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暮雪小说]千山暮雪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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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小说结局篇(1):诛仙小说大结局(详解)


  导语:《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诛仙小说专题

 1.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2.诛仙小说内容介绍(附结局)
 3.关于诛仙小说的十大谜团
 4.小说《诛仙》的结局是什么?
 5.小说《诛仙》的结局
 6.诛仙原著小说第二章:迷局
 7.诛仙原著小说阅读_序章
 8.《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9.诛仙原著小说第一章:青云

 
 
  结局
  田不易之死
  鬼厉与陆雪琪战后,侥幸逃生,经过短暂的温存,陆雪琪回到小竹峰。鬼厉带回饕餮,鬼王竟如疯狂一般,与鬼厉发生斗法,幽姬呵斥二人愤然而去。鬼厉冷静下来后,前往寒冰室欲见碧瑶,却看见一个模糊的苗条身影。鬼厉将其认为幽姬,诚恳道歉,承诺看在碧瑶面上不与鬼王再起争执。但随后鬼厉发现这个身影似与幽姬不同,正要上前细看时,幽姬来到寒冰室,鬼厉这才明白方才的模糊身影竟是碧瑶魂魄,可此时已消失不见了。
  道玄因诛仙反噬入魔,田不易来到祖师祠堂规劝,竟发生大战。苏茹来寻,二人竟双双失踪。水月告诉陆雪琪诛仙的秘密,和万剑一与道玄弑师真相,并让其下山寻找,并杀死道玄。周一仙等人在义庄遇上道玄,与其斗法,被封入棺材。而在另一处,上官策为寻找天火的秘密,追逐巫妖,直到河阳城外的义庄。巫妖为了躲避,钻入棺材,竟发现田不易也在其中,而且,自己也被棺材锁住。上官策施法躲开巫妖的阵法,却被一旁的小白偷袭,为了保命,假装跪下求饶,蓄意全力偷袭并成功逃脱。小白救出周一仙等人,恰
  时陆雪琪赶到,救出田不易,巫妖把天火的秘密告诉小白,各自离开。田不易表示自己愿意帮陆雪琪,劝鬼厉回归,为她与鬼厉提亲,陆雪琪欣喜不已。鬼厉在草庙村发现道玄正在收集鬼魂,追至义庄,遇上田不易,三人与道玄斗法。田不易竟被道玄控制,重伤鬼厉,陆雪琪为救鬼厉,杀死田不易,道玄猛然想起弑师往事,从戾气中惊醒,痛苦离去。
  田不易临死告知鬼厉,不要怪罪陆雪琪,让鬼厉把自己带回大竹峰,让鬼厉劝告苏茹节哀。鬼厉痛苦万分,又身负重伤,陆雪琪将他们送回大竹峰,并告知鬼厉诛仙的秘密。后苏茹于后山自杀追随田不易而去,水月伤心万分,并告诉文敏让她叫宋大仁来提亲,并表示让陆雪琪去找鬼厉,若日后鬼厉原谅陆雪琪,自己帮陆雪琪担着门规,让陆雪琪与鬼厉成亲。鬼厉离开大竹峰,找到周一仙,被周一仙点拨,随周一仙行走多日。
  狐岐山崩塌
  鬼厉于天音寺借得乾坤轮回盘欲救碧瑶,不料却被鬼先生和鬼王用于发动四灵(即夔牛,烛龙,黄鸟和饕餮)血阵,导致狐岐山崩塌。山崩之际,鬼厉在石室内未见碧瑶踪影,只于崩塌的巨石下找到一块绿色衣角。鬼厉悲伤下失魂落魄,被小白救出,带往草庙村。鬼厉此时失了心神,只会喃喃呼唤碧瑶名字,在陆雪琪的温柔照顾下仍神智不醒。小白又气又恨,对鬼厉一番痛骂,令鬼厉明白碧瑶已经离开,而碧瑶之逝正是为了让他好好活下去!鬼厉悲痛之下泪流满面,但好在慢慢恢复了神智。之后,雪琪得知鬼王携四灵血阵进攻青云,青云和黎民百姓危在旦夕,忍痛不舍吻别鬼厉,与魔教殊死相斗。鬼厉从昏迷中醒过来后,身心已放开,明白到自己需要做的是什么。
  正魔大战
  此时,鬼王得到四灵血阵的修罗之力进逼青云;而山后鬼厉受到诛仙剑的召唤,再次来到幻月洞府,历经幻象,破除心魔,明白了那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在那里他见到了入魔之后的道玄。关键时刻,万剑一出现于鬼厉与道玄身前,他点化了道玄,并告诉鬼厉,他是诛仙剑的真正主人。而诛仙剑就是传说中的天书第五卷。鬼厉握起诛仙剑终于明白了一切,最终他发动诛仙剑阵将鬼王击败,拯救了天下苍生。
  尾声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张小凡最后带着碧瑶的绿衣角在他的出生之地草庙村隐居。而有一天,陆雪琪来到草庙村,看到了隐居的张小凡,两人隔远相视一笑。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故事到此也迎来了结局和尾声。
  主要人物:
  张小凡
  男主人公。性格倔强坚定,重情重义,身怀大梵般若功法和噬血珠,因缘际会之下习得天下第一武功天书,是当世唯一一个佛、道、魔三修的人。原为青云门下大竹峰一脉弟子,师从田不易,入门前师承天音寺高僧普智。七脉会武时,与小竹峰陆雪琪初遇,后在山海苑与鬼王之女碧瑶相遇。第一次正魔大战后,身入魔教鬼王宗,成为鬼王宗副宗主"鬼厉",人称"血公子"。历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
  碧瑶
  女主角之一。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正因为小凡的出现,也因此化解了碧瑶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
  后在正魔大战中使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十年来一直未醒。后来在四灵血阵大功告成引发的狐歧山崩塌时肉身失踪,只留下一角绿色衣裳和合欢铃。
  陆雪琪
  女主角之一。幼年拜入青云门小竹峰门下,天资极佳,冰雪聪明,深受恩师水月大师宠爱。容颜绝世、清丽脱俗,性格清冷、闲静少言,一袭白衣若雪,手持天琊神剑,犹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在七脉会武时对阵张小凡,因小凡比赛中想起田灵儿而让陆雪琪险胜。
  张小凡入魔教后,她夜夜在望月台舞剑思念故人,一舞就是十年。十年后,再相见,正魔殊途,沧海桑田,变不了的是心。焚香谷李洵向雪琪求婚,被雪琪断然拒绝。小说结尾,雪琪遇到在草庙村隐居的小凡,两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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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小说结局篇(2):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海上牧云记》是今何在所著的一部奇幻架空类小说,于2006年12月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该小说是一部全面描写九州幻想世界新时代的长篇,包括夸父与人族、河络与羽族、陆上种族与海中鲛人之间的战争奇幻 故事。以下是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
  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
  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
  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
  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
  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
  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过决不回来。”
  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
  “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
  “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
  “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
  “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
  “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
  “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
  “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
  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
  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
  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
  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
  “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
  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
  “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
  “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
  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
  “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
  “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
  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
  “灾难?”
