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入木三分的故事]入木三分的故事

来源:读后感 时间:2018-06-28 10: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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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木三分的故事篇(1):《工匠精神》读后感1000字


  “制造精神”“工匠精神”这些鲜活的字眼,频繁出现在我们的报纸和微信上。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这种精神又有何种强大的力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工匠精神》读后感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篇一:
  很久以来就对付守永的著作《工匠精神》有所耳闻,近日有幸拜读,读罢掩卷,心中感触良多,我被书中精彩纷呈的小故事和作者入木三分的道理阐述震撼着,现将感想列出一二,与大家共同探讨。
  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过深层次的思考,到底值不值得全心付出?在又苦又累的时候会想:反正都是发那么多工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是更舒适惬意吗?工作和生活到底怎样平衡?等等……此书以全新的角度解答了这些问题,并告诉我们,工匠精神不是枯燥机械的、僵硬死板的,而是一种热爱工作的精神,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它不只是一种付出,更是一种获得,拥有工匠精神无论对自己还是和对企业,都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乔布斯曾说:“工作将占据你生命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从事你认为具有非凡意义的工作,方能给你带来真正的满足感。而从事一份伟大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去热爱这份工作”。不可否认,“工匠精神”是一种奉献精神。它可能默默无闻,无私地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从而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转。试想,若没有这种精神,企业将会怎样?作为公司中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认识到“今天我以公司为荣,明天公司以我为荣”,“我是公司中的一员,我应该对公司负责”。如果不作奉献的话,整个公司最终将会失去赢利的机会,受损失的不仅是公司,还有公司的成员,当然也包括自己。所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要摒弃那种“马马虎虎就可以”的想法。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同时,一个工作岗位的存在,往往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我曾经听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东汉时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院内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道:“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这个故事生动的表明,只有踏踏实实做好小事,才有做大事的能力,只有兢兢业业圆满完成自己看似微不足道的工作,公司的兴旺乃至整个社会的繁荣才有可能实现啊!
  总之,态度决定一切,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他的人生态度,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得出色,才会为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篇二:
  “制造精神”“工匠精神”这些鲜活的字眼,频繁出现在我们的报纸和微信上。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这种精神又有何种强大的力量?带着这一串串的疑问我如饥似渴的翻开了《工匠精神—向价值型员工进化》一书。
  作者付守永先生所阐述的“工匠精神”,它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把热爱工作的精神代代相传”。本书从工匠之魂,工匠之道,工匠之术等方面,告诉我们“不仅仅是把工作当作赚钱的工具,而是树立一种对工作执着、对所做事情和生产的产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精神”,告诉我们“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怕,打工的心态很可怕”。读到这,我陷入了一阵沉思。
  腊月28,回到老家,路过大伯堂屋前,我热情的喊着大伯,走进他的屋子,大伯在做木凳子,我不懈的说“大伯,您直接去市场上买几个塑料的小凳子,不就得了,干嘛还费这事,都过年了”。他笑了笑“孩子,我干了半辈子的木匠了,家里的桌椅板凳都是自己做的,都用半辈子了,多耐用,多结实”说完只见他拿着鲁班刨一遍又一遍刨着初成型的板凳面,凳脚;拿着刚尺和碳笔在凳面上比划着凳脚的开眼位置。
  “孩子,就说这鲁班刨,左右用力要均匀,速度要快,还要一推到头,否则刨出来的面就不平。”在我看来,真的没有必要费这么大工夫去做几个凳子。而对于做了半辈子木匠的伯伯来说,从他脸上流露出来的是他对手里木工活的热爱,还有对自己产品质量的胸有成竹的满足。他笑起来眼角隆起的皱纹告诉我,他内心是踏实的,是执着的,他是在用心打造手中的工艺品—“木凳”。
  这一情景就像一束阳光,它照进了我的内心。记得,13年3——4月在底盘厂工作时,面临着人员的大量变动,复杂的底盘和轻卡的混线生产,导致我班组里的骨干们连续近1个月加班至11点过后。那时感觉,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那段时间每天回家都是筋疲力尽,但是思想上一直很执着的相信:明天会更好,明天要好好干。 14年3月,我应聘进入了营销公司,刚开始不适应这种宽松和自主,感觉再也没领导为了拉动生产节拍而逼你开线催你生产,虽时常加班再也不用熬到晚上11点了… …这一切,就像来到了天堂。
  慢慢的,被关在内心深处的的魔鬼“另一个自己”出现了。在空闲的时候我会去想“自己的工资和职位也没什么大展进,年复一年的这样干着,究竟为什么啊?同学介绍的某某公司那岗位,月薪多吸引人?”在工作中,会去想“怎样选择捷径去更快的成长啊?怎样做事会又快又省,尽快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啊?这事做了,领导会满意吗?”整个人总是无意中想到了九霄云外,又无意中被现实拉回了生活。前段时间部长让我给总经理送个报告,我送完迅速回来答复部长“领导出差了,报告放他秘书那。”真想欣喜自己办事真利索,可随后部长又问“你问过领导什么时候回来啊?报告大概什么时候签好?你打算什么时候取?”就是送文件这么一件小事,都有许多值得关注的细节,我不禁脸红的发烫。
  这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但我相信有那么多年轻人在的路上有过和我一样的幻想和惆怅。因为我们内心是功利的,是浮躁的,我们喜欢去做一些投入一点就能立刻看到回报的事情。或者领着公司一年发的数万元薪水不愁吃不愁穿的混着,对照书中描述的打工心态,这种心态太可怕了。
  都说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在阅读完本书后,我对书中提及到的“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怕,打工的心态很可怕”这一观念如饮醍醐。所以,我呼吁:
  1、年轻的小伙伴们,请戒除内心的功利心,浮躁心,脚踏实地的去做一件事;不要再大费力气去寻找什么成长捷径了,立足岗位,把自己当下的做好了捷径可能就来了;
  2、请那些像我这样在混日子或打算混日子的小伙伴们,赶快清醒过来。不要觉得自己在给别人打工,如果你混十年就算公司损失百万,那这点钱对公司来说又算什么呢?而这十年对我们来说,那就是生命!
  年轻的朋友,我们对美好前景要敢大胆的去憧憬,我们也要按捺住内心的焦躁、忧郁、惶恐;我们要用一种执着、精益求精的工匠态度积极的面对工作,将工作中的任务当做工艺品去雕琢,相信工作、生活会因此而变得更加充实和美丽。

