接着分析我国安全立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自身所学知识,提出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对策,希望对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工作的开展能提供一些帮助。但是由于水平的限制以及实际经验的不足,加上我国目前电子商务法律问题整体上处于不成熟与多样化的阶段,使得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加上文字功底不够等等,影响到了研究的效果,使得论文尚有以下不足之处:
  1、研究过程中,对于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现状只选取了几个主要的现状进行描述,考虑到本研究报告的篇幅问题,并没有对全部的现状进行描述。
  2、在对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现状进行分析时,只对我国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难点以及现状进行代表性的描述,并未形成系统化的描述。
  3、在提出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对策时,由于自身能力的不足,只能提出几点略有建设性的问题,无法进行深度的分析。
  因此,作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研究本论文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同时,希望相关工作着也能够就本文所没有解决的问题给予一定的建议和探讨。

电子商务论文摘要三: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范本

  电子商务视域下企业市场营销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发展,同时电子商务给企业市场营销带来了新的影响与机遇。以下是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范本,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普及,众多企业缺乏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而高校培养的电子商务毕业生,多少有着学到的电商理论知识无法符合企业实际用人需求的问题。本文提出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电子商务“生成性”创业实践教学模式,让学生在“做中学”,通过真实的创业体验来收获创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关键词:生成性;创业;实践教学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普及,中国电商人才缺口越来越大,据统计仅江西省的缺口已达到200多万。江西省响应国家号召,有二、三十所大中专、本科院校都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但是现阶段电子商务毕业生去向有许多的问题,如:学生对口就业率偏低,岗位稳定性差,工作调动频繁,毕业生创业率不高等。由于在校所学理论知识与企业用人要求实际并不相符,所以一些学校尝试着进行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的培养改革。
  1原有电子商务实践教学的问题
  1.1知识驱动式教学
  知识驱动式教学是以先教授理论知识为主,后附加实践知识。以知识点来设计教学模块,但是由于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分开,等到实践课程开展时,学生大多已经忘记前面所学内容。这样的实践教学是无法满足实际操作占比非常大的电子商务专业课程。
  1.2模拟平台实践教学
  之后,由于知识驱动式教学的缺陷,有许多学校对这种实践教学模式进行了改进,大多数课程引进了模拟平台实践教学。如将课程中需要进行的实践操作归为一大类,通过对此专业课程的行业岗位能力和基本从业技能的梳理,形成可操作的项目,预设工作场景,形成可执行的模拟实践模块。然而,这样的模拟实践平台由于经费或其他原因,如购买的实践平台里具体课程内容不够全面或每年无法按照社会实际工作情况变化进行内容更新等一系列问题。面对相同的实践内容,相同的答题对策,无法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2基于“生成性学习”的电子商务创业班实践教学
  2.1“生成性”实践教学基本特征
  生成性教学(emergentinstruction)是在生成性思维视觉下看到的教学图景。早在1980年,意大利人瑞吉儿艾米里亚(ReggioEmilia)就进行过生成性教学的实践。它是指在弹性预设的前提下,在教学的展开过程中由教师和学生根据不同的教学情境自主构建教学活动的过程[1]。“生成性”教学的主旨是在“生成”而不是被动接受,所有的知识学习都是在学生自主构建的情境下完成。
  2.1.1参与性
  在校内创业中,学生作为主体参与到整个创业过程当中,有效地调动了学生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学生对学习过程的思考与感悟,促进教学资源的转化,使“生成性”教学更有意义。而教师在其中的作用亦师亦友,教师与学生之间互相分享学习经验,交流学习体会,讨论研究问题,为教学中知识的“生成”提供了基础。
  2.1.2复杂性
  由于电子商务创业中发生的情况多样性,每位学生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会大不相同。所以我们在设计教学情境时,不能只对教学过程做简单的线性设定与理解,而是要强调具体的情况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更加关注在多种因素相互影响作用下随机产生的事件复杂变化。在生成性教学观下,课堂教学过程错综复杂、灵活多变。
  2.1.3创新性
  “生成性”教学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教学的过程是由学生与教师在对某个特定情境下发生的事件与问题的探讨、质疑、修改、反思等。不同的学生会在同一任务中遇见不同的问题,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千差万别,这就意味着创新的可能。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学生思维一直处于相对自由的状态下,这会激发他们的创新意思。