  “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
  “辰月之变?怎么阻止?”
  “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
  “谁?谁给她的使命?”
  “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
  “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
  “七年……”
  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笙儿,来玩捉迷藏哦。”
  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
  “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
  “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
  “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
  “她在哪?”
  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
  “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
  “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
  “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
  “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
  “那她呢?”
  “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
  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
  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
  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千山暮雪小说结局篇(3):欧·亨利小说出人意料的结局两篇

  欧·亨利小说短小精悍,极富哲理,下面两篇小说,有着出人意料的结局,欢迎阅读。
  忙碌经纪人的浪漫史
  证券经纪人哈维·麦克斯韦尔事务所的机要秘书皮彻,在上午九点半的时候,看到他的老板和那个年轻的女速记员一起匆匆进来,他那往常毫无表情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诧异和好奇。麦克斯韦尔飞快地说了声“早上好,皮彻”,就朝他的办公桌冲去,仿佛要跳过它似的。接着,他就埋头在一大堆等着他处理的信件和电报里。
  那个年轻姑娘已经替麦克斯韦尔当了一年速记员。她的美丽是一般速记员所没有的。她并不采用那种华丽诱人的庞巴杜式①的发型。也不戴什么项链,手镯,鸡心之类的东西。她根本没有准备接受人家邀请去吃饭的神气。她的灰色衣服虽然很朴素,但穿在她身上非但合适,而且文雅。她那俊俏的黑头巾帽上插了一支金绿色的鹦鹉羽毛。今天上午,她身上有一种温柔而羞怯的光辉。她的眼睛梦也似地晶莹,她的脸颊桃花般地娇艳,脸上还带着幸福的神色和追怀的情调。
  ①庞巴杜式:十八世纪盛行的一种从四面往上梳拢,松而高的头发式样,为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情妇庞巴杜首创。
  皮彻仍旧有点好奇,注意到她今天早晨的举止有些异样。她不象往常那样,径直走进她办公桌所在的套间里去,却有点踌躇不决地逗留在外面的办公室里。有一次,她挨近麦克斯韦尔的办公桌,近得仿佛要让他知道自己在场。
  坐在办公桌前的人简直成了一部机器;它是一个忙碌的纽约市的经纪人,由那些营营作响的齿轮和正在展开的发条推动着。
  “哦——怎么?有事吗?”麦克斯韦尔粗声粗气地问道。他那些拆开了的信件堆在那张杂乱的办公桌上,好象舞台上的假雪。他那锐利的灰色眼晴唐突而不近人情,有点不耐烦地扫了她一下。
  “没事。”速记员回道,微笑着走开了。
  “皮彻先生,”她对机要秘书说,“麦克斯韦尔先生昨天有没有对你说起另请一个速记员?”
