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油 周日清晨]一名有钱人在周日清晨

来源:学生作文作业 时间:2018-05-31 23:53: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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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有钱人在周日清晨篇(一):我的偶像小学作文

  作文一:我的偶像
  以前,我最崇拜的人是歌星周杰伦,把他当作我的偶像,在我的书包、抽屉里装满了他的资料,平时和同学们津津乐道的是他的阔气、绯闻与隐私,和朋友们争相传阅的是他的照片……而如今,不知为什么,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身着桔黄色衣服、头戴钢盔的消防员叔叔。
  每当灾难降临到我们的身边时,消防员叔叔总是第一个出现在火灾现场,就像一位保护神保护着人民的生命财产。还记得前不久,我市沙县发生了一起大面积森林火灾,由于风大,大火蔓延迅速,火苗飞过沙溪河,越过高速公路,向不同方向蔓延,当地部分高速公路、铁路和电力一度受到较大影响。幸好是森林、消防、武警官兵和专业扑火队伍以及党政干部1500多人地及时扑火抢救,结果才最大限度地保住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心里就想:我长大以后也要当一名勇敢的消防队员,替人类消灾解难。
  我还看过一则报道:一辆载有25吨液化气的槽罐车疑车速过快失控飞落桥底,司机重伤,液化气狂烧不止,附近多条主干道交通因此瘫痪,多支的消防中队上百名消防队员赶来抢险。因为他们发扬了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冒着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圆满地完成了这次抢险任务,避免了更大的灾害事故发生,受到了周围群众的好评。
  也许最近我见的最多的是消防员叔叔赶向火场执行任务时的毫不犹豫;听的最多的也是他们冲进火场扑火救人时的奋不顾身的缘故吧!消防员叔叔桩桩件件的英雄事迹,都已烙在我脑海里。如今,他们已成为了我的偶像——我心中无可替代的真正的明星。
  作文二:我的偶像:SuperDan(超级丹)
  1983年10月14日福建龙岩市上杭县诞生了一位著名的羽毛球运动员,他的叫林丹。身高在1.78左右,他的爱好是:踢足球、看电影、听歌、和朋友一起聊天吃饭。他是用左手持拍,打法:拉吊突击,进攻遗失强,场上步法灵活、速度快,进攻的落点好。虽然林丹的性格不服输,但他的心态往往决定了他比赛的“成败”。主要战绩:2006年世锦赛男单冠军……
  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各地风靡学电子琴。当时林丹正在上学前班,班里的同学几乎都被家长带着去学电子琴,林丹也不例外。林妈妈给他买了一台名叫卡西欧的电子琴,价值一两百块。可是这台电子琴并没有吸引住“小林丹“。只练了一星期,他就再也不肯练了。
  9岁,在泪水中成长1992年,9的林丹进入了福建省体校,来到了杭县600公里远的福州。在省体校的第一个学期,林丹是伴着泪水度过的。
  林丹是在1992年冬天进的体校,一向怕冷的他非常不习惯宿舍生活。自从林爸爸、林妈妈把林丹送到福州后,林丹就开始哭,基本上一天哭一次。训练的时候,练着练着就开始哭。训练完了,回到宿舍,他经常独自发呆,不知不觉又开始哭了。后来,林丹开始给家里写信,一天写一封,主题基本上是:我想你们,爸爸、妈妈,你们快来看我。
  后来林丹学会了换衣服、洗床单……他写信的次数越来越少,直到他适应了体校生活。
  12岁,在部队经受洗礼1995年,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林丹获得了男单的冠军,被解放军看中了。部队让他在部队试训10天。之后没有几天林丹就接到了解放军的录取通知,12岁的林丹就这样跨进了军队的大门,成了一位军人。
  到了部队,部队为林丹发了许多装备,有凯胜的羽毛球拍,有服装等。领到装备的林丹非常高兴,因为在此之前他一直用木头做的球拍。
  1997年,林丹随着解放军队到南日岛体验部队生活。在那里,他们这些羽毛球的选手每一天都要与官兵一起出操、站岗、在太阳下站几十分钟……经过那一段时间的洗礼,林丹充分感受到了当军人的艰苦。
  林丹说自己在球场上的那股霸气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这股霸气是缘于他从小不服输的性格。这股不服输的劲头让林丹在无论多么苦,多么累的情况下不服输,从地方体校到军队,他的性格得到了更好的锤炼!