  2.1.4开放性
  在学生的创业过程中,会构建一个开放的网络学习平台供学生学习讨论。学生的知识生成过程会在这平台中展现,如上文提到的模拟实践平台这种封闭的系统是会影响知识的有效生成,更会减弱学生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好的方式是以网络平台为依托,如可以借助微信的“公众号”与微信群功能,让讨论沟通更加便捷。
  2.2“生成性”实践教学的一般过程
  2.2.1教学前准备
  “生成性”实践教学的准备既包括教师的施教准备,又包括学生的学习准备。教师的施教准备,要强调精心的预设,上课前尽可能预测和考虑到学生学习活动中的各种可能性与突发情况,激发产生高水平和精彩的“生成”,尽量避免或减少低水平和无学习意义的“生成”。其中关键环节是精心设计着手案例,从大多数学生都会遇到的情况出发,分析不同事件发展,加深学生印象。学生的学习准备包括预习学习内容与查阅相关资料。
  2.2.2情境创设
  教师布置与教学内容相关的一系列任务,鼓励学生通过不同的方法来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境设计必须把握住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的具体程度,根据学生已掌握的理论,抓住重点难点进行,这样才能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在情境创设的过程中教师需确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希望学生从这个情境中学到哪些知识与能力。
  2.2.3提出问题
  教师需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学生自学相关知识。学生应根据教师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完成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自我分析提出问题和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学生自学的过程中,教师应时时掌握学生的自学情况,不同的问题进行差别辅导,正确引导学生提出问题与查找相关资料。还需要指导学生分析问题的视角、怎样把握主旨、怎样理解知识的内在联系和怎样系统地阐述问题。
  2.2.4分析、讨论交流
  讨论交流是“生成性”教学的核心环节,分为学生分组讨论和教师参与引导讨论。分析讨论问题时,最根本原则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运用其所学知识独立完成任务。教师在讨论交流时起着辅助指导作用,把握研究大方向。教师要能抓住学生讨论中的闪光点及时地进行知识牵移,将有价值的信息转换成为教学“生成”,而价值不大的信息,要被及时地剔除,使教学回到预设的轨道上来。当讨论方向偏离时,需教师纠正讨论方向。当讨论不够积极时,需教师启发学生,鼓励学生开拓思路,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教师在讨论交流时需创造自由氛围,能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并鼓励不同观点的争论,还要训练学生善于倾听他人意见和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从讨论中清晰地了解自己观点的优点与漏洞。
  2.2.5协商式评价
  “生成性”实践教学是一种基于过程的开放式教学方式,其评价与传统教学中的目标式评价不同,它应该是协商性的。所谓协商性的教学评价主要是指评价者在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时,不能统一固定一个评价目标体系,而是要与学生相互交流沟通,理解学生所做操作的具体意义。评价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学生完成任务时过程评价与任务完成时的综合评价。对于学生讨论过程的评价,应以正面激励为主,使学生能更加积极地面对错误与挫折。对解决任务本身的综合评价,需理论联系实际,为学生总结出清晰的知识脉络和完整的知识体系。
  2.3创业班的设立
  高等院校开展创业教育,鼓励学生自主创业,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院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而“生成性”教学的创新与开放性特点符合创业的要求。在学习的过程中,由于“生成性”教学生成的知识随机性,使得教学中会出现不同专业课程知识点的穿插。那么,学生就无法像一般课程设置教学一样去学习,成立单独的创业班就成了必然。小班教学,独立导师制度是创业班设立的基础。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电子商务创业实践教学模式,让学生在“做中学”,通过真实的创业体验来收获创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还可以加强同校外企业的合作和交流,成立校内外实训基地,组织学生、教师和企业共同参与。也可以组织学生到电商企业中开展学习实习,使学生能够掌握更贴近社会需求的能力。由于“生成性”实践教学过程中使用知识的广泛性,使得创业班需要一支高能力、高质量的师资团队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师首先需要自己开展过创业活动,有丰富的创业经验,通过相关技能考核,获得相关资格证书;其次,学校可以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创业指导培训,听取社会成功人士讲述他们的创业历程;还可以聘请校外企业人员作为外聘教师,及时地帮助解决学生创业中遇到的困难等。总而言之,以创业为核心,融“教、学、做”于一体开展的“生成性”实践教学不仅可以提高学生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能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希栋.预设与生成[J].中学数学研究,2013(10):10-12.
  作者:张郁萍 卜莹雪 单位: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lunwen10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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