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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其他范文 时间:2018-08-02 19: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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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txt篇(一):尘埃落定小说节选

  《尘埃落定》是199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作者是藏族作家阿来。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尘埃落定小说节选,一同来看看。
  野画眉
  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
  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嘘嘘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铜盆边沿,随着一声响亮,盆中的牛奶上荡起细密的波纹,鼓荡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里飞翔。
  然后,她叫了一声桑吉卓玛。
  侍女桑吉卓玛应声端着另一个铜盆走了进来。那盆牛奶给放到地上。母亲软软地叫道:“来呀,多多。” 一条小狗从柜子下面咿咿晤晤地钻出来,先在地下翻一个跟斗,对着主子摇摇尾巴,这才把头埋进了铜盆里边。盆里的牛奶咽得它几乎喘不过气来。土司太太很喜欢听见这种自己少少一点爱,就把人淹得透不过气来的声音。她听着小狗喝奶时透不过气来的声音,在清水中洗手。一边洗,一边吩咐侍女卓玛,看看我--她的儿子醒了没有。昨天,我有点发烧,母亲就睡在了我房里。我说:“阿妈,我醒了。”
  她走到床前,用湿湿的手摸摸我的额头,说:“烧已经退了。” 说完,她就丢开我去看她白净却有点掩不住苍老的双手。每次梳洗完毕,她都这样。现在,她梳洗完毕了,便一边看着自己的手一日日显出苍老的迹象,一边等着侍女把水泼到楼下的声音。这种等待总有点提心吊胆的味道。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
  该到声音响起时,母亲的身子还是抖动了一下。我听见侍 女卓玛美丽的嘴巴在小声响咕:又不是主子自己掉下去了。我问卓玛:“你说什么?”
  母亲问我:“这小蹄子她说什么?”
  给她一个嘴巴,但她没有。侍女的脸蛋还是因为害怕变得红扑扑的。土司太大下楼去用早餐。卓玛侍立在我床前,侧耳倾听太大踩着一级级梯子到了楼下,便把手伸进被子狠狠掐了我一把,她问:“我什么时候说肚子痛?我什么时候肚子痛了?”
  我说:“你肚子不痛,只想下次泼水再重一点。”
  这句话很有作用,我把腮帮鼓起来,她不得不亲了我一口。 亲完,她说,可不敢告诉主子啊。我的双手伸向她怀里,一对小兔一样撞人的乳房就在我手心里了。我身体里面或者是脑袋里面什么地方很深很热地震荡了一下。卓玛从我手中挣脱出来, 还是说:“可不敢告诉主子啊。”
  这个早上,我第一次从女人身上感到令人愉快的心旌摇荡。
  桑吉卓玛骂道:“傻瓜!”
  我揉着结了哆的双眼问:“真的,到底谁是那个傻-…·傻瓜?”
  “真是一个十足的傻瓜!” 说完,她也不服侍我穿衣服,而在我胳膊上留下一个鸟啄过似的红斑就走开了。她留给我的疼痛是叫人十分新鲜又特别振奋的。
  窗外,雪光的照耀多么明亮! 传来了家奴的崽子们追打画眉时的欢叫声。而我还在床上,躺在熊皮褥子和一大堆丝绸中间,侧耳倾听侍女的脚步走过了长长的回廊,看来,她真是不想回来侍候我了。于是,我一脚踢开被子大叫起来。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就是我。
  除了亲生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土司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我的母亲是一个毛皮药材商买来送给土司的。土司醉酒后有了我,所以,我就只好心甘情愿当一个傻子了。
  虽然这样,方圆几百里没有人不知道我,这完全因为我是土司儿子的缘故。如果不信,你去当个家奴,或者百姓的绝顶聪明的儿子试试,看看有没有人会知道你。
  我是个傻子。
  我的父亲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
  所以,侍女不来给我穿衣服,我就会大声叫嚷。
  侍候我的人来迟半步,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从小到大,我始终弄不懂汉人地方为什么会是我们十分需要的丝绸、茶叶和盐的来源,更是我们这些土司家族权力的来源。有人对我说那是因为天气的缘故。我说:“哦,天气的缘故。”心里却想,也许吧,但肯定不会只是天气的缘故。那么,天气为什么不把我变成另一种东西?据我所知,所有的地方都是有天气的。起雾了。吹风了。风热了,雪变成了雨。风冷了,雨又变成了雪。天气使一切东西发生变化,当你眼鼓鼓地看着它就要变成另一种东西时,却又不得不眨一下眼睛了。就在这一瞬间,一切又变回了
  我说:“她说肚子痛。”
  母亲问卓玛:“真是肚子痛吗?”