  作文三: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即不是明星,也不是歌手,更不是作家,还不是什么有钱人,而是一个普通人,是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有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我生病的时候,她会一直在我的身边照顾我。记得有一次,我发烧了,想喝梨子汤。可是家里偏偏没有梨子汤,想要喝,还必需要到华府城隍庙附近的菜市场才有。妈妈她也给我买。临走的时候,妈妈留了一个手机在家,让我有什么事情给她打电话。我点了点头。妈妈出去给我买了梨子,回来就给我烧汤喝。
  有那么一次,我上床睡觉了,谁知在我的枕头上有一只蜈蚣。我原本毫不知情,我翻了一个身后,正好打到了那条蜈蚣,蜈蚣上前就咬了我一口。我的手流血了,叫来了妈妈。妈妈过来了,她开始没有发现什么,后来,妈妈把被子一掀,看到了什么东西。她先是一愣,然后立刻把我抱在了椅子上。那只蜈蚣爬得很快,一转眼就爬到了床的尽头。这时,蜈蚣停了下来,好像在和我们说:“哼!谁叫你碰我,活该,看我不咬你。”妈妈对它招手,对它说:“来啊,有本事我们来较量较量。”妈妈那棍子来挑它,捣了它好几下,它终于不动了。妈妈看它太脏了,就拿了一张纸来,把那只蜈蚣包着扔到了厕所的马桶里。后来,妈妈和爸爸就带我去了奶奶家拿蜈蚣酒。谁知奶奶家没有蜈蚣酒,奶奶就给我抹了一种草,我们就回家了。回到家,我害怕还有蜈蚣,妈妈就和爸爸一起把床都掀了,发现没有蜈蚣了,我才放心的睡了。开始,我睡着了,到了半夜,我突然醒来了。我想睡觉,可是我的手很疼,睡不着觉。妈妈知道了,就一晚上没有睡觉,在旁边给我讲笑话,说故事,猜谜语,让我忘记手上的疼痛。早上,妈妈还很早就去给我拿蜈蚣酒。
  我的考试成绩不理想时,她会耐心地告诉我为什么错,错在了那里,有时,妈妈还会在纸上写写画画,为了让我记住,妈妈还会再给我出一题。当我再写一遍那一题时,要是再错,妈妈就会说我不认真听了。我犯错误时,妈妈也会说我,让我改正缺点。
  我的偶像就是我的妈妈。她对我关心、照顾,比那些明星、歌手、作家、有钱人对我都好。
  作文四:我的偶像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一个十分善良可爱的女演员,同时也是一个唱歌十分动听的歌手。她有甜美的外表,迷人的微笑,仿佛是童话中的公主!
  她,给我带来开心的每一天,我常常从电视上看见她的影子。她完美高超的演技取得观众的厚爱!她,拥有似乎能看透世界是眼睛,甜美的外貌,可有着美丽的外貌有什么用呢?从小,她的父母就离婚,母亲一个人带着她和弟弟在外打工。她,承担起照顾这个家的重担。十七岁,母亲心脏病复发,是她背着母亲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医院。她同时还要照顾幼小的弟弟。长大之后,她成为一位出色的演员,七天七夜的戏她只睡了三个小时。在戏场,工作人员们都在休息,只有她一人在看剧本,背台词。她把她的新碟《幸福遇见》还有她在纽约求学之后写下的书《我的纽约贝果日记》当做慈善基金捐给基金会。这一切切,让崇拜他的粉丝们都十分感动。到现在,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好吃的好用的都让给弟弟还有母亲。
  她就是乐观向上,活泼可爱,人见人爱的林依晨。她这种精神将是我的榜样,更是我人生中的启蒙老师!她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人,永远永远!
  作文五:我的偶像
  爱因斯坦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可他的聪明才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据说,他以前并不是一个杰出的学生,甚至还被人认为是一个“笨家伙”。可为什么他会从这样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呢?原因就在于他的一个成功公式:A=X+Y+Z(成功=勤奋+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
  以前,爱因斯坦特别特别笨,连话都讲不好,前言不搭后语,发应很迟钝,经常被老师呵斥,罚站。教师和校长都认为他永远成不了才。一次工艺课上,老师拿出一张做得很不像样的木凳对大家说:“我想,世界上也许不会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了!”在哄堂大笑中爱因斯坦红着脸说:“我想,这种凳子是有的。”说着,他从课桌里拿出两个更加不像样的凳子说:“这是我前两次做的,交给您的是第三次做的,虽然不太行,缺比这两个好得多!”一口气讲了这么多,连他自己也很吃惊,老师更是目瞪口呆。
  爱因斯坦长大后,凭借着他的成功公式,使他从一个笨头笨脑的家伙变成了一个世界瞩目的科学巨人。
  爱因斯坦除了在光电效应、相对论等方面作出伟大贡献外,他关于布朗运动的研究成果,对于大量无序因子的规律性把握,成为当今最热门的金融学的基础。他提出的激光受激辐射的概念,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他与玻尔进行的论战中提出的EPR佯谬,至今仍是理论物理和科学哲学界不断探讨的话题……
  我觉得,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先泄了自己的气,只要能肯为目标付出艰辛的劳动,并配合正确的方法,一定会得到成功女神的酬劳。
  作文六:我的偶像
  人人都有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张丰硕。
  也许是因为我们的性格相同,才使我们成为好朋友——自尊心很强。前一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也使我越来越了解他了。
  那时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课间还活蹦乱跳的他,到了上课好像显得特别紧张——因为试卷就要发下来了。不一会儿,试卷都到了我们的手里,而他的脸,仿佛也开始“变天”了。这时,他的脸就像成熟的高粱穗一样红。虽然不知道他考了多少分,但我敢肯定他没考好。而我刚好在这时问他一道阅读题,而他却把试卷的背面盖住不让我看到,我其实都知道,他是不想让我看到一个“丑陋”的他。
  他之所以能够成为我的偶像,是因为他能够把“忍”字写的十全十美;把沉默当成是一种语言,一种鲜为人知的语言!
