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巡察整改的认识

来源:个人述职报告 时间:2020-04-05 12:43: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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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弱的试金石,是衡量“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对巡察整改的认识

  8月20日,岳阳人防办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就岳阳市委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思想剖析和动员。会议由办党组书记、主任卢志平主持,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何素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罗锋和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派员到会指导。

  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办领导班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是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中共岳阳市委巡查工作办法》和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人防办反馈意见要求,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统一了思想认识;通过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问题谈清、把思想谈透,进一步增进了团结、提高了认识、细化了自身和负责领域的整改思路和措施;认真起草党组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查摆问题的同时着力进行整改。

  卢志平代表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并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深刻剖析了问题的内在根源,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接着,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帮助完善整改措施。紧扣巡察整改主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坦荡相见、重点突出,不遮不掩不回避。查摆问题实事求是,剖析原因深刻透彻,整个会议严肃、认真、务实。

  何素琴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肯定了人防办党组认真整改的良好态度。她要求人防办党组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实实在在抓整改;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作用,大力弘扬正能量;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着力提高党员干部能力水平。

  这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纯洁党性、净化灵魂、提高政治自觉的效果,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将对下一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从思想上进一步催生岳阳人防高质量发展动能。

  对巡察整改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巡察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巡察工作是遵循党章、依规依纪开展的工作,它履行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的要求是强化“问题意识”,目的是通过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来解决问题,其中“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重要职能。巡察中无论是对一般问题的早提醒、早劝阻。还是对严重问题的早刹车,早防范,防止领导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或跌倒,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明白巡察工作不是组织跟我们过不去,也不是领导对我们不信任,恰恰相反,巡察是爱护、是帮助、是提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

  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增强勇于接受、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做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对于需要比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长期跟踪,不能只有“前文”没有“后语”;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要“立案待结”“有案必结”;对于力见力改的问题,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速战速决,提高巡察工作的影响力。

  我们要牢固树立“巡察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此次长沙市委巡察组在我们医院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对我们妇科支部的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在接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妇科支部支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根源,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工作态度不严谨、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政治觉悟不高、党建水平欠缺、工作能力不足、年度计划不清晰等。接下来,我们妇科党支部将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重点加强学习,提高党建工作理论水平、端正工作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态度扎实开展支部工作。

  对巡察整改的认识

  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11月24日—2018年2月5日对市扶贫办进行了巡察,3月29日反馈了巡察结果,指出了9个方面、34项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要求。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落实市委关于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夯实责任、强化担当,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通过集中整改,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3月29日反馈会后,市扶贫办立即召开了专题主任办公会,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拟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同时,立即将巡察反馈意见和主要负责同志在反馈会上所做的表态印发给各组,将反馈意见在滨州市扶贫办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对号入座、照单全收,并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全面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是对市扶贫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科学,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是在全市脱贫攻坚关键时期送来的一剂良药,全部采纳、深刻反思,并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把问题整改过程作为推进全市脱贫攻坚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着力增强全办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办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运用巡察成果促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同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巡察办的监督指导,请派驻组全程参与整改工作,构建起整改工作的领导、执行和监督责任框架,为整改的扎实深入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制定整改措施。根据“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及时制定完善了《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9个方面、34项问题,各相关责任人、各业务科室主动认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压实责任、明确时限,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确保巡察组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四)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整改过程中,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和脱贫攻坚“整改落实季”,对重点问题和关键领域,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对反馈意见,在整改中从根源抓起,抓工作谋划、抓细微环节,研究完善整改措施、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盯紧时间节点,严格整改标准,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有力有效推进完成。

  (五)健全长效机制。对办内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漏项、缺项和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管用有效”、操作性强的原则,一项项整改完善,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并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同时,注重整改与提升相结合,把整改工作与脱贫攻坚进程结合起来,与弘扬新时代扶贫精神结合起来,将推进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解决好,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整改

  经过集中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9个方面、34项问题,按照市委整改要求,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针对“对党建重视不够、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流于形式”问题

  为确保整改成效,主任办公会对加强党建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深刻认识到工作中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本原因是对党建重视不够,必须以从严从实的态度抓党建。

