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0-06-04 12:01: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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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范文中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汇报的内容,包括近一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段工作部署。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0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苏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中共苏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依靠全市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抓好“六稳”工作,突出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强富美高”苏州实践取得阶段性成效。

  1.经济发展增实力。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3万亿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1.8亿元,增长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90亿元,增长6%。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20亿元,增长8%,其中工业投资1200亿元,增长8.9%。工业经济稳中向好,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34万亿元,工业增加值率提高0.5个百分点;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3.4%,提高1个百分点;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四大先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21%,生物医药产业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9个、特色基地2家,启动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服务业质效提升,实现增加值9700亿元,增长7.5%。旅游总收入增长8%,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长5.9%。获评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4家,新增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33家、总部企业19家,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000亿元,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建成运行,我市荣获中国软件特色名城称号。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停低端落后及过剩产能企业(作坊)1819家,“补短板”项目完成投资任务。建立和实施差别化用地、用能、信贷和排污政策,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惠企减费举措,减轻企业成本负担620亿元。高水平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25%。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160家、省民营科技企业2142家、瞪羚企业368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8%。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各2个。由盛虹集团牵头组建的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成为我省首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建14家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5家企业通过首批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获批设立国家血液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成为江苏地方首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深时数字地球研究中心等加快建设,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研究院、赛迪研究院苏州分院、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等一批重大研发机构相继设立。精心组织第11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等活动,新增高层次人才2.4万人、高技能人才6.4万人。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运行,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8.3件。

  2.改革开放增动力。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如期完成,第二批7个经济发达镇改革通过省评估验收。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入选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新增市场主体43.2万户,累计达到188万户。创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举措,建立服务企业沙龙、微信群联系、信息直报三项机制。全面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95%实现不见面审批,开通“12345”苏州企业服务专线。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优化提升市级政务云,加快推动政务数据整合共享。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3522亿元,贷款余额达到3.01万亿元,银行业贷款不良率为0.65%。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融资畅通工程,获批设立全国首家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普惠型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分别比年初增长33%和14%,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累计为企业解决融资需求超6600亿元。新增上市企业21家,创历年新高,其中科创板上市企业6家,数量位居全国城市第3位。我市企业债券工作创新和风险防范成效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18家。

  开放型经济量稳质优。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对外贸易总体稳定,进出口总额达到3141亿美元,国家级开放创新试点成效显著,跨境电商交易额、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分别增长10%和8%。做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有关工作,我市采购成交额等指标全省第一。新设外资项目994个,新引育具有地区总部特征或共享功能的外资企业30家,全市实际使用外资达到46.2亿美元。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获批建设并实现良好开局,中德(太仓)创新合作加快推进。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等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市完成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29亿美元,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口岸建设稳步推进。太仓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15万标箱。外事、对台、港澳、侨务工作得到加强。

  3.城乡建设增活力。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35)编制工作,“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荣获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金奖。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局,制定实施苏州行动计划,启动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沪通铁路长江大桥主跨顺利合龙,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施工全面展开,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苏同黎、南湖路快速化改造和太仓港集装箱四期码头、独墅湖第二通道、桐泾路北延等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太仓岳鹿路对接上海工程建成通车。轨道交通3号线开通运营,5号线全线车站完成主体结构施工,6号线、S1线加快建设,7号线、8号线顺利开工。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扎实推进,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东太湖综合整治后续工程全面完工。1000千伏特高压淮上线苏通管廊工程建成投运。新增人防设施130万平方米。加快5G试点建设,建成5G基站5461个。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持续实施平江片区示范工程等古城保护项目,按期完成中心城区架空线整治年度任务,我市入选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

  乡村振兴有力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入实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吴中区入选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新增昆山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等3项国家试验试点。苏绣小镇典型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乡村振兴建设引导基金规模达到90亿元,清产核资后农村集体总资产达到3180亿元。“三资”监管平台和农村产权线上交易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新增高标准农田9万亩、现代农业园区4.2万亩、标准化改造池塘2.4万亩。新增“苏州水八仙”等7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吴中“洞庭山碧螺春”产区获评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昆山市、吴江区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8家、共享农庄14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73名。

