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时间:2018-08-05 10: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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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大学生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对于法庭上的法定程序有一个深刻的了解。下面是大学生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快来围观吧。
  大学生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一】
  本学期,为了培养学生应用法律的能力,教学大纲安排了《模拟法庭》课程。本人作为法学052班模拟法庭课程的主讲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安排,在第17、18周组织学生进行了模拟法庭的一系列演练。现本人就本次模拟法庭课程进行如下总结,以求汲取经验教训,完善以后的模拟法庭教学。
  一、本次模拟法庭的主要教学内容
  本次模拟法庭课程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统一安排学生到法院进行庭审的旁听;第二,统一安排学生观看法庭资料片,熟悉法庭的审理程序;第三,向学生下发“模拟法庭”任务书,明确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任务和要达到的目标,并统一向学生教授法庭审理的实际情景和注意事项;第四,安排学生分配法庭角色,力争每人都有实质性角色,每人都能真实融入模拟法庭案件的审理;第五,要求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法庭角色,撰写各自的法庭文件,包括起诉书、公诉书、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审判书、结案总结等等。并按照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实务工作机关的真实流程,统一订卷;第六,要求学生对本次模拟法庭开展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案件分别撰写总结,并对整个模拟法庭课程的心得体会撰写报告。
  二、本次模拟法庭的经验
  本次模拟法庭课程收到了较好了教学效果,完全达到了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目标。总结起来,有如下经验可以值得日后模拟法庭课程借鉴。
  第一,选择真实案例,最大限度按照真实的法律工作要求和流程进行模拟。本次模拟法庭,本人精心选择了三个实际中真实发生的案件(两刑一民),向学生提供了真实的案件材料(包括各种真实的笔录、合同、照片、鉴定等),完全按照法律工作者真实的工作状态要求学生进行案件的研讨和出庭(例如,不允许对抗双方在开庭前接触)。实践表明,这种近乎真实的法律工作状态模拟课程带给学生的是最大限度的接触真实法律的体验,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兴趣,使他们能够充分调动自己平时所学的法律知识,并充分考虑到证据的运用、事实的认定等平时课堂教学所忽略的东西,全方位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第二,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提前让学生熟悉程序。模拟法庭能够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生对于法庭程序是否熟悉,而法科学生的动手能力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法律程序的熟悉上。本人通过和其他老师共同配合,安排学生阅读“模拟法庭任务书”、实地旁听法院审理、观看我国法庭资料片、观看国外法律电影,并向学生讲授自己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体会,使得学生事先最大程度地了解并熟悉我国法庭审理的基本程序,这为本次模拟法庭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第三,合理进行角色分配。模拟法庭教学成功与否,取决于全体学生是否能够真正参与到模拟中来,而这又和其所承担的角色密切相关。有的角色,例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承担的法律工作较为具体明确,其锻炼意义较之其他角色也就更大。有的角色,例如法警、书记员、旁听人员等,真实参与度相对较小,从模拟法庭中所获收益也相对较小。有鉴于此,本人有意对角色进行了轮换,保证每个同学都获得了“含金量”较高的角色。另外,本人还在角色中独创了“法治记者”、“法学研究工作者”等角色,以取代“旁听人员”。要求他们对法庭审理、案件反映的法律问题进行点评,并形成各种文体的书面材料。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在单场模拟法庭中没有分配到任何实质性角色的同学,带着问题和思考来从“局外人”的角度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案件本身阐发的法律含义和社会意义等多重角度来认识法律、认识法庭,提升他们的理性思考水平和全方位写作水平。实际表明,这一条是值得在以后的模拟法庭教学中加以坚持的。因为它实际上表明法学作为一个宽口径的专业,理所应当培养出宽口径的毕业生。
  第四,给予学生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准备。本次模拟法庭虽然集中开展于17、18周,但是相关的案例筛选下发、角色分配等前期工作已经在学期期中阶段圆满完成。这就留给了学生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探讨和准备。从模拟法庭实际运行来看,学生驾驭审理程序的能力令人眼前一亮,一场比一场出色。这不能不说与学生准备时间充足、前期工作扎实有关。
  三、本次模拟法庭的不足
  本次模拟法庭虽然取得很大成功,但是依然有一些不足之处,今后应当加以注意并予以改进。
  第一,审理程序出现瑕疵。例如,在第一次民事诉讼中,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出现错误,导致实际判决结果和判决书书写的判决结果完全背离。审理结束后,没有要求当事人阅读法庭记录并签字。又如,在刑事诉讼中,在进行法庭辩论时,合议庭对于控辩双方的辩论节奏控制稍欠火候。这些瑕疵都是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时经常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对于审理程序的不熟悉,这对于初次接触仿真法律实务工作的学生来说都是难免的。
  第二,法律文书书写尚需规范。学生所写的各种法律文书基本具备了法律工作的要求,但是依然显得较为粗糙。不论从逻辑性、严谨性还是论理性等角度,还需要花大力气提高。这需要学生大量阅读优秀的法律文书,并且平时多写多练,方可提高。
