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性宗教形成的原因]宗教的形成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7-09 19: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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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形成篇(1):导游资格考试宗教知识之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是7世纪初创立于阿拉伯半岛的严格的信主独一的宗教,在世界三大宗教中产生虽最晚,但距今也有1 300多年的历史。伊斯兰为阿拉伯语的音译,本意为“顺服”,即顺服惟一的安拉;教徒称穆斯林,为阿拉伯语的音译,本意为“顺服者”即顺服安拉意志的。下面瑞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导游资格考试宗教知识之伊斯兰教。
  一、创立和传播
  (一)创立
  610年前后,阿拉伯半岛麦加城的穆罕默德宣布自己是“先知”,得到了“安拉”的启示,正式创传伊斯兰教。但是严格的一神崇拜,妨碍了古莱氏部落神殿中的多神崇拜,因而激起了麦加贵族们的强烈反对和迫害。穆罕默德被迫于622年7月16日率领其信徒前往麦地那,使麦地那成为伊斯兰教的根据地,建立了宗教、政治、军事三位一体的穆斯林缴社会组织——乌马公社。后来,伊斯兰教国家规定,以622年7月16日为伊斯兰教历法纪年的开始。630年,穆罕默德率军打回麦加,迫使麦加贵族向伊斯兰教让步,废除神殿中的360多座神像,只保留神殿,将其建成天房(克尔白)作为穆斯林朝拜的目标,并将神殿所在地改成禁寺。631年,阿拉伯半岛基本统一、政教合一的国家初步形成,穆罕默德成为统一国家的宗教、政治和军事三合一的首脑。632年,穆罕默德“归真”(逝世),葬于麦地那。
  (二)在世界的传播
  穆罕默德逝世后,随着阿拉伯国家的建立和对外扩张,伊斯兰教得到广泛的发晨和传播,大体经历了四大哈里发、倭马亚王朝、阿拔斯王朝与土耳其奥斯曼帝国4个历史时期。
  哈里发,是推选产生的继承人,担任掌握统一国家宗教军事政治大权的首领。661年,第四任哈里发阿里被反对派刺杀后,叙利亚贵族拥护倭马亚贵族叙利亚总督穆阿维亚为哈里发,迁都大马士革,从此哈里发变为世袭,开始了倭马亚王朝,该王朝建成了阿拉伯帝国,伊斯兰教得到迅速传播。伊斯兰教在阿拔斯王朝几个世纪统治期间,通过战争和商业活动,继续向非洲西部、亚洲南部、中部以及东南亚更广阔的范围传播。14至15世纪土耳其人在西亚建立奥斯曼帝国,16世纪初向东西方进行武力扩张,成为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封建军事大帝国,奉伊斯兰教为国教,该教获得进一步的传播,并通过海路、陆路商业活动传到东南亚各地,使伊斯兰教成为世界性宗教。
  (三)主要教派
  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后,伊斯兰教内部围绕继承权问题发生了争论,以致逐渐分裂成两个相对独立的主要派别,后来发展为宗教教派,延续到现在。这两个主要派别就是逊尼派和什叶派。
  1、逊尼派
  全称逊尼和大众派,原意为“遵守逊奈者”,自称正统派。该派流传很广,是伊斯兰教中人数最多的一派,目前世界上90%的穆斯林属于逊尼派。我国的穆斯林,大多也属于此派。
  2、什叶派
  原意为“追随阿里的人”,专指拥护阿里的人,是主张世袭的合法主义者派,并且成为伊斯兰教教派中最善于秘密活动的教派,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科威特、巴林、巴基斯坦、印度、也门等国,约占穆斯林总人数10%,是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是人数较少的一派。什叶派内部分为若干支派。中国有些少数民族信仰什叶派。
  二、在中国的传播
  唐永徽二年(651)起,伊斯兰教经陆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两条路线由大食(今阿拉伯)传人中国中原地区与东南沿海。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连续未断,经历了传入、流行和中国化3个阶段。
  (一)传入中国
  伊斯兰教于唐代传人中国。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大食国派使者来长安朝贡,是唐与阿拉伯交往的起点。在唐玄宗天宝十年(751)怛逻斯之战中被俘的杜环在《经行记》中第一次记载了伊斯兰教,称为“大食法”。唐至德二年(757)为镇压“安史之乱”向大食借兵千余人,皆“住唐”未归。唐贞元三年(787)七月宰相李泌清理
  长安“胡客”4 000余人,都愿为“唐臣”,此为中国第一批穆斯林。
  8世纪中叶以后,不少阿拉伯人集居在长安、洛阳、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城市,后与中国人通婚,其后裔聚居在一起,保持着共同的宗教信仰习俗,建立了蕃坊制度,设立清真寺,逐渐成为中国的穆斯林。
  (二)在中国流行
  元代伊斯兰教在中国迅猛发展,不仅穆斯林人数多,而且遍及全国各地。元朝政府设专门管理伊斯兰教事务的机构“回回掌教哈的所”,设回回国子学进行教育。同时为适应穆斯林宗教生活的需要,建筑了更多的官修清真寺,规模较大的清真寺还设掌教,负责传呼礼拜、执掌教法和管理寺务等。从10世纪中叶起,中亚伊斯兰教进入新疆地区,天山南北的各民族开始由信仰佛教改信伊斯兰教,后来扩及全疆。13世纪以后,成吉思汗及其子孙们西征,带回了大批阿拉伯、波斯、中亚的工匠、士兵。这部分伊斯兰教信徒,起初主要分布在甘肃、河西走廊一带,后渐渐遍布全国各地,形成了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点,具有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风俗习惯。

