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汇报

来源:整改措施 时间:2020-05-28 08:00: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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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大问责力度,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严纪律,明规矩,主动作为,锻造“扶贫铁军”,不折不扣落实省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扭转被动局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民政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汇报,供大家参考选择。

  民政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汇报

  根据《民政局脱贫攻坚问题督促整改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确保脱贫攻坚整改方案中涉及到社会保障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综合保障兜底扶贫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确保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民政局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社会保障扶贫和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进一步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复核力度(含政供养人员享受农村和城乡低保补助),县民政局于2019年3月通过党政网下发城乡低保人员复核清理相关工作文件。

  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由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组成复核清理人员,对低保对象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核查工作。

  (二)注重核查实效。各乡镇在开展核查过程中认真对照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核查工作,力戒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不具备享受资格的人员坚决清理出去,形成长效机制。

  (三)严明核查纪律。核查人员充分认识民政对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谁入户、谁签字;

  谁签字、谁负责”,确保低保对象符合条件。

  (四)严把资金监督。为确保兜底对象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资金专户,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管理”,同时积极推行社会化发放,每月的低保金由代理银行无障碍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每年定期进行检查审计,保证低保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低保工作运行程序,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参与权,有效解决低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 保”等违规现象,提升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能力,达到“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使低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根据《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县低保公示制度。

  整改措施:

  (一)建立固定的低保公示栏。乡镇、村(社区)全面规范低保公示栏设立工作,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所有行政村村务公开栏中设立低保专用的户外固定公示栏,还要在本村(居)居民相对聚集、醒目的位置由各镇统一制作低保公示栏,总的要求是美观醒目,便于群众阅读,能长期保存。县民政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社会救助栏中予以公开。

  (二)坚持“三榜”公示制度。低保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过程和保障情况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低保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过程:第一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后的情况,第二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乡镇)审核后的情况,第三榜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社会救助栏公示民政部门审批情况。低保救助对象的保障情况:第一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本村(居)民低保救助对象保障情况,第二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全乡镇低保救助对象保障情况,第三榜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社会救助栏公示全县低保救助对象保障情况。

  (三)公示内容准确全面。低保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过程,公示栏的内容既要包括国家有关低保政策,已审批的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也要包括拟上报审批的新申请享受低保的居民情况。

  (四)固定公示时间。各乡镇、村在每月的10前公示下月的低保保障对象和审核审批对象;

  县民政局在每月的28日前公示当月的低保保障对象和审核审批对象。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7天。

  (五)严格管理公示档案资料。建立台账,做好低保工作信访核查。建立群众反映的低保相关问题台账,要认真做好登记。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反映问题的群众,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懈怠、松劲、厌战情绪。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强化措施,抽调政策性强、业务通、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核查工作,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对存在返贫家庭要积极跟踪调查,协同县扶贫移民局落实工作,确保因返贫造成家庭政策及时落实成。

  (二)注重核查实效。在开展核查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核查工作,力戒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自然减员要及时核减,不具备享受资格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去,形成长效机制,对各类对象开展复核、清理。

  (三)严明核查纪律。核查人员要充分认识民政对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重点民政对象核查工作实效。

  (四)完善档案资料。结合此次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对照民政在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资金落实到位。

  民政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汇报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赣民党字[2019]5号)、《抚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抚民组[2019]9号)以及《乐安县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落实好中央、省脱贫攻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县民政局目前对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全面传达中央、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月5日县民政局召开了局班子会议,会议内容是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精神,会议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了《乐安县民政局关于落实中央、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民发[2019]20号),并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

  3月6日县民政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中央、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及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乐安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精神。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情况进展

  (一)关于“贫困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层层加码。2018年1-10月全市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人均报销比例达93.12%,少数市县高达 98%以上。贫困户看病几乎不花钱,有的该出院不出院,加重财政负担,浪费医疗资源,引起非贫困户不满”的问题。

  整改措施:

  1.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自2016-2018年来都未超出省民政厅规定的救助标准,因此我县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进行实施,目前坚持控制在正常工作运行即可。

  (二)关于“市里2017年4月提出各地低保按户保障比例要高于上年度10%,一些县(区)为完成任务,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的问题。

  整改措施:

  1. 立即停止整户保比例提高10%的工作要求。在对脱

  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

  2. 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整改时间

  为2019年3月10-25日,各乡镇收集在保人员及家庭成员身份信息(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儿媳和女婿),同时签订《抚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对不授权核对的在保人员或申请对象不予受理或给予取消低保,对故意隐瞒或包庇不报家庭成员的给予取消低保。