  我替她回答:“又不痛了。”
  母亲打开一只锡罐,一只小手指伸进去,挖一点油脂,擦在手背上,另一只小手指又伸进去,也挖一点油脂擦在另一只手背上。屋子里立即弥漫开一股辛辣的味道。这种护肤用品是用旱獭油和猪胰子加上寺院献上的神秘的印度香料混合而成。土司太太,也就是我母亲很会做表示厌恶的表情。她做了一个这样的表情,说:“这东西其实是很臭的。”
  桑吉卓玛把一只精致的匣子捧到她面前,里面是土司太太左手的玉石镯子和右手的象牙镯子。太太戴上镯子,在手腕上转了一圈说:“我又瘦了。”
  侍女说:“是。”
  母亲说:“你除了这个你还会说什么?”
  “是,太太。”
  我想土司太太会像别人一样顺手
  原来的样子。 可又有谁能在任何时候都不眨巴一下眼睛? 祭祀的时候也是一样。享受香火的神邸在缭绕的烟雾背后,金面孔上彤红的嘴唇就要张开了,就要欢笑或者哭泣,殿前猛然一阵鼓号声轰然作响,吓得人浑身哆嗦,一眨眼间,神柢们又收敛了表情,回复到无忧无乐的庄严境界中去了。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听见哭声,我的奶娘德钦莫措跌跌撞撞地从外边冲了进来。她,并不是很老,却喜欢做出一副上了年纪的样子。她生下第一个孩子后就成了我的奶娘,因为她的孩子生下不久就死掉了。那时我已经三个月了,母亲焦急地等着我做一个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表情。
  一个月时我坚决不笑。
  两个月时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
  土司父亲像他平常发布命令一样对他的儿子说:“对我笑一个吧。”见没有反应,他一改温和的口吻,十分严厉地说:“对我笑一个,笑啊,你听到了吗?” 他那模样真是好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母亲别过脸,想起有我时父亲也是这个样子,泪水止不住流下了脸腮。母亲这一气,奶水就干了。她干脆说:“这样的娃娃,叫他饿死算了。”
  父亲并不十分在意,叫管家带上十个银元和一包茶叶,送到刚死了私生子的德钦莫措那里,使她能施一道斋僧茶,给死娃娃做个小小的道场。管家当然领会了主子的意思。早上出去,下午就把奶娘领来了。走到寨门口,几条恶犬狂吠不已,管家对她说:“叫它们认识你的气味。”
  奶娘从怀里掏出块馍馍,分成几块,每块上吐点口水,扔出去,狗们立即就不咬了,跳起来,在空中接住了馍馍。之后,它们跑过去围着奶娘转了一圈,用嘴撩起她的长裙,嗅嗅她的脚,又嗅嗅她的腿,证实了她的气味和施食者的气味是一样的,这才竖起尾巴摇晃起来。几只狗开口大嚼,管家拉着奶娘进了官寨大门。
  土司心里十分满意。新来的奶娘脸上虽然还有悲痛的颜色,但奶汁却溢出来打湿了衣服。
  这时,我正在尽我所能放声大哭。土司太太没有了奶水,却还试图用那空空的东西堵住傻瓜儿子的嘴巴。父亲用拐杖在地上拄出很大的声音,说:“不要哭了,奶娘来了。”我就听懂了似的止住了哭声。奶娘把我从母亲手中接过去。我立即就找到了饱满的乳房。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额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

尘埃落定txt篇(二):尘埃落定小说主题

  《尘埃落定》是一部来源于当代中年作家阿来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部出版于1998年、稍后获得了第五界茅盾文学奖的作品,被认为是历届茅盾文学奖中最好的作品之一,也是最近30年少数几部最值得重视的汉语长篇小说之一。《尘埃落定》小说的主题是什么?