  4.生态环境增魅力。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强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反馈问题均按进度要求完成整改。推进711项治气工程项目,完成燃煤锅炉整治、堆场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年度任务,PM2.5平均浓度每立方米39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7.8%。实施“水十条”、太湖治理、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等重点项目575个,完成4.5万亩太湖网围清拆和阳澄湖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达到87.5%和86%、提高18.8和10个百分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河湖长制工作入选全国主题教育攻坚克难案例。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快原苏化厂二期等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深化“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478万吨,整治“散乱污”企业6709家,完成72家化工企业关闭退出、1个化工集中区取消定位。清理取缔非法码头268家。深入实施垃圾处置重点工程,新增危险废物年焚烧处置能力9.8万吨,新增垃圾分类小区1868个、行政村230个。实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全力保护修复长江生态,完成长江苏州段沿岸造林绿化8071亩,市区新增及改造绿地350万平方米,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新增受保护湿地2.2万亩,吴江同里国家湿地公园通过试点验收。编制发布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规划。城乡河道水质继续改善,整治农村黑臭河道178条。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区项目建设26个。扎实开展城中村、老旧小区和“两扫”“两小”整治行动,市容市貌持续提升。加强美丽镇村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优化提升被撤并镇的镇区67个,新建三星级康居乡村350个、康居特色村1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试点6个。

  5.公共服务增能力。持续扩大教育服务供给,建成投用中小学幼儿园80所,增加学位7.3万个,普通高中继续扩招。名师公益线上教育实现全市覆盖,入选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课后延时服务惠及21.6万名中小学生。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和无证幼儿园清理。成功承办全国第六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深化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南京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在苏新建校区,苏州大学未来校区、西交利物浦大学太仓校区、昆山杜克大学二期工程开工建设。职业教育卓越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深入实施健康苏州系列行动计划,加快医疗卫生资源补缺补短,市第九人民医院建成投用,苏大附一院二期、市中医院二期等工程扎实推进,新建、改扩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家,新增慢病社区防治站105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新增医联体26个、专科专病联盟20个、远程医疗协作网4个,全科医生达到每万人4.18名。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医保待遇,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工作。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吴江医保全面融入苏州市区。我市与上海、浙江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实现直接结算。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文化苏州云”平台上线,苏州第二图书馆启用,346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标准化建设。成功举办首届中国苏州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苏剧《国鼎魂》摘得第十六届文华大奖。《苏州通史》《苏州志略》出版发行。新增国家文物保护单位2个,可园修复项目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持续开展体育惠民行动,新增健身步道270公里,市运河体育公园、苏州体育博物馆建成开放。成功申获2021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举办权,成为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承办城市。

  广泛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全市人民爱国热情空前高涨。深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健全网格化联动机制,深化全科社工、智慧社区、协商共治、社区服务社会化等改革试点工作,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覆盖面超过70%。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整治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开展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妥善处置群众信访诉求,化解信访矛盾。大力支持驻苏部队建设,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市及市以下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姑苏区获评全国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政工作获国务院表彰。深入实施安全生产全行业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巩固提升“331”专项整治成果,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7.1%和16.5%。

  6.民生保障增合力。多措并举加大民生投入,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8.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86万元和3.5万元、增长8%和8.1%。39项市级实事项目全部完成。更大力度推动就业创业,新增就业17.3万人,扶持成功创业2万人,培训城乡劳动者4.4万人,发放稳岗补贴4.7亿元。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7%,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以内。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95元。优化升级临时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单人保”政策,临时救助困难群众5051户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2.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8.2万人。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072张、日间照料中心105家,吴中区获评全省首个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区。新建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112家。推进残疾人“幸福亮居”工程,为680户低保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达到1.66万件。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全球首个红十字国际学院在苏成立。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出台调控政策并取得成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2万套。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78.1万人,覆盖面提高4.2个百分点。优化公交线网,新辟优化公交线路178条,其中省际公交线路7条,实现新能源公交内环高架内全覆盖。新建公共自行车站点300个、投放自行车2万辆。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粮油产销存各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拙政园等景区实行分时预约,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加强价格监控,加大猪肉收储和供应力度,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3%。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一岗双责”,政府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精简文件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创建示范评比表彰,切实为基层减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不断巩固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狠抓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工作,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厉行勤俭节约,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实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修订1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重点投资项目和国企国资等审计成效明显。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组织实施人大议案1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65件、政协提案347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这是中共苏州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不懈奋斗的成果。在此,我代表苏州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向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向驻苏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苏州建设的海内外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实体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任务艰巨,自主创新和人才集聚能力亟需提高;优质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供给与老百姓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社会公共服务还需优化;猪肉价格上涨过大,给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生态建设、节能减排仍需加力,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隐患依然较多;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素质水平还要下更大力气。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更为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当前,虽然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叠加实施给我市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善于把外部压力转化为创新发展、率先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要着眼长远发展,围绕“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愿景,推动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再创一个激情燃烧、干事创业的火红年代,奋力走在高水平开放最前沿、高质量发展最前列。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的部署,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左右,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进出口总额总体稳定,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3%左右,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长10%左右,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0件,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6%左右,工业增加值率高于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完成省下达任务。

