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宅基地纠纷

来源:信息简报 时间:2018-06-29 10:00: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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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篇一:房屋交换协议书有哪些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房屋交换协议书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房屋交换协议书【一】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根据房产交易管理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产权交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甲方所有的座落在x市xx区xx街三东大道89号第6栋x号房屋与乙方所有的座落在x市xx区xx街三东大道89号第6栋1801号的房屋互相交换。
  甲方房屋建筑面积171.7平方米,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xxxxxxxxxx。
  乙方房屋建筑面积171.37平方米,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交换房屋已征得对方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交换上述房屋产权。
  上述两套房屋每套房屋首期100万元,每套房屋装修费50万元,每套房屋车位20万元(车位一:xxx、车位二:xxx)确认由父亲吴德均出资,即父亲吴德均为每套房屋出资170万元。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补房地产差价交换房屋。
  第三条  房屋交付:签约之日即视为房屋的交换。
  第四条  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交换的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换产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换产前的权属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负责赔偿。
  房屋交换成功后,如一方转让房屋或出租房屋,另一方应当无条件协调配合。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房屋按揭贷款的约定: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甲、乙双方应当承担各自所提供交换的房屋按揭贷款债务的偿还。
  第六条  如违约方不遵守本协议约定,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守约方的房屋房地产价值的30%,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等。
  第七条  本协议中所述房屋权属均指房屋所有权。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父亲吴德均留存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履行地:xx
  房屋交换协议书【二】
  甲方: 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现住址XXX
  联系电话:
  XXXX(甲方妻子)
  身份证号码XXXXXX
  现住址XXX
  联系电话:
  乙方: 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现住址XXX
  联系电话:
  XXXX(乙方妻子)
  身份证号码XXXXXX
  现住址XX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将各自的宅基地及地上物交换,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宅基地位置为XXXXXXXX,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XXX平方米,四至是东XXX,西XXX,南XXX,北XXX。
  甲方宅基地上有正房X间、厢房X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XXX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
  二、乙方宅基地位置为XXXXXXXX,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XXX平方米,四至是东XXX,西XXX,南XXX,北XXX。
  乙方宅基地上有正房X间、厢房X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XXX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
  三、甲方、乙方对各自的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没有其他共有权人;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无抵押。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无使用权人。
  4、房屋没有其他任何纠纷。
  四、甲方双方自愿将各自宅基地房有房子附属物相互转让,相互不补偿(如果有补偿,写清谁补偿谁、补偿款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五、甲乙双方约定,于本协议生效后20日内相互交换占有,协议生效后30日内相互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间如不合适,可以双方协商确定)。
  六、如果中途一方反悔,不协助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应承担违约赔偿金XXX万元。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年月日
  甲妻: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乙妻:签名
  年月日