  《尘埃落定》小说的主题
  欲望————涌自沉积千年浓装淡抹的赤心深处的欲望,绝望————从领袖的神像坍塌的一刻溢出的绝望,飘荡迷离在笙歌燕舞、黑山赤水之间。梦想中的神山、纯净的天空、碧蓝的湖、巍巍的布拉达、天籁般的情歌编织着的优美故事,在仇恨的神话中粉碎。一个注定的结局:所有的“真实”的历史只是一幅生动的画像,建构她的是传说、故事、还有“自以为是”的经历的记忆,甚至道听途说……一个白银时代的最后一个土司的故事,注定只是一个想象的“傻子”的生活史,用他的记忆来缝补这个民族的所谓的“历史”,建立一个抵抗欲望的“纸”城堡。
  如果没有一个城堡,如果没有一段史诗,如果没有一种绝望,那么生者就没有了大地,没有了将来,没有身份/历史/安魂曲……阿来的城是强大的,“在有土司以来的历史上,第一个把御敌的堡垒变成了市场”,阿来的城是不朽的,“土司就是土司,土司又不能成为国王,有一天,天下就只有一个土司了,拉萨会看到,南京也会看到”,阿来的城终于陷落了,“麦其土司的精灵飞走了”,只有一幅捕捉住了那具有启示性的瞬间的画面:性、死亡、世仇、罂-粟、梅毒……昭示着一座已然消失的城堡的存在。
  “欲望”,一个终于复苏的词语,在棉棉的“糖”的浸湿下,在“一地鸡毛”的叙述中营造一个光滑的生存表象,却被历史不经意的再次甩开了。卓玛、塔娜、央宗、麦其土司们的欲望火焰燃烧着对未知的惧怕、焦灼、渴望,历史却随心所欲地摆弄着他们。白色汉人,红色汉人;查尔斯,门巴喇嘛,翁波意西(书记官);黄师爷,印度叔叔,英国姐姐,日本人;土司的领地之外无数窥视的眼光,时而穿透这块广泛存在白色、也喜爱白银的地方。
  在历史与诗之间掩藏着的日常经验构建了《尘埃落定》的坚实根基,没有爱情的情爱,没有原因的忠诚,逆来顺受中的自我决断,再加上颇具魔幻色彩的罂-粟花香中的疯狂造爱、大地颤抖,三个腐烂的人头中的耳朵开花,神巫们作法造成央宗肚里的小生命的丧生,断了舌头的书记官的再次说话……还有聪明的傻子的真理般的箴言,一起搭成一座充满趣味的蛮荒世界。
  没有英雄时代的英雄史诗,黑铁时代的白银之歌,凝成一部东方的《堂吉河德》。
  麦其土司家的傻少爷如同19世纪俄罗斯经典著作中的主人公一样,沉默着、思索着……在他的简单却又现实的判断中,分明可以感受到一个家族民族智者的视界:“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个真理”;“雪山栅栏中居住的藏族人,面对罪恶时是非不分就像沉默的汉族人;而在没有什么欢乐可言时,却显得那么欢乐又像印度人”;“我突然决定不再说话了”;“我用脑子想啊想啊,却想不出当上土司该干什么,我想当土司肯定会有些我不知道的好处,不然我怎么也这么想当”;“前僧人,现在的书记官翁波意西说,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
  这些仿佛来自鸿冥,混沌素朴的想法俨然印证着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的思想精华,“做稳奴隶的时代与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而“汪波大还是中国大?他忘了他的印信也是其祖先从北京讨来的”;“在我看来做土司的家人而不是土司那才叫好,要是你还是个傻子,那就更好了”这样独特的来自生存的简单法,则更是赋予了作品智性色彩。如果只是冥想,只是体悟,那么历史就只剩下个人经验的碎片,再多的重建历史画卷,弥合记忆的缝隙的努力也是枉然。于是行动,在不知来由的结局“土司们一下就不见了,土司官寨分崩离析,冒起了蘑菇状的烟尘,腾空而起的尘埃散尽之后,大地上便什么也没有了”。
  前如传说中的堂吉河德一样试图拯救,拯救一个无可改变的结局,就使小说中的情趣突现。一场为了麦子的伟大战役的胜利,一个没有舌头的人的再次开口说话,一次没有硝烟的争夺土司继承人的斗争,还有说不清是因为欲望还是爱情的与女人之间的纠葛使章节之间辗转之中产生引人的波折。
  每一个民族都会努力装作忘却,忘却欲望和因为欲望带来的残酷、伤害。每一个民族都会创造一个辉煌的图腾,抹平个人记忆的伤痕。就如银子,除了一个“嘉尔波”的美丽传说,得到的回答永远只是“我们喜欢我们的人民和疆土”。在阿来用热情砌成的神圣城堡中间是一条绵延悠长的历史,连接着过去、现在、未来、希望,只有欲望、阿来,他们隐而不语。

尘埃落定txt篇(三):尘埃落定小说中嗅觉

  尘埃落定小说中嗅觉是怎么样写的?有什么作用?我们一起体会一下吧!