  新一年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1.深入推进稳增快转,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之以恒推动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一是狠抓优质产业投资。坚持优选增量、改造存量,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带动潜力足的旗舰型、地标型项目。实施总投资超万亿元的市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年内投资超千亿元。完成工业投资1500亿元,引导企业加大设备投资,提高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二是做强先进制造业。优化四大先导产业布局,聚焦生物医药产业,定向攻关、重点突破,努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地标。培育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氢能和航空产业,着力打造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高端纺织等10个千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低端落后产能企业(作坊)1500家,建成市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新增省市级智能工厂10家、示范智能车间100个,推动1000家企业智能化装备升级改造。搭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加速推广5G技术与产业应用,设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长三角5G创新中心。三是做大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争创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发展总部经济,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引育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经济头部企业、示范企业。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争取国家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紧盯文化、信息、绿色、时尚等新兴消费热点,打造特色消费载体,扶持发展新零售、农村电商、平台电商,争创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四是做优产业发展环境。全面开展产业用地更新行动,落实总面积达68.8平方公里的近期可供产业用地。完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行业、区域、产业链综合评价。发展壮大资本市场,支持优质企业上市。优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提供更加精准的金融服务。落实竞争中性原则,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巩固拓展减税降费等政策成效,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三项机制,帮助企业破解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堵点问题。

  2.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把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苦练内功促进动能接续转换。一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660亿元左右。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推进工业强基工程项目,提升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先进工艺等工业基础能力。二是建设高端创新平台。加快推进纳米真空互联试验装置、细胞研究与应用科学设施、国家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中心、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先进功能纤维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预研项目建设。深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交流,引进共建一批重大项目载体。精准对接地方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150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新增10家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推动太仓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三是培育一流创新企业。实施姑苏创业天使计划,提升众创空间孵化水平,壮大中小科技企业群体。创新开展瞪羚企业和核心技术产品遴选,扩充科创板上市企业后备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落实创新优惠政策,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四是营造优质创新生态。打造人才政策“升级版”,实施万名高端人才集聚计划,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力度,新增姑苏领军人才250名左右,进一步提升创新人才占比。设立人才基金,创新“人才号”金融产品,切实解决人才企业“首贷难”“首投难”等问题。创新举办第12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第二届智能交通中国苏州创新大赛。强化绩效奖励、风险补偿,鼓励创投资本发展。做优科技信贷“一行一品牌”工程,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双创中心建设,完善自主创新广场功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实力提升行动,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3.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全面落实开放再出发政策举措,通过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更大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逐步实现开办企业2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更大幅度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提高企业水电气获取便利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企业服务“一张网”上线运营,完善“12345”咨询投诉“一号答”服务体系,推广应用“电话专席+大厅窗口”联动模式。扩大“证照分离”改革成果,探索更多审批事项实行“先证后核”“告知承诺”制,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二是更高标准开展开放创新先行先试。设立自贸片区专项发展资金,率先落实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自贸片区发展水平。创建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放大自贸片区的溢出效应。拓展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打造中德(太仓)创新合作园,创建中日绿色产业创新示范区和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建设张家港综保区升级版,争创中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示范区。三是更实举措稳定外贸外资规模。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贸形势,鼓励企业实施市场多元化、“互联网+外贸”、出口品牌等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外贸规模。提高一般贸易比重,推动维修维护、服务外包、知识产权等十大重点行业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深入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部门业务和通关一体化建设,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持续扩大进口,精心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外资使用规模质量。四是更广范围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往来,建立“一带一路”企业数据库。推动各类境外园区发展,探索设立新的经贸合作区。加快建设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推动中欧(苏州)班列健康发展。做好外事、对台、港澳和侨务工作,举办与意大利威尼斯结好40周年、第五届中法文化论坛等活动。抓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南北挂钩工作。

