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合作社企业]企业与合作社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5-29 10:57:4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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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企业与合作社]合作社协议书5篇

  篇一:农业合作社合作协议
  三鑫贵龙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种植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了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以及调整农业产业化种植结构,通过争取政府资金的大力扶持,从单纯的粮食种植结构向多元化的果树、农副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发展;同时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高农民收入,保证经济长远发展。经鱼进三组全体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决定组建祥云县三鑫贵龙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公司与农户种植合作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费每亩 1000 元;承包的具体费用没有说清楚应该是每年每亩多少元或是三年总共多少元。表达不清晰,应该是这样表达,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费用。
  2、农户承包,承包费每亩 1500 元。
  3、关于土地抓阄的相关问题,为了公平及资源的优化配置,每户只能用自己的户头抓一份阄;入股不参加种植的农户不能参与抓阄且不能把自己的户头挪给其他农户用。
  4、种植项目统一由甲方经营管理,采取统购统销的方式,在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否则公司有权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负责承当甲方的损失。
  5、甲方为乙方种植水果提供指导性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挖沟定植、优良树种(成活率达到95%)、肥料、农药、科技培训、信息推广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确保果树种植面积的落实,品种的规范,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果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果实质量符合公司收购标准。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实的质量不符合收购标准,甲方不负责承担责任,因甲方的指导不及时或者提供的树种、肥料等服务出问题,造成果实质量不达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为保证果树品种不外流,在进行果树修剪时,禁止将修剪枝条带出种植园区,必须统一集中销毁,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每次罚款1000元,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进行追偿,违者罚款1000元。
  第二条,合作时间
  1、合作期共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启动资金来源
  公司前期启动资金共计 元,先由我组组员 李文林 垫付,待公司产生销售收入时分期支付偿还李文林所垫付款项。
  第四条、销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合作农户生产的果实进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农户不得私下进行销售。
  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从2016年开始按照全年产生的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利润。同时,公司将按照全年产生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作为合作农户的利润分红,合作农户分红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农户不能分红。
  2、公司未来将根据利润提成情况,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村里没有参与种植合作的农户、老年人、大学生以及全村公共事业建设资金。
  第六条,甲方应努力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的积极性。
  第七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壹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章)
  签约代表:
  二0 年 月 日
  篇二:合作社入社协议
  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 社员加入合作社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 乙方:
  为规范本社经营活动,保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为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合作社社员的一切优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二、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以本社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成员养殖畜禽、开展养殖畜禽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回收销售畜禽。合作社负责提供种畜禽、饲料、畜禽药、笼具、技术以及销售,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社员可以以现金入股或者以出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差价和二次分红作为股份。 主要业务及服务内容如下:
  1、统一提供优质种畜禽,社员购买种畜禽按社员价格供给,非社员按市场价格供给。合作社所供种畜禽七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调换。所供种畜禽均按规定防疫程序进行了疫苗。如果本社成员对够种畜禽事宜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购买,仍可享受社员优惠待遇。
  2、统一采购配送各阶段专用全价颗粒饲料、专用畜禽药,社员购买按照成本价供给,非社员购买按市场价格供给。
  3、统一回收社员的商品畜禽,承诺价格高于市场收购价,产品回收方法:一是距离近的可直接回收活畜禽,二是距离远的可安排客户定点定时回收。如果本社成
  员对价格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销售。(向合作社销售产品的可以享受加工销售增值提取的二次分红,不向合作社销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不能享受二次分红)。
  4、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畜禽养殖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养殖畜禽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5、合作社定期举办免费的技术培训课程,请专家为广大养殖户答疑解难!同时安排专人为社员提供跟踪服务。
  6、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提升产业结构和品牌价值。
  7、本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经营原则经营 三、本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养殖畜禽生产,履行本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 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篇三:合作社入股合同
  合作社入股合同
  甲方: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乙方: 身份证号
  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 2010年 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 股,金额为 元。
  第三条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
  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甲方:康鲜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合作社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 合作期限: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
  例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 )%,
  乙方占( )%;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
  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
  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 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 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 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 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
  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
  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 )比例享
  有。
  第十一条 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
  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
  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
  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
  分: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篇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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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张军、张国才、李桂荣、刘文波、等 人发起,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本社名称:莫力达瓦旗小青背杂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壹佰万元整。 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 理事长本社住所: 莫旗坤密尔堤办事处兴泉村。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杂草、大豆、玉米、马铃薯、白瓜籽种植;农副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农药、种子用于成员自用);牛、马、羊生猪养殖;畜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牲畜饲料;开展成员所需的加工、包装等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上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协议,履行本章协议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的,在 6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 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每 5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 部分职权。成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本社每年召开2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
  (三)理事会提议;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 1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四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5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2人。理事会成员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社设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 5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 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12月30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 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协议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2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 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 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 。 第四十五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篇二:[企业与合作社]花卉产业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一个项目在启动的时候需要的主要一部分,下面我们看看花卉产业项目建议书,一起阅读吧!