  一、气味:爱情之源
  由于藏民生活方式的独特,《尘埃落定》的爱情书写也独具异彩,加之小说叙述者兼主人公是一个“傻子”,《尘埃落定》中的情爱被表现得隐蔽而含蓄,不甚明朗。然而,作品中的气味描写还是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洞察小说爱情世界的独特视角。“傻子”少爷的爱情生活自始至终都笼罩在或浓或淡的香气中。
  卓玛是“傻子”少爷的第一个情人,无论是侍女卓玛,还是厨娘卓玛,这个形象贯穿全书始终,伴随“傻子”少爷的一生。虽然后来少爷有了侍女塔娜,又有了美丽无比的土司女儿作妻子,但是,他只与卓玛才有真正的有爱情。他们的爱情就是用气味表现的。全书有十多次写到有关她的气味,在嗅觉描写中占很大比重。少年时的傻子少爷从卓玛身上有了爱情的意识,首先想到的是对方的气味:“想起了留在官寨里的姑娘卓玛。想起她的气味,她的手,她的……”自此,书中凡是写到她的地方,都会写到她的气味。
  当他们热恋时,卓玛是一身香气的姑娘,侍女身上的香气是诱惑、是狂热的爱恋:“卓玛带着一身香气上了马,从背后把我紧紧抱住”、“一身香气的桑吉卓玛忍不住地地尖叫”、“往上面呵着她口里的香气”;当卓玛嫁给银匠,变成厨娘时,“我”难过,“我”怀念: “(新侍女)她身上没有桑吉卓玛那样的气味”、“卓玛就要从一身香气的侍女,变成脸上常有锅底灰的厨娘”、“她身上的香气消失了”、“散发着香气的姑娘变成的使女,身上散发的全是厨房里那种烟熏火燎的气息,我心中难过”、“她身上那么多灰土和不好的气味”、“(卓玛)到气味难闻的小房间里去了”、“卓玛身上散发出泔水刺鼻的味道,在淡淡的花香中…”;对过去卓玛的寻找和怀念:管家给“我”找来一个有一个姑娘来侍寝,可都被“我”一一拒绝了。到最后一个姑娘——请注意是这样写的:“下人们拥着那个姑娘往外走,这时一股风从外面吹来,带来了一股青草的香味。我把姑娘叫回来,也不看她的脸,只把她的衣襟拉到鼻前……从她口里吹送出来草地上细碎花朵的芬芳……灯一灭,我就被牧场上的青草味道和细细花香包围起来了。”“我”并没有看姑娘的脸,仅仅靠她身上的气味就喜欢上了她,而且固执地叫她“卓玛”。再一次,“傻子”少爷对卓玛的怀念被气味牵引而来:“几年前,我有一个侍女卓玛,想不到,这个世界还照原样为我藏了一个卓玛在这牧场上,浑身散发着牧场上花草的芬芳。”“照原样”——作品没有描写牧场姑娘的外貌,一笔也没有,这个“原样”就是指与前侍女卓玛相同的气味。
  生物学的一系列科学实验都可以证明,气味相投在爱情中有科学依据,气味甚至被称为爱情之源。“气味恋爱”已经成为一个科学名词,即男女气味相投,进一步解释指男女之间相互喜欢对方身体发出的气味,因而产生的恋情。这里反复出现卓玛身上的气味及其变化,不是偶然,可能因为主人公是个脑子不很复杂的“傻子”,因此感知爱情的方式与常人相比弱化了智力判断和思考,而是更加感性、更加官能地依赖身体感官——嗅觉这种最直接的感官。同时也在说明,他与卓玛之间的恋情是一种男女之间生发的自然恋爱,有一切正常男女恋爱时都会表现出的狂热、忌妒、难过、思念,而不似他与新侍女塔娜,是一个男人成长的心理和生理需要;也不似后来的妻子塔娜,是男人对漂亮女子的占有欲及政治权力的斗争手段。他与卓玛的恋情才是藏民族文化中男女爱情的代表。
  与卓玛的气味形成对比的是央宗的气味。央宗这个形象在全书中所占笔墨不多,在土司家中似乎是无足轻重的,因为她除了“隔三差五与土司睡上一觉”从不参与土司家的内外大小事务,也很少出现。但是,这个形象承载的意义是很重的。在第二章,作者极尽夸张绚烂之笔淋漓尽致地描述出这个头人妻子的漂亮,她惊惧的表情、她笑嘻嘻的面容在美丽无比的花田野里把土司迷得五迷三道,致使土司不惜杀死忠臣来得到她。土司迷恋央宗,因为她漂亮,而通过“傻子少爷”之口,我们更清楚这个女人的吸引力——“……就这一下,我想我知道父亲为什么曾经那么爱她。她的身上有一股兰花的幽幽香气……身上有真正的花香。”这一笔女人香很具体:兰花香——“花香为什么会使我们兴奋,那是因为花朵有着旺盛、精力充沛的性生活。它的气味使我们隐隐约约地想起年轻时的生育能力、精力、生命力,所有的乐观、期待和激情。