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卫生院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实施方案

来源:医院工作总结 时间:2021-01-16 11:21: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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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乡卫生院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卫生院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对象

  全区1749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已脱贫人员)。

  二、年度目标

  每个建制乡镇均有达标卫生院,2018年 9个计划退出村(宝凤村、太和桥村、冬春村、燕窝村、学田村、芋禾村、石马村、花果村、兰井村)均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贫困患者区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中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2018年12月底前,计划退出村和脱贫人口健康扶贫考核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1.明确全区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船山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仁里镇中心卫生院、桂花镇中心卫生院、龙凤镇中心卫生院、永兴镇中心卫生院、河沙镇卫生院、复桥镇卫生院、唐家乡卫生院、西宁乡卫生院、老池乡卫生院和保升乡卫生院12家医院为船山区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贫困人员患传染病其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为遂宁市中心医院(传染科)和遂宁市传染病医院,贫困人员患精神障碍疾病其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为遂宁市民康医院。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治疗原则上在其户籍所在地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2.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对患病贫困人口逐户分类建档,实现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优先落实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即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3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手术治疗每人不超过 3万元、康复训练每人不超过2万元、适配辅具每人不超过0.5万元),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每人700元给予对症治疗补助,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每人2.5万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助。

  3.抓好参保缴费。在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人社局按2018年最低档次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80元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

  4.实现家庭医生签服务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 100%。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原则,使居民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5.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域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倾斜支付、疾病应急救助、区财政兜底五个渠道予以报销,确保区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 10%以内(实际支付控制在 9.5%左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支付控制在 10%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剩余的费用由区人社医保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与医院结算;若区医保局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倾斜支付、疾病应急救助四项政策报销后未达到报销住院总费用 90%(实际按 90.5%结算)的部分,先由就诊医院垫付超出部分,再由医院将相关资料报区卫计局审核签字后结算拨付,该笔兜底资金由区财政预算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传染病、精神病在市级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若区医保局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倾斜支付、疾病应急救助四项政策报销后未达到报销住院总费用 90%(实际按 90.5%结算)的部分,通过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予以救助解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要门诊维持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在区人社医保部门按现行政策报销后,若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仍不能控制在10%以内(实际支付控制在 9.5%左右),超出部分由区卫计局通过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兜底解决。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中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强化基本医保支付主体作用,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障程度,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 50%以上。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范围。2018年,在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资金中,根据农村户籍参保人数和一定人均标准落实专项经费,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贫困孕产妇应在区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危急重症孕产妇确需转诊救治的除外),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区财政兜底等专项经费,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

  6.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严格执行贫困患者区域外转诊备案和医疗机构处方、医嘱、检查单点评制度,依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动态、全程、精准监管。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以当地医务人员敬业履职为主,促进优质资源下沉,贫困患者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落实市级医院落实接诊贫困患者报告制度(按分级诊疗程序上转的,由转出医院负责向区卫计局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危急重症直接在市级医院就诊的,由就医贫困患者或家属负责向区卫计局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电话:0825-6807806),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充分告知贫困患者区域内就医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贫困患者区域内就医。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覆盖率达到100%。

  7.开展“三个一批”行动。精准识别“三病”对象,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的要求,组织对患有大病、重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救治,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1.精准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 150元/人标准在脱贫攻坚期内每人免费体检一次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和动态更新率。针对不同情况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针对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加强传染病监测与防治。加强传染病监测,做到年部署、季评估、月分析、日监测。强化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制度,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 95%以上。对传染病高发乡镇、机构进行重点督导,督促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控措施。

  3.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加大艾滋病检测力度,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扩大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加强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持续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免费实施结核病治疗。

  4.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开展针对性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重点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5.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对标“四好村”创建,广泛开展健康宣教“五进、五讲”(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进夜校、进媒体,讲卫生习惯、讲疾病预防、讲看病就医、讲减免政策、讲自我保健)活动,健康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100%,健康教育村级活动开展率达100%,力争实现户户有一个健康明白人,村村有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管理员,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大力实施医疗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每个乡镇建设 1所达标卫生院,拟退出的9个贫困村都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都有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在区域集中、常住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联村示范卫生室”。

  2.稳步推进区级医院能力提升。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加快推进区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区域内发病率排名前 10位、近3年区外转诊率排名前 5位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确保区人民医院对 20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率达95%。