  4.深入推进城市建设,致力功能品质新提升。科学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把城市功能做强、内涵做深、品质做优。一是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推动城市发展。深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精心实施苏州行动计划,全力以赴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推动市域一体化、苏锡常一体化、沪苏通跨江融合发展,深度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加强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虹昆相产业创新走廊等区域合作。持续完善省际交通路网,吴江康力大道建成通车。加快长三角“一网通办”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加强卫生健康协作,做好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合作,共建“乐游长三角”网络服务平台。创新跨省协同治水新模式,推广省际联合河湖长制。二是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增强城市能级。高水平编制“十四五”规划,精心谋划未来发展。全面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35)编制,完成市、县级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配置能力。做好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验收工作,划定100万亩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红线。加强苏州机场前期规划,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申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完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完成古城东南片区14个街坊城市设计,实现古城城市设计全覆盖。三是以基础设施为支撑提升城市功能。积极推进盐通铁路南通西至张家港段、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沪通铁路二期、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建设,沪苏湖铁路启动施工,通苏嘉甬铁路力争开工,沪通铁路一期通车运营,实施高铁苏州北站扩能改造工程。稳步推进轨道交通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和S1线工程。加快城北路改建、桐泾路北延、独墅湖第二通道等重点路桥工程,524国道相城段、南湖快速路建成通车。推进太仓港集装箱四期建设。完成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扩建投运1000千伏特高压东吴变电站。新增人防设施110万平方米。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架空线整治任务,新建改建150座公共卫生间。四是以精致高效为目标优化城市管理。持续推进平江片区保护示范等系列工程,促进观前街提档升级,做实做靓古城内核。加强智慧城管建设,推动城市治理精细化、长效化。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建成投运常熟生活垃圾焚烧二厂扩建项目,完成七子山焚烧提标改造二阶段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张家港、太仓、昆山、吴江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升餐厨及厨余垃圾、装修垃圾、绿化垃圾处置能力。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实行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加速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实现市区中环高架内新能源公交车全覆盖。实施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发展中运量公交,全市新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60条,新建364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新增2万辆公共自行车。推动停车便利化,全市新增停车泊位4万个,推进“P+R”停车场和旅游换乘停车场建设。

  5.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开创农业农村新局面。启动实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一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开启“三优三保”升级版行动,优化村庄和产业布局。组织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镇试点,有序实施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偿退出等国家改革试点,稳慎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协同推进乡村治理,构建新型基层群众自治协商模式。二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园区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入园发展。抓好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20万亩。发展智慧农业,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到70%。建成苏州现代农产品物流园交易市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共享农庄35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0名。推进阳澄湖大闸蟹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三是优化提升集体经济。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农村产权线上交易体系,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专项行动。扎实做好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确保年稳定性收入全部达到250万元以上。四是不断改善乡村面貌。持续打造美丽镇村,推进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建设,新建10个康居特色村、35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100个、示范镇10个。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6.深入推进环境优化,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让苏州水更清、天更蓝、环境更优美。一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整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长江苏州段和入江支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扎实做好太湖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有效加强重点河流湖泊综合整治,推动河湖水质持续向好。完善河湖长制、断面长制,打造全国、全省生态美丽河湖样板。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平江生态净水工程,开工建设虎丘湿地生态修复、胥江活水工程,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和移动源污染、扬尘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土壤污染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促进安全开发利用。提升危废和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分别新增危废焚烧、工业污泥年处置能力4.5万吨和3万吨。二是筑牢生态安全大屏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环境风险防范,开展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地分级监管,高标准打造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大力实施“两湖一江”生态修复、“生态宜居”绿美乡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七大工程,新增及改造绿地360万平方米,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确保太仓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三是增创绿色发展新优势。加快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持续削减全社会用煤总量。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校园、绿色社区。全面落实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界定和评估、绿色审计制度。

  7.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实现公共服务新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繁荣文化教育事业。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0所,新增学位4.8万个,深化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培育建设高品质高中,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小学生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心理教师与心理辅导室配备中小学校全覆盖,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纳入阳光食堂监管服务平台。完善现代职教体系,争创国家级产教融合示范城市。深化名城名校融合发展,筹建市属应用型本科大学。健全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文艺院团创新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加快大运河苏州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历史名园修复,打造文物安全试验区。加快建设苏州博物馆西馆和市方志馆新馆,建成市第二工人文化宫,精心办好第二届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和第九届文化创意博览会。积极筹建匈牙利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推出更多体现苏州特色的文化产品,打造一流文旅品牌,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二是加快建设健康苏州。深化综合医改,新建、改扩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19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启动国际医疗健康(苏州)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儿童健康发展中心、市转化医学中心等新建项目,加快市康复医疗中心和市立医院改建等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健康苏州云平台功能,优化就医流程。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新增家庭病床3000张。支持吴门医派发展。持续开展体育惠民消费行动,提质10分钟体育休闲生活圈,新建健身步道200公里,配建一批社会足球场、百姓健身房和智慧广场舞系统。建成江苏省苏州体育训练基地、市公共体育服务中心、横山体育公园。办好第十五届市运会。三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苏州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力争太仓、昆山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实现文明城市“满堂红”。全面完成“七五”普法,构建更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精心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省、市两级试点。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积极推动“三社联动”项目化发展。规范“全科社工”服务体系,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健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参与创建苏南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力争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四是从严抓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为期一年国务院督导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力推进27个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抓好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推进“331”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企业提高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基础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增强城市安全发展能力。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安全稳定风险评估预警、联合研判、防控协同。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治防水平。加快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用好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提升联动运行效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持续实施根治欠薪行动,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常态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强化积案攻坚,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反走私综合治理成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强化隐性债务管理,维护良好金融环境。