  “说过。”皮彻回道。“他吩咐我另找一位。昨天下午我就通知了介绍所,让他们今早送几个来看看。现在已经九点四十五分了,可是还没有哪一个戴花哨帽子或者嚼菠萝口香糖的来过。”
  “那么,在有人顶替之前,”那年轻女人说,“我照常工作好啦。”她说罢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把那顶插着金绿色鹦鹉毛的黑头巾帽挂在老地方。
  谁没见过一个生意大忙时的纽约经纪人,谁就没有资格当人类学家。诗人歌颂了“灿烂的生命中一个忙碌的时辰”①。对经纪人来说,不但时辰是忙碌的,他的每一分每一秒也都忙碌不堪,仿佛挤满了乘客的车厢,前后站台都没有立足的余地。
  ①诗人指托马斯·莫当特(1730~1809)。他的《蜜蜂》一诗中有“灿烂的生命中一个忙碌的时辰,抵得上一世纪的默默无闻”句。
  今天正是哈维·麦克斯韦尔的忙日。股票行情自动收录器开始痉挛地吐出一卷卷的纸条,电话机犯了不断营营发响的毛病。人们开始拥进事务所,在栏杆外探进身来向他呼唤,有的高兴,有的慌张,有的疾言厉色,有的刻薄狠毒。送信的小厮捧着信件和电报奔进奔出。事务所里的办事员跳来跳去,活象风暴发作时船上的水手。连皮彻那不露声色的脸上也泛起了近似有生气的神态。
  交易所里有了飓风,山崩,暴风雪,冰川移动和火山爆发;自然界的剧变在经纪人的事务所里小规模地重演了。麦克斯韦尔把椅子往墙边一推,腾出身子来处理业务,忙得仿佛在跳脚尖舞。他从股票行情自动收录器跳到电话机旁,从办公桌边跳到门口,灵活得象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小丑。
  正在这个忙得不可开交,愈来愈紧张的当口,经纪人忽然瞥见一堆高耸的金黄色头发,上面是一顶颤动的丝绒帽子和驼毛帽饰,一件充海豹皮的短外衣,一串几乎垂到地板、胡桃大的珠项链和一个银鸡心。同这些附属品有关联的是一个从容不迫的年轻姑娘,皮彻正准备介绍。
  “速记员介绍所派来的小姐,来应聘的。”皮彻说。
  麦克斯韦尔打了半个转身,双手还捧着一堆纸张和股票行情的纸条。
  “应什么聘?”他皱皱眉头说。
  “应聘当速记员。”皮彻说。“昨天你吩咐我打电话,叫他们今早晨派一个来。”
  “你头脑搞糊涂了,皮彻。”麦克斯韦尔说。“我干吗要这样吩咐你?莱斯利小姐在这儿的一年里工作令人十分满意。只要她愿意继续干下去,这个职位永远是她的。对不起,小姐,这儿并没有空位置。皮彻,赶快向介绍所取消要人的话,别再引谁进来啦。”
  那个银鸡心晃晃荡荡,不听指挥地在办公室的家具上磕磕碰碰,愤愤离去。皮彻在百忙中对簿记员说,老板近来好象越发心不在焉,越发容易忘事了。
  业务越来越忙,节奏越来越快。麦克斯韦尔的顾客投资很多的股票有五、六种在市场上受到严重打击。买进卖出的单据象飞燕穿帘般地递来递去。他自己持有的股票有几种也遭到了危险,他象一部高速运转,精巧坚固的机器——紧张万分,开足马力,正确精密,从不犹豫,言语、动作和决断都象钟表的机件那样恰当而迅速。证券和公债,借款和抵押,保证金和担保品——这是一个金融的世界,其中没有容纳人类世界或是自然界的丝毫空隙。
  将近午餐时间,喧嚣暂时平静下来。
  麦克斯韦尔站在办公桌边,手里满是电报和备忘便条,右耳上夹着一支自来水笔,一绺绺的头发凌乱地垂在前额上。他的窗子是打开的,因为可爱的女门房,春天姑娘,已经在大地的暖气管里添了一些热气。
  窗口飘进了一股迷惘的气息——或许是失落了的气息——一股紫丁香优雅的甜香,刹那间使经纪人动弹不得。因为这种气息是属于莱斯利小姐的;是她的,只是她一个人的。
  那股气息使她的容貌栩栩如生地,几乎是触摸得到地显现在他眼前。金融的世界突然缩成一个遥远的小黑点。她就在隔壁房间里——相去不出二十步远。
  “天哪,我现在就去。”麦克斯韦尔脱口说了出来。“我现在就去要求她。我不明白为什么早不去做。”
  他一股劲儿冲进里面的办公室,象一个做空头的人急于补进一样①。他向速记员的办公桌冲过去。
  ①在证券交易中,行情看跌时,投机商大量抛出期货,等价格下落时再购进,从中盈利;与“多头”相反。
  “莱斯利小姐,”他匆匆开口说,“我只有一点空闲。我利用它来说几句话。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我实在没有时间用普通的方式跟你谈情说爱,但是我确实爱你。请你快回答吧——那帮人正在抢购太平洋铁路的股票呢。”
  “喔,你说什么?”年轻女人嚷道。她站了起来,眼睛睁得大大地盯着他。
  “你不明白吗?”麦克斯韦尔着急地说。“我要求你跟我结婚。我爱你,莱斯利小姐。我早就想对你说了。所以事情稍微少一点时就抽空跑来。他们又打电话找我了。皮彻,让他们等一会儿。你肯不肯,莱斯利小姐?”
  速记员的举动非常蹊跷。起先她似乎诧异得楞住了;接着,泪水从她惊讶的眼睛里流下来;之后,她泪花晶莹地愉快地笑了,一条胳臂温柔地勾住经纪人的脖子。
  “我现在懂得啦,”她柔声说,“这种生意经使你把什么都忘了。起初我吓了一跳。难道你不记得了吗,哈维?我们昨晚八点钟在街角的小教堂里举行过婚礼啦。”
  “醉翁之意”
  他从德斯布罗萨斯街的渡口出来时,使我不由得对他发生了兴趣。看他那神气,是个见多识广,四海为家的人;来到纽约的样子,又象是一个睽违多年,重新回到自己领地来的领主。尽管他露出这种神情,我却断定他以前从未踩上过这个满是哈里发①的城市的滑溜的圆石铺的街道。
  ①哈里发:伊斯兰教国家政教合一的领袖称号,一般都有钱有势。