宅基地纠纷篇二: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宅基地的纠纷问题一直是农村的常见矛盾,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一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5、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 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
  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标的:甲、乙双方就位于涪城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同时本协议条款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一、标的位置:
  二、合作内容:甲方提
  乙方全额出资修建房屋。
  三、合作要件:由甲方提供自己位于涪城区石塘镇本人唯一拥有使用权的宅基地,占地面积90m2的宅基地,修建6层。乙方投入修建1-6层房屋所需全部资金。修建好后按照甲方拥有2、3、6全层使用权和所有权(按每层一套一室一厅带厨房、厕所,一套两室一厅带厨厕),乙方拥有1、4、5全层使用权和所有权(按自己意愿修建)。土地和公共设施使用权双方各50%的原则进行分配,以达到共同合作建房要件。
  四、房屋修建基本要求:按照社区房屋前后墙面、屋面统一规划原则,符合整体要求。a、结构与小区其他住户建设基本一致;b、楼层预制板、屋面为现浇板,梯步预制件;c、窗户为铝合金或塑钢,5毫米单玻璃带一层纱窗;d、室内墙面仿瓷涂料,楼面普通瓷砖600*600、厨厕贴250*330内墙砖(厨厕防水必须符合要求);e、楼梯间墙面仿瓷面层,梯步贴梯步砖,不锈钢扶手;f、进户门为钢质防盗门,厕所、厨房铝合金半玻门,其他为普通木门;j、水采用一户一表制,管径符合用水要求;h、电采用一户一表制,照明1.5平米铜线、插座4平米铜线;g、燃气属于专业安装、管理按规定执行。施工质量符合该小区建设要求,达到村镇建设相关标准,但不低于该小区建设中等以上质量水平。
  五、其他约定:
  1、该房屋由乙方出资,乙方自行修建,乙方对进场材料和人员安全负全责,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符合正规合格产品,若出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清退出场,如修建需要施工方相关资料由乙方自行提供。开工需要由户主提供相关手续的由甲方自行提供。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电,协调左邻右舍及社区关系,保证运输畅通。
  2、建房期间双方互相监督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材料现场管理,由乙方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等相关事宜,承建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为保证工程顺利开工,乙方在于甲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50000元(伍万元)保证金,在房屋修建到第二层时退还给乙方。
  3、共用走道、楼梯间和共用设施,双方共同拥有,不准哪一方占用和影响对方通行和使用的权利,如必须占用,需经对方书面同意均可,双方约定楼顶为双方共有面积双方各占50%权益不能违反,否则视为违约。
  4、房屋建成后由村社统一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实行土地使用证共有,甲方负责配合给乙方办理属于乙方的房屋产权证。如遇国家征用或占用和其它拆迁,按相同政策权利各占50%利益,其办证相关费用由双方各50%原则分担。
  5、房屋使用过程中,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入户安装费用按各50%承担,其他楼层按各自使用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原则办理。
  7、双方约定合同签定后1个月2014年1月10日前工程必须开工,开工后9个月到2014年9月前必须完工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延期违约金,约定10000元,大写壹万元由乙方现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工期超过3个月以上,乙方仍不难竣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说明:如遇自然灾害和国家重大事项和政策调整交工期可协解决以书面为准。
  六、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积极配合村社办理好甲、乙双方各自的土地证、房屋产权证件,并及时分发给双方当事人。若甲方有故意拖延嫌疑或恶意不配合办理,乙方有权根据该协议条款要求甲方在规定期限给予办理或是就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益关系作出书面声明。如甲方故意不予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或不予书面声明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益关系的,按照该协议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该协议有关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分配原则和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条款仍然有效。如遇国家政策性拆迁或占用,甲、乙双方均有权享受按照拆迁部门发布的拆迁补偿政策计算所得的拆迁补偿收益的5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或理由侵占,否则将按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可以自由变卖、转让、出让或抵押属于自己权益范围内的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在相同条件下,另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转让、变卖、出让等相关法律手续,其所拥有的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也随之转移。
  3、本协议是该地块上房屋从建设到建成房屋后投入使用以及办理相关产权手续依据,该协议与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产权证均属同等有
  效法律文书。若甲、乙双方当事过世后,双方直系亲属或本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对其所有产权享有继承权,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事务。但一方也不得以家庭问题影响另一方正常生活和工作。
  九、本协议签订后,应到当地乡镇司法所见证;并到村社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涪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和判决。
  十、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如因哪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双倍赔偿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并承担约定违约金金额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协议签订实施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房屋建设中和建成后哪一方要求对方出让和买受房屋必须按当时市场价值或高于市场价值进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由见证机构和社区各保留一份(甲、乙双方可在此协议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必须由双方签字纳印认可)。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协议见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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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篇三:乡镇司法所工作总结

  导语:注重经验的总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我司法所认真研究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规定,对本地区矫正工作现状进行了认真地分析,以下这篇“乡镇司法所工作总结”内容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提供,欢迎阅读!
  201x年乡镇司法所工作情况汇报
  201x年,在市、区司法局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紧扣平安创建和法治建设各项指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活动,强化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工作情况
  1、创新管理,抢抓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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