  花卉产业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花卉苗木产业是一项新兴的朝阳产业,是现代林业产业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绿化美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高效生态产业,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对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城市绿化,生态环境建设和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生态工程的建设,给花木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在我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优势凸显、群众积极性正在快速提高的基础上,为充分利用我县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发展,提升水平,把花卉苗木产业建设成为我县林业和农村经济的优势主导产业,建设有荔波特色林业大县,实现富民强县的战略目标。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概况
  1、自然地理概况
  荔波县位于贵州省南部,地处东经107°37′至108°18′、北纬25°7′至25°39′之间。东北面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从江、榕江两县接壤,东南和南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南丹两县毗邻,西与独山县交界,北与三都水族自治县相连,总面积为2431.8平方公里,荔波县森林覆盖率55.24%。荔波县位于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盆地过渡的斜坡地带。喀斯特地貌十分发育,喀斯特地貌占全县总面积的82.6%,属典型的深山区、石山区,水土流失隐患较大;地势总趋势北高南低,境内最高峰是东北隅的月亮山次峰,海拔1468米,最低处在南部的打狗河和东南部的甲料河出境处,海拔300米,相对高差1168米,全县平均海拔为758.8米。
  2、社会经济概况
  荔波县隶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是国家级贫困县,下辖5镇、l2乡,74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1186个村民组。20XX年末总户数33917户,其中农户3l 366户;少数民族28723户,占总户数的84.7%。总人口172837人,其中农业人口156387人(农村劳动力92794人,其中女劳力36830人);少数民族人口160058人,占总人口的92.6%。人口密度71人/平方公里。
  20XX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74626万元,其中农业产值64693万元,占37.0%;林业产值7035万元,占4.0%。财政收入279219万元。粮食总产量5.3万吨,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07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3528元。
  (二)自然资源及条件
  荔波县是党的“一大”代表邓恩铭的故乡,是贵州省委、列为旅游优先发展区,境内居住着布依、水、苗、瑶等多种民族,民族风情独具魅力、浓郁而又古朴。县域山川秀丽,风光独特,有樟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兰鼎山省级森林公园等,2007年6月成功申报为“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科普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最美的地方”、“国际王牌旅游目的地”等。
  荔波县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类型,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夏长冬短,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日照充足,雨热同季。县内各地平均气温的年际变化不大,县城年平均气温为18.3℃,极端最高气温39℃,极端最低气温-6℃,无霜期283天,年降雨量1320.5毫米。气候温热,据多年气象资料表明,主要的农业自然灾害天气主要为干旱、低温、洪捞及绵雨等 ,倒春寒、冰雹也时有发生。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有利于各种动植物的繁衍生息。