宗教的形成篇(2):关于民族宗教情况工作汇报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的意见》等,成立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统战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强化了县、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把基层宗教工作队伍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了基层专兼职助理人员补助津贴。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宗教动态信息快速反馈机制、应对涉及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走访活动。
  (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坚持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宗教政策法规课程,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宗教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等宣传平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讲座,加大对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两名从事宗教工作的机关干部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民委系统普法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先进个人。2014年,宗教信息直报工作被评为全国第一。
  (三)注重正面引导服务,支持宗教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宗教界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国法与教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讨会、“国旗国歌进寺观教堂”活动。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指导制作了捐款箱、捐款入账单,设立了财务公开栏。要求各宗教场所在规定时间内开立银行账户,杜绝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每年对宗教场所财务进行审计。三是开展各项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在助学圆梦、安老爱幼、帮困救灾、修路补桥、服务社会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活动中累计捐款捐物千万余元。对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程涉及的宗教团体,鼓励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向信众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全力配合棚改工作。四是积极维护宗教界切身利益。解决了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办公经费问题,教职人员困难补助比照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落实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帮助解决包括宗教场所基础设施、消防车辆配备及宗教人士住房、社会保障、生活补贴、子女上学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五是做好安全工作。宗教场所举行大型活动前两周,宗教等部门都预估参加聚会活动人数,组织教管会成员议定活动安全事项,制定安全预案报属地民宗局审查,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每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宗教和谐稳定
  落实上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有关精神,预防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企业和个人承包寺庙,借教敛财等乱象的发生。坚决制止乱建寺庙和露天造像。坚决抵御境内外各类假“活佛”的非法活动。完成了佛道教场所标识牌挂牌工作,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
  深入开展“解经”工作,推动经学思想建设。抓好朝觐工作,做到朝觐人员的可知可控。加强清真寺人员及财务、寺产等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巩固境外针对伊斯兰教渗透活动的治理成果,坚决制止非法宣教组织的活动。
  开展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依法取缔私设聚会点140余处。高度重视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进行渗透,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企业、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企业、校园传教工作。
  建立了社区(村、嘎查)宗教工作台账和防渗反渗承诺卡。实施宗教工作“110”制度,随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全市依法处置境内外非法宗教及渗透活动120余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地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在有效开展工作方面存在差距。二是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宗教团体负责人素质不高、人员老化、班子不团结、缺乏威信和凝聚力。素质良好、威望较高的新一代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比较缺乏。三是爱国宗教团体驻会人员生活保障方面仍存在困难。四是宗教活动场所水暖等相关费用支出存在困难。五是一些大型宗教活动场所存在设施设备老化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如五当召、梅力更召、美岱召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给水系统存在设计落后、内部锈化、老化严重、压力泄露等问题,有些殿堂内照明设施线路超出了使用期限。