  他穿着一套宽大的,蓝中带褐,颜色古怪的衣服,戴着一顶老式的,圆圆的巴拿马草帽,不象北方的时髦人物那样在帽帮上捏出花哨的凹塘,斜戴成一个角度。此外,他那出奇的丑陋不但使人厌恶,而且使人吃惊——他那副林肯式的愁眉蹙额的模样和不端正的五官,简直会使你诧异和害怕得目瞪口呆。渔夫捞到的瓶子里窜出的一股妖气变的怪物,恐怕也不过如此②。后来他告诉我,他名叫贾德森·塔特;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从现在起就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他的绿色绸领带用黄玉环扣住,手里握着一支鲨鱼脊骨做的手杖。
  ②这里指《天方夜谭》中的故事。
  贾德森·塔特招呼了我,仿佛旧地重游记不清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似的,大大咧咧地向我打听本市街道和旅馆的一般情况。我觉得没有理由来贬低我自己下榻的商业区那家清静的旅馆;于是,到了下半夜,我们已经吃了饭,喝了酒(是我付的帐),就打算在那家旅馆的休息室里找一个清静的角落坐下来抽烟了。
  贾德森·塔特仿佛有什么话要讲给我听。他已经把我当作朋友了;他每说完一句话,便把那只给鼻烟染黄的,象轮船大副的手一般粗大的手在我鼻子前面不到六英寸的地方晃着。我不由得想起,他把陌生人当作敌人时是不是也这么突兀。
  我发觉这个人说话时身上散发出一种力量。他的声音象是动人的乐器,被他用华彩出色的手法弹奏着。他并不想让你忘却他的丑陋;反而在你面前炫示,并且使之成为他言语魅力的一部分。如果你闭上眼睛,至少会跟着这个捕鼠人的笛声走到哈默尔恩的城墙边。你不至于稚气得再往前走。不过让他替他的言词谱上音乐吧,如果不够味儿,那该由音乐负责。
  “女人,”贾德森·塔特说,“是神秘的。”
  我的心一沉。我可不愿意听这种老生常谈——不愿意听这种陈腐浅薄,枯燥乏味,不合逻辑,不能自圆其说,早就给驳倒的诡辩——这是女人自己创造出来的古老,无聊,毫无根据,不着边际,残缺而狡猾的谎言;这是她们为了证明、促进和加强她们自己的魅力和谋算而采取的卑劣、秘密和欺诈的方法,从而暗示,蒙混,灌输,传播和聪明地散布给人们听的。
  “哦,原来如此!”我说的是大白话。
  “你有没有听说过奥拉塔马?”他问道。
  “可能听说过。”我回答说。“我印象中仿佛记得那是一个芭蕾舞演员——或者是一个郊区——或者是一种香水的名字?”
  “那是外国海岸上的一个小镇,”贾德森·塔特说,“那个国家的清况,你一点儿不知道,也不可能了解。它由一个独裁统治着,经常发生革命和叛乱。一出伟大的生活戏剧就是在那里演出的,主角是美国最丑的人贾德森·塔特,还有无论在历史或小说中都算是最英俊的冒险家弗格斯·麦克马汉,以及奥拉塔马镇镇长的美貌女儿安娜贝拉·萨莫拉。还有一件事应该提一提——除了乌拉圭三十三人省①以外,世界上任何别的地方都没有一种叫楚楚拉的植物。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国家的产品有贵重木料、染料、黄金、橡胶、象牙和可可。”
  ①三十三人省:乌拉圭东部省名及省会名。一八二五年,以拉瓦列哈为首的三十三名乌拉圭爱国者在乌拉圭河岸阿格拉西亚达登陆,开始了反巴西统治的武装斗争,后人遂将该地命名为“三十三人”。
  “我一向以为南美洲是不生产象牙的呢。”我说。
  “那你就错上加错了。”贾德森·塔特说。他那美妙动人的声音抑扬顿挫,至少有八个音度宽。“我并没说我所谈的国家在南美洲呀——我必须谨慎,亲爱的朋友;要知道,我在那里是搞过政治的。虽然如此,我跟那个国家的总统下过棋,棋子是用貘的鼻骨雕刻成的——貘是安第斯山区的一种角蹄类动物——看起来同上好的象牙一模一样。
  “我要告诉你的不是动物,而是浪漫史和冒险,以及女人的气质。
  “十五年来,我一直是那个共和国至高无上的独裁老桑乔·贝纳维德斯背后的统治力量。你在报上见过他的相片——一个窝囊的黑家伙,脸上的胡子象是瑞士音乐盒圆筒上的钢丝,右手握着一卷象是记家谱的《圣经》扉页那样的纸头。这个巧克力色的统治者一向是种族分界线和纬线之间最惹人注意的人物。很难预料他的结局是登上群英殿呢,还是身败名裂。当时,如果不是格罗弗·克利夫兰②在做总统的话,他一定会被称做南方大陆的罗斯福。他总是当一两任总统,指定了暂时继任人选之后,再退休一个时期。
  ②克利夫兰(1837~1903):美国第二十二届和第二十四届总统,民主党人。
  “但是替‘解放者’贝纳维德斯赢得这些声誉的并不是他自己。不是他,而是贾德森·塔特。贝纳维德斯只不过是个傀儡。我总是指点他,什么时候该宣战,什么时候该提高进口税,什么时候该穿大礼服。但是我要讲给你听的并不是这种事情。我怎么会成为有力人物的呢?我告诉你吧。自从亚当睁开眼睛,推开嗅盐瓶,问道:‘我怎么啦’以来,能发出声音的人中间,要数我最出色。
  “你也看到,除了新英格兰早期主张信仰疗法的基督徒的相片以外,我可以算是你生平碰见的最丑的人。因此,我很年轻时便知道必须用口才来弥补相貌的不足。我做到了这一点。我要的东西总能到手。作为在老贝纳维德斯背后出主意的人,我把历史上所有伟大的幕后人物,诸如塔利兰、庞巴杜夫人和洛布①,都比得象俄国杜马中少数派的提案了。我用三寸不烂之舌可以说得国家负债或者不负债,使军队在战场上沉睡,用寥寥数语来减少暴、骚乱、税收、拨款或者盈余,用鸟鸣一般的唿哨唤来战争之犬或者和平之鸽。别人身上的俊美、肩章、卷曲的胡须和希腊式的面相同我是无缘的。人家一看到我就要打寒战。可是我一开口说话,不出十分钟,听的人就被我迷住了,除非他们害了晚期心绞痛。不论男女,只要碰到我,无不被我迷住。呃,你不见得认为女人会爱上象我这种面相的人吧?”