  3、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整改时间为2019

  年3月25日-4月10日,各乡镇收集好在保人员及家庭成员身份信息上报县民政局核对办,统一由县核对办进行核查,逾期不报的对象视为自动放弃低保保障。

  三、关于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汲取其他部门经验教训,在全县民政系统加强问题排查,做到未雨绸缪,常抓不懈。

  主要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紧盯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落实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做到立行立改,集中治理,标本兼治。

  2.进一步完善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制度设计,避免制度设计上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民政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汇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目标导向、责任担当、问题意识,盯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聚焦突出问题、靶向解决问题、碰硬整治扶贫领域突出作风问题,纠正“四风”永不止步、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整改任务

  (一)坚持精准方略,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注重帮扶实效。

  1、市县派出单位要认真落实“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关心关爱所派帮扶责任人,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选派管理,切实提高驻村帮扶实效。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后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注重扶贫标兵选树,打造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精兵队伍。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大对参与脱贫攻坚各级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帮扶能力。

  整改措施:一是选优选强、落实责任。从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身体健康、廉洁自律的优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中确定驻村帮扶工作人员。二是强化保障、落实政策。帮助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帮扶工作成效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驻村帮扶工作人员,予以表彰。所有驻村帮扶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补贴。局党组定期听取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月都要至少一次深入到派驻村,帮助驻村第一书记协调解决问题、现场指导工作。三是严格要求,加强管理。要求所有驻村帮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于自律、扎实工作,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树立起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充分发挥民政局资源优势,帮助帮扶对象脱贫,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在政策、摘帽不摘帮扶”。对工作不力、帮扶缺位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在预定时间未完成脱贫任务的责任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责任领导:高山

  责任单位:民政局

  责 任 人: 民政局党组成员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加强政策引导,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避免简单发钱发物,防止政策“养懒汉”。强化教育引导,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和信心。大力宣传扶贫政策,帮助群众算好政策支持账、收入对比账、生活变化账,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和满意度。强化典型示范,选树脱贫典型,以身边人引领身边人。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扶贫行动,广泛开展送戏下乡、“舞台艺术送基层”活动。倡树文明新风,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不良行为的约束。

  整改措施:做好本单位及指导各乡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对扶贫政策、殡葬改革、婚事新办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政策,引导贫困群众崇尚科学文化、破除不良陋习、培育文明风尚。

  责任领导:张耀忠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责 任 人: 董振兴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发挥信息平台作用,管好用好建档立卡信息管理业务系统和国家、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实时掌握精准施策、精准推进、精准落地情况,全过程监控和调度脱贫攻坚工作,为完善政策和精准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会议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民政本职工作,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民政信息工作。二是加强与各行业部门及扶贫办之间信息共享与沟通。三是定期比对民政救助数据与扶贫数据,及时摸清需要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底数,落实兜底保障措施。

  责任领导:王建波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责 任 人: 陈龙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聚焦重点难点,突出解决好难中之难、坚中之坚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分类施策。

  加强综合性保障体系建设,通过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贫助残、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途径为特殊贫困群体提供兜底保障。对重大病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对慢性病贫困患者开展鉴定及签约服务。创新探索集中托养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提升敬老院、幸福院、爱心院等基础设施,精准满足分散五保户、独居老人户、贫困重度残疾人等集中供养需求。对因残疾、重病等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整户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较弱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规定有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持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工作和“两项补贴”以及残疾人辅具精准适配器的发放工作。认真做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实现两项补贴信息动态管理。

  整改措施:

  1、持续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定期与扶贫、医疗、残联、卫健委等部门交换数据,实时掌握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的数据变动情况,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

  3、加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采取一系列措施兜牢、兜实救助底线,持续发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实施精准动态管理,一是识别出特困供养人员中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二是识别出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和特困人员,解决漏保问题;三是识别未脱贫独居老人户;四是建立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新入、退出联动机制。对分散特困人员进行动员、鼓励和引导,提高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入住率。并积极探索低保渐退机制。

  责任领导:王建波

  责任单位:低保中心、五保中心、福利股

  责 任 人: 尹俊超、秦新建、李振江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时间安排

  整改工作从2019年5月8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19年5月8日至10日)。学习通许县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2019年5月11日至6月11日)。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逐一整改;通过举一反三,自查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台账,挂单销号。

  (三)总结提高(2019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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