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选拔三篇

来源:学校工作总结 时间:2020-12-13 08:00: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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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是指在教师群体中有一定知名度,对教育研究方面有一定兴趣和较为突出的能力,取得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对一般教师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能够支撑所在地区或学校的学科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中学优秀教师代表。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骨干教师选拔1

  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一般有名额指标的限制,通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的审定进行选拔。我们明显地感受到,骨干教师的选拔虽然也包含了考评的内容,但有关人员的推荐和领导的赏识甚为关键,因此选拔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偶然性。骨干教师一般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五个层次,但是骨干教师评选标准目前还是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选,没有专业区分和标准,影响骨干教师在专业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

  要解决上述问题,要从两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在当前骨干教师的评选中,应以鉴定制逐步取代骨干教师的选拔制,它比较侧重于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测量评估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其结果比较客观,从而保证在人选问题上的客观、公正性,把真正能够成为“骨干教师”的教师遴选出来加以培养,使其尽快成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真正起到带头作用。二是骨干教师因其所处环境不同,因而具有相对性、地域性、层次性、动态性。骨干教师标准要体现其专业性,设置不同专业标准。比如,无锡市在骨干教师评选制度上进行了很好的改进:无锡聘请一流的教育专家,分系列、按项目组成了多个评选委员会,基于真实的教学实践,关注有效的教学质量,对不同梯级的骨干教师分别提出了明确的内涵要求、科学的考评参数和严格的评选规则,以确保荣誉称号的“专业含金量”。无锡市不同项目骨干教师的评选标准有统有分,有整有合。“统”在“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两块,“分”在学科“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上;“整”体现在“教育科研”方面,“合”则体现在“学术影响”方面。

  如何发挥骨干教师的“骨干”作用

  优先培养那些具有骨干教师潜质的教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以此来带动教师队伍整体建设。骨干教师的作用突出表现在示范和引领方面。不少地区和学校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如要求骨干教师承担学科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承担示范课教学任务,举办理论讲座,定期开设公开课,参与教育课题研究,承担培养新教师,校本培训等。但是,骨干教师是教师个体资源,而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教师群体资源,教师群体资源是指学校所有教师的劳动能力的总和。因此学校要花大力气,解决教师合作意识淡薄、团队精神薄弱等问题,发挥骨干教师在教师团队中的引领作用,放大骨干教师在教师团队中的榜样与教育作用,鼓励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构建以教师实践反思、教学创新、科研创新为核心的学习型组织。比如由骨干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将个人和团队共有的经验汇总起来,形成集体合作共享、资源共享的学习观念,进而凝聚成团队成长的力量,逐步建立一种教育教学、研究学习一体化的团队。同一学校的骨干教师可组成一个小的团队,针对本校、本学科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体攻关,拿出解决办法,以提供高水平的教学设计方案等方式,发挥团队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区域内骨干教师可以突破学校内部的限制,更大范围引领、推动区域学科教学改革。今年,浙江宁波北仑实行骨干教师“校用区管”的教师管理体制,骨干教师不再为某些学校专有,而由教育局根据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统一调度,努力使90%以上的学科都有骨干教师的引领。学习型团队对教师的群体合作与专业发展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对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能够极大地强化骨干教师的作用,拓宽优质师资引领学科发展的渠道。

  如何实现对骨干教师的有效激励

  现在,实行骨干教师制度的地区和学校都对骨干教师实行了多方面的优惠政策。比如,普遍实行了津贴制度;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外出培训或考察、工资晋级等方面对骨干教师予以优先考虑;有些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学科带头人购买图书资料或外出考察学习等。笔者认为,上述许多激励措施都很好地体现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实效。今后,我们在制定和调整骨干教师制度时,还可以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作更多的尝试。比如,大力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吸引骨干教师参与学校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使骨干教师产生归宿感、满足感、主人翁感和成就感。

  在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方面要建立长效机制,实行跟踪培养和管理。比如吉林省出台《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对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制度,骨干教师每5年为一个任期,期满后可参加下届骨干教师考核认定,未参加或未通过认定,资格自动取消。建立骨干教师信息库,及时记录骨干教师考核档案和综合情况。这一新规定实际上也是促进骨干教师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激励机制。

  骨干教师选拔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争创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加快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根据《河南警察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豫警院[2018]69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将从教学科研一线教师中选拔5名教师作为我院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2019年度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19年度我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

  (二)建立青年骨干教师推荐组织

  学院成立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委员会,负责2019年度我院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工作。

  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委员会由王胜利兼任主任,汪云霆、赵永柯、姚健、朱营周、杜晓军任副主任,委员由各教学、教辅部门推荐产生的人员组成。