  3.开展“医疗专家支医”工程。通过市级公立医院统一抽排的“两高人才”(高职称: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高学历:硕士、博士研究生),从区级公立医院选派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的医务人员,开展一名专家对一个贫困村、一名专家对贫困村一名乡村医生的帮扶活动,通过采取到村卫生室坐诊、免费培训乡村医生,到贫困家庭上门义诊、送医送药、宣传健康知识等多种形式进行健康帮扶,使贫困村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城市大医院、大专家的医疗服务。

  4.开展“村医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市上统一组织和安排,分批次对贫困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采取专业理论培训、实践技能培训、临床进修学习等方式开展全脱产集中培训,使乡村医生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高效。

  5.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按照市卫计委要求,认真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强化市内城乡对口支援精准帮扶和严格管理,支援单位应当结合受援医院需求派出中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到帮扶机构中长期驻点开展技术指导、学术讲座、管理咨询,免费接收受援单位骨干医师进修学习。加大对口支援人员到岗督查力度,将对口支援与医院等级评审、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医师定期考核、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挂钩,确保精准帮扶实效。针对贫困人口患病率排名前 20类的重点疾病,分为一次性救助、不可逆转维持治疗、慢性病需持续救助3类,继续开展分类施治行动。提高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多级多学科联合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示教等业务数量和质量。区级医院远程会诊量占院外会诊总量的 50%以上。区级巡回医疗队每年至少开展 4次,乡级巡回医疗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回医疗活动。依托对口支援专家定期开展义诊活动。

  (四)大力实施卫生人才培育行动

  1.推进人才增量提质。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空岗补员力度,促进基层卫生人才增量提质。全区卫技人员总量增长 3%,每万人口全科医生增长至 1.7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增长至16%,职业素质显著提升。

  2.开展大培训带动大提高。按照分级分类、各级负责原则,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等为主要形式,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其中重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7人,区级专科团队进修培训 9人,乡村医生培训 343人。

  3.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村医人数不足、能力不高问题,积极推进以聘用管理、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为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队伍一体化管理与改革。鼓励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空缺内,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鼓励乡镇卫生院具备资格的在编在岗卫技人员选派到村卫生室服务。“村医乡聘”数提高到40%。

  4.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区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基金,且开展人才奖励活动,切实加快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四、资金筹措

  2018年船山区健康扶贫需区财政筹措资金 428.296万元。

  (一)医保参保费用 17499人×180元/人=314.982万元,其中医保参保省级补助 92.19万元。

  (二)追加 2017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费差口部分资金为 20.959万元。

  (三)村卫生室建设费用:兰井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筑面积80平米)建设费用12万元,太和桥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筑

  (四)村卫生室标准化设备配置 3万元/个×9个=27万元。

  (五)2018年新调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体检费 414人×150元/人=6.21万元。

  (六)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9.5%以内的区财政兜底资金暂预算 30万元。

  (七)乡村医生培训 343人×150元=5.145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抓好健康扶贫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并抓出工作特色。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扩大政策宣传,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等工作保障,推进全区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实行责任管理。区委督查室、区目督室将组织区卫计局等单位联合对健康扶贫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力的责任人将严肃问责。区卫计局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公示和执行考核情况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挂钩。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从 2018年 1月 1日起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乡卫生院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实施方案

  实施精准健康扶贫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时期扶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全面脱贫的重大举措。为了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宣传工作,提升干部群众对健康扶贫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助力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精准扶贫要求,综合应用社会宣传、新闻宣传和入户宣传等手段,全面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集中地区、集中人力、集中宣传,真正让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健康扶贫政策,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底前,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普遍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各县(市、区)根据“健康扶贫政策宣传重点内容”(见附件1)、“健康扶贫宣传标语”(见附件2)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模板,结合县(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宣传工作,制作、设置、刷写、发放健康扶贫宣传品,组织人员入户讲解,全面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工作,真正让基层干部及人民群众准确了解健康扶贫政策,为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同时,要根据健康扶贫工作需要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宣传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指导,落实到户。坚持省市指导与县乡落实到户到人相结合。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强化对乡镇和村社的工作部署、督促落实和检查考评,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宣传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坚持社会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合理布局社会宣传,做精做实入户宣传,广泛深入开展新闻宣传,做到社会氛围浓厚,入户材料准确明了,群众知晓率高。

