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韩国劳务]2017年底取消劳务派遣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9-07-07 05:3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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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也称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以下是 分享的2017年底取消劳务派遣,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7年底取消劳务派遣

  相关政策条例规定明细

  1、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4、新劳动法关于同工同酬规定内容

  (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如何理解同工同酬

  1、所谓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岗位”“提供等量劳动”“取得同等业绩”的三同劳动者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2、相同的劳动报酬指的是: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与相同的报酬标准。

  3、劳动报酬和企业福利是两个概念。劳动报酬是主要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不包括保险与其他的物质上的福利。

  4、劳务派遣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但这绝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用给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福利和上社保,《劳动合同法》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与用工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但这意味着,在福利待遇上企业对于正式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标准上,还是可以自己掌握的。

  劳务派遣制度下实现同工同酬的条件与方法

  【同工同酬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具体实现方法】

  1、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加强监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理论上讲,劳务派遣分高级人才派遣和普通工人派遣两种情况,而事实上,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高级人才派遣为数极少,被派遣的绝大部分是普通工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派遣工从事的并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甚至在核心、主业岗位上长期、稳定工作,与正式工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福利、教育培训、晋升机会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其实质是借劳务派遣降低自身的成本,逃避雇主责任,严格意义上说这样的劳务派遣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精神实质。但现实中,劳动行政部门对用工单位在派遣工使用范围方面存在监管缺失,这也正是用工单位在核心岗位、主业岗位上长期使用派遣工的重要原因。

  2、用法律明确区别对待派遣工 法律应当规制用工单位为降低成本而在核心岗位、主业岗位、长期性岗位上使用派遣工的现象,为此需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与长期性岗位、核心性岗位、主业岗位的适用范围以及具体使用条件、要求等。具体来说,可以以岗位为标准界定适用范围,法律必须具体规定前述两种岗位比例限制、使用期限限制。 对派遣工的报酬应当细化并区别对待。劳动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其公法性质主要体现在对派遣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上,如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等。此类强制规定,用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若有违反,国家强制执行。而私法性质则主要体现在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工资,这是用工单位内部管理事务的一部分,具有劳动私法的性质,应以劳资双方协商或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为主,不是立法强制调整的内容。因此,应当细化派遣工工资结构,确定哪些应当由国家进行必要干预,哪些是可以在劳动力市场调节下、由用工单位与派遣工通过自由协商确定。例如,可以规定派遣工在最低工资、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与正式工同等待遇,而在高于最低工资、奖金、其它补贴等方面,则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或三方协商确定。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案例说明

  某年,王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在同年9月被派至一家餐饮企业甲公司做服务员。李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态度积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给公司做出了很好的业绩。由于公司对薪酬福利实行隐私化管理,李某一直不知道公司其他员工的工资水平。但在2016年春节期间,李某在与作为同岗位正式员工陆某的私下聚会时,了解到自己的月工资比对方约低了2300元。李某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并不比同岗位的其他员工逊色,于是多次与公司领导交涉,要求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但遭到公司拒绝。李某于2016年5月向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以该劳务派遣公司和甲公司为被申请人,请求享受同工同酬的工资待遇,支付2015年4月至申请仲裁时的工资差额。

  在仲裁庭上,该劳务派遣公司、甲公司提交了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李某工资银行卡的转账记录以及工资单等证据,李某提供了劳动合同书、工资清单以及同岗位郭某的工资清单。经双方质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3000元,每月均按时足额支付。李某对此并不否认,但申请由用工单位提供工资分配方案的相关证据的申请被驳回。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既然李某已与劳务派遣公司明确约定了工资待遇,无须通过集体合同、同工同酬另行确定工资待遇,双方应依约定切实履行。同时,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四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同工同酬”中同类岗位的认定不应简单理解为“从事同样的工作”,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工作经验、技能、积极性等各方面的资格条件因素。“同酬”一般也需要符合相同业绩效益、相同的工作量,并允许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存在合理的差别。但李某并未提供证明其与郭某属于同类岗位的相关证据,也未能证明工资差额不符合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对此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经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李某的申请请求。

  劳务派遣收费标准多少?怎么计算?

  劳务派遣收费规定

  根据规定派遣公司和企业不得向劳务工收取任何费用。劳务公司收取的是用工企业的服务管理费,是正规合理的收费。至于劳务公司的收费是由于派遣公司与企业双方协商确定的,一般来讲派遣公司每个业务都有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

  

劳务派遣职工薪资支付关系图

 

  劳务派遣收费标准多少?

  (一)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

  2、用工登记、员工社保缴纳。

  3、工资发放、工伤申报。

  4、政策咨询、劳务工劳动纠纷争议处理。

  (二)招聘外包服务收费标准(岗位分析、发布招聘、收集简历、人数匹配、电话预约、组织面试、确定方向、职前培训、办理入职、入职保障。):

  1、按照预约服务,按符合条件的到场人数收费。200-350元每人;

  2、按照录用式服务,按面试达成意向的人数收费。350-550元每人;

  3、按照报到式服务,按最终报到的人数收费。450-700元每人。

  (三)社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代理收费报价 (企业50元/月/人,个人600元一年)。

  1、 企业社保账户开设、企业员工社保增减员;

  2、员工社保转移、各项险种的报销服务;

  3、员工生育、工伤、医疗备案,员工退休办理等等。

  劳务派遣费的计算原则包括哪些?

  一、发放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发放不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首先,根据不含税劳务报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劳务派遣费用怎么计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派遣费用;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1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招才通的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

  4、乙方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用工企业结算劳务费用的方式有几种?

  1、用工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给员工,社保及管理费支付给通劳务派遣公司。

  2、用工企业将工资、社保及管理费全部劳务派遣费用支付给劳务公司,然后由广东招才通发放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缴纳。

  一般来讲派遣公司收取的劳务费用管理费,是由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协商确定的,一般为每人每月一百元至几百元。

  【相关问答】

  1、一般的劳务派遣公司向求职者收费是多少?我一直听别人说是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收取劳动者的任何费用的,怎么前两天被深圳精英劳务派遣公司招过去收我400元的介绍费,一直没有给我安排工作啊,怎么搞呢?

  【答】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会收取求职者的任何费用的。

  2、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答】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计算福利费扣除限额时,劳务派遣费用能算入工资作为扣除的基数吗 ?

  【答】计算工资总额的原则是:“谁发工资谁统计”,就是发工资的单位是哪一个,这个单位就可以将人数和工资统计到本单位。严格掌握这个原则就不会发生重复统计或漏统计的现象。不看是否是劳务派遣,而是看由哪个单位来承担这部分被派遣工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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