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湟中一中]湟中一中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8-12 15: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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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一中一:开介绍信格式与方式

  怎么开介绍信篇一:开具介绍信的原则
  1.广州市:
  (1)广州高校系统:介绍信抬头直接写“××大学党委组织部”注意:若是一些大学的二级学院,如华南师范大学的增城学院,一般抬头也是写‘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在转入单位中再写‘增城学院’。大学的附属医院也是一样,需先经过大学党委组织部,再转其所属的附属医院。
  (2)事业单位:一定要党员本人确认组织关系的接收单位,一般来说,单位是党支部的,没有权限接收介绍信,需将介绍信开到其上级党委。如,广州市某中学,一般是开到其所在的教育局,而不是直接开到中学。
  (3)国企单位: 一般可以将介绍信直接开到单位。
  (4)私企、外企: 需要本人了解清楚公司能否接收组织关系,再开具介绍信。 若是将组织关系开到人才市场的,一定要交代学生党员尽快将介绍信交到人才市场,并让其主动与人才市场保持联系,按期交纳党费。
  2.广东省内(非广州市):
  (1)高校系统: 一般是先开到高校所在的市委组织部,再转入其学校。党员直接将介绍信交到接收高校的组织部门即可。如,转到茂名学院,一般介绍信抬头写“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在介绍信的正文写转入“茂名学院”。
  (2)非高校单位: 一般也是开到所在单位的市委组织部,再去其所在单位。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交到单位,到单位再咨询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3.外省:(介绍信用的是广东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学生党员出省的介绍信,一律由学校负责开出;学院负责开到学校一级。
  (1)高校(省会城市所在高校): 一般开到其所在省的高校工委,抬头一般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大学”。党员将介绍信直接交到接收学校的组织部门即可。
  (2)非省会城市的高校: 一般先开到高校所在的市委组织部,再去其学校。党员直接将介绍信交到学校的组织部门即可。
  (3)企事业单位: 一般是开到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再去其所在单位。
  4.党员关系返回原籍(生源地)注:也分为广东省内和非广东省两种情况,参照上述原则开具介绍信。一般在学生党员毕业后,学校都要求他们的组织关系必须由学校转出(签了暂缓就业的学生党员除外),学校不予保留其组织关系。若是学生出国或是其他原因,单位或人才市场不予接收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回原籍。一般先让学生了解清楚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能否接收其组织关系,并咨询如何办理。如果可以接收,一般是先开去其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再去其所在街道办或居委会。
  怎么开介绍信篇二:介绍信哪里开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要求及分类列举
  1、转往省外介绍信开至: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某某省(直辖市)委高校(教育)工委组织处”。例:
  (1)省外高校
  河南农业大学→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高校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工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特例: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市委教育卫生工委组织处(上海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重庆大学)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高校)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农业大学)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中国石油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高校)
  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高校)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华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特例:雅安市委组织部(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高校)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云南大学) 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高校)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特例:镇江市委组织部(江苏大学)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高校) 吉林省委高校工委(吉林省高校),特例:长春市委组织部(吉林大学) 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高校),特例:大连市委组织部(辽宁师范大学)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高校) 山西省委高校工委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青海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
  新疆自治区教育工委 西藏自治区教育工委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内蒙古师范大学) 阿拉尔市委组织部(新疆塔里木大学)
  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中科院半导体所、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
  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出版社、神州数码) 农业部机关党委(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安部机关党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信党委组织部(中信国安盟固利公司)
  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北京银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直属党委((北京)大唐软件公司)青海省湟中县委组织部(青海省湟中县总寨享堂村)
  2、转往省高校工委管理高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
  例: 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河南商业高专————河南商业高专党委组织部 黄河科技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3、转往河南省省直单位介绍信开至: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例: 河南省人才交流
  中心———————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实验中学(教育厅)————省直机关
  工委组织部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厅)———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体育
  局——————————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财专(财政厅)———————省直