  第三,学生的综合法律理念尚待提高。从学生撰写的案件分析材料和总结看,学生对于法律、法治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是依然存在严重的法律功利主义、工具主义的倾向,对于法律、法治还远远没有达到信仰的程度。相反,一些社会上对于法律的不良认识反而对学生的思想影响较大。这是模拟法庭反映出的最令我担心的地方。引导学生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非歧视的、善良的现代法治理念,路依然漫漫。
  四、结语
  法科大学生不但要刻苦学习法律理论知识,还要刻苦锻炼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这两者缺一不可。模拟法庭为提高他们的这方面能力提供了现实的途径。但是,这仅仅是他们从理论迈向实践、从学习迈向应用的第一节台阶。正因为是第一节台阶,作为教师的我们就更应当尽心尽力帮助他们迈上去。学习法律理论,锻炼法律技能,这仅仅是模拟法庭课程乃至法律课程最一般化的要求,更为深远的是要将学生塑造成一个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法律人,让他们每个人都能够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信仰法律,让他们每个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每人都能成为促进公平的一分子。
  大学生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二】
  本次模拟法庭演练,我被安排在行政第二组,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个为自己尽力争取权利的原告。在我们的那个案件中,被告广东省东州市公安局不给我所扮演的原告的电动自行车上牌,于是原告到法院起诉被告广东省东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演练,我学到了很多,也看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特别是法律程序方面的内容。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诉讼法方面的知识还是可以的,但经过这次演练,我发现自己的知识构成还是有很大的缺陷,特别是一些细小的方面,以前没怎么注意,在这次演练过程中都一一暴露出来了。例如,证据的提交、回避的适用、公务人员不能以职务作证等等。这也使我明白要想真正的学好一个专业的知识,特别是像法学这样的操作性和实务性比较强的学科,光学点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尽量去实践。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只有经过几次有价值的实践活动,我们的知识才能真正的被掌握,能力才能真正的提高。
  其次,在这次模拟法庭演练实践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沟通的重要性以及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可以这么说没有大家的通力合作我们的演练不会成功。任何一个人的不负责任都有可能会毁了我们的整个演练,然而另外同学在团队遇到困难时的挺身而出又总会化解各个危机,由此可见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那样才能同舟共济、创造奇迹!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点:
  一、树立团队精神,增强团队意识
  “人无完人”,这个道理恐怕大家都知道,但当我们这些不完美的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走到一起来以后却能完成一件完美的事,形成一个完美的集体,这就是团队的魅力。让我理解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但是并不是有了团队就万事无忧了,一个有竞争力的团队,要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分工,要领导有力,分工明确,更要彼此信任、理解和包容。这样,我们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完成的又快又好。
  二、增强了协作意识,加强合作意识
  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而一个集体团结起来凝集成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不尽人意的时候,我们需要别人的帮助,同时我们更应该主动地去帮助别人,这样,我们就会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一个有凝集力、有战斗力的整体,一个可以克服各种困难的整体。可以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的案件中有很多的证据材料,要找全这些材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们组长安排每个人都找点。作为原告,我需要找全我向法庭提交的四项证据材料。我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勉强做好了三份证据,第四份安全检测证书怎么也找不到。可是第二天就要演练了,时间可不会等我们。在百般无奈之下,我把我的困境告诉了我们组长。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在最后的关头终于找到了那份安全证书。
  三、认识到沟通的重要,计划的目的性
  在任何一个任务中,沟通是使大家凝聚的连线。如果你不能从沟通中获得充分的信息或者通过沟通形成统一的认识和意志,那么你的那个环节肯定出问题。这点在我们第一次准备演练时表现得最为深刻。那一次由于大家都没有准备过,有的甚至没有看过案件的材料,在事前也没有充分的沟通,所以整个准备活动表现得相当的匆忙、混乱,有诸多不和谐的地方。个人之间的沟通、领导与下级的沟通、下级与上级的沟通以及经验的主动交流等是实现集体目标的关键。沟通可以让你变得主动、智慧。
  四、增进友谊,加深理解
  在我们全组讨论案件时,每一次大家都会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往往会为某一项环节而争得面红耳赤,这点在我们制做证据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当时大家在证据的内容、形式、所要证明的问题等许多方面多会有不同的见解,而且多数情况是相互之间都不能说服对方,只有经过长时间的辩论争论的问题才会被确定。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组员都加深了了解,我们的友谊也更加巩固。