  ①洛布(1866~1937):美国商人,西奥多·罗斯福任纽约州长与总统时的私人秘书。
  “哦,不,塔特先生。”我说。“迷住女人的丑男子常常替历史增添光彩,使小说黯然失色。我觉得——”
  “对不起,”贾德森·塔特打断了我的话,“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你先请听我的故事。”
  “弗格斯·麦克马汉是我在京都的一个朋友。拿俊美来说,我承认他是货真价实的。他五官端正,有着金黄色的鬈发和笑吟吟的蓝眼晴。人们说他活象那个叫做赫耳·墨斯①的塑像,就是摆在罗马博物馆里的语言与口才之神。我想那大概是一个德国的无政府主义者。那种人老是装腔作势,说个没完。
  ①赫耳墨斯(Hermes)是希腊神话中商业、演说、竞技之神,作者在这里把原文拆开,成了德文中的“墨斯先生”(Herr Mees),因此下文有“德国无政府主义者”之说。
  “不过弗格斯没有口才。他从小就形成了一个观念,认为只要长得漂亮,一辈子就受用不尽。听他谈话,就好比你想睡觉时听到了水滴落到床头的一个铁皮碟子上的声音一样。他和我却交上了朋友——也许是因为我们如此不同吧,你不觉得吗?我刮胡子时,弗格斯看看我那张象是在万圣节前夜戴的面具的怪脸,似乎就觉得高兴;当我听到他那称之为谈话的微弱的喉音时,我觉得作为一个银嗓子的丑八怪也心满意足了。
  “有一次,我不得不到奥拉塔马这个滨海小镇来解决一些政治动乱,在海关和军事部门砍掉几颗脑袋。弗格斯,他掌握着这个共和国的冰和硫磺火柴的专卖权,说是愿意陪我跑一趟。
  “在骡帮的铃铛声中,我们长驱直入奥拉塔马,这个小镇便属于我们了;正如西奥多·罗斯福在奥伊斯特湾②时,长岛海峡不属于日本人一样。我说的虽然是‘我们’,事实上是指‘我’。只要是到过四个国家,两个海洋,一个海湾和地峡,以及五个群岛的人,都听到过贾德森·塔特的大名。人们管我叫绅士冒险家。黄色报纸用了五栏,一个月刊用了四万字(包括花边装饰),《纽约时报》用第十二版的全部篇幅来报导我的消息。如果说我们在奥拉塔马受到的欢迎部分原因是由于弗格斯·麦克马汉的俊美,我就可以把我那巴拿马草帽里的标签吃下去。他们张灯结彩是为了我。我不是爱妒忌的人;我说的是事实。镇上的人都是尼布甲尼撒③;他们在我面前拜倒草地;因为这个镇里没有尘埃可以拜倒。他们向贾德森·塔特顶礼膜拜。他们知道我是桑乔·贝纳维德斯背后的主宰。对他们来说,我的一句话比任何别人的话更象是东奥罗拉图书馆书架上的全部毛边书籍。居然有人把时间花在美容上——抹冷霜,按摩面部(顺眼睛内角按摩),用安息香酊防止皮肤松弛,用电疗来除黑痣——为了什么目的?要漂亮。哦,真是大错特错!美容师应该注意的是喉咙。起作用的不是赘疣而是言语,不是爽身粉而是谈吐,不是香粉而是聊天,不是花颜玉容而是甘言巧语——不是照片而是留声机。闲话少说,还是谈正经的吧。
  ②奥伊斯特湾:美国长岛北部的村落,西奥多·罗斯福的家乡。
  ③尼布甲尼撒(前605~前562):巴比伦王,《旧约·但以理书》第四章第二十九至三十三节有尼布甲尼撒“吃草如牛”之语。
  “当地头面人物把我和弗格斯安顿在蜈蚣俱乐部里,那是一座建筑在海边桩子上的木头房子。涨潮时海水和房子相距只有九英寸。镇里的大小官员、诸色人等都来致敬。哦,并不是向赫耳·墨斯致敬。他们早听到贾德森·塔特的名声了。
  “一天下午,我和弗格斯·麦克马汉坐在蜈蚣旅馆朝海的回廊里,一面喝冰甘蔗酒,一面聊天。
  “‘贾德森,’弗格斯说道,‘奥拉塔马有一个天使。’
  “‘只要这个天使不是加百列,’我说,‘你谈话的神情为什么象是听到了最后审判的号角声那样紧张?’
  “‘是安娜贝拉·萨莫拉小姐。’弗格斯说。‘她——她——她美得——没治!’
