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拟录取还会被刷吗]拟录取后还会被刷么

来源:征文稿 时间:2018-07-17 15:00:02 阅读:

【www.bbjkw.net--征文稿】

拟录取后还会被刷么篇(1):考研之路征文跨工我的复试经验

  今年考研文跨工,幸运地被拟录取了。写下这篇文字,记录自己的考研历程。
  我本科系西部一普通二本院校,中文类专业,专业是调剂的,自己不喜欢,但又没勇气再读个高三,上吧。于是悠闲地过了四年。毕业后来到北京在私企做策划、文案类的工作,起早贪黑班上下班,没日没夜地加班。没想到从小就怕作文的我要靠这个吃饭,各种不爽,自认不是一个文采飞扬、妙笔生花的人,绞尽脑汁恐怕也写不出或深刻,或优美的文字。总之对自己的前途有点忧虑,觉得自己没有成为资深文人的潜质。其实从小喜欢数学、理化之类,不知怎么就撞到文科专业了呢。如果大学专业是个遗憾,那现在改变的机会就是考研了。尤其看到我的工程师同学们的各种风光,羡慕。其实我想自己是有能力在工科一显身手的。于是,作了大胆的决定,跨考工科的研究生。
  决定考研后,最初意气风发地是想选转结构工程,一个很牛气的专业。试着询问了一个一志愿招不满的二本院校,被坚决拒绝了,答曰我们不招收跨专业考生,更何况是文科。想想也是,结构需要的功底与实践不是我短期能掌握得了的。最终选择了环境工程,一是因为个人比较喜欢,喜欢就是喜欢,不清楚为什么,就像有一天遇到意中人觉得注定要属于你一样。二是难度相对较小吧,据说本科学的课程内容比较泛,而读研之后会比较专,应该好上手,环境考数二,这对我这样不学数学的人来说是相对合适的。
  虽然不少人对环境工程就业前景持悲观态度,但我觉得事在人为吧,只要你学的够深,够精,前途还是美好的。一朋友说他们单位环评师一个月10000+。咱的目标也不高。
  选学校也是有技术含量的。最好能找到一个实力很强又报的人少的院校,这样的机会不一定会有,需要一双慧眼了。如果找不到,那只能选一个实力弱报的人少的了。热门院校,我自认没有竞争的资本。 说说我的学习。我是从11年11月1日正式开始。之前一直在上班,考研的事没声张,工作量大的像山一样,想走很困难,老总极有耐心,苦口婆心地讲如何如何。总之,10月份没走成,直到31日,还问我能不能继续工作,我又说了重复很多遍的话,实在不能拖了。工作也已交接,我不是不负责任的。
  从开始学习的第一天,我就充满了危机感。时间太短,经不起一点点的浪费。两个多月,不是必要的事情,我足不出户。本来想找个高校学习的,可惜实在太远,放弃。在家学习,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学习了。实在学不下去听听音乐下个四国什么的调节一下。
  我的基础其实有点差的。政治一般般,英语四级450分的水平,大学压根不学数学,专业课基础0。不过最后初试出来还是可以的,虽然感觉发挥得不好。但高出国家线几十分的成绩我也算满意吧。
  本人学习能力还可以。英语曾经不错,可惜大学四年荒废了。六级都没过,真是惭愧。不过工科的英语线很低,40分左右,过线应该不难吧。我觉得只要大小作文好好写,前面的选择全靠蒙也有过线的希望。呵呵。做了十年真题,三遍。把所有的词都弄懂,在文章中记单词比较快,记得牢。一遍一遍地记,效果挺好。刚开始满篇都是不认识的生词,到最后不认识的基本消失,也给我了自信。考研词汇书也买了,没背,纯记单词我记不住,而且也没时间去背词汇了。初试50+,不高,但我可以接受了。

拟录取后还会被刷么篇(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接收2016年推免生章程


  为做好接收2016年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1.2016年我校在理、工、文、管、经、法、教、哲、艺9个学科门类的58个学术学位专业和资产评估、法律、翻译、工程、会计、艺术6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18个领域)接收推免生800人左右,学制2-3年。其中国家重点学科可接收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详情请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接收2016年推免生专业目录》。
  2.我校博士点学科同时接收推免生硕博连读,凡本科毕业于重点院校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雅思通过留学资格,具有一定科研经历并有科研成果推免生可同时提出申请,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学科需相同或相近。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二年开始享受博士生助学金待遇(18000元/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开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
  国防生填报时须在报考备注栏注明“国防生”,拟录取后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和我校研招办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对于参加我校研招校园开放日或研究生招生宣讲会且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报考备注栏注明“研招校园开放日”或“研招宣讲会”,并及时告知报考学院老师;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招生学院(部、所、中心、实验室等,以下统称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会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报考学院)。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或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对于参加我校研招校园开放日和研究生招生宣讲会且面试合格的考生,经报考学院核实后无须再来我校参加复试,只需向招生学院提供体检证明即可。
  4.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考核等,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确定复试形式及成绩比重。
  5.确定录取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或体检不合者不得列入待录取名单。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不再参加统考。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为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为10000元/年(注:翻译、艺术设计、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可能超过10000元/年),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等情况动态评定。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约120人,奖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6.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7.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中国科学院奖学金、中国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优秀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福建马坑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五、信息公示公开
  1.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学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ug.edu.cn,公共微信号:cugyzb
  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67884345,邮箱:jdtao@cug.edu.cn。
  报考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

拟录取后还会被刷么篇(3):北京大学2016考研招生简章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此外,申请者还须按照我校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二)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订,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15年10月25日前,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页面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及时予以答复。
  (四)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
  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zyxwzsjz/)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zsjzjml/)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网址:http://yz.chsi.com.cn/)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统一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
  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
  3、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各院系要结合招生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4、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6、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院系或专业,以及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7、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8、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9、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相互调剂。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4、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5、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媒体研究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tjxx1/)。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五、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住宿
  1、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北京大学(校本部)研究生原则上入住燕园校区、圆明园校区、万柳公寓、畅春新园或中关新园。2016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具体入住地点将在发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告知。
  2、属于“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下达专项计划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可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硕士转博士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八、转档和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学费、医疗及住宿自理(学校不安排住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九、违纪处理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医学部咨询电话:(010)82802338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层328房间邮政编码:100191
  2、各院系咨询电话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qtxx/)。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应试生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若教育部在2016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149312/

推荐访问:考研拟录取还会被刷吗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