  一是坚持以党建统领脱贫攻坚。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把党的建设作为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任务的政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一把手”党建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党建责任体系。主任办公会先后对党的制度建设、党支部改选、党组织活动等工作三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读书会、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党建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制定了每名班子成员每年上党课不少于2次的工作计划,先后组织了六次党员干部上党课活动。创新党员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方式,通过参观城市规划馆、红色教育基地,谈心得谈体会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主题党日”和党小组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了专门的笔记本,明确专人负责,并如实记录“三会一课”活动内容。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主动带头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好生活会,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规定要求,定期召开并如实记录,确保会议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各党小组按时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流于形式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党支部选举、党员管理等机关党建工作制度。2018年2月份,对党支部委员会进行了改选,选优配齐党支部书记和纪律、组织、宣传、文体等支部委员。积极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班子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经常针对每名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严格发展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管理等基础党建制度,对未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同志及时办理转入手续。严格党员转正程序,对预备党员转正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2016年以来每名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组织了认真核查,对少缴“四舍”情况予以追缴,确保了全校党员党费收缴规范、足额、按时。规范党费管理,实行专人、专户、专账。

  (二)针对“重大事项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不充分、会议记录纪要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会前沟通、征求意见,会中集体议事、集中决策的领导班子议事机制。对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会前由分管主任和相关业务组充分调研论证,拿出初步方案,班子成员充分酝酿沟通。会上,班子成员充分讨论、民主决策,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如实记录每名班子成员意见建议。重大事项议定,及时报告派驻纪检组列席参会,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提醒。

  二是规范记录管理。规范完善主任办公会议议事程序、工作流程,使用固定印制的会议记录本,由综合(人事)组组长如实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和表决意见。会后,及时整理会议内容,特别是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呈交所有参会人员审定签字,努力做到规范完整、记录清晰。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原始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进行归档管理。同时,认真整改过去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全面梳理核查了自市扶贫办成立以来的会议记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说明。

  (三)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乏力、监管问责偏软偏弱、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问题

  把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市委交派的重要政治任务,把履行好脱贫攻坚“中军帐”职责作为政治责任,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从严抓班子带队伍,从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确保脱贫攻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滨州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督导考核,压实攻坚责任。针对扶贫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最严格的督查考核,对所有有扶贫任务的县区、乡镇实现审计全覆盖,以真督实查严考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对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坚持原则,零容忍、不护短,及时反馈县区整改,并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问题销号清零。深入开展2018年扶贫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把第二季度作为问题整改季,深入查摆工作中不严不实的作风问题。5月份开始,开展了脱贫攻坚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与市纪委联合成立5个督导组,对重点县区跟踪督导,聚焦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从严从实从快查处问责。今年以来,在从严从实抓脱贫攻坚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精细管理扶贫资金项目。建立了扶贫资金拨付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专账制核算、封闭式运行”制度,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出台了《关于加强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不准、十一个严禁”。建立了县级项目库,加强入库项目评审论证,储备了350个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并召开市级专家评审论证会,对重点扶贫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二是从严从实推进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按照“1+42”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及时调度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从严从实督促行业政策落实落地。为解决好贫困人口“三保障”问题,及时修订完善贫困人口子女入学、医疗、住房“三个暂行办法”。摸排出贫困户危房2650户,已全部确定了改造计划,9月底前已全部完成。建立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需求台账,动态反馈相关部门,督促行业部门及时落实扶贫政策。

  三是加大金融扶贫推进力度。2018年把金融扶贫任务分解到10个县区,制定金融扶贫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责任压实,力争小额扶贫贷款完成额度比2017年度增长10%以上。截至9月底,全市今年新增小额扶贫贷款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7.4%。

  四是强化贫困人口动态精准管理。把贫困人口信息数据与公安、民政、工商、房管、人社、卫计等8个行业部门信息数据逐一核对,及时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拥有房产车辆、是否公职、工商注册等情况,为判断农户是否享受扶贫政策提供依据。为市委办、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统计局等10个部门提供各类精准的贫困人口数据或统计结果,为行业政策精准落地提供依据。

  (四)针对“政策学习不深不透、宏观引领、把控指导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一是深化对脱贫攻坚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对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五年时间都用上”的长期作战思想,及时调整全市脱贫攻坚推进计划,确定了“2018、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脱贫”的总体思路。制定印发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五个转变”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脱贫攻坚质量标准。始终贯彻“精准”理念,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制定《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科学布局、扎实推进。以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为目标,制定了贫困人口一户一策精准施策推进机制。在扶贫项目的的建设管理上,坚持效益原则,确保每个扶贫项目精准对接贫困人口,每个贫困群众脱贫都有项目依托、增加收入。在帮扶责任落实上,建立完善帮扶责任人台账,督促指导帮扶责任人责任落实落地。

  三是加大扶贫宣传的工作力度。完善扶贫宣传工作推进机制,深入挖掘各类扶贫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宣传我市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筹备组织全市扶贫主体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征集活动,讲好脱贫攻坚滨州故事。推荐基层优秀扶贫干部和认真筛选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案例,为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树立“比、学、赶、超”的榜样。