  作文七:我的偶像
  自从政治老师讲了有关"偶像","追星"的问题,把我们班闹的沸沸腾腾……"你说XX的歌唱的怎么样?"刚刚下课,就被某人捉住不放."我……我没听说过,我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哎??他是我们的偶像呀!书呆子!大新闻,大新闻!XX连我们的偶像都不知道!"……随之爆发出来的,自然是一片哄堂大笑.
  不知道多少次为了偶像的事情,我被这些"追星族"们弄得哭笑不得!同学们常常一起讨论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却没有意识到这仅仅是一中盲目的追求.那些所谓的偶像真的有值得我们崇拜的地方吗?其实,一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一些每天接触的人,才应该是你我心中的偶像.
  我的妈妈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她就像清晨小草上的一滴露珠,从不惹人注目,在自己的岗位上战战兢兢地工作着.辛苦了一天后,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明明是很劳累,却在一家人面前表现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 而这一切,我曾经根本没注意过.回到家中的妈妈,从烧菜,煮饭到料理家务,总是默默地做着.我一直这样认为这是应该的,就像每天最常见的一幕:吃完饭,我拿着要背内容的课本回到自己的房间,爷爷拿起报纸,奶奶拿起水果…… 只剩下妈妈在收拾桌子.她那微弯的身影,蓬松的头发和水池里溅起的水珠,在灯光下渐渐凝固. 这一幕每天都发生,就像复印机里取出的稿件,令人觉得千篇一律.我也把这当成了一中习惯,理由都是同一个词——应该.但是,什么才是"应该"呢?妈妈也有她休息的权利,这个家是我们共有的.对于她如此艰辛的付出,我竟然给了一个如此让你心寒的评价.妈妈的无怨无愧.为了家庭,为了事业,为了我,她毫无保留地付出着,犹如白云点缀下的蓝天,永远没有尽头.此时此刻,我觉得这份觉醒不算太晚. 当小草的露珠遇上灿烂的朝阳时,它将不再是被遗忘的角落,而是成为目光的焦点.偶像也正是如此,当发现他的不平凡之处时,再普通的人也会闪闪发光.正如我的母亲,我对她不但有母女之间温馨的亲情,还有一种深深的景仰,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钦佩!
  作文八:我的偶像
  我的老爸语言风趣,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一手好文章,打得一手特棒的乒乓球,还会弹琴、唱歌、说相声……因为他对任何事情做起来都很专心,所以各个方面都很好。我崇拜他,他是我的偶像。
  我先来说说学习方面。老爸爱读书,家中一半的藏书都是他的。一次,妈妈叫我帮爸爸查字典,我很奇怪,查字典干什么呢?后来我翻开书才知道,爸爸把书里不认识的字都写在空白的地方,注音、解释,多么严谨的人啊。每翻开一本书,都能清晰地看见爸爸密密麻麻做的批注。老爸还爱看电视,但是大多数都看有益的节目,像每天早晨的《百家讲坛》栏目,他一集也不落下。我曾经问过爸爸:“为什么你要看这么多书,看这么多有益的电视节目呢?”他只告诉我一句话:“博采众长吗”。
  他把职业当作事业做。每天都早出晚归,一周很少在家吃晚饭。他写稿子时能从上午一直写到傍晚。那天上完补习班,老爸接我到他单位,看着一篇篇的稿件向小山似的堆在桌子上,我惊呆了。老爸对写的每一篇稿件都很重视,他总会先拟好思路,在提笔写作,之后便完全沉浸在工作之中。周六、周日他也不休息,总是趴在桌子上写东西,就连吃饭也是让我把饭放到他的书桌上。晚上一看,饭还是刚放时的模样。我劝他歇歇,他却说工作最重要,不能休息。
  看,老爸的字又在展馆展出,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看,老爸的奖杯在最显眼的地方摆放,在阳光下格外耀眼。我不能像老爸一样对任何事情都很专心,但是我会向老爸学习,专心做好每一件事,决不一心二用。在学习上一定更加努力、刻苦,也看一些名著,并像爸爸那样做批注或写些读后感。而且看一些有益的电视节目。我决心超过老爸,我相信自己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一定会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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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有钱人在周日清晨篇(二):我的星期天作文【精选】


  导语:清晨一缕阳光,照在我的脸颊上一群小鸟吧我从睡梦中叫醒。今天又是一个美好的星期天,小编整理我的星期天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我的星期天
  我的星期天"哇,真爽!"躺在软绵绵的,属于自己的大床上,我大发感慨:"回家真好!"
  懒觉情怀暖暖的被窝,淡淡的馨香,虽然阳光隔着窗帘布,但是金色的光芒却早已在屋内留下斜斜的射线,连空气中细小的尘埃也暴露无遗,他们在一上一下肆意而悠闲地飞舞着.变幻着千百中姿态.抬起手腕,"哎呀!糟糕!"我一声惊呼,因为手表上的时针已经在数字7旁"徘徊",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起."不对呀!"我一拍脑门,今天是星期天嘛!我蒙着被子倒头就向床扑去,难得一回懒嘛!我感慨着,享受这得来不易的悠闲时光.