我们吸入花的浓郁芳香,无论多大都会感到自己年轻,感到自己在这充满欲望的世界中刚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因此,通过“兰花香”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他父亲那一段疯狂的爱情。在作者笔下,麦其土司的爱情不仅是男女间的爱情,还富有象征意味。我们回想麦其家种植的场景,春耕的男人女人们在地头做着疯狂的游戏,麦其土司和两个儿子情欲极度高涨。但是,为什么那么一个让土司疯狂迷恋的女人,没过多久竟被远远地遗忘在幽暗的房子里,这仅仅是因为土司个人情欲减退吗?情欲在这里是有象征性的,象征着丰饶多产,象征着麦其土司即将进入一个强盛的时代。这种象征在许多作品中都有体现,比如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奥雷里亚诺第二与情妇相好时畜群疯狂的繁殖。这里,父亲作为一个迈入老年的男人,情欲却旺盛到极端,随着火红的带来巨大的财富,代表土司制的麦其家也空前强大。而当父亲那把情欲的大火烧完后,土司制度也随边境市场的兴起走向没落。
  二、气味:身份象征
  “从词源的角度来说,呼吸既不是中性也不是淡而无味的,而是被烹饪过的空气。我们的细胞内有一个火炉,我们呼吸时,让外面的世界穿过我们的身躯,稍稍将其酿造后再将它释放出去——它也因认识了我们而与原来的它略微有些不同。”我们身上的气味是被我们“烹饪过的空气”,散发着个人特有的味道。因此,从嗅觉角度上说,人的不同体味代表了人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性。帕特里克·聚斯金德《香水》中主人公格雷诺耶因为没有体味而被当做怪物抛弃、冷落、虐待,发现自己没有体味后异常恐惧。施叔青《微醺彩妆》中吕之翔因丧失嗅觉而失去自己的本土记忆,失去对自己身份的辨认和定位。所以,气味也是个人身份的象征。《尘埃落定》也在表现气味对身份的象征性。
  一方面,气味象征阶级身份。在等级森严的麦其土司领地,“辖日”(骨头)是最重要的身份标识。高高在上的土司下面分别是:头人,百姓(即自由民),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人体的气味就是他们所属阶层的象征。作品主要涉及到的是土司和家奴,这两类人的气味显然是不同的。“下层群体和下层社会的上层群体是能发出气味的人物,他们的阶级属性可以通过他们本身或所处的工作生活环境发出的气味辨别出来,而上层群体男性一般不发出任何气味,其原因在于他们脱离了与生产和商业活动的联系。”作为上层群体,土司家男人的气味在小说中一次也没有被提及。家奴自然是下层群体,他们带着强烈的气味:“他(索郎泽郎)总是脸也不洗,身上还带着下人们床铺上强烈的味道就来到我面前。”虽说每个人的气味都是不同的,但是这里是按阶级划分味道的。索郎泽郎的味道不是他特有的,而是“下人”这一类人的味道。这种味道已经给他打上深深的烙印:奴隶。而作品中这个人物的形象就是一个麻木而勇敢的奴隶。他的母亲因未婚先孕而由百姓变成家奴,他一生下来也是家奴,长大是少爷的小厮,他的理想是先立功变成自由人,再立功成为带兵官,最终还是为土司家服务。“下人们床铺上强烈的味道”代表他再恰当不过,他没有自己的气味,只有下人的气味,因为他是且仅仅是一个下人。
  再有,傻子奶娘德钦莫措进土司官寨时,有这样一段描写:“……几条恶犬狂吠不已,管家对她说:‘叫它们认识你的气味’。奶娘从怀里掏出几块馍馍,吐上口水,扔出去,狗们立即就不咬了,跳起来,在空中接住了馍馍。它们跑过去围着奶娘转了一圈,用嘴撩起她的长裙,嗅嗅她的脚,又嗅嗅她的腿,证实了她的气味和施食者的气味是一样的,这才竖起尾巴摇晃起来。几只狗开口大嚼,管家拉着奶娘进了官寨大门。”同林黛玉和刘姥姥进贾府不同,这里进官寨的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奶娘,作者却用大段篇幅详细的描写,表面看似是狗的动物性使之通过嗅觉来熟悉陌生人,实际上是在判定身份。进官寨前,她只是死了孩子,还可以有一点自己的生活。而进了官寨,她先是少爷的奶娘,要照顾少爷的生活起居。待少爷长大,她一面倚老卖老寄希望于她喂养大的少爷,一方面又背地里唾骂主子。她没有了利用价值,到西藏朝佛恢复了脸上的光彩,可是回来时却成了多余的人,最后,她用奶水喂养大的孩子命令她在底层房间里独自终老,死去。即使这样,人们都说麦其家对得起傻瓜少爷的奶娘。所以,她的出场就是人生悲剧的开始,狗对她气味的识别已经判定她由一个自由民变成一个终身被奴役的家奴了。通过管家拉着奶娘进了官寨大门的背影,我们也隐约可以看出她悲凄的后半生。
