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委】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

来源:议论文 时间:2019-04-25 23:30:3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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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且拟规定晚婚晚育不再获得延长婚假、生 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取而代之响应“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一胎和二胎都可以获得上述福利待遇。据悉,表决通过后,修正案将自明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 起施行。

  在我国人口发展均衡压力与日俱增的背景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决策,指 明了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方向。而在单独二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的基础上,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重大决策,兑现了 1980年党中央提出30年后采取不同人口政策的承诺。

  作为我国人口计生领域惟一的法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1年审议通过后至今未修改。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 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业内分析称,这条规定与全面二孩政策内容相 悖,因此,修法已成为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前必经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除了将提倡生二孩写入其中外,还对奖励与保障的条款也进行了修订。 具体来说,《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 进行奖励的规定,这意味着,今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根据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 还拟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如果政策今年落地、明年实施,人口增长应该主要会出现在2017年。”国家人 口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表示。

  进入修法过程后,社会不断有声音提出,未来几年是否三孩、四孩放开也不再遥远?对此,翟振武直言,至少在最近5-8年内,我国不会放开三孩、四孩,因为最近五年我国将经历一个较大的生育上升高峰。

  晚婚晚育不再延长婚假生育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上,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修正案拟明年1月1日起施行。此外,会议还继续审议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等,首次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

  计划生育法草案:

  晚婚晚育不再延长生育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对两孩政策作出进一步规定,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夫妻可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修正案拟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草案同时对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包括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从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

  此外,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条款,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本次修法还将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等内容纳入法律规定,并对法律责任条款作了相应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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