  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公安高专——————————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建筑工程学校————————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职工医院———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郑州工业贸易学校————————省直机关工委
  组织部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轻工业学校————————省直机
  关工委组织部 郑州电力高专——————————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4、转往市属高校介绍信一般开至:某某市委组织部。例: 郑州师专---—————
  -郑州市委组织部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濮阳市委组织部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市委组织部 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市委组织部
  5、转往市、县介绍信开至:某某市(县)委组织部。例: 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金水区委组织部 新乡市封丘县—————封丘县委组织部 郑州一中———-——-—郑州市委组织部 尉氏三中———————尉氏县委组织部
  6、转往部队介绍信开至: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某某部队政治部
  7、转往部队院校介绍信开至: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某某部队院校政治部
  8、转往银行系统介绍信开至:某某分行党委组织部。例: 省建行分行—————
  省建行分行党委组织部
  中国银行安阳分行——中国银行安阳分行党委组织部
  9、转往铁路系统介绍信开至:某某铁路局党委。例: 郑州铁路局—————郑州
  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郑州铁路中学————郑州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10、其他
  濮阳油田二高—————中原油田党委组织部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党委组织部
  中共商丘学院委员会
  201x年5月3日
  篇二:开具介绍信的原则开具介绍信的原则
  1.广州市:
  (1)广州高校系统:介绍信抬头直接写“××大学党委组织部”注意:若是一些大学的
  二级学院,如华南师范大学的增城学院,一般抬头也是写‘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在转
  入单位中再写‘增城学院’。大学的附属医院也是一样,需先经过大学党委组织部,再转其所
  属的附属医院。
  (2)事业单位:一定要党员本人确认组织关系的接收单位,一般来说,单位是党支部的,
  没有权限接收介绍信,需将介绍信开到其上级党委。如,广州市某中学,一般是开到其所在
  的教育局,而不是直接开到中学。
  (3)国企单位: 一般可以将介绍信直接开到单位。
  (4)私企、外企: 需要本人了解清楚公司能否接收组织关系,再开具介绍信。 若
  是将组织关系开到人才市场的,一定要交代学生党员尽快将介绍信交到人才市场,并让其主
  动与人才市场保持联系,按期交纳党费。
  2.广东省内(非广州市):
  (1)高校系统: 一般是先开到高校所在的市委组织部,再转入其学校。党员直接
  将介绍信交到接收高校的组织部门即可。如,转到茂名学院,一般介绍信抬头写“中共茂名
  市委组织部”,在介绍信的正文写转入“茂名学院”。
  (2)非高校单位: 一般也是开到所在单位的市委组织部,再去其所在单位。党员
  可以将组织关系交到单位,到单位再咨询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3.外省:(介绍信用的是广东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学生党员出省的介绍信,一律由学校
  负责开出;学院负责开到学校一级。
  (1)高校(省会城市所在高校): 一般开到其所在省的高校工委,抬头一般为“×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大学”。党员将介绍信直接交到接收学校的组织部门即可。
  (2)非省会城市的高校: 一般先开到高校所在的市委组织部,再去其学校。党员
  直接将介绍信交到学校的组织部门即可。
  (3)企事业单位: 一般是开到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再去其所在单位。
  4.党员关系返回原籍(生源地)注:也分为广东省内和非广东省两种情况,参照上述原
  则开具介绍信。一般在学生党员毕业后,学校都要求他们的组织关系必须由学校转出(签了
  暂缓就业的学生党员除外),学校不予保留其组织关系。若是学生出国或是其他原因,单位或
  人才市场不予接收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回原籍。一般先让学生了解清楚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办事处或居委会能否接收其组织关系,并咨询如何办理。如果可以接收,一般是先开去其所
  在县(市)委组织部,再去其所在街道办或居委会。篇三:开介绍信工作流程2篇四:开具介绍信的相关规定 开具介绍信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规范业务操作,经研究,现就开具介绍信的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开具工程施工、项目开发及劳务承包方面介绍信,应自觉交齐相关费用,具体是:
  建筑承包:600元,开发:1000元,另交保证金2万元,并附送相关资料。
  二、介绍信的有效期限:达州市:十天;达州市以外,四川省内:二十天;四川省外:
  三十天。
  三、公司员工介绍朋友开具介绍信,原则上应由朋友本人到场开具,若因特殊情况不能
  到场,可由公司员工为其代开介绍信,并为其朋友垫付相关费用;若不垫付,由财务部从代
  开介绍信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本规定从二

湟中一中二:2017项目建议书范文

  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才可进行以可行性研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2017项目建议书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2017项目建议书范文(一)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上胡家村里庄公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里庄村民组
  项目责任单位:**乡政府 项目责任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里庄村民组位于**乡东南部,东北与宁国市及本县家朋乡相接,东南毗邻浙江临安市马啸乡。该村民组现有农户103户,人口383人,境内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独特的森林及地势山貌得到很多专家及旅游开发商的青睐。具林业部门森林资源调查该地森林覆盖达到97%,木材储藏量3.1m3。再是上核桃年产量25吨,人均1000多公斤。新种的山核桃约500多亩,产量将逐年攀升。
  里庄公路的建成将成为以**乡通道为主干线,与全乡54个村民组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是实现县委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战略目标,加快当地农村奔小康步伐,切实摆脱贫困村落后面貌的现实需要。当地群众改路修路积极性很高,愿意集资、投劳。建设里庄公路极大改善该区的交通条件,促进深山地区农民群众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三、项目建设综合条件评价
  1、地形
  项目区属山丘区,四面崇山峻岭中间地势平缓,是典型的盘地形状。整个项目区地势较高,平均海拔820m以上。
  拟建路线与**公路相衔接,地形标高在610m至820m之间,全长2.2公里,路基宽4.5m,行车道宽3.5m。
  2、水文、气候、地质
  溪流两边居住农户,溪水汇入**河流入浙江省属钱塘江流域。
  该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1820mm,平均气温12℃极端最高气温33℃,极端最低气温-12℃,无霜期180天。
  项目区沿线大量分布花岗岩、石灰岩、平板岩与泥土混合工程地质条件好,就地取材简易。
  3、筑路材料及运输条件
  石料可采用路段边开采边利用,一举两得。间砂可在**河开采筛选。所需间砂、水泥、钢筋等材料以农用车运输为主,直接送往工程工地。
  四、项目建设标准、规模
  根据当地具体地理位置,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再结合资金、施工技术等因素确定主线采用乡村公路建设标准,路线全长2.2km,路面宽4.5m(弯道5—6m),最大纵坡7%。
  五、工程概算