  “‘呵呵!’我哈哈大笑说。‘听你形容你情人的口吻倒真象是一个多情种子。你叫我想起了浮士德追求玛格丽特的事——就是说,假如他进了舞台的活板底下之后仍旧追求她的话。’
  “‘贾德森,’弗格斯说,‘你知道你自己象犀牛一般丑。你不可能对女人发生兴趣。我却发疯般地迷上了安娜贝拉小姐。因此我才讲给你听。’
  “‘哦,当然啦。’我说。‘我知道我自己的面孔象是尤卡坦杰斐逊县那个守着根本不存在的窖藏的印第安阿兹特克偶像。不过有补偿的办法。比如说,在这个国家里抬眼望到的地方,以及更远的地方,我都是至高无上的人物。此外,当我和人们用口音、声音、喉音争论的时候,我说的话并不限于那种低劣的留声机式的胡言乱语。’
  “‘哦,’弗格斯亲切地说,‘我知道不论闲扯淡或者谈正经,我都不成。因此我才请教你。我要你帮我忙。’
  “‘我怎么帮忙呢?’我问道。
  “‘我已经买通了安娜贝拉小姐的陪媪,’弗格斯说,‘她名叫弗朗西斯卡。贾德森,你在这个国家里博得了大人物和英雄的名声。’
  “‘正是,’我说,‘我是当之无愧的。’
  “‘而我呢,’弗格斯说,‘我是北极和南极之间最漂亮的人。’
  “‘如果只限于相貌和地理,’我说,‘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
  “‘你我两人,’弗格斯说,‘我们应该能把安娜贝拉·萨莫拉小姐弄到手。你知道,这位小姐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西班牙家族,除了看她坐着马车在广场周围兜圈子,或者傍晚在栅栏窗外瞥见她一眼之外,她简直象是星星那样高不可攀。’
  “‘替我们中间哪一个去弄呀?’我问道。
  “‘当然是替我。’弗格斯说。‘你从来没有见过她。我吩咐弗朗西斯卡把我当作你,已经指点给安娜贝拉看过好几次了。她在广场上看见我的时候,以为看到的是全国最伟大的英雄、政治家和浪漫人物堂·贾德森·塔特呢。把你的声名和我的面貌合在一个人身上,她是无法抗拒的。她当然听到过你那惊人的经历,又见过我。一个女人还能有什么别的企求?’弗格斯·麦克马汉说。
  “‘她的要求不能降低一点吗?’我问道。‘我们怎么各显身手,怎么分摊成果呢?’
  “弗格斯把他的计划告诉了我。
  “他说,镇长堂·路易斯·萨莫拉的房子有一个院子——通向街道的院子。院内一角是他女儿房间的窗口——那地方黑得不能再黑了。你猜他要我怎么办?他知道我口才流利,有魅力,有技巧,让我半夜到院子里去,那时候我这张鬼脸看不清了,然后代他向萨莫拉小姐求爱——代她在广场上照过面的,以为是堂,贾德森·塔特的美男子求爱。
  “我为什么不替他,替我的朋友弗格斯·麦克马汉效劳呢?他来请求我就是看得起我——承认了他自己的弱点。
  “‘你这个白百合一般的,金头发,精打细磨的,不会开口的小木头,’我说,‘我可以帮你忙。你去安排好,晚上带我到她窗外,在月光颤音的伴奏下,我滔滔不绝地谈起来,她就是你的了。’
  “‘把你的脸遮住,贾德。’弗格斯说。‘千万把你的脸遮严实。讲到感情,你我是生死之交,但是这件事非同小可。我自己能说话也不会请你去。如今看到我的面孔,听到你的说话,我想她非给弄到手不可了。’
  “‘到你的手?’我问道。
  “‘我的。’弗格斯说。
  “嗯,弗格斯和陪媪弗朗西斯卡安排好了细节。一天晚上,他们替我准备好一件高领子的黑色长披风,半夜把我领到那座房子那里。我站在院子里窗口下面,终于听到栅栏那边有一种天使般又柔和又甜蜜的声音。我依稀看到里面有一个穿白衣服的人影;我把披风领子翻了上来,一方面是忠于弗格斯,一方面是因为那时正当七月潮湿的季节,夜晚寒意袭人。我想到结结巴巴的弗格斯,几乎笑出声来,接着我开始说话了。
  “嗯,先生,我对安娜贝拉小姐说了一小时话。我说‘对她’,因为根本没有‘同她’说话。她只是偶尔说一句:‘哦,先生。’或者‘呀,你不是骗人吧?’或者‘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以及诸如此类的,女人被追求得恰到好处时所说的话。我们两人都懂得英语和西班牙语;于是我运用这两种语言替我的朋友弗格斯去赢得这位小姐的心。如果窗口没有栅栏,我用一种语言就行了。一小时之后,她打发我走,并且给了我一朵大大的红玫瑰花。我回来后把它转交给了弗格斯。
  “每隔三四个晚上,我就代我的朋友到安娜贝拉小姐的窗子下面去一次,这样持续了三星期之久。最后,她承认她的心已经属于我了,还说每天下午驾车去广场的时候都看到了我。她见到的当然是弗格斯。但是赢得她心的是我的谈话。试想,如果弗格斯自己跑去呆在黑暗里,他的俊美一点儿也看不见,他一句话也不说,那能有什么成就!
  “最后一晚,她答应跟我结婚了——那是说,跟弗格斯。她把手从栅栏里伸出来让我亲吻。我给了她一吻,并且把这消息告诉了弗格斯。
  “‘那件事应该留给我来做。’他说。
  “‘那将是你以后的工作。’我说。‘一天到晚别说话,光是吻她。以后等她认为已经爱上你时,她也许就辨不出真正的谈话和你发出的嗫嚅之间的区别了。’
  “且说,我从来没有清楚地见过安娜贝拉小姐。第二天,弗格斯邀我一起去广场上,看看我不感兴趣的奥拉塔马交际界人物的行列。我去了;小孩和狗一看到我的脸都往香蕉林和红树沼地上逃。
  “‘她来啦,’弗格斯捻着胡子说——‘穿白衣服,坐着黑马拉的敞篷车。’
  “我一看,觉得脚底下的地皮都在晃动。因为对贾德森·塔特来说,安娜贝拉·萨莫拉小姐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并且从那一刻起,是唯一最美的女人。我一眼就明白我必须永远属于她,而她也必须永远属于我。我想起自己的脸,几乎晕倒;紧接着我又想起我其它方面的才能,又站稳了脚跟。何况我曾经代替一个男人追求了她有三星期之久呢!