  正如前文所说,作品不断重复卓玛由“一身香气的侍女”变成气味难闻的厨娘,一方面是在为自己逝去的爱情哀伤,另一方面,也是在强调卓玛作为一个下人的悲剧。虽然她一生都是家奴,可是做侍女和做厨娘在日常生活待遇上是截然不同的。做侍女时,受土司家的宠爱,她穿绸缎,穿光鲜的衣服,跟养尊处优的土司家人在一起,自然是“一身的香气”。待嫁给银匠做厨娘时,住在“气味难闻的小房间里”,脸上常有锅底灰,散发出“烟熏火燎的”、“泔水的刺鼻味道”。这些味道都是“傻子”少爷感知到的。虽然“傻子”少爷是比较体恤下人的主子,然而他骨子里还是一个老爷,是一个奴隶主,不许小厮冲撞他,随己所愿要姑娘,发配奶娘,只因为他是王家。但是,作者赋予主人公的既是“置身其中”的,又是“超然物外”的,他不仅要表现一个统治者,还必须要对下层人的生存状态感同身受——必然是通过卓玛,因为卓玛是他深爱过的姑娘。他迷恋过卓玛的“一身香气”,而今却变成“泔水的刺鼻味道”,这使他对下人等级有感性而深刻的体会。土司制下,家奴也是有等级的,侍女虽然是男主人的附属品,可生活上还是优越的;等到连附属品都不是的时候,身心都要处于黑暗的、被奴役的绝望中。卓玛是他第一个爱的姑娘,少爷对这个曾经爱过的姑娘有怀念、有怜悯、还有救赎的意愿。再联系后来卓玛在北方边境的路上希望少爷当上土司把她从奴隶的地位解救出来,“救赎”的主题更加明白。可是即使傻子少爷当上土司,对奴隶的救赎也是无望的,正如银匠所说“奴隶和自由人有什么分别,还不是一辈子在这院子里干活。”——真正的救赎只有土司制彻底消失。所以,卓玛身上气味的变化,正是表现一个女人作为下层奴隶的悲哀,是“置身其中”的“傻子”少爷对对立阶级的不幸又一次“超然物外”的体会,是对土司制压迫人的控诉以及对阶级平等的召唤。
  另一方面,气味象征民族身份。作品中明确谈到了汉人、、印度人、英国人,除了少数文字直接论述到民族,作品更是巧妙地把民族化为具体的人:的代表是土司一家(土司太太除外);汉人的代表是土司太太;印度人的代表是叔叔;英国人的代表是姐姐。对于这样的敏感话题,作品表现得相当含蓄,不过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外相寻到实质,比如:气味。作品中除了几处提到印度熏香的气味,没有提到叔叔的气味,在此不做过多对印度的探讨。作品站在藏民族的角度,着重关注的是与汉族的,其次是英国。
  汉藏关系问题贯穿整部作品。土司太太身上的气味是汉藏关系的折射,汉藏文化既有交锋碰撞,也有交融。文中两次提到土司太太的身上的气味是辛辣的:一是擦在手背上的油脂“弥漫开一股辛辣的味道”;二是土司有了别的女人,太太头疼贴蒜片“从头到尾都散发着不受欢迎的辛辣气息”。土司太太的第一次“辛辣”,意味着强权:父亲和哥哥不在家,“太太充分享受着土司的权力”,蔑视管家,活埋女麻风,鞭打家奴孩子,这是滥用强权的“辛辣”手段。第二次“辛辣”是忌妒,对另一个女人的强烈醋意,不仅是争一个男人的心,更多地还是怕权力的旁落。加之太太阶级观念深刻、心机重、矫揉造作、抽、以病态为美,更表现出汉人和在思维方式与心理文化上的差异。作品在用的眼睛看汉人,思考双方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二者有冲突,有争执,有矛盾,另一方面是割舍不断的历史文化渊源。作为汉人的代表,土司太太在麦其家扮演着重要角色。除了土司本人和哥哥,她也是权力的核心人物。在家庭生活上,她是唯一做决定的女主人;在决定麦其家强盛的大事上,她是土司与特派员之间的纽带。而最后,临死之前,她(土司太太)“喷了一身的香水……自己先是一个汉人,现在,已经变成一个了。闻闻自己身上,从头到脚,散发的都是的味道了。”由于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不同,汉的体味是不同的。“汉人身上没有什么气味,如果有,也只是水的味道,这就等于说还是没有味道”。土司太太本是没有味道的汉人,她最终融入到土司家,完全成为一个,再联系作品所讲“汉人是我们的权力来源”以及祖先入京等事实,“土司太太散发着的味道”是民族关系的预言,预示着汉藏不可分离的民族融合大势。
