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灭劣v类水作文]剿灭劣v类水资料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5-18 09:45:4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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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剿灭劣v类水资料:关于历史的手抄报资料

  历史,或简称史,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行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诠释和研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历史的手抄报资料,欢迎阅读。
  三苗
  “苗”与“蛮”在上古汉语中同音同意,三苗与后世的南蛮应是同源。《战国策·魏策》记载了三苗的地望,东面洞庭,西面彭蠡,北起文山,南接衡山 。尧舜时期,洪水泛滥,三苗趁机在东南作乱,曾与

第二篇剿灭劣v类水资料:剿灭劣v类水倡议书范本


  标本兼治、水岸同治、城乡并治、上下游共治。 下面是剿灭劣v类水倡议书范本,快来围观吧。
  剿灭劣v类水倡议书范本【篇一】
  全街道广大党员们:
  我们是家庭的一员,护卫美丽家园是我们的心愿;我们是社会的一员,护卫水资源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每一位党员、每一户家庭都有责任、有义务为“剿灭劣V类水”行动添砖加瓦,增色添彩。当剿灭劣V类水决战“冲锋号”吹响的这一刻,街道党委向全街道广大党员发出倡议:
  一、争当一线宣传员。积极响应号召,坚决干净彻底地剿灭劣V类水,自觉宣传治水工作、普及治水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当好护水宣传员,使“剿灭劣V类水”行动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争当先锋示范员。治水护水,党员先行。我们每一位党员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争做护水铁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踊跃参与到“剿灭劣V类水 争当护水铁军”志愿服务行动中去,争当护水先锋示范员。
  三、争当剿灭监督员。爱水护水人人有责,积极制止和举报各种破坏水环境、水资源和水利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当好护水义务监督员,积极营造全民治水氛围,助力劣Ⅴ类水战的全面胜利。
  四、争当护水战斗员。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神,积极投身垃圾减量分类、“劣Ⅴ类水”剿灭、双拆双引、小城镇综合整治等行动中,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核电小镇、生态秦山建设积极战斗,合力共促治水新篇。
  “剿灭劣V类水 争当护水铁军”,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踊跃投身“五水共治”,一起吹响“剿灭劣五类水”集结号!
  中共秦山街道委员会
  二