  8.深入推进民生改善,顺应美好生活新期盼。着力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新增就业13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快劳动力调剂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实施全民技能提升行动,更大力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用工条件。二是不断完善保障体系。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区统筹,提高各类群体养老保险待遇。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启动长期护理保险第二阶段试点,深化异地就医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价格谈判,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修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针对中小微企业、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扩面。加快吴江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融入苏州步伐。积极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持续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养老机构床位1000张、日间照料中心50个、助餐点60个,开工建设10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三是精准实施帮扶解困。加大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帮扶力度,推动各类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延伸。实行困难群众“一户一档一策”,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保护机制,加快发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建设市残疾人活动中心,进一步发展慈善和红十字事业。四是切实解决热点诉求。落实原粮、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实施苏州好粮油行动,打造一批粮油名牌产品。新建一批生猪生产基地,建成投用苏太猪育种保种基地,加大猪肉储备供应力度,有效满足居民需求。升级改造28家农贸市场(邻里中心),建设80个“智慧菜篮子工程”网点。强化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分析,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健全长效调控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有序推进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50万人,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3万套。加快公租房配套建设,做好城市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强化为民理政。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政府工作的奋斗目标,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工作动力。更多采用“四不两直”形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关心群众冷暖,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着力增强“八个本领”,锤炼“五个过硬”,对标先进,开拓创新,使各项工作举措更贴实际、更合民意。建设数字政府,搭好“12345”大数据平台,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城市生活服务总入口等项目。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2.强化高效为政。树立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追求卓越、担当作为。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断丰富“三大法宝”时代内涵,全力塑造“四自理念”,认真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服务环境整体品质,坚持“用户思维、客户体验”,全力塑造“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发布更新开放创新合作热力图。持续畅通高效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广大企业家扎根苏州勇创大业。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认真落实有效投入、创新发展、产业招商三项考核,凝聚统一发展共识。完善统筹协调治理工作机制,增强区域协调发展合力。

  3.强化依法行政。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营造更加公正、更加有序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用权,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科学决策、行使职权。坚决贯彻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落实协商民主有关规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意见,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坚持规范用权,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实现职责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权限与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设置行政复议镇级受理点,做好复议应诉。坚持阳光用权,深化政务公开,改善政务服务。主动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4.强化廉洁从政。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扩大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着力精简各类检查、报表、会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树立“过紧日子”意识,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抓好反腐倡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加强常态化“经济体检”,提高公共资金、资产资源利用绩效。坚决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全力打造忠诚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苏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开拓进取,坚决夺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以优异成绩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2020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苏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新时代苏州人大工作跨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意识、政治担当,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大力强化理论武装。常委会党组召开13次集体学习会,组织机关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生态文明、安全生产、扶贫、民族、宗教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住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组织保障五大环节,坚持“深、真、严、准、强”五字标准,切实做到“五聚焦五自觉”,使主题教育成为机关党员干部一次思想的再洗礼、初心的再觉醒、使命的再升华、忠诚的再淬炼。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去年共听取人大工作汇报10次,作出批示14次,大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扛起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主动围绕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安排,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计划》,在重大节日前开展“清风行动”,大力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市人大机关“法治先锋”党建品牌被评为“市级机关十佳党建品牌”。

  二、突出立好良法、促进善治,发挥地方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常委会主动对标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选题,使立法工作更符合中央精神、更具有地方特色、更能解决苏州实际问题,以良法保障发展、促进善治。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破解生活垃圾管理难题,制定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垃圾分类、责任划分、费用保障、源头减量、拒收制度、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立法引领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该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省立法精品工程。为适应上位法最新规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常委会修订了《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增加了河长制等内容,明确了各级总河长、河长责任,厘清了河长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了失职责任追究机制,细化了河道管理和保护的范围标准,明确要求全市水域面积总量只增不减。

  推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立法。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关爱精神障碍患者这一弱势群体,常委会制定了《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该条例结合近年来我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具体实践,确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对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水平、细化非自愿住院诊断制度等作出具体规定。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常委会制定了《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该条例着重就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推动残疾预防、逐步扩大康复费用补助、加强特殊教育建设、推动残疾人创业、做好残疾人医疗救助、适当增加福利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推进立法机制的探索创新。为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更加注重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在立法机制上进行了新探索,实现了“六个首次”: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时就争议较大的事项首次委托第三方评估;对精神卫生条例草案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问题首次开展论证咨询;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中的相关规定首次组织网上立法听证;首次对五年立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法规,首次委托第三方进行立法后评估;首次专题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常委会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对重大问题重点监督、对复杂问题连续监督、对困难问题联动监督,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建议政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参加长三角三省一市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研讨会,专题调研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建设情况,开展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和自贸区相关立法调研,推动苏州在全力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中不断发展壮大。审查批准2018年本级财政决算、2019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议批准苏州市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听取审议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以及2019年1至6月预算执行等情况的报告,要求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发挥好财政资金保障作用。认真贯彻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市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对12家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全过程审查监督。主任会议首次听取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增强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意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开发并上线运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软件,制定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管理试行办法,不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规范化建设。