  人工工资:根据我乡相继几条公路建设惯例和当地农民群众修路的积极性,人工粗工工资不作编制说明,主要实行自愿投劳施工。技术工资根据基本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技工1500工,按40元/工计算,计6万元。
  材料:石料、河砂就地取材。原木按工程需要实行农民自愿捐助,不作编制说明。钢材3t,钢材3600元/t,计1.08万元。水泥80t,按410元/t(含运费),计3.28万元。炸药、雷x、钢扦及轰钻设备等估计3万元。
  土地征用、三费补偿:水田征用3亩,按1.4万元/亩计4.2万元。坡耕地8.0亩,按0.7万元/亩计5.6万元。经济林(主要是山核桃林)补偿7万,共计16.8万元。 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计费用3万元。
  总计所需资金概算33万元。
  六、工程的实施计划
  根据当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对工程进度如下安排: 20XX年3月份前做路线测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济林补偿等前期准备工作,6月开工。 2010年8月底完成土石方开挖,档墙、路基、桥梁涵洞。 20XX年10月前完成排水沟及路面整平工作,并竣工通车。
  七、结论
  里庄公路的建成解决了一村380多人交通,有利于乡村道路与主干线的合理衔接,提高区域内的综合运输能力,为深山区群众加快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改善了投资环境,必将带动该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该项目实施是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加快我乡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切实可行。建议上级给予批准建设和支持。
  2017项目建议书范文(二)
  一、XX初级中学基本情况
  XX初级中学始建于1956年,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政府所在地XX镇,因学校条件所限,长期依附于湟中一中院内。学校现有学生1596名,24个教学班,教师86名。招生范围包括XX镇(县城)和周边10余个行政村的三分之二的适龄学生以及本县招生范围外(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外州县的少数学生。
  近年来,由于学生人数过多,班容量大(平均班额为67人,至2009年初中教学班每年级将达到10个班,含六年级总共为40个教学班,远远超过了初中班容量40~45人的有关规定),增加了教育教学工作的难度,现有校舍无法满足教学用房的需要,也严重影响到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为解决这一问题,依据县政府《湟中县学校布局调整方案》,把原党校改建成XX初级中学。
  二、XX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的必要性
  1、改善现有办学条件的需要。XX初级中学分设后,原校内1500m2办公楼、餐厅等基础设施可继续使用,但教学楼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新建教学楼,才能实现改建XX初级中学的计划。
  2、随着经济的发展,县城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日趋活跃,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人口聚居在此。相应地适龄少年人数也将随之增加。新建教学楼,将为这些人提供更多的接受初中教育的物质条件。
  3、科学管理学校的需要。根据有关教育专家的分析和实践证明,普通中学班容量在40~45名为宜。目前平均班额为67人,远远超出了规定班容量,这既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增加了较大的难度,也不符合教育规律,新建教学楼,可为彻底解决这一现象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4、巩固已有“普九”成果,为高中输送合格新生的需要。
  三、项目建设的内容及投资估算
  计划修建综合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为8200m2。内设教室、实验室、器材室等功能用房,按1600元/m2估算,需投资1230万元。
  四、项目建成后的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将会改善和提高XX初级中学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主要表现在:
  1、能解决XX地区城镇和部分行政村及县城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小学毕业生的上学难问题,保证本地区的初中入学率达到100%。
  2、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小学毕业生接受优质初中教育的要求和愿望,更进一步高标准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提高公民文化素质,推动当地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
  3、将极大地缓解湟中一中班容量大、教学资源生均占有量小的问题,也为实施高中扩招提供了硬件上的保证。
  4、该项目建成后,初、高中均将以标准的班额科学合理地设置班容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和学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资金来源及管理
  项目总投资为1230万元,申请专项资金1230万元。项目资金由县教育局设专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挪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六、项目管理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的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局副局长、教育局项目办技术人员、学校领导为成员,分工负责,按学校建设规范要求实施,严格管理,保证质量,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七、项目联系人
  XX县教育局
  年 月 日

湟中一中三: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制定了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6〕3号)要求和我省有关高考报名录取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委统一领导,省招办具体组织实施,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录取期间,成立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招委负责人担任。录取现场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职能小组,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3.各层次、各类别计划的招生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各市(州)、县(区、行委)招委负责建立健全考生录取信息档案,组织开展考生录取资格审查和上线考生档案复查,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咨询服务,配合做好信访接待及招生录取工作。
  5.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情况研究测算并提出初步划线方案,经省招委成员会议审定同意后公布执行。
  二、招生计划
  6.省招办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与在青招生高校核实、汇总分专业招生计划(即生源计划),并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通过《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书》向社会公布。
  7.生源计划的编制、上报、汇总、分送、调整(包括增加、调减计划)、执行等,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三、招生章程
  8.在青招生高校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招生章程,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供考生及有关人员查阅。高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高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针对本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一并公布。