第三篇剿灭劣v类水资料:2016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质量月(Quality Month)是指在国家质量工作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由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旨在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的一年一度的专题活动。下面语文迷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质量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篇1】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扎实推进标准强市、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今年9月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战略,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联动推进标准强市、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环境,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为建设幸福城打造“绿富美”双示范区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1.组织系列质量宣传公益活动。发放“质量月”宣传材料,群发“质量月”公益短信,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综合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组织“质量月”广场活动,集中开展质量惠民服务。(责任单位: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
  2.加强质量基础作用宣传。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质量基础作用,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助力“众创”系列帮扶活动。组织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有效发挥计量的基础作用、标准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开展“优化行政审批技术服务”、“智慧检测”、实验室开放、“电梯安全周”、“阳光纤检进校园”、国门生物安全知识普及、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专业技术人才驻企帮扶、技术咨询服务等丰富多彩的质量惠企活动,助力“众创”。组织开展《计量法》颁布3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开展计量进校园、计量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丽水检验检疫局)
  (二)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促进质量水平迈向中高端。
  3.组织产品质量提升活动,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举办丽水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创建训练营活动。推动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动创建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召开工信领域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会。开展装备优化提升工程,带动我市企业存量装备全面优化提升。推进“三名”工程,扶持一批“技术先进、设计新颖、质量可靠、效益优良”的“浙江制造精品”。推动中小企业与市属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提升活动,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或其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不断提升经营效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4.组织区域、行业质量提升活动。深入实施“浙江制造”企业试点培育,在龙泉青瓷等行业组织制标、对标、达标活动。推进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等区域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实施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工作。开展能耗限额、废水污染物排放等领域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丽水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
  5.组织服务业质量提升活动。提升发展各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行业自律为重点,开展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用信息整治,依法公布违法违规行为者信息,与相关行业形成旅游失信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重大质量问题。
  6.组织产品质量整治活动。发布一批民生领域质量违法典型案件、企业质量失信“黑名单”,产品质量比对结果。组织开展以建材、装饰材料为重点的“蓝剑5号”专项执法行动,以月饼、酒精饮料、化妆品、保健食品等涉民产品为重点的商品过度包装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查,集中组织开展汽车衡计量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流通领域服装鞋帽、手机类电子产品、国Ⅳ国Ⅴ油品、汽车配件等质量监管,稳妥开展网购商品质量抽检,维护百姓合法权益。开展“红盾护航”专项行动,构建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
  7.组织工程质量整治活动。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予以通报和曝光。(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8.推进环境质量整治活动。围绕“五水共治”,推进实施“消灭黑臭河和劣Ⅴ类水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水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大雾霾治理力度。加快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和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
  9.广泛组织职工技能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围绕质量提升,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和职工创新成果、QC小组成果评选等活动。组织开展各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师徒帮学等质量提升活动,提高职工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0.组织“质量提升、青年先行”活动。以主题培训、座谈会、现场观摩会、志愿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青年质量意识教育活动。广泛组织各地各行业开展导师带徒、技能竞赛、岗位比武等活动。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强化青年职工质量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团市委)
  11.开展企业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各地工商联、商会和会员企业广泛开展“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践行行业社会承诺”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典型宣传、经验交流、质量竞赛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企业主体,群众参与。
  要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不断创新,务求实效。
  要创新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
  (四)扩大影响,打造品牌。
  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推动城市、园区、社会组织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加强策划,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色,办成品牌。要积极支持相关媒体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工作落到实处。“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各地要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等汇总由当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于2015年10月9日前报市质监局。
  【篇2】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阜阳市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阜政办〔2015〕14号),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根据上级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阜阳市“质量月”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全省、全市质量大会要求,把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作为发展的立足点,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倡导推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逐步建立“大质量”和“质量共治”格局,努力推动全市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
  二、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要求和指示,全面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围绕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和焦点内容进行深入宣传,动员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移动平台等相关媒体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向城市、园区、企业等发放“质量月”活动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
  (二)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提升活动,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阜阳市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动员、发动广大企业和社会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化、质量、计量、认证培训、交流和示范活动,推动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质量驱动等质量发展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环境质量。积极发挥市长质量奖和县区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标杆示范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创新理念模式,引导广大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提升活动。
  (三)开展社会质量共治,形成推动质量发展合力。积极调动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重点开展质量提升和质量专项整治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加强部门合作,形成质量发展合力,推动质量共治。加强食品、农产品、消费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整治事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四)开展质量整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突出质量为民、便民、惠民,以消费品为重点,在各行各业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各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黑名单,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五)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通过大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在基层和一线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一线员工和产业工人的质量素质和能力。围绕质量提升工作深入研讨,让全社会更加关注质量。
  四、主要活动安排
  “质量月”主要活动内容详见附件1《2015年“质量月”宣传主要活动安排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质量工作亮点及自身行业实际,确立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亮点突出。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企业主导,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突出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导地位,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质量竞争力。要按照“质量月”活动的总体要求,将活动重心下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要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发展的成果,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创新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要紧紧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
  (四)扩大影响,打造品牌。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要加强策划,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色,办成品牌。要积极支持相关媒体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篇3】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质量工作实际,我局将于9月份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构建“放、管、治”相结合的质量提升格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全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了解质量、追求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强化质量责任意识,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全社会着力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以质量的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共同助推全市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主题
  推进质量共治 共创质量强市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质监工作的认知度。
  (二)开展扎实有效的企业帮扶活动,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三)开展群众参与性较强的专题质量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关注质量的自觉性。
  (四)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进一步夯实使用单位主体安全责任,提高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五)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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