  三、今后工作重点
  一要着力提高法治化工作水平。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大对宗教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执法主体责任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分层次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以及中青年教职人员进行轮训,有计划地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后备人选进行培养。健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充实完善民族宗教专兼职助理员体系。
  二要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着力帮助各爱国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继续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宗教界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二是着力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是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养能力建设,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五是为爱国宗教团体驻会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驻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给予保障,发挥宗教团体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服务。一是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专题研讨等活动,使宗教界充分认识和明确爱国与爱教的共同义务、宗教信仰与共产主义信仰的共同愿景、宗教行为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目标、宗教精神与党的宗旨的共同价值、宗教政策法规与宗教戒律诫命的共同规范、宗教境界与社会道德的共同内涵。二是教育引导宗教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注重宗教经典、教规教义等知识的学习,为沟通联系宗教界、管理宗教事务、理解服务信教群众奠定基础。三是继续打造“爱心助圆大学梦”品牌和以扶贫济困养老为重点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推动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健康发展。
  四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密切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联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确保宗教领域的和顺稳定。二是加大宗教领域违法行为的排查处置力度,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三是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火灾预防等综合能力,保证重点文物保护场所安全。

宗教的形成篇(3):中国当代宗教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发现,我国只有10%的人自认为有宗教信仰。在这些人中,女性、中老年人、受教育水平低的被访者比例偏高;宗教信仰与收入之间不存在相关,但当人们的客观收入相当时,有宗教信仰的人对自身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主观评价更高,这意味着宗教信仰有助于增加人们对现状的满足感。佛教仍然是我国最有影响力的宗教,6.75%的被访者自认为信仰佛教,几乎是其他所有宗教信徒总和的两倍;另外,相较于基督徒,佛教信仰者的年轻人和高学历者比例更高,而文盲和半文盲的比例更低。数据显示,1.9%的人信仰基督教,据此推算,我国大概有2600万左右的基督徒,从信徒规模来看,基督教已成为汉人地区第二大宗教;在局部地区基督徒的绝对数量已经超过佛教徒,所以我们判断基督教在我国已形成“全国存在、局部聚居”的格局。另外,从信徒的组织化程度、信徒参与宗教活动的频率以及信徒对宗教信仰重要性的主观评价这三个指标来看,基督教甚至已经超过佛教。
  [关键词]:中国家庭追踪调查;当代宗教状况
  引言
  我国当代宗教状况已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相对于宗教的迅猛发展,学界对宗教人群的定量研究略显滞后。由于种种原因,全国范围涉及宗教信仰的抽样调查比较少见,学界能够公开利用的有关宗教的抽样调查数据更是缺乏。有感于此,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执行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 CFPS)项目组在2012年的调查中专门设计了一组有关宗教信仰的模块,其中包含以下三个问题:
  一、请问您属于什么宗教?
  1.佛教2.道教3.伊斯兰教(回教)4.基督教(新教)5.天主教6.无宗教7.其他【请注明】______
  二、不管您是否参加宗教活动/事宜,宗教对您来说重要吗?
  1.很重要2.有点重要3.不重要
  三、您大概多长时间参加宗教活动/事宜?