篇二:[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而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下方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模拟法庭的概念和性质。  所谓模拟法庭,是指透过模拟表演的形式将庭审过程展示出来的供学习和观赏的一种活动。我们所谈的模拟法庭主要是纯学习性的模拟法庭,他是法学教育方法中的一种。其主要有一下性质:模仿性、学习性、表演性和指导性。模仿性是模拟法庭最本质的特质。模拟法庭主要模拟庭审过程,其有关的案例资料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但是有关的诉讼参与人,是虚假模拟出来的,由模拟法庭参与者所扮演,就像演话剧一样。在我们的模拟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维护自我的权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最大化,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学习是我们模拟法庭最终目的,我们需要透过这个模拟法庭运用我们的法律知识,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模拟法庭的教学能够帮忙学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潜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潜力。我们不能把模拟法庭纯当做一个话剧表演,要把学习的目的贯穿于始终。合理的指导是完成好模拟法庭的内在要求。模拟法庭离开了老师的指导,仅仅有学生自学自演,是无法到达良好的效果的。学生在模拟过程中可能出现很多问题,只有老师指出才能及时发现得以纠正。  
二、法庭庭审程序严谨。  从老师布置模拟法庭的案例开始,同学们就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并根据分工分头开始准备各类材料。从起诉书、证据、答辨状、法律条款的确认等。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诉讼意见等工作。最后,为了完成这些工作,参与人员牺牲了超多时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掉移动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宜,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三、庭审过程人性化  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的权利;原告有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和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我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职责;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务必自觉履行。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调解。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和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  亲身参加这次模拟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潜力得到了些许提高。透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潜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知识的潜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犯行为进行斗争。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用心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资料,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我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带给了十分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
  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我们能够看到,当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识淡薄。我国此刻犯罪还很多,我国的普法宣传还没能深入到千家万户,普通老百姓个性是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学社会青年犯罪相当高。因此,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务必在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个性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使群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让每个公民都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篇三:[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关于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


  生活在永远的进行,而笔却总应该停下来了,言有尽而意无穷。关于模拟法庭的感想,言尽于此。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1】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按照我们的培养计划,教研室老师组织我们在本学期末进行了刑事模拟庭审,两个法学班共同组成了模拟庭审小组。包括审判组的合议庭、书记员、证人、法警,公诉人员,两个被告人以及他们各自的辩护人共15名同学。我在这次模拟实践中没有成为“演员”,仅作为后勤人员提供必要服务,开庭时的角色是旁听人员。然而对于整个庭审的演练和正规的程序我也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按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模拟法庭的形式是我们法学本科生进行法律实践的必要途径。所以大家的参与都表现积极,态度认真。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和××盗窃摩托车一案(虚构)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合法顺利的进行,同学们进行了多次合练和修改,在老师的指导下,形成了较完整的庭审过程。对于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有一些感受,具体包括对于模拟法庭本身的认识和对于案件的理解。