  耗时间的早饭在学校里吃饭,哪餐不四吃地心急如焚的?这不?一回到家,我就享受起来细嚼慢咽的"蜗牛式"早餐.端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我一边满吞吞地往嘴里扒,目光早已瞄准爸爸手中的报纸了.在学校可谓"两耳不闻窗外事",作业都应付不过来,好久都没有与"国际连轨"了."辽宁两地再发禽流感!"我倒吸了一口气."约旦爆炸,遇难中国公民增至三人".我不禁摇头感叹中东国家的动荡,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这顿早饭,那悠闲劲儿,足足让我消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光,谁叫时间如流水呢?
  关于作业言归正传,还有作业的堡垒等待攻克呢,提起笔,奋笔疾书,让思维和笔在作业上拼杀吧.只可惜还没做上三分钟,我就翻起报纸,搜索一番在码上几字,不一会儿又和狗狗玩上游戏,哎,谁叫星期天的气象那么强烈呢!伸伸懒腰,打打哈欠,我的星期天,不再拘谨,不再紧张,难忘啊,星期天!
  第二篇:我的星期天
  星期天的一大早,我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电视机,看起了电视。不一会儿,妈妈在楼下叫我吃早饭,我不高兴地说:“今天是星期天,我要看会儿电视”。
  “你的作业多,写字又写得慢,那像你姐姐,写字时笔刷刷的很快,字又写得漂亮,你还不快点下楼”,我觉得妈妈真

一名有钱人在周日清晨篇(三):迟子建散文摘录


  引导语:俗话说“文如其人”。迟子建的文字如同她的人一样好看,不是那种江南小女子粉妆玉琢的美,而是东北女子特有的大气疏朗的那么好看。她的文风中也少有小女子哀哀切切的忧愁。在有人提出“文学之死”以及“文学是垃圾”的命题时,她却不以为然。
  在她的笔下,文字是良药,在她失去挚爱后,她用文字疗伤,依靠文学,从厚重的悲伤中活转,获得生之幸福。这样一个坚强、善良的女子,她的文字足以温暖人心。

  1、《阿央白》
  它是如此安然地出现在我面前——阿央白。晨光弥漫了空悠悠的山谷,它面朝着鸟声起伏的山谷,把它那惊世骇俗的美一览无余地展现在我面前。
  石钟寺石窟的第八窟便是它了——阿央白。它是一尊刻有女性生殖器的石窟,据说是白族先民原始崇拜的特殊雕刻。它同周围石窟中的菩萨、南诏国王及侍从、天神、力神、古代波斯国人等等坦然地相处在一起,以其浑然天成的美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只有这尊石窟下的一块圆石,才被千古不绝的朝拜者给跪出两江深深的凹痕,那么触目惊心的凹痕。
  我远远地看着它,它的黑褐色的质地、轮廓分明的曲线、睥睨世俗的那种天真无邪的气质。我们就在那一瞬间温存地相遇了,阳光在它的身上浮游着,它似乎就要柔软地荧荧欲动,就要流出一股莹白芬芳的生命之泉。
  没有嘈杂的交谈,静悄悄的风、静悄悄的阳光在我们之间穿梭着。它静悄悄地立在这里已经有许多个漫长的世纪了。它沐浴着风声、雨声、月光、阳光,这一切都没有损害它的容颜。它是古老的,同时又是年轻的;它是苍凉的,同时又是青春的。我注意到,周围许多处石窟在战事中遭到破坏,菩萨断了胳膊、侍从少了腿,而许多头像都面目模糊。独有它,阿央白,它依然完整无缺地出现在我面前。就连邪恶的手都不敢触及它,看来真正的美本身就能驱除邪恶。
  阿央白出在庄严肃穆的佛教圣地曾招致了种种非议。有人说这纯粹是后人出于对佛教的亵渎而导演的一场恶作剧。他们认为阿央白不洁、不贞,怎么可以把生殖器赤裸裸地雕刻在石头上呢?