  1.从不2.一年一次3.一年几次4.一月一次5.一月两三次6.一周一次7.一周几次7.其他【请注明】________
  “中国家庭追踪调查”自2010年始至2012年已经开展了三期调查。调查对象为中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家庭户和样本家庭户中的所有家庭成员,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宁夏、海南。由于这25个省、市、自治区的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不含港、澳、台)的95%,因此,可以将CFPS的样本视为一个全国代表性样本。该调查的目标样本规模为16000户。其中,有8000户从上海、辽宁、河南、甘肃、广东五个独立子样本框(称为“大省”)过度抽样得到,每个“大省”1600户;另有8000户则从其他20个省份共同构成的一个独立子样本框(称为“小省”)抽取。5个“大省”的子样本具有地区自代表性,可以进行省级推断以及地区间比较。5个“大省”样本框在二次抽样后,与“小省”样本框共同构成具有全国代表性的总样本框。[2]
  基于此次调查数据,本报告试图对当代中国的信仰状况进行描述,包括宗教信徒的比例、宗教信徒的人口特征(性别,年龄,社会阶层)、以及当前中国信仰版图中的一些突出特点。
  一、当代中国信仰状况概览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用调查数据呈现中国信仰版图,被访者参加宗教组织及宗教活动的情况,以及被访者对信仰重要性的主观认定。
  1、当代中国信仰版图
  目前我国政府承认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2012年的CFPS调查数据显示(见图1),就全国而言,89.6%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没有宗教信仰,只有10%的人宣称有宗教信仰。其中以佛教徒最多,大概有6.7%的成年受访者认为自己属于佛教,占所有宗教徒的2/3以上。其次是基督新教,比例达到受访者的1.9%。排其后的分别是道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占受访者的比例都在0.5%左右。考虑到本次调查没有涉及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宁夏、海南,而这几个省份的是穆斯林和藏传佛教徒聚集区域,所以佛教和伊斯兰教的比例或许有所低估。
  CFPS的数据显示,我国近90%的人自认为“无宗教信仰”,只有略多于10%的人自认为有宗教信仰,这与皮尤调查报告所称的“在世界范围内,超过80%的人认同自身归属某一宗教群体”[3]的判断形成鲜明的对比。事实上,不只是CFPS调查数据,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4]也表明,中国的“无宗教信仰者”比例非常高(见表1)。
  当然,全国不同地区宗教情况存在差异。CFPS数据五个具有独立代表性的省份的样本显示,辽宁和广东宣称信仰宗教的较少,其他三个省份都相对较多,且比例相差不大。上海受访者中信仰宗教的大多数选择的是佛教,其他省份佛教虽然也是选择最多的,但是其他宗教也占有一定比例,例如,河南信基督教的比例达到5.6%,接近佛教,甘肃穆斯林的比例达到3.4%。
  需要注意的是,在华人社会中,很多自称无宗教信仰的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无神论者。张茂桂和林本炫曾对无信仰者进行过细致的知识社会学考察。他们对于那些自称无宗教信仰的被访者进行了多次追问。首先是问被访者是否有宗教信仰,很多人选择无信仰。然后对无信仰者进行第一次追问,是否“信神”?有六成无信仰者选择“信神”,有四成人选择不信。接下来进行第二次追问,对象是不信神者,问他们是否“拜神”,发现在自称无信仰也不信神的人中,有七成是会拜神的。而所有这些人,当被继续追问时又会说自己所拜的神属于佛教。如此一来,真正无宗教信仰且不信神也不拜神的人,只占被访总体的6.3%[5]。上述研究表明,很多人选择无宗教信仰只是因为他们对“宗教”的理解存在偏差,或者说我们的测量工具仍有待改进。单纯测量宗教归属而忽略宗教性的其他维度(宗教实践,宗教信念,宗教体验等)仍难以真实反映现实状况。未来在测量人们的信仰状况和宗教活动时,我们需要有更合适的问题。有鉴于此,CFPS2014年的调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改进,届时我们就能对自认为无宗教信仰的被访者进行更为细致的探究。
  2、宗教组织以及宗教活动参与状况
  调查表明,即使是那些自认为有宗教信仰的人也很少参加宗教组织。全国仅有约1%的受访者加入了信仰或宗教团体。从分省的情况来看,河南、甘肃、辽宁等省加入宗教组织的受访者较多,而广东的受访者中加入宗教组织的非常少,上海受访者中虽有10%宣称自己信佛,但加入宗教团体和组织的受访者同样不到1%(见图2)。