  “安娜贝拉小姐缓缓驶过时,她用那乌黑的眼睛温柔地、久久地瞟了弗格斯一下,那个眼色足以使贾德森·塔特魂魄飞扬,仿佛坐着胶轮车似地直上天堂。但是她没有看我。而那个美男子只是在我身边拢拢他的鬈发,象浪子似地嬉笑着昂首阔步。
  “‘你看她怎么样,贾德森?’弗格斯得意洋洋地问道。
  “‘就是这样。’我说,‘她将成为贾德森·塔特夫人。我一向不做对不起朋友的事。所以言明在先。’
  “我觉得弗格斯简直要笑破肚皮。
  “‘呵,呵,呵,’他说,‘你这个丑八怪!你也给迷住了,是吗?好极啦!不过你太迟啦。弗朗西斯卡告诉我,安娜贝拉日日夜夜不谈别的,光谈我。当然,你晚上同她谈话,我非常领你的情。不过你要明白,我觉得我自己去的话也会成功的。’
  “‘贾德森·塔特夫人。’我说。‘别忘掉这个称呼。你利用我的舌头来配合你的漂亮,老弟。你不可能把你的漂亮借给我;但是今后我的舌头是我自己的了。记住“贾德森·塔特夫人”,这个称呼将印在两英寸阔,三英寸半长的名片上。就是这么一回事。’
  “‘好吧。’弗格斯说着又笑了。‘我跟她的镇长爸爸讲过,他表示同意。明天晚上,他要在他的新仓库里举行招待舞会。如果你会跳舞,贾德,我希望你也去见见未来的麦克马汉夫人。’
  “第二天傍晚,在萨莫拉镇长举行的舞会上,当音乐奏得最响亮的时候,贾德森·塔特走了进去。他穿着一套新麻布衣服,神情象是全国最伟大的人物,事实上也是如此。
  “有几个乐师见到我的脸,演奏的乐曲马上走了调。一两个最胆小的小姐禁不住尖叫起来。但是镇长忙不迭地跑过来,一躬到地,几乎用他的额头擦去了我鞋子上的灰尘。光靠面孔漂亮是不会引起这么惊人的注意的。
  “‘萨莫拉先生,’我说,‘我久闻你女儿的美貌。我很希望有幸见见她。’
  “约莫有六打粉红色布套的柳条椅靠墙放着。安娜贝拉小姐坐在一张摇椅上,她穿着白棉布衣服和红便鞋,头发上缀着珠子和萤火虫。弗格斯在屋子的另一头,正想摆脱两个咖啡色,一个巧克力色的女郎的纠缠。
  “镇长把我领到安娜贝拉面前,作了介绍。她一眼看到我的脸,大吃一惊,手里的扇子掉了下来,摇椅几乎翻了身。我倒是习惯于这种情形的。
  “我在她身边坐下,开始谈话。她听到我的声音不禁一怔,眼睛睁得象鳄梨一般大。她简直无法把我的声音和我的面相配合起来。不过我继续不断地用C调谈着话,那是对女人用的调子;没多久她便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眼睛里露出一种恍惚的样子。她慢慢地入彀了。她听说过有关贾德森·塔特的事情,听说过他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物,干过许多伟大的事业;那对我是有利的。但是,当她发觉伟大的贾德森并不是人家指点给她看的那个美男子时,自然不免有些震惊。接着,我改说西班牙语,在某种情况下,它比英语好,我把它当作一个有千万根弦的竖琴那样运用自如,从降C调一直到F高半音。我用我的声音来体现诗歌、艺术、传奇、花朵和月光。我还把我晚上在她窗前念给她的诗背了几句;她的眼睛突然闪出柔和的光亮,我知道她已经辨出了半夜里向她求爱的那个神秘人的声音。
  “总之,我把弗格斯·麦克马汉挤垮了。啊,口才是货真价实的艺术——那是不容置疑的。言语漂亮,才是漂亮。这句谚语应当改成这样①。
  ①英文有“行为漂亮,才是漂亮”一成语。
  “我和安娜贝拉小姐在柠檬林子里散了一会儿步,弗格斯正愁眉苦脸地在同那个巧克力色的姑娘跳华尔兹。我们回去之前,她同意我第二天半夜到院子里去,在她窗下再谈谈话。
  “呃,经过非常顺利。不出两星期,安娜贝拉和我订了婚,弗格斯完了。作为一个漂亮的人,他处之泰然,并且对我说他不准备放弃。
  “‘口才本身很起作用,贾德森,’他对我说,‘尽管我以前从没有想到要培养它。但是凭你的尊容,指望用一些话语来博得女人的欢心,那简直是画饼充饥了。’
  “我还没有讲到故事的正文呢。
  “一天,我在火热的阳光底下骑马骑了好久,没等到凉爽下来,就在镇边的礁湖里洗了一个冷水澡。
  “天黑之后,我去镇长家看安娜贝拉。那时候,我每天傍晚都去看她,我们打算一个月后结婚。她仿佛一只夜莺,一头羚羊,一朵庚申蔷薇,她的眼睛又明亮又柔和,活象银河①上撇下来的两夸脱奶油。她看到我那丑陋的相貌时,并没有害怕或厌恶的样子。老实说,我觉得我看到的是无限的柔情蜜意,正象她在广场上望着弗格斯时那样。
  ①“银河”的原文是“牛奶路”(Milky Way)。
  “我坐下来,开始讲一些安娜贝拉爱听的话——我说她是一个托拉斯,把全世界的美丽都垄断了。我张开嘴巴,发出来的不是往常那种打动心弦的爱慕和奉承的话语,却是象害喉炎的娃娃发出的微弱的嘶嘶声。我说不出一个字,一个音节,一声清晰的声音。我洗澡不小心,着凉倒了嗓子。
  “我坐了两个小时,想给安娜贝拉提供一些消遣。她也说了一些话,不过显得虚与委蛇,淡而无味。我想竭力达到的算是话语的声音,只是退潮时分蛤蜊所唱的那种‘海洋里的生活’。安娜贝拉的眼睛仿佛也不象平时那样频频地望着我了。我没有办法来诱惑她的耳朵。我们看了一些画,她偶尔弹弹吉他,弹得非常坏。我离去时,她的态度很冷漠——至少可以说是心不在焉。
  “这种情况持续了五个晚上。
  “第六天,她跟弗格斯·麦克马汉跑了。
  “据说他们是乘游艇逃到贝里塞去的,他们离开了已有八小时。我乘了税务署的一条小汽艇赶去。
