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2017]职业病防治法

来源:读书笔记 时间:2018-06-05 19:00: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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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十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的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第十二条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十九条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七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八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七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第四十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四十二条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2) [职业病防治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大致分为两类,一是用人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而不同的主体申请,所给的时间限制也不同。接下来,下文为你详细介绍!
  由于时间的推移,会导致伤口愈合难以鉴定,所以工伤的认定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人单位或是工伤职工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应当在哪里治疗工伤?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工伤治疗的费用怎么算?如何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3)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 (B)。
  A、根据本单位经济状况决定是否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B、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C、根据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2、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应在(A)。
  A、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B、高温季节进行C、高温季节过后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B)承担。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4.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C),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A.如实、无偿提供        B.收取费用          C.如实提供
  5、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虽不是直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但在工作中受到与直接接触人员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B)。
  A也不应视同职业性接触              B、应视同职业性接触
  C、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视同职业性接触
  6、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A)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不得     B、可以    C、经领导批准可以
  7、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A)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 C、在岗期间
  8、(A)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A、用人单位    B、医疗卫生机构    C、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9、2009年媒体披露的(C)暴露出我国职业病防治领域中的一些问题,职业病防治工作再次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A、福建省仙游县外来农民工患职业病事件
  B、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C、河南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10、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以及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工作由(B)负责。
  A、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1、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C)。
  A、分类管理、综合治理B、防治结合、综合治理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C),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B.区域卫生规划C.职业病防治规划
  13、尘肺病是我市人数最多的一种职业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因此(B)尤其重要。
  A、治疗              B、预防           C、提高待遇
  14、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A)、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显著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A、卫生行政部门负责B、劳动保障部门负责C、用人单位负责
  15、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A),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A、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B、管理制度    C、应急预案
  16、职业健康检查包括 (B)。
  A. 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B. 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C. 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急性的职业健康检查
  17.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以在(C)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 国内任何地方     B. 本人居住地    C. 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
  18、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B)申请鉴定
  A. 原诊断机构B. 原诊断机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C. 作出诊断的诊断机构所在地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19、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B)。
  A、行政复议            B、再鉴定              C、行政诉讼
  20、农民因给自家农作物喷洒农药导致中毒(B)。
  A、是职业病B、不是职业病C、无法判断是不是职业病
  21、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该(B)。
  A、找企业负责人解决 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自己去医院治疗
  22、粉尘作业时必须佩戴(B)。
  A、棉纱口罩           B、防尘口罩         C、防毒面具
  2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C)。
  A、 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B、解除劳动合同 C、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4、进行职业病诊断重要的前提条件是(C)。
  A、症状和体征          B、实验室检查         C、职业史
  25、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B)和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
  A、病人的职业史B、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C、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既往病史
  26、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作业人员发生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疾病的总称。当劳动者作业地点气温(C)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A、≥36℃                B、≥37℃         C、≥40℃
  27、(C)是电焊作业人员常见的职业性眼外伤,主要由电弧光照射、紫外线辐射引起。
  A、白内障                B、红眼病         C、电光性眼炎
  28.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C)。
  A.安全帽                 B.防护眼镜        C.个人剂量计
  2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C)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0、建设项目的(B)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卫浴设施           B、职业病防护设施      C、办公设施
  31、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B)提出赔偿要求。
  A、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用人单位        C、行业主管部门
  3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C) ,不得拒绝和阻碍。
  A、停止作业并接受检查   B、认真对待     C、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
  3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A)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A、卫生行政部门      B、建设行政部门     C、环境保护行政部门
  40、工作场所的生产布局应当符合(B)。
  A、效益原则       B、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C、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
  二、多选题
  1、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ABCD
  A、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价或者未提高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给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业的。
  B、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C、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D、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E、以上都不是
  2、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ABCD
  A、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B、未采取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C、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D、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E、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
  3、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中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ABCD
  A、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B、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C、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D、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E、以上都不是
  4、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ABCDE
  A、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B、未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C、未按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D、未按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E、拒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
  5、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ABCDE
  A、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
  B、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
  C、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D、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E、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6、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ABC
  A、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B、职业病报告
  C、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的其他工作D、以上都不是
  7、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ABCDE
  A、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B、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C、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D、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E、经培训、考核合格
  8、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ABC
  A、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B、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C、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D、吊销工商执照  E、抽查交税情况
  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ABC
  A、责令暂行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B、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C、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现场   D、吊销工商执照E、拘留事故责任人
  10、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BCD
  A、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B、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
  C、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D、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E、以上都不是
  11、从事使用高毒药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在申报使用高毒物品作业项目时,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有关资料:ACD
  A、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B、职工健康体检报告
  C、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材料
  D、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E、以上都是
  1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BCD
  A、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
  B、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C、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D、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E、接触危害因素资料
  13、劳动者有权在正式上岗前从用人单位获得下列资料:ABCD
  A、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教育和培训资料
  B、有毒物品的标签、标识及有关资料
  C、有毒物品安全使用说明书D、可能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E、以上都不是
  14、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ABCDE)
  A、医疗费  B、住院伙食补助费   C、康复费D、残疾用具费   E、生活护理补助费
  15、职业健康检查包括:ABCD
  A、上岗前    B、在岗期间   C、离岗时   D、应急    E、以上都不是
  16、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之一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ABCD
  A、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B、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C、安排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的
  D、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E、以上都不是
  17、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BCD
  A、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A、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D、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E、以上都不是
  18、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ABCDE
  A、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  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C、申请从事的职业病诊断项目
  D、与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
  E、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19、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ABCD)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A、预防和防范职业病危害    B、工作场所卫生检测
  C、健康监护    D、职业卫生培训    E、以上都不是
  20、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改造职责时,不得有下列行为:ABCD
  A、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
  B、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C、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D、其他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  E、以上都不是
  三、判断题:
  1、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2、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3、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4、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5、类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采石、石雕、水泥等粉尘危害行业的作业工人只需配戴一般卫生口罩就可以有效防止尘肺病。×
  12、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4、劳动都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要求用人单位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
  15、职业病人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要求调离(√)
  16、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的经营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17、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8、用人单位应当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时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19、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学观察的费用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20、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相关费用。(√)
  2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22、制鞋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粘合剂中的挥发性物质“苯、甲苯、二甲苯”。 (√)
  23、用人单位对不适应继续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可以解除其合同并给予一定补偿。(×)
  24、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正当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也随之改变。(×)
  27、用人单位应当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报劳动者提供岗位津贴。(√)
  28、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 (√)
  29、“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30、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1、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32、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33、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34、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35、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36、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37、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38、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39、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
  40、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依法经过资格认定。√
  41、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4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4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务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
  44、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45、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46、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7、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8、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9、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血液制品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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