  四是加快信访舆情事件的办结效率。严格执行滨州市重大涉贫事件应急处置反馈实施意见,完善信访舆情办理机制,健全接受、调查、反馈、审核、上报的信访舆情工作制度。加快信访舆情办理进度,对重大信访舆情事件实行直查制度;对一般性信访舆情时间转至有关县区办理。严格办理时限,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信访舆情事件按时办结上报。对每件重大舆情应对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问题,查找不足,以提高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管理水平。

  (五)针对“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不精不准’频发”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贫困人口核查。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和明察暗访机制,以脱贫成效真实性为重点,对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情况、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帮扶责任落实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贫困户收支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以及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进行现场调查、入户核实。同时,指导各县区对“应纳未纳、应返未返”和识别“漏人”问题进行核查。严格执行《滨州市市定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将符合市定标准的贫困群众纳入市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对返贫和新发生的贫困问题,建立台账进行帮扶。加强贫困识别退出程序、信息采集等业务培训,开展了两次扶贫数据信息清洗和贫困动态调整培训班,确保退出纳入精准、信息准确。

  二是严格审核雨露计划帮扶对象资格。修订《滨州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暂行办法》,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搞好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数据核实、清洗工作,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有保障,确保我市不出现因贫辍学现象。

  三是认真整改不真不实问题。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反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聚焦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市、县扶贫工作机构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对有脱贫任务的县乡实现“嵌入式”审计全覆盖。

  (六)针对“日常管理不够严格、‘临时’思想比较严重”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管理,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在借助市财政局考勤系统,对上下班进行考勤的同时,由各业务组长对各组人员进行考勤,考勤结果每季度汇总通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县级领导请假超过半天、各组负责同志请假超过一天、各组同志请假超过两天,需经主要负责同志签批;科室负责同志请假一天、各组同志请假两天之内的需经分管负责同志签批;请假条由综合组存档,无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严格日常工作纪律,制定了机关文明办公、文明礼仪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言语文明、礼貌待人。认真执行机关工作“首问负责制”,凡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积极办理,不得推诿扯皮;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热情引导给有关部门或分管领导,不得不管不问。对农业开发办整体划转的人员办理迁转关系问题,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在全市干部人事调动调整暂时冻结期间,暂时维持现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理顺机制体制。按照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机构不撤、扶贫队伍不散、扶贫干部不减”的要求,督促县区配足配齐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五年时间都用上”的长期作战思想,彻底转变“临时”观念。对县区扶贫力量不足的问题,市扶贫办多次与市委领导汇报,也多次与组织、编办等部门沟通,部分县区也采取了实质性动作,在人员编制暂时冻结的情况下,通过选调、借调,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实工作力量。

  (七)针对“选人用人档案材料整理不规范、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认真“问题

  针对干部人事工作及档案管理,从单位实际出发,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查阅、档案接收转递、材料整理鉴别、档案保管保护工作。健全完善责任制度,加大移交档案和归档材料的审核鉴别力度,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确保档案材料完整真实,切实解决好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认真、不规范、不及时、不完整等影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的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提拔重用干部的选拔方式及程序。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八)针对“超标准公务接待、就餐搞特殊化、租车费用偏高”问题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干事业,切实抓好公务接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认真开展专项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制度漏洞进行盘点分析,系统梳理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制定预防、监控、处置措施,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严控“四风”问题发生。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接待和超范围陪同;严格工作用餐标准,确保超陪餐人数、超标准就餐问题不再发生。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工作日不准饮酒的纪律。到县区、乡镇调研、督查、考核工作时,按规定支付就餐费用。坚持勤俭、高效原则,对公务用车进行公开招标,并加强公务行程规划,统筹公务活动安排,最大限度压缩公务用车频次,降低租用车辆费用。

  (九)针对“超范围列支经费、重大项目支出未履行招投标手续”问题

  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严格经费开支审签,所有开支,分别由业务组分管主任、财务分管主任和主要责任人审签。对所有重大开支,及时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集体研究,确保经费支出规范;认真做好“三公”经费的自查常态化工作,在财务管理和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坚决做到严肃、认真、不出问题,确保今后超范围列支经费情况不再发生。加强对招投标的管理,严格大额费用支出使用招标的规定要求,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对需要进行招标的重大支出,严格执行备案、审批、实施等流程;督促指导相关业务组完善采购管理体系,整合采购业务权限,推进集中采购;建立采购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预防采购中的腐败风险,促进实现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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