  “我上船之前,先到老曼努埃尔·伊基托,一个印第安混血药剂师的药房里去。我说不出话,只好指指喉咙,发出一种管子漏气似的声音。他打起呵欠来。根据当地的习惯,他要过一小时才理会我。我隔着柜台探过身去,抓住他的喉咙,再指指我自己的喉咙。他又打了一呵欠,把一个盛着黑色药水的小瓶放在我手里。
  “‘每隔两小时吃一小匙。’他说。
  “我扔下一块钱,赶到汽艇上。
  “我在安娜贝拉和弗格斯的游艇后面赶到了贝里塞港口,只比他们迟了十三秒。我船上的舢板放下去时,他们的舢板刚向岸边划去。我想吩咐水手们划得快些,可声音还没有发出就在喉头消失了。我记起了老伊基托的药水,连忙掏出瓶子喝了一口。
  “两条舢板同时到岸。我笔直地走到安娜贝拉和弗格斯面前。她的眼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接着便掉过头去,充满感情和自信地望着弗格斯。我知道自己说不出话,但是也顾不得了。我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话语上面。在美貌方面,我是不能站在弗格斯身边同他相比的。我的喉咙和会厌软骨纯粹出于自动,要发出我心里想说的话。
  “使我大吃一惊、喜出望外的是,我的话语滔滔不绝地说了出来,非常清晰、响亮、圆润,充满了力量和压抑已久的感情。
  “‘安娜贝拉小姐,’我说,‘我可不可以单独同你谈一会儿?’
  “你不见得想听那件事的细节了吧?多谢。我原有的口才又回来了。我带她到一株椰子树下,把以前的言语魅力又加在她身上。
  “‘贾德森,’她说,‘你同我说话的时候,我别的都听不见了——都看不到了——世界上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不在我眼里了。’
  “‘嗯,故事到这里差不多完了。安娜贝拉随我乘了汽艇回到奥拉塔马。我再没有听到弗格斯的消息,再也没有见到他。安娜贝拉成了现在的贾德森·塔特夫人。我的故事是不是使你厌烦?’”
  “不。”我说。“我一向对心理研究很感兴趣。人的心——尤其是女人的心——真是值得研究的奇妙的东西。”
  “不错。”贾德森·塔特说。“人的气管和支气管也是如此。还有喉咙。你有没有研究过气管?”
  “从来没有,你的故事使我很感兴趣。我可不可以问候塔特夫人,她目前身体可好,在什么地方?”
  “哦,当然。”贾德森·塔特说。“我们住在泽西城伯根路。奥拉塔马的天气对塔特太太并不合适。我想你从来没有解剖过会厌杓状软骨,是吗?”
  “没有,”我说,“我不是外科医生。”
  “对不起,”贾德森·塔特说,“但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懂得足够的解剖学和治疗学,以便保护自己的健康。突然着凉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炎或者肺气泡炎症,从而严重地影响发音器官。”
  “也许是这样,”我有点不耐烦地说,“不过这话跟我们刚才谈的毫不相干。说到女人感情的奇特,我——”
  “是啊,是啊,”贾德森·塔特插嘴说,“她们的确特别。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我回到奥拉塔马以后,从老曼努埃尔·伊基托那里打听到了他替我医治失音的药水里有什么成分。我告诉过你,它的效力有多么快。他的药水是用楚楚拉植物做的。嗨,你瞧。”
  贾德森·塔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椭圆形的白色纸盒。
  “这是世界第一良药,”他说,“专治咳嗽、感冒、失音或者气管炎症。盒子上印有成分仿单。每片内含甘草2喱,妥鲁香胶1/10喱,大茴香油1/20量滴,松馏油1/60量滴,荜澄茄油树脂1/60量滴,楚楚拉浸膏1/10量滴。”
  “我来纽约,”贾德森·塔特接着说,“是想组织一家公司,经售这种空前伟大的喉症药品。目前我只是小规模地推销。我这里有一盒四打装的喉片,只卖五毛钱。假如你害——”
  我站起身,一声不响地走开了。我慢慢逛到旅馆附近的小公园,让贾德森·塔特心安理得地独自呆着。我心里很不痛快。他慢慢地向我灌输了一个我可能利用的故事。那里面有一丝生活的气息,还有一些结构,如果处理得当,是可以出笼的。结果它却证明是一颗包着糖衣的商业药丸。最糟的是我不能抛售它。广告部和会计室会看不起我的。并且它根本够不上文学作品的条件。因此,我同别的失意的人们一起坐在公园的椅子上,眼皮逐渐搭拉下来。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照例看了一小时我喜欢的杂志上的故事。这是为了让我的心思重新回到艺术上去。
  我看了一篇故事,就伤心地把杂志一本本地扔在地上。每一位作家毫无例外地都不能安慰我的心灵,只是轻快活泼地写着某种特殊牌子的汽车的故事,仿佛因而抑制了自己的天才的火花塞。
  当我扔开最后一本杂志的时候,我打起精神来了。
  “如果读者受得了这许多汽车,”我暗忖着,“当然也受得了塔特的奇效楚楚拉气管炎复方含片。”
  假如你看到这篇故事发表的话,你明白生意总是生意,如果艺术远远地跑在商业前面,商业是会急起直追的。
  为了善始善终起见,我不妨再加一句:楚楚拉这种草药在药房里是买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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