  9.高校招生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对招生宣传(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违规招生和乱登(散发)招生广告等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和相关学校,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志愿填报
  10.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考生要仔细阅读所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掌握了解院校招生录取规则、录取条件等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填写《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表》。
  投档录取时以考生的电子志愿信息为准。考生和家长要认真校对高考志愿的电子信息打印件,内容无误后再行签名确认。高考志愿填报过程中,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1.2016年录取投档模式与2015年相同,即提前单独录取(本科、专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每一批次设两个院校志愿;第三批本科、普通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初始志愿可平行填报5个院校志愿,复征志愿时可平行填报3个院校志愿。
  12.志愿填报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1)同一高校的普通班、民族班、民族预科招生,分别公布生源计划、分别填报志愿(以代码区分)、分别投档录取(以代码区分)。考生不能在一个院校志愿内的三种计划类型之间混合平行填报“双跨”志愿。
  (2)军事(含国防生)、公安(武警)类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生源选拔(主要为政审、面试、军体检及素质测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西藏大学面向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招生计划的生源选拔(主要为政审、面试),在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进行(另行通知)。飞行员生源选拔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3)填报了外语类专业(或高校对相关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二本线以上(包括二本线)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2日-3日到青海师范大学参加外语口试。
  (4)除了提前单独录取(本科、专科)批次以外,其他批次生源不足时复征志愿。复征志愿后未完成计划实行调剂录取。参加复征的考生在填写《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复征志愿表》时,应按要求在“是否服从调剂”栏内填写“是”或者“否”,未填写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5)有特殊饮食习惯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了解高校是否设有“清真”食堂,避免上学后造成餐饮不便等困难。
  五、录取规则
  13.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达到我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14.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比例投档的规则。各批次投档比例为:第一批本科院校原则上不超过生源计划数的120%,第二批本科院校原则上不超过生源计划数的110%,第三批本科、高职高专院校按照生源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高校可在上述投档比例范围内及时提出自己的比例申请,未申请的均按以上比例投档。
  15.在同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内投档以后又正式申请要求退档的考生,不得在该批次改投档和参加志愿复征,但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和志愿复征。已录取考生不得换录。
  16.复征志愿和初始志愿的录取规则一致。复征志愿计划公布后,计算机录取系统显示处于“院校在阅”或“预录取”状态的初始志愿考生不得退档、专业不得变动。
  17.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对于总分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排序规则生成小数点后9位数的总成绩后确定位次。
  18.除军事(国防生)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19.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六、录取批次
  20.录取工作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
  (1)提前单独录取(本科)。主要包括军校(含国防生、飞行员)、公安(武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公共安全类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含师范类民族班、民族预科),体育类、艺术类本科,航海类,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类院校的小语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西藏大学面向我省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招生、青海大学免费医学生培养定向招生等计划。
  (2)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主要包括高校在青自主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3)第一批本科。主要包括“985”“211”工程院校和经教育部、我省同意后列入第一批本科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及其民族班、民族预科;第一批本科院校中的定向招生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
  (4)第二批本科。主要包括普通本科院校及省内外二本院校民族班、省外院校民族预科,普通本科院校中的定向招生计划。
  (5)省内院校民族预科。主要包括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的预科计划。
  (6)第三批本科。主要包括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计划。
  (7)提前单独录取(专科)。主要包括艺术、体育、公安类专科;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订单式培养计划招生,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国家电网青海分公司就业计划招生等。
  (8)普通专科。主要包括本科院校中的专科;高职、高专中的民族班、民族预科、双语班计划;高职高专院校等招生计划。
  七、加分投档及优先录取条件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除特殊规定外,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加。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由青海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或青海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证明,办公地址均在西宁市解放路14号】
  (3)对连续在牧区(六州)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
  【汉族干部职工由工作地州(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央驻青单位、省直垂管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等由其省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由户口所在地乡(镇)出具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经历由就读学校、县教育局出具证明】
