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8-07-28 10:00: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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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农民工资保障承诺书(一)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我项目部与分包方就__________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项目部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部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分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分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项目部按分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项目部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项目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分包方负责。
  5、我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项目部公章,送交分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项目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我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部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部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部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7、我部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根据各班组上报的考勤表或班组计工表,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银行卡号)、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每月安排专职农民工管理人员和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由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预储帐户转帐到农民工登记在册的工资银行卡。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发。我部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在工资发放之后必须由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8、我部每月定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不能足额发放,则以不低于天津市最工资标准的金额支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每季度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农民工劳务费进行一次性结算,并足额支付农民工剩余应得工资,出现此类情形,我公司将具体工资发放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并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实际发放明细清单连同书面报告加盖分包方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
  9、每次发放工资后,我部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转帐清单等资料全套复印一份并加盖我部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10、我部在申请拨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施工进度形象部位所产生的农民工劳务费明细结合相应班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材料制作成书面文本资料加盖我部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分包方拨付工程款时,将所含劳务费部分直接转帐到我部在银行建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其余部分转帐到我部指定帐户。我部在分包方拨付工程款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11、每期拨款前我部如未将上期各月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转帐清单等资料送交分包方,分包方若不予进行拨款,我部无异议,并按分包方要求补齐上期应交资料。
  12、我部在施工开始前,向分包方一次性缴纳¥_____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非清包方式则写:分包方可在我部申请拨付的工程款中已扣除劳务费后的剩余部分金额里再扣压部分金额作为工资发放保证金,延时拨付,扣除比例为当期拨款总金额的3%)。若工程进行期间我部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又为未用任何办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方将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余部分将优先作为罚金或违约金。工程竣工结算完结42天后,经分包方审核我公司已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剩余保证金全部返还我部。
  13、我部承诺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4、我部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
  15、若我部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发生举报并调查属实,分包方有权暂停进行拨款,直至问题解决。若因此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其责任全部由我部承担,若因此对分包方的工程造成不利影响,承包方有权追究我部的责任。
  16、若我部发放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情形,分包方采用以下保障措施,我部承诺对此无异议。
  1)动用当期支付工程款兑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若当期工程支付款不足或没有计量,分包方将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17、若分包方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我部在10日内足额补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我部未按时足额补存,分包方在下期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应补存的金额以补足保证金,我部无异议。
  18、我部不得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手段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分包方有权追究我部的责任。
  19、我部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分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分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包人: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民工资保障承诺书(二)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 》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日期:X年X月X日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2016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议简报


  简报一:
  10月12日,全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要求各地各部门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出台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努力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会上,黄冈市、武昌区等地作了交流发言,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部门作了安排部署。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市长冯茂东在随州分会场强调,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关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随州各地各部门要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完善工作协调、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保障、动态监管、诚信管理等机制,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简报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精神要求,9月28日,襄汾县召开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许堂出席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社局负责人通报了我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邓庄、陶寺、景毛3乡镇乡镇长就进一步做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杜许堂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正视存在问题,切实增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迫感。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任务的艰巨性和形势的严峻性。二是要严格明确职责,切实增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感。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自加压力,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本行业、本区域自查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的落实。三是要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向感。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实行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做好欠薪案件移送受理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得到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简报三:
  2016年9月12日下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率国家第三督查组来盐开展专项督查,就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召开专项督查汇报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红山,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盐田区区委书记杜玲,区长吴德林,区委常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董秀,副区长王守睿等参加了活动。
  会上,吴德林汇报了盐田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和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情况。盐田区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全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自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盐田区做到了春节放假返乡前不拖欠一个农民工工资,2015年成为劳动纠纷总量最少的一年,特别是30人以上劳动纠纷宗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和56%。今年1到8月份,30人以上劳资纠纷宗数同比下降71.4%。
  盐田区突出联创共建,探索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新格局,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了“城区+社区(园区)+企业”的“三级联创共建”模式。城区创建以资源整合为重点,推动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社区创建以发挥社区在劳动关系管理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核心,探索建立“五个一”(一家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站、一名和谐使者、一名信息采集员、一名法律顾问、一所职工学堂)基层劳动关系管理服务新模式,促进就业环境整体提升。在工程建设领域,今年1到8月,盐田区工程建设领域仅发生劳资纠纷事件5起,同比减少85%,近三年,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
  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汇报深圳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 据介绍,深圳市高度重视欠薪治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着力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上半年,全市办结支付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类劳动违法案件214件,同比下降58.6%,为1763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待遇8503万元。
  在听取了深圳市、盐田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情况后, 邱小平对盐田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给予高度肯定。他表示,盐田区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采取源头规范、风险防范、诚信建设等措施,加大力度、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形成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邱小平指出,要落实属地签约管理责任,夯实责任,做到“谁主办,谁负责”,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要抓紧治理拖欠工资政策的落地,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实现“三个明显减少”,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明显减少,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人数明显减少,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资纠纷明显减少。邱小平还指出,要从深层问题的角度,治理和规范市场监管秩序,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遏制。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简报一:
  近日,眉山市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实地走访项目工地23个、企业12户,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实地抽查、访谈民工等方式,对全市贯彻落实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迅速贯彻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劳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总体情况稳定可控。督查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一是勤排查。要对拖欠工资问题全方位开展排查,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二是重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进行监管,注重从源头防范治理拖欠工资问题。三是重化解。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发现的问题,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四是保稳定。要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用非法手段获取合法权利,积极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措施,形成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体制机制。
  简报二: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人社部、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12各部门日前决定,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分阶段进行:一是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6年11月15日至30日)。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春节前)。
  简报三:
  10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率国务院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第三督查组来宜,对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当日下午召开的专题汇报会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小平就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王宏安陪同督查并主持专题汇报会。
  张小平在汇报时指出,“十二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级政府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5年多来,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1万户,投诉结案4794起,结案率达到96.3%,补签劳动合同1.1万人;共为4.8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4.3亿元,督促848家用人单位为5010名农民工补缴社会保险费2011万元;移交公安处置恶意欠薪案件12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66起。虽然我市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年年清、年年欠”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施工企业未与农民工签订合同,用工管理混乱等问题。
  张小平表示,我市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抓铁有痕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监管信息化等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
  在宜期间,督查组实地查看了铜万高速、宜阳新区坤田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并召开现场座谈会,详细了解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及发放情况。
  在听取我市有关情况汇报后,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形势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仍然艰巨。
  督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要求,努力实现年关讨薪案件、讨薪人数、因讨薪引起的群体性的事件“三个明显下降”,为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打下基础;要及早谋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更要及时解决,同时对建设等重点领域要突出治理;要进一步加快落实一号文件,加强机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对恶意欠薪行为,要加大行政与刑事司法联动;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职能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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