  尽管受访者中参加宗教组织的比例不高,但国人整体上而言参加社会组织的程度本身就不高。因此,相对而言,宗教组织成为表中各类组织中排在共产党、共青团、工会组织之后第四大组织,也是第一大社会组织,部分地区宗教组织成员人数甚至超过工会会员人员(见表3)。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基于宗教信仰的社会组织的出现并壮大值得学界持续关注。
  从宗教活动参与情况来看(见表4),全国参与宗教活动的人比宣称有宗教信仰的人还少,部分人自认有宗教信仰者并不参加宗教活动。参加宗教活动的人中多数人参加频率不高,一年只有一次到几次。表示每周都会参加宗教活动的受访者占全部受访者的1.4%左右。就不同省份而言,河南受访者参与宗教活动的人最多,每周参加一次到几次活动的受访者就达到3.4%。甘肃一周参加一次或几次宗教活动的受访者达到了2.2%。经济更为发达的广东、上海等省市的受访者参与宗教活动的频率要低一些。
  这种情况在2010年的CFPS调查中同样得到体现,2010年调查中我们询问了受访者最近三个月的宗教活动参与情况(见图3)。整体而言,全国也就2%的受访者表示最近三个月参加过宗教活动,远远低于宣称自己信仰宗教的受访者比例,但高于表示加入了宗教组织的受访者的比例。
  2010年的调查还显示,河南和甘肃的受访者参与宗教活动更多且频率更高(见表5)。进一步地分析发现,甘肃的伊斯兰教徒几乎每天都会举行和参与宗教信仰有关的活动。
  从参与宗教活动的时间安排来看(表6),2010年的调查显示,工作日参加宗教活动的人占1.7%,周末参加宗教活动的人相对多一些,达到2.04%。从用时来看,参加宗教活动的人平均每天用时一个半小时左右。辽宁和甘肃参加宗教活动的人平均用时相对较长,无论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平均每天用时都超过1.8个小时。从工作日与休息日的差异来看,广东参加宗教活动的人工作日和休息日活动时长差异不大,但是休息日参加宗教活动的人更多。而河南的宗教信仰者不仅休息日参与宗教活动的比例更高,活动时间也比平时更长。辽宁的情况与此类似,但差异要小一些。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各省教徒类型结构存在差异有关:河南、辽宁的基督徒比例相对较高,周末参与礼拜活动更多,而广东的宗教信仰者绝大多数信佛教,而佛教组织化程度更低,缺少相应的短周期宗教活动。
  3、被访者对宗教之重要性的主观认定
  不管受访者是否宣称自己信仰某种宗教,也不管是否参与宗教活动,当被问及宗教对自己的重要性时,有5.5%的受访者表示宗教对其很重要,超过前述宗教活动及宗教组织的参与比例。上述比例在不同省份有所差异,河南和甘肃接近或达到8.0%,广东只有4.3%。全国有82%的人认为宗教对其不重要,各省的比例有一定的差异,但都低于宣称没有宗教信仰的受访者的比例(表7)。也就是说,至少有部分宣称不信宗教的人并不认为宗教对自己而言不重要。这些受访者有一定的亲宗教倾向,这有利于宗教文化的发展。
  二、当代中国宗教信徒的人口学特征
  尽管总体上而言我国宣称信仰宗教的人不多,但并不妨碍我们追问“哪些人更有可能宣称信仰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呢?”。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探讨不同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城乡来源、经济收入水平的人口中信仰宗教的群组差异情况。
  1、性别与宗教信仰
  无论是历史上看,还是在其他社会,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信仰宗教,中国也不例外。调查发现女性受访者中有11.5%表示有宗教信仰,高于男性的8.4%。表示信仰宗教的人中,女性占近乎60%(具体为58.5%)。女性中有1.2%加入宗教组织,而男性受访者中表示加入了宗教组织的比例为0.5%。而加入宗教组织的人中,女性超过70%。女性中认为宗教很重要的为6.6%,男性中仅3.9%认为是这样。
  2、年龄与宗教信仰
  如表8所示,40岁以下的年轻人中信佛教的比例高于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而基督教相反,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中信基督教的比例高于年轻人。这是否意味着佛教对年轻人的吸引力更大呢?由于被访者中基督徒和佛教徒的数量较少,统计效力不够,不能代表全国。这一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有关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的调查表明,大学生确实佛教道教等传统宗教有着一定的偏好,但基督教也有相当的市场,而且基督教在大学生具有很高的可及性,部分高校学生中有超过半数被基督教传过教[6]。未来的发展趋势值得关注。CFPS数据还显示,中老年人加入宗教组织的比例高于年轻人(见图5)。不过样本中,年轻人中认为宗教重要的比例甚至比中老年的还要稍高一些。信教者中各个年段人口的比例与总人口的结构类似,除基督徒中60岁以上老人比例偏多(占30%)外。