  我无意揣测这尊大约诞生于唐宋时期的雕刻其用意究竟是什么,也许雕刻者雕厌了充满神话色彩的菩萨、天神,雕厌了国王和歌舞升平的场景,雕厌了他们不可触及的事物,所以他们才雕出一副显赫的女性生殖器,因为只有它,才能给人以最温存、亲切、可知的感觉。也许雕刻者只是发现了一大块黑褐色的石头,他产生了丰富的联想,于是女性生殖器的轮廓就在上面显现了。
  当然,一切揣测都只能是假想。不管怎么说,阿央白诞生了,而且存在下来,并且将要获得永生。雕它的人没有留下名字,但我觉得当他用刀凿划出一道道痕迹时,他一定是敛声屏气用心在雕刻。雕它的人一定是个心性很高、懂得温暖的人,也是一个真正懂得艺术之美的人。我与阿央白邂逅的一瞬,我便于无形中看见了一双手拂名而过的痕迹。那只能是一双男人的手,只有男性的手才能使女性的美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晨光涌动着,我和阿央白同样沐浴着光明。我走近它,仔细端详它,我其实是在端详自己。它经久不衰的魅力在于它的真实、凝重和生动。它可以感知语言,它的深处曾搅起多少令这世上男女流连忘返的波澜——万劫不复的波澜。对于它,世俗的一切揣测都是毫无意义的了。可我仍未能免俗,试图还想为它所招致的非议做一番开脱。它跻身于佛教圣地,是否提醒人们,能做佛的思考该是由人开始的,而不是由神开始。只有人才能思考宗教和哲学,而人是从母腹中啼哭着爬出来的,阿央白是我们生命的窗口,我们的思想在做无边无际的精神漫游时,不要忽视生命本身的东西。没有生命,一切都不会存在。
  当然,这些念头只是一闪即逝。在阿央白面前,你所需要的只是安详的目光。我一遍遍地注视着它,由远及近,由近及远,这时阳光更加浓郁了,它使阿央白焕发出一股流光溢彩的美。
  阿央白的美在于它赤裸裸地将人们引以为神圣或邪恶的东西公之于众,这样神圣和邪恶就不能依附它而存在,它只为它自己而存在。犹如一枝娇艳异常的金黄色喇叭花,在深山野谷中摇曳着,释放着它那安静、炫目、动荡而悠久的美。
  2、《撕日历的日子》
  又是年终的时候了,我写字台上的台历一侧高高隆起,而另一侧却薄如蝉翼,再轻轻翻几下,三百六十五天就在生活中沉沉谢幕了。
  厚厚的那一侧是已逝的时光,由于有些日子上记着一些人的地址和电话,以及偶来的一些所思所感,所以它比原来的厚度还厚,仿佛说明着已去岁月的沉重。它有如一块沉甸甸的砖头,压在青春的心头,使青春慌张而疼痛。
  发明台历的人大约是个年轻人,岁月于他来讲是漫长的,所以他让日子在长方形的铁托架上左右翻动,不吝惜时光的消逝,也不怕面对时光。当一年万事大吉时,他会轻轻松松地把那一摞用过的台历捆起,随便扔到什么地方让它蒙尘,因为日子还多得是呢。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看着那一摞摞用过的台历,也许会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沧桑感。
  于是想到了撕日历。
  小的时候,我家总是挂着一个日历牌,我妈妈叫它“阳历牌”,我们称它“月份牌”。那是个硬纸板裁成的长方形的彩牌,上面是嫦娥奔月的图画:深蓝的天空,一轮无与伦比的圆月,一些隐约的白云以及袅娜奔月的嫦娥飘飞的裙据。下面是挂日历的地方,纸牌留着一双细眯的眼睛等着日历背后尖尖的铁片插进去,与它亲密的吻合。那时候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便听得见灶房的柴禾噼啪作响,有煮粥或贴玉米饼子的香味飘来。这基本上是善于早起的父亲弄好了一家人的早饭。我爬出被窝的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赤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地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爱,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反正上课的钟在这一天成了哑巴,可以无所顾忌地放纵自己。有时候父亲就进来对炕上的人喊:“凉了凉了,起来了!”
  “凉了”不是指他,是指他做的饭。反正灶坑里有火,凉了再热,于是仍然将头缩进被窝,那张星期日的日历也跟了进来。父亲是狡猾的,他这时恶作剧般地把院子中的狗放进睡房,狗冲着我的被窝就摇头摆尾地扑来,两只前爪搭着炕沿,温情十足地呜呜叫着,你只好起来了。
  有时候我起来后去撕日历,发现它已经被人先撕过了,于是就很生气,觉得这一天的日子都会没滋味,仿佛我不撕它就不能拥有它似的。
  撕去的日子有风雨雷电,也有阳光雨露和频降的白雪。撕去的日子有欢欣愉悦,也有争吵和悲伤。虽然那是清贫的时光,但因为有一个团圆的家,它无时不散发出温馨气息。被我撕掉的日子有时飘到窗外,随风飞舞,落到鸡舍的就被鸡一轰而啄破,落到猪圈的就被猪给拱到粪里也成为粪。命运好的落在菜园里,被清新的空气滋润着,而最后也免不了被雨打湿,沤烂后成为泥土。
  有会过日子的人家不撕日历,用一根橡皮筋勒住月份牌,将逝去的日子一一塞进去,高高吊起来,年终时拿下来就能派上用场。有时女人们用它给小孩子擦屁股,有时候老爷爷用它们来卷黄烟。可我们家因为有我那双不安分的手,日子一个也留不下来,统统飞走了。每当白雪把家院和园田装点得一派银光闪闪的时候,月份牌上的日子就薄了,一年就要过去了,心中想着明年会长高一些,辫子会更长一些,穿的鞋子的尺码又会大上一号,便有由衷的快乐。新日子被整整齐齐地装订上去后,嫦娥仍然在日复一日地奔月,那硬纸牌是轻易不舍得换的。
  长大以后,家里仍然使用月份牌,只是我并不那么有兴趣去撕它了,可见长大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待到上了师专,住在学生宿舍,根本没日历可看,可日子照样过得一个不错。也就是在那一时期,商店里有台历卖了,于是大多数人家就不用月份牌了。我自然而然地结束了撕日历的日子。
  我在哈尔滨生活的这几年才算像模像样过起了日子,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翻台历,让它由一侧到另一侧。当两侧厚薄几乎相等时,哈尔滨会进入最热的一段日子。年终时我将用过的台历用线绳串起,然后放到抽屉里保存起来。台历上有些字句也分外有趣,如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四日记载着“不慎打碎一只花碗”;而二月二十八日则写着“一夜未睡好,梦见戒指断了,起床后发现下雪了”;八月二十八日是“天边出现双彩虹,苦瓜汤真好喝”!