  “……一种混合气味从她(指英国姐姐)身上十分强烈的散发出来,弄得我都差点呕吐了。看看那个英国把我们的女人变成什么样子了。”不同种族人的体味是有差异的。“亚洲人毛囊根部的顶泌腺没有西方人多,结果他们常常觉得欧洲人身上的气味太浓。”从生理上讲,英国人身上的气味比亚洲的藏族人强烈。从作品中可以看出,姐姐久居英国,远远抛弃了故乡的生活习性与文化氛围,从外到内都具有英国气息。姐姐在这里就是英国的代表。这里并非仅仅是说讨厌姐姐身上的气味,而是指造成姐姐身上气味的“那个英国”。而且作品中也明确表示“我不喜欢姐姐”。这表明了“我”对英国的敌视态度。小说通过书记官之口告诉读者,与是英国人带来的,是加快土司制度崩溃的一把烈火,在最风调雨顺的年头造成了可怕的饥荒;通过土司太太之口告诉人们,瘾使人家破人亡。所以小说每每写到这个姐姐,都是在对英国人进行批评:吝啬、贪婪、自私、没落贵族的空派头、式微大国的民族优越感,这些才真正令“我”“呕吐”。还有,“……英国的人就有味道了,其中跟我们相像的是羊的味道。身上有这种味道而不掩饰的是野蛮人,比如我们。有这种味道而要用别的味道镇压的就是文明人,比如英国人”。看似是赞扬英国人的文明,实质上是在反讽这种虚伪的文明人,颂扬藏族“野蛮人”的质朴真诚。
  三、气味:小说的隐性线索
  《尘埃落定》是按照“我”的人生历程讲诉土司制度的兴盛与衰亡的,时间顺序是其明线。实际上,还有一条“气味”引导的暗线与之相辅相成。循着气味,读者可以看到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的全景。
  首先,麦其家族的走向兴盛伴随着、与麦子的香味。从作品开头我们得知,麦其家刚开始只是一家普通土司,在上省城告状时引进了,开始大面积种植、炼制走向兴盛,作品弥漫在花与烟片的香气中:“田野里是怎样如火如荼的花朵和四处弥漫的马匹腥臊的气味啊”、“……一头扎入了灿烂的花海,花香熏得我的脑袋变大了”、“开始成熟了,田野里飘满了醉人的气息”、“从炼制间飘出的气息,只要有一点点钻进鼻子里,一下子就叫人飞到天上去了,伟大的麦其土司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妙的东西把人们解脱出来了。这样的灵药能叫人忘记尘世的苦难。”
  是制作的原材料,它的花外表美丽而妖艳,结出的却是饱含毒汁的果实,是名副其实的“恶之花”,活佛的卦象称之“火焰一样的花”,火焰燃烧时能量强大,然而瞬间变化为灰烬,象征一种能引领走向毁灭的诱惑。许多文学作品都把花作为毁灭的象征。如苏童《之家》,“花象征着乡村中国最后的绮丽和颓废……那是注定了面向死亡的欲望,——死亡之花,死亡的欲望之花。”在《尘埃落定》中,也有同样的涵义。前文说过,在漫天的花海花香中,麦其家男人们的情欲也高度膨胀,象征着丰饶多产,等到果实成熟时,丰产成为现实,麦其家因此发了大财,一跃成为最强大的土司,同时也为后来的毁灭买下了祸根。醉人的花香,醉人的香味,表面上令人着迷,成就了麦其家的强盛,同时也预示了消亡的结局,即智者翁波意西所说:是土司消失干柴上投放的一把火。
  之后麦其家因跌价而改种麦子,傻子少爷巧妙地用炒麦子的方法出售了麦子,同时扩大了土地与人民。“麦子变焦的同时,它的香气增加了十倍百倍,诱人的香气从堡垒中间升起来,被风刮到外面的原野上。那些饥民对着天贪婪地掀动着鼻翼”、“炒麦子的浓烈香气还没有散尽,好多地方的鸟儿都被香气吸引到城堡四周来了”“卓玛指挥手下人在院子中央用炒锅使麦子发出更多的香气”
  这一系列的麦香描写不停出现,就是一次次骄傲地宣称麦其家的富有——麦子的价钱是平时年份的十倍,而大智若愚的傻子少爷借麦子开辟了边境市场,获得了不止十倍的财富。至此,麦其家的强盛达到了极致。
