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合同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8-07-30 19: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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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同篇1:建筑施工单价合同范本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建筑施工单价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参考学习哦!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单价合同篇2:监理单价合同范本

  合同在确定合作关系时候就要做好签订了,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监理单价合同范本,欢迎大家查看!
  监理合同范本(一)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中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人员和提供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监理合同范本(二)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签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章)
  监理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委托监理业务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
  2、监理工作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事项所需要制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约定,都是以约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工程范围内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建议。
  3、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职能,以独立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为监理方所需要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写作单位、配合单位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监理方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时间和酬金。
  7、合同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权利和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需发包方决策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发包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监理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全部通知以及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原则、合同目、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入股合同范本货车租赁合同范本合租房合同范本

单价合同篇3:合同承诺书标准范本

  1、我方同意甲方在总价不变情况下,对我方投标单价中存在的不平衡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2、我方同意根据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情况,在保持分包合同单价不变情况下,按甲方认可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我方无条件接受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进行调整的挖、填方区位置。若涉及到运距变化,则按分包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结算;
  2、我方保证接到进场通知后,按合同文件和进场通知书的要求,配备全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对本工程全面管理,满足相关部门履约检查,保证全部工程不分包、不转包;同时接受贵单位的检查、验收。如我方未达到贵方要求和自身承诺,接受贵方解除合同的处理,自身承担一切责任。
  3、我方承诺进场的设备型号确保满足招标强制性要求,主要施工设备自有率不低于60%。若因设备数量达不到投标规定而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要求我单位退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4、我方承诺任何情况下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自行采购“甲方供应材料价格表”中约定的甲供材料。
  5、我方保证满足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连续三周或累计五周达不到贵单位要求的进度计划,贵单位有权要我单位退场并解除分包合同,并承诺不得以此向贵方提出任何费用要求且应承担贵方因此增加的其他费用。我单位全部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退场后,方按贵方认可的实际完成数量及分包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
  6、我方保证随时接受地方政府及贵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我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接受奖罚。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贵方,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抢救,并独自承担一切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7、我方承诺确保达到贵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环境目标。因未达到环保要求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我方承担。
  8、我方承诺签订合同后,将及时为我方全部人员、财产、机械设备向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若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我单位将按保险合同直接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不论理赔金额多少,保证不再要求贵方承担经济损失补偿。
  9、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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