  3、文化水平与宗教信仰
  表9显示,整体而言,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人(特别是本科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人)有宗教信仰的人相对更少。但其他各种文化水平的人中信教的比例都差不多。以宗教类属来看,文化水平中等的人信基督教的比例相对较低,处于两端的人信基督教的比例反而相对较高。相反,中高学历的受访者中认为自己信仰佛教的比例仍然比较高。宗教组织参与的模式与基督教教徒分布模式很近似,文化处于两端的人加入宗教组织的比例更高一些(见图6)。由于我国人口整体而言文化水平并不高,因此从教徒内部的构成来看,宗教信徒中文化水平在初中及以下的占到75%左右,文化水平大专及以上的不足10%。
  4、城乡差别与宗教信仰
  表10表明,城镇和农村的被访者中有宗教信仰者的比例相差不大。但不同地区的宗教类型结构有一定的差异,城市中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比例较高,镇级农村佛教徒较多。从组织参与比例来看,城镇受访者中加入了宗教组织的比例更高,且认为宗教重要的人更多(图7)。
  5、人口流动与宗教信仰
  改革开放以来,人口的大规模频繁流动是我国社会的巨大改变之一。宗教作为社会支持来源之一,是否会在更需要支持的流动人口中更为兴盛呢?表11说明,总体而言,流动人口中宗教信徒比例并不明显高于非流动人口。但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情况值得关注。非流动人口中天主教的比例相对较高,而流动人口中基督徒的比例较高。而且,样本中流动人口中加入宗教组织的比例,认为宗教重要的比例都要高一些,不过差距并不特别大,虽然该差距在统计上显著。
  6、社会分层与宗教信仰
  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信仰宗教的可能性是否相同呢?有关文化基督徒、文化佛教徒讨论似乎都在将宗教信仰与特定的社会阶层联系起来。依据CFPS中受访者个人的年收入,可以将受访者分为不同的阶层。从表12可以看到,不同收入水平的受访者中表示自己不信仰宗教的比例差不多,收入与是否信教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具体到各个宗教,收入水平与信教类型的关系也不大。一个稍微值得注意的情况是,没有任何收入的人信基督的较多。有一点点收入的人中表示信佛的比例较高。
  反过来看得更清楚一些,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的经济状况似乎还是有所不同。穆斯林和天主教徒中没有经济收入的人更多。天主教徒,即使有收入,平均年收入也比较低,而穆斯林一旦有收入,平均收入还不低(表13)。相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基督徒的收入水平似乎相对较低,穆斯林和佛教徒的平均收入较高。宗教信仰与社会阶层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
  社会阶层与宗教信仰的关系还体现在信仰与阶层认同的关系上。社会学家认为,当人们的预期高过现实时,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从而导致社会动荡。反之,如果人们客观的收入较低但对自身主观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评价较高时,那么这意味着人们的满足感较高,从而有益于社会稳定。从CFPS的数据来看,宗教信仰似乎可以改善人们对于自身社会经济地位的认知。相对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有宗教信仰的人中认为自己收入地位很高的人比较多,而基督徒中认为自己社会地位很高的人比较多(表14,表15)。这似乎表明宗教信仰有助于增加人们对生活的满足感。不过,由于各个宗教被调查的人数较少,要分析各类宗教信徒内部的结构,CFPS数据的统计效力显得不足。目前而言,“宗教信仰有助于增加人们对现状的满足感”还只能是一个研究假设,未来我们将利用相关数据扩充宗教信徒的样本规模,以期对此假设进行验证。
  三、当代中国基督教的发展状况