  首先,就模拟法庭本身而言开展模拟法庭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满堂灌输式教学缺陷、填补纯理论学习的不足,培养学生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具体来说:
  1.参与同学成为学习的主体。这次模拟法庭,实质参与主体为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形式参与者为书记员、法警、证人以及旁听人员。在前期准备阶段实质参与者针对案情收集资料,分别制作了相关文书,并且提前查阅资料熟知庭审程序,形式参与者也对案情有了详细的了解,与大家进行了多次讨论。从这个方面来讲,参与者学到的知识是较丰富的。但是,因为实质参与者的人数有限,以致于很多的同学不能参与进来。
  2.控辨双方在庭前形成了自己的法律意见,在开庭时从容的进行陈述和辩论。案件是大家虚拟的,被告人和地点也并不存在,所以大家并没有受到太多束缚,可以根据案情进行控诉和辩护,这是老师在最开始的时候给我们的指导,让控辩双方有了更大的空间发挥自己。双方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开庭时的陈述与辩论做的很好,然而过于注重案件的法理分析,所以我们忽视了对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以至于老师在我们演练过程中提出了很多与现实情况不符的地方。时候我们自己也觉得很可笑。可见模拟法庭训练是一种综合素质的训练,它不仅包括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还包括了对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具体现实的了解。
  3.从模拟法庭的准备来看,我们分工很明确,节省了时间的同时也提高了效率,做到“术业有专攻”,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都仅仅局限在某一个角色,无法全面的体会各个人物的职责和作用。其次,就案件而言,出现在了共同犯罪,虽然原本设想的案件很简单,但是共同犯罪和随之辩护方提出的自首情节是量刑上出现了一些变化。我经过查看发条认为共同犯罪中王刚对于盗窃案得逞的作用至关重要,不符合从犯的相关规定。两个都其主要作用,也就是两个都是主犯,这种情况合法可行。自首方面,根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确已属于自首情况。不管二者处于何种目的,主动交代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合议庭同学的判决我认为合法合理。
  经过了近两周的排练,准备,我们的模拟法庭已经基本成熟,虽然最初我们因为之前民事模拟法庭的经历想当然的犯不少程序上的错误,但经过老师的指导和大家的努力基本上已经改正了。这次实践活动又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让我们从理论学习的空壳中脱离出来,距离现实的法律越来越近,相信大家都从这次活动中收获不少,在以后我们真的投身法律事业的时候,这次经历必然会让大家记忆犹新的。
  【2】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为期三周的模拟法庭举行完毕了,期间我们对刑事和民事案件分别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我们分组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同学们的表现跟平时比都积极很多。
  我认为,从个人来说,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从整体来说,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在这次实践活动中我担当了民事案件的原告和刑事案件的证人,虽然角色受到一定限制,但是整个案件演练过程我都全程参与,熟知了法庭的程序,辩论的技巧,案件的分析思维等等,同时也捕捉到一些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以及语言上的气势,所以对案件的整体还是有一定把握的。下面,我将就在案件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做一一陈述。
  首先,对案件的陈述和争议焦点的总结。
  在民事案件中的案例是真实发生在我校诉万隆方正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是真实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所以实践起来有一种责任感,对于每一段程序都认真的揣摩演练。这个案件的主要内容是原告中原工学院委托被告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为其建造一批商品房,在建房的过程中,原告方中原工学院与被告方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就建房的开工日期等一系列的问题发生了争执,进而最终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纠纷。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二、谁先构成违约。三、双方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四、被告的开工通知单是否送达。我们主要围绕这几个争议焦点展开了对案情的理解和拓展。我总结本案的的重点在于区分是买卖合同是承揽合同,因为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我感觉,如果法院支持对方的请求承认合同是承揽合同的话,对方享有留置权,那么对方的售楼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了。最后,担任法官的同学判处被告方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双倍返还定金。
