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与炎樱]炎樱

来源:散文诗歌 时间:2018-06-25 15: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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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樱篇(1):张爱玲散文集《秋雨》

  引导语:有关才女张爱玲的散文,大家了解哪些?下面是小编整理他的一篇散文《秋雨》,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通噗通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一九三六年)
  张爱玲散文《秋雨》的读后感
  她细腻的笔风,把普普通通的一场秋雨描绘得那么有细腻。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的建筑的遗迹一样……
  从《秋雨》这篇散文中不难看出作者内心的多愁善感。文字中充满了灰色、忧郁,黯然,寥落,唯一萌芽的一束希望之光,仅是那株低矮的无人问津的桂花树。15岁的她,就能写出次文,真是不知道她是怎样体会得那么的深刻。有人说,读她的作品,如同在一架钢琴上行走,每一步都发出音乐。但她创造了生之和谐,而仍然不能满足于这和谐。她的心喜悦而烦恼,仿佛是一只鸽子时时要想冲破这美丽的山川,飞到无际的天空,那辽远的、辽远的去处,或者坠落到海水的极深去处,而在那里诉说她的秘密。
  她文章风格细腻温婉,就其对人物心理的刻划,对文章语言的掌控,暂时内可能无人能超越。作为海归派的先驱,在中国的文学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主要经历/张爱玲
  1920年-1930年
  1920年9月30日(一说为1921年),张爱玲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的麦根路313号(今静安区康定东路87弄,临近苏州河,周边是鸿章纺织染厂)的一幢建于清末的仿西式住宅中。她的父母给她取名叫做张

炎樱篇(2):张爱玲经典散文

  不管是张爱玲的小说还是散文都是描述那个时代的人们和生活,下面是张爱玲经典散文,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张爱玲经典散文篇一: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张爱玲经典散文篇二: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张爱玲经典散文篇三:草炉饼
  前两年看到一篇大陆小说《八千岁》,里面写一个节俭的富翁,老是吃一种无油烧饼,叫做草炉饼。我这才恍然大悟,四五十年前的一个闷葫芦终于打破了。
  二次大战上海沦陷后天天有小贩叫卖:“马……草炉饼!”吴语“买”“卖”同音“马”,“炒”音“草”,所以先当是“炒炉饼”,再也没想到有专烧茅草的火炉。卖饼的歌喉嘹亮,“马”字拖得极长,下一个字拔高,末了“炉饼”二字清脆迸跳,然后突然噎住。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声音,与卖臭豆腐干的苍老沙哑的喉咙遥遥相对,都是好嗓子。卖馄饨的就一声不出,只敲梆子。馄饨是消夜,晚上才有,臭豆腐干也要黄昏才出现,白天就是他一个人的天下。也许因为他的主顾不是沿街住户,而是路过的人力车三轮车夫,拉塌车的,骑脚踏车送货的,以及各种小贩,白天最多。可以拿在手里走着吃——最便当的便当。
  战时汽车稀少,车声市声比较安静。在高楼上遥遥听到这漫长的呼声,我和姑姑都说过不止一次:“这炒炉饼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现在好些人都吃。”有一次我姑姑幽幽地说,若有所思。
  我也只“哦”了一声。印象中似乎不像大饼油条是平民化食品,这是贫民化了。我姑姑大概也是这样想。
  有一天我们房客的女佣买了一块,一角蛋糕似地搁在厨房桌上的花漆桌布上。一尺阔的大圆烙饼上切下来的,不过不是薄饼,有一寸多高,上面也许略洒了点芝麻。显然不是炒年糕一样在锅里炒的,不会是“炒炉饼”。再也想不出是个什么字,除非是“燥”?其实“燥炉”根本不通,火炉还有不干燥的?《八千岁》里的草炉饼是贴在炉子上烤的。这么厚的大饼绝对无法“贴烧饼”。《八千岁》的背景似是共党来之前的苏北一带。那里的草炉饼大概是原来的形式,较小而薄。江南的草炉饼疑是近代的新发展,因为太像中国本来没有的大蛋糕。
  战后就绝迹了。似乎战时的苦日子一过去,就没人吃了。
  我在街上碰见过一次,擦身而过,小贩臂上挽着的篮子里盖着布,掀开一角露出烙痕斑斑点点的大饼,饼面微黄,也许一叠有两三只。白布洗成了匀净的深灰色,看着有点恶心。匆匆一瞥,我只顾忙着看那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的食品,没注意拎篮子的人,仿佛是个苍黑瘦瘠中年以上的男子。我也没想到与那年轻的歌声太不相称,还是太瘦了显老。
  上海五方杂处,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反而少见。叫卖吃食的倒都是纯粹本地口音。有些土着出人意表地肤色全国最黑,至少在汉族内。而且黑中泛灰,与一般的紫膛色不同,倒比较像南太平洋关岛等小岛(Micronesian)与澳洲原住民的炭灰皮色。我从前进的中学,舍监是青浦人——青浦的名称与黄浦对立,想来都在黄浦江边——生得黑里俏,女生背后给她取的绰号就叫阿灰。她这同乡大概长年户外工作,又更晒黑了。
  沿街都是半旧水泥弄堂房子的背面,窗户为了防贼,位置特高,窗外装凸出的细瘦黑铁栅。街边的洋梧桐,淡褐色疤斑的笔直的白圆筒树身映在人行道的细麻点水泥大方砖上,在耀眼的烈日下完全消失了。眼下遍地白茫茫晒褪了色,白纸上忽然来了这么个“墨半浓”的鬼影子,微驼的瘦长条子,似乎本来是圆脸,黑得看不清面目,乍见吓人一跳。
  就这么一只篮子,怎么够卖,一天叫到晚?难道就做一篮子饼,小本生意小到这样,真是袖珍本了。还是瘦弱得只拿得动一只篮子,卖完了再回去拿?那总是住得近。这里全是住宅区,紧接着通衢大道,也没有棚户。其实地段好,而由他一个人独占,想必也要走门路,警察方面塞点钱。不像是个乡下人为了现在乡下有日本兵与和平军,无法存活才上城来,一天卖一篮子饼,聊胜于无的营生。
  这些我都是此刻写到这里才想起来的,当时只觉得有点骇然。也只那么一刹那,此后听见“马……草炉饼”的呼声,还是单纯地甜润悦耳,完全忘了那黑瘦得异样的人。至少就我而言,这是那时代的“上海之音”,周璇、姚莉的流行歌只是邻家无线电的噪音,背景音乐,不是主题歌。我姑姑有一天终于买了一块,下班回来往厨房桌上一撩,有点不耐烦地半恼半笑地咕噜了一声:“哪,炒炉饼。”
  报纸托着一角大饼,我笑着撕下一小块吃了,干敷敷地吃不出什么来。也不知道我姑姑吃了没有,还是给了房客的女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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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樱篇(3):生活需要仪式感散文