  中国到底有多少基督徒一直是一个人言人殊的问题。《耶稣在北京:基督教如何改变中国及全球力量平衡》一书认为,过去30年中国的基督徒已经由几百万发展到近7000万,照此趋势,中国1/3的人口有可能在今后30年内成为基督徒,届时中国也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基督国家[7]。美国福音派的媒体《今日基督教》则更为乐观地估计中国的基督徒已达1.3亿。与以上估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抽样调查表明,基督教在中国的信徒规模远不如上述估计乐观。2010年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编的《宗教蓝皮书》认为,中国信仰基督教的人数为2305万人,其中1556万人受洗。由于该数字远低于社会上流传甚广的“中国至少有7000万基督徒”的认识,一时之间引起不少关注。
  本次CFPS调查数据显示基督教已经成为我国(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宁夏等省市除外地区的)第二大宗教,在个别省份如河南,基督徒的比例已经超过了5%,在河南省的农村地区自认为是基督徒的被访者比例已经超过佛教徒。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收集的覆盖全国各省市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a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汉族样本数据中自称信仰基督教的人所占比例同样已经排在了五大宗教的第二位,比例与CFPS调查所得数据相当。由此我们认为基督教在我国已经形成“全国存在,局部聚居”的分布格局。
  以占总人口的1.9%计算,中国的基督徒大概有2600万左右,与2010年宗教蓝皮书的估计相近,远低于流行的7000万的估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低估基督教在中国的影响。在随后的分析中我们将看到,由于基督教强调明确的成员资格、绵密的宗教实践以及高度的宗教认同,因此它的实际影响非常大。
  1、将近1/3的基督教徒加入了宗教组织
  不同宗教信仰的组织化程度存在差异。在我国,佛教是第一大宗教,但是它的组织化程度较低,自称信仰佛教的人中,加入宗教组织的比例不到3%(表17)。道教类似,信徒中成为道士或其他道教成员的很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基督徒、穆斯林和天主教徒加入宗教组织的比例高得多。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在全国这一比例在18%左右,部分省份也达到1/3以上。而信仰基督教的信众,31%加入了宗教组织(更确切地讲,回答问卷时,他们认为自己加入了宗教组织)。虽然不同地区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不少省份这些信徒加入宗教组织的比例都在1/3以上。上海、广东等沿海城市化较发达的地区,信徒加入宗教组织的比例似乎要低一些,只有20%左右。前文数据还表明,参与基督教组织的受访者比例排在了调查涉及的各类组织中第四位。总之,基督徒加入宗教组织的比例最高,至少有这么多教徒愿意在调查中能够明确表示自己加入了宗教组织,可见基督徒的组织归属感更强。
  2、基督徒参与宗教活动更积极
  从宗教活动参与频率来看,宣称自己信仰佛教的人中40%从不参加宗教活动,一年有一次或几次的再占去45%左右,只有15%左右的信徒能够坚持每月参与几次,能够坚持每周都参与宗教活动的比例不到2%。道教信徒的情况更是如此,60%表示从不参与宗教活动。也许他们事实上参与宗教活动,但至少调查时想不起来或者不愿意承认。穆斯林和天主教徒参与宗教活动的频率较高,这两个群体的成员能够坚持每周都参加宗教活动的比例分别达到31.3%和23.5%。宗教活动参与最积极的是基督徒,他们中有超过一半(54%)能够坚持每周参与宗教活动,每月都参与宗教活动的比例达到将近2/3(64%),表示从不参加宗教活动的占16.7%。各类宗教信徒中,基督徒宗教活动参与频率最高的,至少他们更愿意承认自己经常参与宗教活动。如果以每周都参与宗教活动作为教徒的界定标准,CFPS覆盖省份中基督教已然成为中国教徒数量最多的宗教。
  3、基督徒对信仰重视度更高
  基督徒的委身程度高还体现在对宗教重要性的主观评价上,超过2/3的基督徒认为宗教对自身很重要,认为不重要的仅6.1%,对于宗教的重要性评价排在几种宗教的最前面。其他宗教,如伊斯兰教徒对宗教重要性的评价也比较高,认为宗教很重要的占比53%,认为不重要的只有8.3%。天主教教徒对于宗教重要性的评价排在其后,但认为宗教不重要的比例达到了16.5%。佛教和道教信仰者对于宗教重要性的评价比前三者差很多。只有不到三成的佛道教徒认为宗教对自己很重要,认为宗教不重要的都达到三成左右。总之,基督徒组织性与虔诚性更强。
  4、基督徒与佛教徒的年龄及文化构成比较