入木三分的故事篇(2):我读书我快乐作文850字

  华灯初上,轻躺在藤椅上,泯一口清茶,读上几页书,好不惬意!
  一直以来,最喜欢奔走在图书馆与校园的两点一线,享受读书带给我的愉悦心情,最喜欢拿到心仪已久新书的欣喜若狂,书页滑落指尖,散发出油墨的清香,享受书给我的满足感。我读书,我快乐!
  喜欢读书带来的愉悦心情,就像爱喝一杯柳橙汁,能瞬间化解心中的烦闷。爱《聊斋》,惊叹于古人奇特的想象能力,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一笔笔入木三分的画皮。把妖魔鬼怪写得如此出神入化却又让人不觉得天马行空;爱《水浒》,喜欢绿林好汉的万丈豪情,喜欢一百单八将"该出手时就出手的"的无限仗义。读到林冲杀陆虞候、差拔,为民除害,只觉得好不痛快;读到孙二娘为武松瞒天过海只叫人无限感激。读完《水浒》,胸中哪里还有什么斤斤计较,勾心斗角?只觉生死之交一碗酒,四海之内皆英雄,平日的烦恼郁结早就抛却云霄之外了。爱《边城》,在遥远的湘西,

入木三分的故事篇(3):电影芳华观后感

  《芳华》是由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片,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黄轩领衔主演,苗苗、钟楚曦联合主演,杨采钰、李晓峰、 王天辰出演、王可如、隋源等参加演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影芳华观后感,欢迎阅读!
  电影芳华观后感1
  只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的的确确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q奸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所以,她爱上了刘峰。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高干的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电影芳华观后感2
  她依然是我十多年来最喜爱的一位作家,偶然从她的第一本《陆犯焉识》开始,紧接着从《天浴》、《扶桑》到《小姨多鹤》、《妈阁是座城》,从《霜降》、到《老师好美》、《谁家有女初长成》···一发不可收拾。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每一本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人果然还是自私的动物,面对刘峰“老好人”的完美,人们一边享受着他的善意,又见不得他的出类拔萃,总想从他身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好佐证这一类人也有如同他们自己一样的狭隘,卑劣和阴暗的一面。好人往往都是这样,无论在那个时代都是可有可无的,善良总是最廉价,我们从小受着那些“向雷锋学习”的教育,做好事要不留名···可是,一旦被贴上“好人”的标签,那些肆无忌惮地猜疑和背叛随之都来了。而面对这些,你,只能是一个好人,否则你之前的种种,都会是“作秀”,此时那些人就终于可以扬起他们的嘴角,嘲讽道:“看啊,这就是那个好人···”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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