  (4)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8分投档。
  (5)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8分投档。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院校,增加20分投档。其中,在向全国省属院校投档时,再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累计为35分。
  (7)对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全过程一直在当地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2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除有效证件者外,其他考生由其家长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干部处出具证明】。
  23.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4.享受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学校、考区招办、省招办三级公示后方予认可。学校、考区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省招办在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公示(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不公示)。公示结束后才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由考区招办按规定要求在6月6日前向省招办报备确认。
  八、投档成绩计算方法
  25.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
  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2)藏汉“双语”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
  填报用藏文授课招生计划:民族汉考+藏语文+数学+综合+照顾分填报用汉语授课招生计划:(民族汉考+藏语文)÷2+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藏汉双语考生选报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的专业,藏语文、民族汉考各按实际得分的50%计,外语按100%计;选报用藏语授课的高等学校的专业,藏语文、民族汉考各按实际得分的100%计,英语成绩作参考。】
  (3)蒙语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
  (民族汉考+蒙语文)÷2+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4)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
  普通类投档成绩(含照顾分)+专业成绩
  26.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高中学考)成绩(等第),作为考生高考信息的一部分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省内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考等第,由省招办负责与全省高中学考数据库转接;省外就读考生的高中学考等第,要求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如实填写,并由考区招办负责与考生所借读省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纸介质成绩单核对,确认无误后录入数据库。
  九、有关类型招生录取
  27.“民考民”考生招生录取。(1)考生填报了少数民族语言授课招生计划志愿,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2)考生通过转换分数,并按普通类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选择填报了普通类生源计划志愿的,按普通类录取。
  28.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录取。省内外院校民族班和国家部委院校、省外院校民族预科的生源是全省少数民族考生。省内预科只招收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和海东市各区县及西宁市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农村户口少数民族考生。选报民族班的符合投档条件考生与统招考生同时投档。
  29.艺术类招生录取。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达到我省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我省公布的生源计划参与录取的考生,和普通考生在同一时间填报志愿。艺术类考生不得在同一高校的两个以上不同艺术类专业之间平行填报双跨志愿,要分别填报、分别投档、分别录取。
  除教育部规定可以单独组织校考、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包括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外,其余院校须从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生源中录取新生,否则其自行组织的校考、确定的录取名单均不予认可。
  取得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须填写《青海省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同一考生在多所院校参加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或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由省招办按照高校预录取名单、相应投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投档。正式投档之后高校提供的预录取名单,省招办不予认可,不做改投档。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或专业。但艺术类中职毕业生只准填报艺术类院校或专业,否则不予录取。
  30.体育类招生录取。 体育类专业合格考生达到我省确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也可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兼报除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非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志愿。但体育类中职毕业生只准填报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否则不予录取。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1.高校自主招生录取。通过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于6月10日-22日参加高校组织的自主选拔考核。通过选拔考核并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单独填报志愿,第一批本科开始前完成录取。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已公示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2.保送生招生录取。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具备高校保送生资格。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高校提出申请。省招办按照规定程序对高校拟录取保送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33.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和五年直升招生录取。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按照省招办《关于2016年对口高职考试招生纳入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工作的通知》(青招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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