  (三)夯实基础,全面覆盖。坚持干部考核与社会宣传、群众宣传相结合,切实督促提升干部健康扶贫工作积极性,促进干部群众熟知健康扶贫政策和相关内容。

  (四)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坚持立体宣传与点对点、面对面宣传相结合,满足不同群众政策需求,提升健康扶贫宣传效果。

  三、宣传内容

  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报销结算流程、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健康扶贫重点内容措施;宣传分级诊疗、大病集中救治、慢病服务签约管理、重病兜底保障等重点健康扶贫内容、措施和工作流程等。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社会宣传

  1.以卫生计生各级各类宣传阵地为依托,将健康扶贫政策,特别是健康扶贫的意义、精神,政策措施、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办理结果等在乡镇公示栏、村委会、村卫生室、文化大院等地点设置宣传专栏。各类宣传阵地健康扶贫宣传栏、挂图、横幅等宣传品不少于3个(处)。

  2.以健康扶贫政策为主要内容,以标语、横幅及电子显示屏和户外宣传牌(墙)、文化(宣传)长廊、宣传一条街等为载体,广泛进行健康扶贫氛围营造。每社至少2条标语,每个乡镇至少1条长廊或1块大型宣传牌(墙)。

  3.以卫生计生窗口单位为依托,在医疗单位、公卫机构和计生服务站(所)的楼宇播放设备、就诊大厅、办公场所等地点设置健康扶贫宣传内容和宣传资料取阅点。每个窗口单位至少设置2处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取阅点,楼宇宣传品不少于2组。

  (二)做强入户宣传

  1.制作“健康扶贫政策”入户宣传资料。以折页、读本、张贴画和提示牌等形式,将健康扶贫政策相关内容制作成宣传品,发放到精准扶贫户宣传品不少于2种,以方便群众查阅、了解有关内容。

  2.做好入户宣讲。发挥基层计生干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村医和参与巡诊、义诊人员作用,采取包干负责、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开展入户宣传,确保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让群众明白健康扶贫政策,知晓就医报销流程和费用等。基层卫生计生干部、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等承担健康扶贫宣传工作的人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达到98%以上。

  3.利用信息手段宣传。广泛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视、广播及网络等信息手段,全面宣传健康扶贫工作。县级要开通电视、广播专栏,乡级要建立微信、微博宣传平台,各村要以微信群、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

  (三)做实需求宣传

  针对不同人群制作大病救助、慢病防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办理流程、办理注意事项等系列宣传材料,根据贫困户患病情况由入户宣传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个性化宣传和材料发放。精准扶贫户对应的个性化宣传品不少于2种,且对相关政策和医保报销内容知晓率在95%以上。

  (四)做深新闻宣传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新媒体以文图、视频、稿件和专栏等形式做好本地本单位健康扶贫动态、典型和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要积极协调当地媒体以政策解读、新闻专题、系列报道等形式深度挖掘报道健康扶贫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对健康扶贫宣传工作要提出量化要求,督促宣传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在本地的媒体专栏宣传平台不少于1个,每月不少于2期专题策划报道或宣传,每月本级以上媒体新闻稿件不少于2条。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健康扶贫宣传的组织协调,统筹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畅通部门联动渠道,确保任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各级将健康扶贫宣传纳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考核内容,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每半年、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每季度组织以采取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和资料调阅等形式,对各级社会环境营造、扶贫对象政策知晓率、入户宣传和卫生计生宣传阵地政策宣传设置等进行综合评定。对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组织不力,政策宣传环境营造和政策知晓率不达标的报请地方政府给予“一票否决”,追究党政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责任。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督促和考评,健康扶贫宣传工作任务不达标的个人,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务职称,不得发放全额奖金。对于工作优异、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级各单位要将健康扶贫宣传相关工作的文件、照片、报道、文图、影像和宣传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以备查阅。

  (四)做好经费保障。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业务宣传与健康扶贫宣传有机结合,统筹卫生计生相关工作宣传经费,保障健康扶贫宣传各项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

  六、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酒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乡卫生院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实施方案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和国家《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扶贫〔2018〕97号)精神,结合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加大医疗保障力度,提升精准服务水平,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基本医保制度、托底保障政策、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低保对象,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全覆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个人就医自付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传染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群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攻坚行动

  (三)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县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协调、动员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确保救治措施的实施进度和落实进度;建立“一人一策”救治台账,建立完善大病救治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在深入做好现有21个病种专项救治基础上,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