  仪式感能唤起我们对内心自我的尊重,也让我们能更好的更认真的去过属于我们生命里的每一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活需要仪式感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生活需要仪式感散文一
  喜欢村上春树创造的一个词,“小确幸”,指微小而确实的幸福,持续时间3秒钟到一整天不等。村上列举过好多他的“小确幸”:一边听勃拉姆斯的室内乐,一边凝视秋日午后的阳光在白色的纸糊拉窗上描绘树叶的影子;在鳗鱼餐馆等鳗鱼端来时间里独自喝着啤酒看杂志;闻刚买回来的“布鲁斯兄弟”棉质衬衫的气味和体味它的手感……在我看来,所谓的“小确幸”,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待生活的一种仪式感,认真有趣的态度对待生活里看似无趣的小事,体悟到生活本质中小小的不易被发掘的乐趣。
  前段时间看了《小王子》电影版,意犹未尽的我又把圣埃克苏佩的原著翻出来温习了一遍。重温旧书,有了些许思考,也有了一些新的感悟。
  书中的小王子驯养了一只等爱的狐狸,两人对于仪式感的理解颇为触动人心。“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
  想想我们大多时候,生活的确是平淡无奇又匆匆忙忙,仪式感早就被人们轻易抛诸脑后。每天都三点一线按时上学从不逃课但就也从不思考;每晚下班回家,从冰箱里随便翻出点食物就凑合着一顿晚饭;房间里到处是随意乱丢的衣物,周末宅在家里宿舍连头发也懒得洗……生活被过成了一潭死水,我们还不停抱怨它的无聊无趣。
  仪式感让我们觉得生活本身还是好的,只看我们用什么样的心情去打扮,你忧伤生活也跟着灰暗,你阳光生活跟着开朗。当婚礼来临,女儿出嫁,在车子发动的那一刻很多母女会泪流满面,其实明明知道,不过是一个仪式,过去了还是可以随时回来的,但是这种仪式能在刹那间让人清醒的意识到离别,多了一种难忘的体验。
  记得去年夏天我一个表姐结婚,前前后后帮着张罗了好多事宜,深感准备一场婚礼的操劳。仅仅是婚纱的挑选就涉及到面料的好坏、腰线的差别、样式的设计,反复试穿、修改与定做。还有请柬的设计、教堂的确定、婚宴的试吃、蛋糕、乐队、摆花等等,都要在下班时间和周末一一操心,简直是一项浩大的工程。然而在婚礼当天,当我看着姐姐伴随音乐款款走进教堂,由姑父托付给她的丈夫,在教堂中央彼此宣誓、交换戒指的那一刻,我突然理解,之前所有为仪式的付出都是必要的都是值得的。人们需要仪式感来表达内心的庄重与情感。你身着婚纱,许下誓言,交换戒指,在觥筹交错里切下幸福的蛋糕。在这一场盛大的仪式里,在这一场浮躁的喧闹里,你的内心反倒尤为沉静,你比任何时候都清楚,在盛大的喧嚣以后你的人生将与过往截然不同,这一刻是与过去的认真告别,也是许自己一个充满希冀的开始。
  我们之所以需要婚礼、毕业旅行、散伙饭等等仪式,就是需要仪式感来给自己未来的开始赋予新的意义,或者让自己和过去做一个正式的告别。其实我们都知道明天早上醒来一切还是一样,上班高峰的地铁还是会拥挤不堪,快开学时作业还是会摞成一堆,快考试了依然会彻夜复习。只是我们需要一个仪式,需要一个可以说你好说再见,一个可以光明正大跟过去决裂,一个似乎可以逼着自己做一些改变的时刻。
  我们降临到这个世界,和我们离开这个世界,似乎都有一种仪式在向世界宣告,我们的来去都是这个世界重要的一环。去伪存真,抛却繁重的俗世仪式感,却也是让生活化繁为简的一种艺术。仪式感能让我们高兴和悲伤,难忘而值得回味,让我们记住这种正能量的改变,享受仪式感而不做被仪式感绑架的人生,也不失为另一种智慧。
  生活需要仪式感散文二
  很早以前看过瘦马老师的一篇文章《该穿成什么样子去看电影》,感慨社交礼仪的得体与否关乎一个人的教养及品味。