  其次,麦其家族的衰落伴随着哥哥的发臭与妓院梅毒的气息。麦其家的兴盛是由花、和麦子的香气所笼罩的,而衰亡时气味则是臭的。首先是哥哥作为准土司,被仇家刺杀:“哥哥开始发臭,行刑人配置的药物还能把异味压下去,后来,臭味从哥哥肚子上那只木碗下面散发出来。两种味道混合起来十分刺鼻,没人能够招架,女人们都吐得一塌糊涂,只有我和父亲还能在里面呆些时候。”麦其家是土司领地上最强大的土司,边境市场使财富源源不断,一片欣欣向荣的派头,而此时麦其继承人则被暗杀,而且边死边臭,恶臭肆漫,这是衰亡的前兆。最为强大的麦其土司都失去了继承人,其他土司的消亡更是必然。同时,妓院传入使得梅毒在土司身上肆虐:“楼上飘荡着姑娘们身上的香气,楼下,是酒,是大锅煮着的肉和豌豆的香气。”“他们(土司们)在音乐声里,在酒肉的气息里,狂欢了一个晚上……有好几个人鼻头比原来红了,他们从那些姑娘身上染到梅毒了。”从麦其家准土司的的死到其他土司染上梅毒,用杀死土司继承人的方式切断土司制度的延续,尸臭和妓院梅毒的气味是死亡、灭绝的昭示。
  最后,麦其家族毁灭在一片酒香中。“他(杀手)一松手,那坛酒就跌在地上,粉碎了。屋子里立即就充满了酒香,可真是一坛好酒啊。”这是“我”等待杀手复仇时的最后景象,这个复仇过程就是在酒香中进行的,杀手仇恨的刀子逼近了,而“我”却在“满屋子弥漫的酒香”中几乎昏昏欲睡。与哥哥被仇杀时的惊恐、暴力不同,“我”不是死于恶臭弥漫的黑暗中,而是死在令人陶醉的酒香中。正如莫言《红高粱》中的奶奶的死也充溢着酒香、红高粱的酒香:“父亲从奶奶的鲜血里,依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高粱酒味……奶奶最后一次嗅着高粱酒的味道,嗅着腥甜的热血味道……她盛着满溢的快乐、宁静、温暖、舒适、和谐。”在伏击日本汽车队的高粱地里并没有高粱酒香,而是父亲和奶奶的想象。高粱酒香象征着生的轰轰烈烈和死的沉醉幸福,既是对生的恋恋不舍,又是对死的心满意足。在《尘埃落定》中,酒香对傻子少爷的死有同样的象征意义:毁灭中留恋——“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我爱着这个地方”,可“我”又是这种生活方式的毁灭者。这便是作品的终极主题——徘徊在新旧历史交替边缘的矛盾。在整个土司领地走向兴盛到消亡的半个世纪中,“我”作为一个不一般的傻子,既是置身其中,又是超然物外的。置身其中的“我”想当土司,追逐权力,要成为强大的麦其领地上的王;超然物外的“我”亲眼看着仇人杀死了麦其的继承人,将妓院和梅毒引入领地,断绝了所有土司的未来。“我”看到了土司制的落后、奴役、暴力、腐朽,同时也开辟边境市场,创造新事物。可历史的车轮向前滚动时,我又不能适应新的历史格局下的生活,选择了死。“我”是旧生活的终结者,又在贪恋着旧生活,这是一个不能调和的矛盾,也是历史之交时的人类难题。
  结 语
  《尘埃落定》中大量的嗅觉描写承载了作品多方面的主题,象征着爱情与身份,并且作为一条隐性线索表现了土司制走向衰亡的过程,从而追溯到作品的终极主题——在新旧历史交替边缘的矛盾。
  一部好的作品并不只是告诉我们结局,它同时留给我们困惑——土司官寨崩塌,“我”作为土司最后的继承人死于酒香中,仿佛土司制下曾经的一切永远消失,但是这片土地的未来在哪里?这个问题早有预设,秘密仍然隐藏在奇妙的气味中——土司制存在的最后一个晚上,“湿漉漉的风把空气里的硝烟味道都刮跑了。从官寨的地下仓库里,一种略带味道的甘甜冉冉升起……这是仓库里的麦子、白银和混合的味道。在这叫人十分舒服的如梦如幻的气味里,我睡着了。”超然物外的主人公梦到了自己的一生,醒来时的光景一如从前,“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过去与未来在此处衔接,像一条蛇咬住了自己的尾巴,又怎么能说是在前进。“”让人厌恶,必然消亡,“甘甜”让人留恋,永远向往,然而这样的和甘甜都来自过去,未来通向哪里?所有的秘密都凝结在这种“而甘甜的味道”中,正如《肉桂色的铺子》中一段神秘的叙述:“幽暗的走廊上挂着被霉菌和时间侵蚀的旧版画,我们再次闻到了那股熟悉的味道。那股熟悉的味道浓缩着家族成员的生命合成的奇妙而单纯的气息——种族的精华、血统的类别和命运的奥秘,日复一日、不知不觉地与他们自己隐秘的时间交织在一起”。尘埃尚未落定,给人留下更多的是对爱情与命运、个人与家族、历史与民族、生与死、过去与将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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