  (四)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把贫困人口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实现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做细一人”,加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施分类管理,将应签约人口中患病人员作为服务重点,突出医疗方面的服务,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未患病的其它重点人群,重点突出基本公共卫生以及医疗咨询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对所有签约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知识以及扶贫相关政策,引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由县总医院负责统筹协调总医院内医疗资源,组建家庭医生团队,落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以签约团队形式提供。每个签约团队贫困人口签约人数原则上不多于150人,切实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三、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

  (五)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为我县CD4+T淋巴细胞计数小于200个/mm3的艾滋病病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免费提供复方磺胺甲恶唑(复方新诺明)药物,预防艾滋病患者的机会性感染。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检测,为确诊的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免费综合干预服务。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疾控中心加强对家庭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集中救治。

  (六)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患者治疗,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应加强患者管理,落实服药等医疗措施,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结核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病、慢病管理,按规定报销结核病患者门诊确诊检查、治疗中必要的辅助检查和用药。

  (七)加强贫困地区地方病防控工作。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做好疾控机构碘缺乏病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碘缺乏病和人群碘营养等监测,及时掌握当地碘缺乏病病情消长趋势和人群碘营养状况,适时科学地调整盐碘浓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碘缺乏病对当地群众的危害,持续巩固防治成果。

  四、实施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攻坚行动

  (八)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和城市低保妇女免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任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针对贫困患儿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

  (九)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大力开展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咨询活动和新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将脱贫攻坚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教育工作。

  五、实施医疗保障扶贫攻坚行动

  (十)实现应保尽保,严格“三定”和分级诊疗制度。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落实“三定”措施(即确定定点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病种(组)收费标准等),完善贫困人口就医流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落实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等规定,严格控制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规范转诊转院手续,原则上,贫困人口首诊应先在县域内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诊,确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县总医院负责联系并办理转诊转院有关手续,转诊至指定的市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直至定点省级三级医院。

  (十一)实施综合保障,严格医疗费用管控。全面落实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制度衔接,充分发挥我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的重要保障功能。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进一步降低个人负担。

  (十二)优化管理服务,加强各项保障制度“一站式”衔接。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贫困地区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结算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贫困人口住院取消入院预付金,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医院HIS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改造,将贫困人口数据推送至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贫困人口身份精准识别。

  六、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十三)全面改善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促进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县级综合医院能力提升建设,建成六大中心,完成核心学科建设,加强手术室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十四)加强人才综合培养。开展定向培养医学生、远程教育、落实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和医疗科技服务团挂职帮扶等工作,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乡用,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定向培养医学生项目,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十五)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县域医疗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便捷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县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和家庭医生签约APP,为贫困人口优先提供预约挂号、家庭医生签约、母子健康手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惠民便民服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逐步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患者和病种精准识别能力。

  (十六)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健康服务,促进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推动解决医疗资源难下沉、服务不衔接、管理碎片化等问题。促进县域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临床治疗、慢病管理等健康服务有机融合,激发基层创新活力。

  七、健全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机制

  (十七)用好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实、填报工作,做好县以下相关人员的培训。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汇总管理。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每月必须将获得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信息及时导入系统,确保贫困患者就诊时身份信息能够用及时识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信息以及定点医院以外的治疗信息,由患者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负责收集汇总。

  (十八)加强信息台账管理和分析。乡镇卫生院负责为每一个签约服务的贫困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次履约情况应及时同步更新进入其健康档案。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国家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使用和数据填报,因病致贫返贫核实情况、贫困人口患病信息、“三个一批”分类救治情况、医疗费用等详细信息须及时按有关要求录入系统。

  八、加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和责任落实

  (十九)加强督导考核。将健康扶贫纳入院长年薪制考核,明确按照现行扶贫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及时改进工作。

  (二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基层网底健全的优势,组织基层计生管理员参与到健康扶贫工作中来,通过建立健全“一户一档、一户一册、一月一会、一季一查、一年一评”的“六个一”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广大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对在健康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广大基层卫生健康干部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热情。

  (二十一)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共同推进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等问题,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结果运用,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通过研究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常态化。

  (二十二)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对基层驻村干部、挂钩帮扶责任人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的培训,通过他们做好政策宣传;各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栏、告知栏,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利用卫生健康重大纪念日活动,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协调合作新闻媒体做好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加大健康扶贫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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