  二是聚焦民生改善。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要求积极扩大资源供给,继续优化规划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监管扶持力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监管。开展《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要求有关方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促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视察2019年苏州市实事项目建设情况,要求有关方面不断提升实事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推动惠民成果长效化。视察我市人民防空建设情况,要求各级政府把人民防空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努力构筑好新时代人民防空的“地下长城”和“护民之盾”。常委会还视察了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建设情况,就体育、人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主任会议听取了养犬管理、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医保制度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推动相关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为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到苏州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常委会先行组织执法检查,召开党组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会、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进行研究部署,组织5个检查组到全市10个板块开展实地检查,组织6个专项检查组对6项重点内容进行专项检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苏州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持续深入推进我市水环境保护。听取审议2018年度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政策,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开展《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执法检查,要求有关方面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听取审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推动禁放工作法治化发展、常态化推进。主任会议听取了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要求开门编规划、高点编规划、严肃编规划,真正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四是聚焦历史文化保护。把大运河风光带建设情况作为年度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对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工程建设管理、文化元素挖掘等方面加大力度,深入发掘大运河文化资源和文化价值,谱写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苏州篇章。开展《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要求有关方面在新起点上高水平、高标准推进古城墙保护工作,逐步走出一条具有国际理念、国家水准、地方特色的古城墙保护之路。视察“天堂苏州·百园之城”建设情况,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依法保护意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保护措施,高质量完成重点园林的保护和修复。

  五是聚焦乡村振兴。审议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视察全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工作情况,要求有关方面站在国家总体安全的高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粮食与生猪供给能力,不断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法治化水平。调研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建议严格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保护优良渔业种质资源,加大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力度,健全覆盖生产全过程的渔业标准体系。调研我市农村宅基地利用与管理情况,提出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大胆探索宅基地平移置换新模式、激活宅基地农房权能等具体建议,受到市委充分肯定。

  六是聚焦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在苏州组织的专题调研活动,对各县级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要求法检两院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最为迫切的司法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从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增强法律援助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主任会议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捕诉一体”改革、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更加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连续组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视察活动,督促有关方面持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推进服务代表、依靠代表,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常委会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密切人大机关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更加有效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健全“双联系”工作机制。坚持主任会议成员定期接待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人大代表联系村(社区)等制度。规定我市选举产生的每位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3名基层一线市人大代表,明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以代表身份参加视察、调研和联系群众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继续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在苏的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以及部分县、乡镇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1430人参加活动,现场接待群众1767人,收集到意见建议1866件。

  健全代表履职的激励保障机制。继续组织代表履职培训,去年共有代表150人次参加了轮训及专题培训。扩大代表履职参与,先后邀请7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94名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落实代表述职制度,听取10位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并首次对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指导各县级市、区做好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和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工作,去年共有114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了履职情况。制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各县级市、区和镇、街道全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实施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79件。其中23件建议被选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或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年度重点督办项目,10件建议作为市政府领导重点领办项目,有力地推动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落地见效。视察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统筹推进出租房安全管理,打造更具幸福感安居环境”议案实施情况,持续推动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对2012年以来代表连续提出但未获实质性解决的5项建议加大跟踪力度,有力地推动相关建议办理取得新成效。制定建议重点处理工作办法、建议办理工作评估评价实施办法,表彰了2017年至2019年市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议案实施与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经过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有259件,表示基本满意的有20件,满意与基本满意率为100%,建议办成与采纳率达到85.7%。