  文中说到,张爱玲在一篇散文里谈及与当时闺蜜炎樱在香港看电影的片段,蛛丝马迹里,流露出郑重其事的意思。因为在那个年代,看电影虽然是一种私人化的声色享受,可也是普通人弥足珍贵,为数不多的社交行为,太马虎、潦草还是其次,被人看轻才是致命的。
  而现在的电影院,已经快速的变成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游乐场。永远伴随着爆米花甜腻腻的味道,流行音乐的喧嚣、明晃晃的玻璃橱柜里,密密麻麻摆放着变形金刚的塑胶玩具,那鬼样子,能让你神经错乱。看电影麻,无非就是找个乐,哪里需要什么礼仪?穿着?讲究?于是,满眼都是穿着汗衫、背心、拖鞋的人,手里揣着可口可乐的瓶子,像要去参加夏令营一般,雀跃、欣喜、粗俗——我就是这样舒服自在,其他的,我不在乎。世界的坍塌,往往都是从“不在乎”开始。这“不在乎”刨根问底,是放任自流,甚至,是一种自我抛弃的潜意识。小礼服、高跟鞋、燕尾服,没有一样穿起来舒服,可是身体的被限制,某种意义上,是内心借此对于庄严感和仪式感的体验。
  那么,除了社交,日常生活中的我们,需要仪式感吗?记得《小王子》的电影里面,小狐狸说:”仪式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刻与其他时刻不同。是啊,仪式感应该是一种对生活的重视,把一件单调普通的事变得不一样的感觉。正如一个人的早餐可以在地铁上嚼着包子解决,也可以早起慢慢准备,铺上你爱的蕾丝花边的桌布,精心的做着有图案有爱心的早点,食物的搭配都摆放得恰到好处。
  但是大多数人的现状却已经被忙碌的生活压抑着,生活的快乐已经全无,更无从谈仪式感。每天早晨匆忙的路边买个包子边走边赶点上班;忙着接送孩子在往返各种学习的路上;房间里因忙碌而肆意堆放的杂物;遇到假期就宅在家里连脸都懒得洗……生活就打上了忙碌、无趣的标签。
  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真正的生活呈现,完全取决于你的心态以及你对生活的认真程度。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里,赫本扮演的霍莉穿着小黑裙,站在橱窗边优雅的喝着咖啡的样子,美极了。我想这也是很多女孩子都渴望的一种状态吧。这诗意一般的情节,其实应该就是一种仪式感吧!试想如果赫本扮演的这个霍莉,也像我们生活常态里一样,不收边幅的穿着睡衣,这样的画感是不是就没那么美妙了。
  “我们都知道新年要穿新衣,结婚要穿婚纱,参加晚宴男士穿西服、女士着晚礼,重要会议要着职业正装等等。可是我们却忽略了我们人生中的每一天也需要一个小小的仪式感。要知道,让每一天都与众不同的最简单的体现就是我们每天的着装!因为它是你精心搭配的,因为你的着装会告诉人们你是怎么样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也是给自己一个契机去遇见更美好的一切!当你每天穿戴整齐的站在镜子前的那一刻,也是在郑重的告诉自己,今天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仪式感对于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它是生活而不是生存,只有把日子过成诗意般的仪式感,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光华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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