  到了一九九四年的一月十九日,是腊月初八的日子,东北人喜欢这天煮“腊八粥”,我在这天的日历上记着:“煮八宝粥。材料:大米、小米、绿豆、小楂子、葡萄干、核桃仁、大枣、花生”。三月三日写着“武则天墓被万人践踏,只因为她践踏了万人”。而七月十一日是“德国队以1:2败给保加利亚队。保加利亚用火一样的激情焚烧了陈旧的德国战车”(好像引自一位体育评论记者之言)。
  台历有意无意成了我的简易日记本,当然就更加有收藏价值了。
  不管多么不愿意面对逝去的日子,不管多么不愿意让青春成为往事,可我必须坦然面对它。当我串起一九九五年的台历、将一九九六年散发着墨香气的日子摆在铁皮架上时,我仍然会在上面简要抒写一些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感的。如果能把幼时已撕去的日历一一拾回,也许已故的父亲就会复活,他又会放一条狗进我的睡房催我起床,也许我家在大固其固的那个已经荒芜了的院落又会变得绿意盈门。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的就成为回忆。
  可它毕竟深深地留在了心底。当我年事已高,将台历的日子看花了,翻台历的手哆嗦不已时,嫦娥肯定还在奔月。
  3、《必要的丧失》
  一九九四年九月在云南的大理,有天傍晚我在散步时与一个精神失常者相遇。当时我正走在河岸上,空气很凉爽,明月下能见到苍山幽蓝的剪影。河岸上少见行人,月光使河水发出亮色。当我走上一座桥,在石桥的一端突然与一个人相遇。他衣着洁净,笑嘻嘻地望着桥下的流水,那样子仿佛水中有他的美如天仙的新娘。古朴的石桥、平静的河水、清朗的月光,这种充满古典情怀的场景使我对那男子产生了好奇,或者说他正在诱惑我。月色给他的脸涂上一层柔和的光彩,我见他相貌平平,他入神地微笑着,一动不动地望着河水。如果不是他始终如一地笑着,毫无顾忌地笑着,我是想不到他是精神失常者。当我意识到他的精神有问题时,他倒转身朝我走来,我大胆地打了一声招呼:“嗨,你好!”他并没有停住脚步,但他冲着我笑了,而且笑出了声。他与我擦身而过,他像大多数的精神失常者一样,走路很散漫,晃晃悠悠,有一种逍遥感。
  我想象他为何而精神失常?爱情?金钱?权力?事业?这世俗生活中能制约、桎梏和诱惑人的种种事物我都想了一番,最后仍然是一团迷雾,得不到任何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丧失了世俗人要为之奔波、劳碌、明争暗斗的职称、住房待遇、官职、金钱、荣誉等等这一切为人所累的东西,那么他心中留下的那一点是什么?也许是仅存爱情了。留下的必定是唯一的、单纯的、永恒的、执着的。这种东西带给了他安详、平和、宁静与超然。而到达这种境界却必须以丧失作为代价。
  他对我的那一笑常常使我警觉,这使我想起了里尔克,他在自己的一生中努力追求一种孤独感,有时候朋友或亲人破坏了他这种孤独感,他就会离他们而去。这种孤独感是否是精神失常者心中仅存的一种古典诗意之美呢?距离产生了,客观、清醒和冷静的良好品质必然在人的身上出现,而距离总是以丧失作为前提的。
  必要的丧失是对想象力的一种促进和保护。许多秀山秀水、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频频产生过大学问家,而很大气的艺术家却寥寥无几,我一直以为这样尽善尽美的环境没有给想象以飞翔的动力,而荒凉、偏僻的不毛之地却给想象力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可惜这样的地方又缺乏足够的精神给养。没有了满足感、自适感,憧憬便在缺憾、失落、屈辱中脱颖而出,憧憬因而变得比现实本身更为光彩夺目。
  怀旧是否也是一种丧失呢?我认为是。尽管怀旧的形式本身是拾取和藕断丝连,但就怀旧的事物本身而言,它却是对逝去所有事物的剔除和背叛,因为你不是怀恋已逝的所有事物,而是只对一件事物情有独钟,那么你在怀旧,就意味着你对往昔大部分生活的丧失,你用阅历和理性判断出了一种值得追忆的事物,这种东西对你而言是永恒的。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怀旧情绪,这种拾取实在是一场轰轰烈烈的丧失,而这种丧失又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憧憬呢?它也是一种丧失吗?我认为憧憬也是一种丧失。憧憬是想象力的飞翔,它是对现实的一种扬弃和挑战。现实太满或者太流于平庸了,憧憬便会扶摇而上,寻找它自己的阳光和雨露。憧憬脱离尘世,当然是对许多俗世生活的一种丧失。