  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各部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1—3名候选人,候选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将候选人名单报送人事处,2019年申报青年骨干教师人员不能作为候选人。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教学单位推荐。(9月27日-10月10日)

  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河南警察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审批表》,并提供近5年的教学、科研工作材料及今后3年的教学、科研计划,报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对申请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将推荐结果和材料报人事处。同时报送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二)人事处接收材料。(10月11日-10月14日)

  (三)职能部门审核。(10月15日-10月21日)

  宣传统战部、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和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对教学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再审核。

  (四)推荐委员会审核评议。(10月22日-10月23日)

  学院推荐委员会,对职能部门已审核的材料进行评议,并根据选拔名额进行实名制投票推荐。

  (五)确定建议人选。(10月24日-10月25日)

  学院学术委员会将推荐委员会推荐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三分之二成员到会,出席者半数同意为通过)表决产生建议人选名单。

  (六)公示。(10月28日-11月1日)

  (七)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11月4日)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关系着学院教师队伍的长远发展,是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教师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专兼职教师,本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时按点,保质保量,科学开展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

  (二)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未被列为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员不得推荐参加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

  (三)《河南警察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中的“近5年”此次选拔起算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

  (四)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供材料如下:

  1.教育教学方面获奖证书或者文件。

  2.发表学术论文及检索页。(杂志须复印封面、目录以及文章所在页)

  3. 教改项目结项(需主持)、科研项目结项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

  4.出版的著作和教材及检索页。(复印封面、显示编者项目页和显示个人编写章节的页面及个人编写字数)

  (五)以上材料请分类整理,并制作目录。 电话:xxxxxx

  骨干教师选拔3

  一、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前五项为必达条件)

  骨干教师是我街道学校各学科的业务尖子,在本学科的教学、教育科研和培养教师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1、骨干教师必须具有优良的师德,爱岗敬业,依法执教,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骨干教师必须具有渊博的文化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准确、全面把握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有较强的教材整合能力。

  3、骨干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近年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在街道以上获奖、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能承担或参与街道以上课题立项研究工作。

  4、骨干教师必须在本街道工作两年以上,小学必须大专或以上学历,中学必须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必须为中级技工或以上。

  5、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在职公办教师(育贤实验学校在职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为主,学校副校长及正、副主任可参与评选,但必须在教学第一线,且评选名额不超过30%。

  6、教学效果显著、业绩突出。小学抽测考试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到街道平均线;中考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以上;高考成绩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前五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考工定级通过率达到98%以上。

  7、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区以上竞赛获前三名,所任课班级学生体育及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到35%以上,综合素质达标率达到93%以上;文艺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街道文艺汇演获一等奖,代表街道参加区文艺汇演获二等奖或以上;各学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街道各项竞赛获一等奖或区二等奖以上。

  8、评为市区街道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纳入评选骨干教师的重要条件。

  9、参加街道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的教师、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支教或在本街道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10、在教学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可破格推荐。

  二、骨干教师的评选办法

  1、骨干教师每两年评定一次,各校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实行自下而上的原则,择优推荐参加街道骨干教师评眩

  2、骨干教师的评定程序为:①个人申报;②学校推荐,并作公示;③教育组组织评定,并作公示。具体评定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初评。由学校评审组根据候选人业绩、送审材料及本人论文1~3篇进行初眩第二步:复评。初评入围者,由街道教育组到相关单位调查、座谈。第三步:由街道评审组审定。审定合格者,予以确认,由街道办事处发给证书和津贴。

  3、已取得区级骨干教师政府津贴的,不再享受街道骨干教师津贴。

  三、骨干教师津贴的待遇

  1、任期内,骨干教师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300元。

  2、教育组和学校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进修学习,积极推荐和支持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教科研活动,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四、骨干教师工作职责

  1、每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课件、教学设计)在街道以上获奖、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

  2、每学期至少上1次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研讨课。

  3、每人要确立一项研究课题,把课堂与学校作为从事教育()科研的实验基地,主动承担并按要求完成学校或上级教研部门交给的教研课题研究任务。

  4、每人要指导1名以上教师开展工作,帮带工作要到位、有成效,并有记录。

  5、每人要主动承担后进生转化工作,转化率要高,材料要齐全。

  6、每人要担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要运用新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成绩居同类学校前列。

  7、必须服从教育组和学校安排到相关学校挂职、支教或交流。

  五、骨干教师的任期与考核

  骨干教师两年为一任期,通过评审,可以连任。任期内,实行学年度考核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不力起不到骨干教师应有作用的,终止其骨干教师身份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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