  五、注重创新制度、夯实基础,提高依法履职服务保障能力

  常委会着眼于“两个机关”的新定位,把加强自身建设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组织预算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专题讲座,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督工作的方向与重点,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任会议确定9项常委会领导年度重点调研课题,13项专委和工委(室)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调研报告。指导各县级市、区人大依法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以及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积极推进全市人大系统机构改革。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暨“法治苏州建设与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研讨会,回顾总结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及法治苏州建设的基本经验。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激励全市人大工作者把握传播规律,讲好新时代苏州人大故事,提升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积极有效联系群众。认真实施市委批转的《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全市43个街道全部召开议政代表会第一次会议,共选出街道议政代表1781名。此项工作创新改变了以往街道人大工作“缺平台、无抓手、实施难”的被动局面,帮助街道群众实现制度化“议政”、常态化“督政”,完善了基层治理体制,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常态化推进“六个一”基层大走访,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继续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完善会务、发文、人事、保密、财务、接待、用车等各项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特点、涵盖机关运行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确保机关运行规范有序、调度有方、保障有力。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全市三级人大共同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一年来,我们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3人次。通过组织拟任命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等方式,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民意识、人大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年来,我们积极发挥地方人大对外交往的优势和特点,接待了来自加拿大、越南、坦桑尼亚、韩国、日本等国的6批考察团113人次,授予查尔斯·杰瑞米·布朗等5位国际友人“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苏州高水平开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中共苏州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大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级市、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需要进一步密切,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2020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与时俱进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苏州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在强化政治建设上勇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内涵,准确把握精髓要义,进一步巩固拓展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综合效应,以新思想引领前行的步伐。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这个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指引地方人大工作。围绕推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建设等重大课题,综合运用各项法定职权,努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市委开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切实解决一批制约全市人大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全市人大工作提升到新水平。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本次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开放再出发引领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的决定》,推动苏州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让更多高端人才在苏州集聚、更多一流企业在苏州发展、更多创新活力在苏州迸发。

  二、在提升立法质量上善作为。制定《苏州市供水条例》和《苏州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改《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电梯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终身学习促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住宅区加装电梯、违法建设处置、文明行为促进、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开展立法调研。建立健全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制定《苏州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表决等各个环节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及时贯彻市委要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完善立法协同机制、全面快速准确吸收群众诉求、建设高素质立法队伍等方法,大力提高立法的效率。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目标,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在增强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听取审议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0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苏州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展情况、“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等报告,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2020年上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同级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对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审查,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2035)、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本地区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等报告,视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和《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听取审议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工会法以及《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视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产业发展等情况,主任会议听取教育、扶贫、转业安置、医保市级统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殡葬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全面地落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继续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助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工作等情况报告,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四、在保障代表履职上求实效。继续组织市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等活动。推进“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发展。继续开展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活动。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机制,推广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促进代表更好履职。督促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办理任务、办理人员、办理时限,推动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完善议案建议办理考核评估工作,增强以正向激励为主的考核评价组织。积极探索开发区人大工作新路径,推动开发区人大工作发展。巩固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创新成果,及时研究、切实解决基层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已经到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苏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苏州建设“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时代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全面保障中心工作,全面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效,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握正确方向,彰显人大政治机关的鲜明特征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更好发挥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优势和作用。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一年来,主动向市委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30余次,提请市委6次研究重点监督议题、年度立法计划、立法规划调整等事项。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定期听取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对人大工作批示32次。

  坚决贯彻市委部署。主动对接、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关注的重要事项加强调研监督,推进相关工作有效落实。依法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和保障南京都市圈建设、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将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依法进行人事任免192人次,保证了省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保证了政府部门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二、紧贴中心工作,提升监督实效,彰显人大工作机关的使命担当

  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理念,坚持精准监督、有效监督,让人大监督与发展大局贴得更紧,努力以人大监督的高水平推动淮安发展的高质量。

  全力保障发展大局。坚持议大事、审要事,凝心聚力助发展。围绕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整改报告,助力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项目攻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158”骨干企业培育情况的报告,视察工业重特大项目建设情况,推动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问题;视察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情况。围绕乡村振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调研脱贫攻坚、农业科技创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农村生态宜居、农民生活富裕。围绕对外开放,制定《淮安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对外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倾力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听民声、顺民意,与人民同心同行。聚焦教育改革,开展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六百联动”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解决“有学上”“上好学”等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聚焦食品安全,针对小餐饮、小摊点、小作坊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现场播放暗访短片,用问题导向把脉问诊,就“舌尖上的安全”提出10个方面的建议清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严守安全底线。聚焦健康医疗,视察全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民营医院建设情况,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聚焦养老服务,视察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要求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医养融合发展,促进政府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有所养水平。聚焦城市管理,组织代表就城市建设管理问题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7名基层代表针对桥下空间管理权属不明确、养犬行为管理不到位、农贸市场环境混乱等突出问题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推动问题整改,促进文明城市创建。

  强力推动碧水行动。按照省人大统一部署,市县区人大联动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召开12场座谈会,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00余条,实现全市7个县区和4个功能区执法检查全覆盖,对查出的87个具体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对2017年开展的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用问题清单清零问题。市县区人大联动检查《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沿线排污口截污导流项目实施和违规建设整治工作,推动地方法规落地见效。

  着力深化预算审查。出台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办法,强化支出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2018年市级决算,推动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报告,督促政府落实债务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听取和审议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摸清“家底”,提升管理水平。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部门抓好问题整改,审计查出的48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升级优化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完善查询、分析、预警等功能,做到上下贯通、左右联通,让政府每一项支出都在实时监督之下,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聚力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化千名代表评庭审、千名代表助执行“双千”活动,推动规范司法行为,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三、加大制度供给,加强法治保障,彰显人大立法机关的主导作用