  怀旧和憧憬,这是文学家身上必不可少的两个良好素质,它们的产生都伴随着丧失。而任何人并不是每时每刻都能怀旧和憧憬的,它需要营养的补充,也就是需要培养人的一种孤独感。一种近于怪癖的艺术家的精神气质。一个八面玲珑、缺乏个性的人是永远不会成为艺术家的,因为他(她)们拥抱一切,缺乏问询、怀疑、冷静和坦诚,因而也就产生不了距离和美。
  我又想起了在大理石桥上遇见的那个人。以往我会像绝大多数人一样称他们为精神病患者,但我现在不那么以为了。首先我已经不敢肯定这是一种病,当然就不能说他是患者了。我们是用常人的眼光打量他们的,他们的失神和超常状态其实是引起了我们自身的恐慌,他们那不顾一切、彻头彻尾的丧失令我们疑惑不解,所以我们认定他们有病。有一个小常识很说明问题,几乎绝大多数病的症状都伴有抑郁、焦虑、暴躁、惊慌的表现,当你身上出现这种情绪时,你可能生病了。而精神失常者却表现出一种使人迷醉的冷静、平和及愉悦,这有他们脸上的笑容为证。他们战胜了抑郁、焦虑、暴躁和惊慌,他们的心中也许仅存一种纯粹的事物,他们在打量我们时,是否认为我们是有病的,而他们却是正常的?因为我们所说的正常是以大众的普通人的行为作为尺度的,所以我只能认为他们是精神失常者,或者说是精神漫游者。
  要到达那种境界要丧失多少东西?我不敢设想。也许他们也怀想和憧憬,就像我们一样。
  4、《周庄遇痴》
  未见周庄,先就喜欢上了它的名字。文人总改不了“望文生义”的虚荣毛病,所以一厢情愿地认为周庄一定是个古朴、宁静。平和的有种夕阳西下安闲情调的小镇。
  从苏州到周庄,乘车大约要一个多小时。那天是周日,阴雨。同行者说这日子游局庄不好,因为上海离周庄很近,每逢双休日,周庄便人潮蜂拥,到处都是“阿拉”声。我便暗暗祈祷雨下得再大一些,那样“阿拉”声也许便会退潮。可是乌云并不偏袒我满含自私情怀的游兴,它很正直地从天庭撤退了。我第一眼望见的周庄,便是一带青砖灰楼顶上跳荡着的一轮湿漉漉的白太阳。
  周庄旧名贞丰里,开始只是个小村落,到了元朝中叶,它才逐渐发展起来。一个地方的迅速繁荣,必定与商业活动有关,而商人中的巨富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周庄也不例外。是江南富豪沈佑由湖州南浔迁徙至周庄,才仿佛在一夜之间给周庄下了一场白银大雪,使这里富得闪光。而沈佑之子沈万三又给这白银般的富庶涂抹了一层灿烂的金黄色,使它显出一派登峰造极般的辉煌,以至人们传说沈万三有一个聚宝盆。然而富庶极端了便有“招摇”之嫌,沈万三便因此而罹难。
  据民间传说,明太祖朱元璋要修筑南京城墙,沈万三曾资助一万三千两白银,负责洪武门至水西门一段工程。后来工程超支,他又捐出一万三千两。但朱元璋贪得无厌,命沈万三献出聚宝盆。沈万三不从,将银子运回周庄,藏在银子浜下,又携带聚宝盆远走他乡。后来他被朱元璋的御林军捉住,发配云南充军。而《周庄镇志》记载:“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分之一,请犒军,帝怒曰: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后谏曰,不祥之民,天将诛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南。”
  不管是传说还是史料,都能证明沈万三是因为“露富”而犯上。只要你让皇帝感觉到富得咄咄逼人了,即便不马上人头落地,也只能是虽生犹死、苟延残喘地度过残生。
  沈万三终于客死他乡,他的灵柩后来被运回周庄,葬于银子浜底。