  刑事案件是关于故意伤害的案件,主要内容是被告人郑某因不满被害人李某多次对其进行敲诈,于是伙同被告人王某对李某进行殴打,在李某口吐鲜血,双小腿粉碎性骨折的情况下将李某送往医院,在医院抢救的过程中死亡,第二天即被火化。刑事案件的争议焦点则是,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能否作为诉讼证据,公安局出示的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李某的双小腿粉碎性骨折,但是不排除李某因为其他原因死亡。也就是说,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是否能够作为证据,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定性。由此,看以看出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我也因此更加深刻的理解到老师以往告诉我们的那句话,打官司首先打的就是证据。最后判处判处被告人郑某和王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两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其次,对案件背后问题的思考。
  在这两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一些表面看来和案件无关,但是在我看来却代表了所有案件内涵的问题。
  一、诉讼的起因。
  诉讼源于纷争。那么,纷争又源于什么呢?我认为,源于两点:一是过分要求,一是无知。
  1、过分要求。
  何所谓过分要求呢?因为一方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实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对方要求本来不应该是自己的东西。这是极不诚信的行为。比如,在这次民事模拟法庭中的被告河南万隆方正置业有限公司。总有那么一些人这样子想:反正纠纷已经形成,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还不乘机摸上几尾鱼,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难得的机会,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败诉的成本不高,抓紧机会告上一状,胜诉了就是发横财,败诉了就当是逛了一回街,区别不过是这个商场或店铺是法庭罢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死皮赖脸不肯承认错误的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明明知道自己存在过错,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他们应该是这样子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么样,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状。你要是没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动我的毫毛,我就赖着不承认,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当然了,这样子的人,在确定的法律事实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之外,是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的。生动的奴性主义的阐述。
  另外,很多人感叹社会多纷争。在感叹之余,我们是否想过至少在自己一方,很多纷争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坦然点,只要我们阔达点,不该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是自己的东西,但是不涉及原则性根本性的,并且可以让以的东西,我们适当让与。这样,至少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减去了因为过分要求而带来的纷争。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东西争抢过来只能满足自己的小心眼,懂得放弃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话说到这一点子上,我倒觉得生活得智慧点也很容易。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别人时勇于放弃就可以了。更何况,放弃的又不是自己的东西。这个借花献佛貌似也是很高的智慧。
  2、无知。
  那什么又是无知呢?因为当事人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当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当然的以为应该怎么样,于是蠢蠢欲动的、或者是贸贸然的糊里糊涂的就进行诉讼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当事人认识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之后,就不会坚持自己的立场,以至于悻悻然地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了。
  还是伟大领袖毛泽东说得好,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也就是说,没有相应的认识就不应该作相关的发言。因为无知而导致纷争。所以应该多学习,认识多了,愚昧和无知就少了,相应的纷争就消除了。再者,当我们忙于学习与进步,还有空去纷争吗?
  二、诉讼的解决。
  解决纠纷为何非得到法庭不可?同样的事理,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间说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去到了法庭,跟在自己的家里,有什么区别呢?多了一个国徽,多了几个法官。仅此而已!我们不得不拜倒于国徽的威严!可是话又说回来,多了几个法官,至少我们的诉讼费用增加不少。原告和被告双方,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在自己家里协商为什么就不能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呢?既然在法庭上可以克制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的摆事实讲道理,那么为什么当事人之间私下就不能这样呢?如果在自己家里协商就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我们将会省却多少的心力,多少的时间,多少的金钱。人性的弱点,为什么就不能为着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暂时克服呢!?呵呵,人就是这样,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话也还是得说回来,面对纠纷,与其争吵得面红耳赤还是久拖不决,还不如狠心一点追加一时的成本,上法庭去。威严的国徽之下,严格的法律面前,把问题解决了,还乐得心安理得、高枕无忧。
  神圣的诉讼,原来还是效率与公正的妥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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