  以“立良法促善治”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立法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

  抓住重点领域立法修法。制定《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回应社会关切,对《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进行部分修改,在全省设区市中首家启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促进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不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地方性立法论证咨询工作规范、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和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推进“开门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加强地方立法研究,及时编制2020年立法计划,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进行中期调整,提高了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建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一年来,审查市政府规章2件,审查县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2件,推动清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3件,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四、突出主体地位,优化履职保障,彰显人大代表机关的为民底色

  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的方式和路径,实现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工作深度融合,构建“代表+”工作新格局,为代表履职提供了舞台,为人大作为增添了活力。

  深化代表主题活动。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千百万扶贫济困大行动”,三年来,全市人大代表共开展宣讲4095场次,受益对象21.3万人次;实施帮扶项目208个,竣工207个,实现经济薄弱村增收项目全覆盖;实施扶持到户项目2605个,资助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1976名,捐助或赠送物资668万余元,展现了广大代表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赤诚之心。《人民日报》、新华社《内部参考》和《中国人大》介绍了我市的做法。

  拓展代表履职渠道。邀请代表更广泛更深入参与常委会工作,全年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的代表分别为98人次、210人次。认真落实市委“双联”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组织开展“12·4统一接待群众日”活动,围绕乡村振兴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重大课题,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视察活动。

  创新代表履职管理。推动代表履职工单落实,制定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根据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通过考核赋分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评价,增强代表履职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国人大《联络动态》专刊推介我市做法。建成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汇集履职活动记录、议案建议办理、政情通报等功能,不仅为代表与人大机关、“一府一委两院”、人民群众的交流互动提供了方便,也使代表履职可量化、可跟踪、可查询,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加强履职保障,加大培训力度,提前2年完成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任务。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把解决代表建议反映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着力点,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首次遴选两件议案由常委会审议办理,确定5类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市政府领导领办。探索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评价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评比,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提高按时办结率和优质办成率,304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达86.2%。

  五、增强履职能力,凝聚工作合力,彰显人大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以扎实有力、持之以恒的举措,不断激发全市人大机关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障,推动全市人大工作紧跟时代步伐、更具时代特色。

  能力作风持续加强。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召开作风建设大会,动员全市人大机关“提振精神再出发”,把从严从紧从实贯穿履职始终。隆重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健全学习制度,举办“淮安人大讲坛”6期,组织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锲而不舍纠“四风”、转作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开展新一轮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紧扣“326”工作布局,出台指导意见和12个配套文件。推动镇街人大抓好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平台建设,开好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街道人大工委会议和辖区内县区人大代表会议,做好联系群众、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建议办理、履职管理等工作,实现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履职方式更加科学、履职体系更加完善。

  上下联动更加紧密。同步开展监督,围绕重要监督议题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增强了工作合力。密切工作协同,县区人大对市人大立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加强工作交流,举行市县区人大主任座谈会、学习会,总结推广县区创新做法,提升了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开展质效考评,为县区人大在争取党委重视、加强人员配备、规范工作程序等方面提供指导,放大了全市人大“一盘棋”效应。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部署,聚焦市委重点推进的大事要事,聚焦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短板弱项,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为高质量跨越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坚决有力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促进发展和保障改革作为工作主线。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三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调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化解工作,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围绕促进国家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审议大运河文化带规划建设情况,出台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的决定。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议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就业、发展全域旅游等工作情况,检查安全生产法、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定落实、招大扶强项目攻坚等工作。

  坚持不懈提升履职质效。把提高常委会履职行权的质量和水平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法案起草、审核审议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度参与立法活动。今年将制定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湿地保护条例,启动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制定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延伸监督链条,做实督办环节,促进问题解决,推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制度化运用随机抽查、个别约谈、暗访暗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客观反映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强化司法监督举措,审议全市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全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认罪认罚工作情况,开展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建立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公平正义。深化代表工作。抓住加强联系和发挥作用两个关键环节,优化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路径和渠道,纵深推进主题活动,努力让代表履职由形式参与向实质参与转变。强化履职管理,规范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促进代表高效履职。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督办机制,健全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切实提高建议办成率和满意率。

  坚定不移推动工作创新。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创新工作理念。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索新方法、实行新举措、创造新亮点,打造淮安人大工作品牌。创新工作方法。认真总结提炼人大工作实践,推动质询、评议工作在县区人大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探索市级层面质询、代表评议工作,推动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切实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上下联动,协同发展,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下级人大制度,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在街道探索建立选民代表议政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人大机关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紧紧围绕人大制度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优化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健全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推动人大制度不断完善。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在奋斗中释放激情,在追逐中实现梦想,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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