  周庄的石桥和窄窄的巷道中,果然有层出不穷的“阿拉”声。我们随着导游进入“沈厅”。沈厅原名敬业堂,清末改为松茂堂。由沈万三后裔沈本仁于清乾隆七年建成。沈厅面临河埠,水上有苫着天蓝色布的船在往来穿梭。没有我想象中的临河梳妆或淘米洗菜的女人,那船虽然也古旧,但载的都是嬉笑不已的游人。沈厅的中部是茶厅和正厅,我坐在厅中央的红木椅子上小憩的一刻,觉得一股砭人肌肤的阴凉从足下生起,仿佛我正踩在寒气萧森的地狱之口上。我参观过很多有钱人的宅院,它们大都有着高大的门楼,厅堂四四方方,里面雕梁画栋,陈设的椅子也大都笨重不堪。这样的屋子因为远离窗口,所以阳光的进入就极为艰难。何况周庄的建筑屋檐与屋檐之间几乎相交错,阳光投射下来已经颇多阻隔,又怎谈得上一泻厅堂呢。少见阳光的房屋,在拥有其凝重气氛的同时,必然给人一种挥之不去的压抑感,给人一种隔绝了自然的沉闷感。流连于沈厅那数不清的房屋,就仿佛是行走在地下墓穴一般,让人觉得阵阵悲凉。后来我们一行人聚在一处小茶坊前就着腌苋菜喝阿婆茶,我偶然看见窗前几株绿色植物的叶片上鼓着几滴被阳光照得晶莹剔透的雨滴,才觉得沈厅的周围仍然有生命在搏动,而在那一瞬间抹去了拜访它时萦绕于心头的凄凉感和萧瑟感。
  周庄保留下来的基本上是明清建筑,它的基调是灰色的。在绿色永不凋、永远是春天的江南,这种灰色总是像闪电一样跳跃。一座座的石桥像一匹匹骏马一样横跨在水巷上,并在水中投下它们的倒影。阳光照着石桥和石桥上的人,也照着水中的石桥和人淡墨似的倒影。吆喝茶点的声音仍然从深巷中掠过奇峭的飞檐传来。在某一瞬间,我似乎捕捉到了周庄的神韵,然而不绝如缕的游人很快就冲淡了那种感觉。我在嘈杂声中想象九百年前的周庄,也是这样的建筑,不过人很少,坐在厅堂里喝茶的时候,便能清楚地听到归船的桨声。船归的时候,也许会惊扰水中浮游的鸭子,也许闺中的小姐在临河的绣楼里推开窗户,看看那归船上是否有她喜欢的人。若没有她喜欢的人,又有没有她喜欢的丝绸或陶器。屋前的垂柳把一半绿意赋予石墙,另一半绿意却袅袅漫向河水。天色黄昏时,水巷里溢满金色,糯米糕和清茶的气息在每一位盼夫归来的妇人的指间琴音般萦绕。灰蒙蒙的周庄就在一派典雅平和的气氛中滑入夜晚。后来月亮起来了,周庄没有夜游人,月光就散散淡淡地照着周庄的石桥、流水、屋檐、垂柳以及树深处的鸟……
  然而纷乱的现实很快又把我与周庄的“神交”隔绝,我们开始参观“迷楼”。迷楼原名德记酒店,柳亚子先生同南社诗词社的人曾在此居留并饮酒作赋。顺着狭窄的楼梯攀上二楼,兀然看见几个南社成员的蜡像,他们看上去仿佛是在切磋诗艺,然而人物凝固的表情却给人一种彻头彻尾的做作感。其实有这一座古旧的小楼足以让人想象南社成员在此居留时的风采了,然而人们却总以为用蜡像来复原某种生命才能达到栩栩如生的效果。于是我败兴地下楼,又尾随大家来到三毛茶楼。据说三毛曾在1989年仲春来到周庄,我们参观的正是三毛喝茶的地方。茶楼很小,桌凳比较古旧,墙壁上有三毛的巨幅黑白照片。我觉得三毛自缢时不该选择丝袜,而应该用自己的长发做绳索来结束自己,她的长发太美了。我坐在三毛茶楼小憩的一刻,石巷中忽然传来一阵泼辣的叫骂声。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骂声琅琅,无拘无束,跟雨后的阳光一样自由洒脱。我从窗口探出头,见是一个梳短发、着白背心的微胖的中年女人倚着一家铺子的石墙在骂,她目光散漫,举止粗俗,一眼望去便知她是个痴呆。然而正是她这一通骂,使我觉得九百年前的周庄突然掉头回来了。这深深的石巷中有一种经久不息的痴语长风般地穿越了时空。我蓦然想起了沈万三的悲剧命运,他因“露富”而犯上,而痴人却不会因为“露痴”而遭贬滴。“痴”向来被认为是一种无知,所以处于这一状态的人不管说出如何辛辣的话,都不会遭人嫉恨。难怪历史上有那么多名人因为突遭厄运而“佯痴”渡过难关,他们以一种消极的方式进行了内心最痛切的反抗。于是就有了阮籍、嵇康的假意“癫狂”,有了明代大才子杨慎被流放云南后,酒后插花满头穿巷而过,使人疑为痴人的传说。“痴”是一种可以使心灵自由飞翔的生存状态,它像一座永远开着窗口的房屋,可以迎接八面来风。于是我便想,沈万三若是一个“痴人”,肯定会逃出朱元璋为他设置的“虎口”。但沈万三不是一介书生,而是财大气粗的商人,这决定了他不会佯痴来求生存。所以世上的英雄有两种,一种是叱咤风云、我行我素、把生命置之度外的人;一种是内敛激情、藏锋不露、能忍受奇耻大辱的人。而我更欣赏的是前者,因为他们像飞旋在阳光中的灰尘一样透明。
  朱元璋在南京拥有一片绿意浓郁的山陵作为长眠之所,而沈万三则是“水冢”一座,葬于周庄的银子浜底。王者的灵魂在千秋万代后仍然可以在大地上浪漫地浮游,而沈万三的灵魂则永远湿漉漉地浸在水中,仿佛是在低低饮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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