  CFPS的数据也显示,与佛教相比,基督教虽然组织化程度更高,更注重日常的宗教活动,但是基督教也存在一些结构性的劣势。在年龄构成方面,基督教的年轻人比例低于佛教;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基督徒的文盲半文盲的比例(28.9%)高于佛教徒(21.5%),同时拥有本科学历的基督徒比例(1.9%)低于佛教徒(2.5%)(见图9)。这似乎意味着佛教比基督教更能吸引年轻人和高学历的人,但是鉴于调查得到的基督徒样本较少,我们目前尚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需要进一步地探讨。
  5、基督教我国已经形成“全国存在,局部聚居”的分布格局
  CFPS的数据显示,基督教已经遍及全国,在部分地区,如河南农村,自认为信仰基督教的被访者比例(6.6%)甚至超过佛教(6.1%),成为第一大宗教的情况(见表19);据此我们认为基督教在我国已经形成“全国存在,局部聚居”的分布格局。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分析CFPS的数据,我们可以对当前中国民众的总体信仰状况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中国自认为有宗教信仰的人比例偏低。皮尤的调查表明,全球范围而言,80%的人信仰某种宗教;但是CFPS(2012)的数据显示,我国只有10%左右的被访者自认为有宗教信仰。其中,佛教的比例(6.7%)最高,其次是基督教(1.9%)、道教(0.5%)、伊斯兰教(0.5%)和天主教(0.4%)。鉴于此次调查没有涉及穆斯林聚居较多的新疆、青海、宁夏,因此伊斯兰教被低估;又鉴于内蒙古和西藏没有被纳入调查,佛教徒的比例也肯定被低估。但总体而言,我国有明确宗教归属的被访者比例很低。即使那些自认有宗教信仰的人,也很少参与宗教组织或宗教活动。2012年的数据表明,只有1%的人加入宗教组织,2010年的数据则显示,全国仅有2%的受访者表示最近三个月参加过宗教活动。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参加宗教组织的受访者比例不高,但是由于我国居民社会组织化程度较低,受访者参加宗教组织的比例仅次于共产党、共青团和工会组织。宗教组织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第二,佛教仍然是我国最有影响力的宗教,6.75%的被访者自认为信仰佛教,几乎是其他所有宗教信徒总和的两倍;或许这些人并没有真正皈依佛教,也没有常规的宗教实践,但是他们愿意自我宣称为佛教徒,这本身就已说明佛教已深植民间。另外,从年龄和学历构成来看,佛教似乎比基督教更为乐观。CFPS的数据显示,相较于基督教,自认为信仰佛教的被访者中年轻人和高学历的人比例更高,而文盲和半文盲的比例更低。
  第三,过去几年里,学界一直对中国基督徒的人数争论不已。很多从事田野调查的学者以及海外媒体都认为中国至少有7000万左右的基督徒;CFPS的数据表明,只有1.9%的人信仰基督教,据此推算,我国大概有2600万左右的基督徒,远低于7000万的流行说法。CGSS多年调查数据也表明大概2%的受访者是基督徒,与CFPS的数据相当。我们认为,在分析基督教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时,需要进行研究视角的转换,即不再纠缠于基督徒的数量之争,而是从其它维度(组织化程度、宗教实践及对宗教信仰的主观评价等)探讨基督教在中国社会的实际影响。CFPS和CGSS的数据表明,从信徒规模来看,基督教已成为汉人地区仅次于佛教的第二大宗教;在某些地区,比如河南农村,基督徒的绝对数量已经超过佛教徒,所以我们判断基督教在我国已形成“全国存在、局部聚居”的格局。从信徒的组织化程度、信徒参与宗教活动的频率以及信徒对宗教重要性的主观评价这三个指标来看,基督教已经成为汉族地区最有影响的宗教。
  第四,在我国,女性、中老年人、受教育水平低的人更有可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组织。有宗教信仰者与无信仰者在经济收入方面无显著差异,但是当人们的客观收入相当时,有宗教信仰的人比无宗教信仰的人对自身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主观评价更高,这意味着宗教信仰有助于增加人们对现状的满足感,或者说宗教信仰提高了幸福感。社会学家认为,相对剥夺感往往会导致社会动荡,而满足感则有利于社会稳定。如果宗教信仰能有效地提升人们对生活现状的满足感,那么它对社会稳定的作用毋庸置疑。当然,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次CFPS调查得到的宗教信徒样本数量较少,我们很难对各类宗教进行内部推断,因此我们最好把上述发现当成有待验证的假设,而非真实不虚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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