  荔波县境内河流均属珠江流域水系,共有三大河流,为樟江河水系、三岔河水系和甲料河水系。全县集雨面积大于20平方公里或流程大于10公里的河流共30条。县内河道总长1048公里,河网密度0.47公里/平方公里,平均年水流量18.07亿立方米。
  根据20XX年贵州省荔波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调查成果,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90.48万亩,占县国土面积的79.6%。其中,有林地163.38万亩,疏林地面积0.48万亩,灌木林地12.87万亩,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地15.44万亩,宜林地64.57万亩(其中砂石山地10.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60.12%。
  由于地形差异显著,荔波县南、北植被差异较大。东北部为砂页岩发育形成的以无患子科、樟科、山茶科为代表的地带性常绿阔叶林。南部为以桑科、壳斗科、金娄梅科为代表的石灰岩植被类型。主要植被类型有针叶林、针阔混交林、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河谷季雨林等,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枫香、木荷、香樟、云贵鹅耳枥、黔竹、荔波吊竹、黄连木、青冈、天峨槭、继木、深山含笑、香木莲等。
  荔波县林木种质资源有162科598属1564种,其中蕨类植物16科24属36种,裸子植物有6科12属22种,被子植物有140科553属1506多种。有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31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4科4属5种,分别是单性木兰、掌叶木、南方红豆杉、红豆杉、异型玉叶金花;属国家二级保护的有15科22属26种,有鹅掌楸、蓖子三尖杉、杜仲、香樟、喜树、华南五针松、马尾树、翠柏、香木莲、半枫荷、四药门花、香果树等;属于省级保护植物有12科11属20种:铁杉、南方铁杉、桂南木莲、红花木莲、深山含笑、阔瓣含笑、檫木、贵州山核桃、革叶槭等;属于贵州重要的特有树种有8科15属25种:石山桂、长梗半枫荷、荔波鹅耳枥、荔波桑、荔波瘤果茶、斑枝石笔木、石山胡颓子、荔波花椒、贵州悬竹、狭叶方竹、乳纹方竹、黔竹、荔波吊竹等。并发现境内有野生兰科植物被列入《濒临野生动物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已明确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的珍稀兰花-----白花兜兰(Paphiopedilum niveum Pfitz.),经英国皇家植物园副园长、国际知名兰花专家飞利浦博士历尽艰辛普查认定,其主产区和原生地就在荔波县境内。
  三、产业发展现状
  荔波县花卉苗木发展较为缓慢。上世纪90年末代以来,我县陆续出现了部分从事花卉苗木产业建设的农户,2000年以后,随着世行造林、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等一系列造林工程的实施,我县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步伐逐渐加快。特别是近几年来,城市建设对花卉苗木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县依托地理优势,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经营水平不断提升,林农发展花卉苗木的积极性日益高涨,花卉苗木产业已成为我县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产业之一。据统计,到20XX年底,全县生产经营花卉苗木规模达1563.7亩,主要品种有马尾松、桂花、罗汉松、紫金花、茶花、梅花、樟树、银杏、红叶石楠、红豆杉、掌叶木、核桃、紫薇等,年收益达1500万元。
  多年来,通过“梅花节”,位于梅原景区中心的岜町组20户农户,仅是农家接待和农副产品销售,每年每户人均增收3000多元。自荔波梅花节举办8届以来,当地已累计接待游客近350万人次,创下了10多个亿的综合旅游收入。 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目前我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是小苗繁殖基础薄弱,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小苗生产能力严重不足,林农建苗木基地大多到外面调,成本提高,风险增大;二是苗木基地规模小,不成板块,零散经营,没有哪一种苗木有较大的规模效应;三是苗木档次低,没有成规模地繁育本地乡土树种,建立品牌吸引全国各地客商;四是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不均衡,花卉苗木产业在我县是一个新兴产业,花卉苗木产业都处于自由发展阶段,缺乏政府引导,企业多为自行投入,总体发展目标不明确,发展品种和发展优势不确定,再加上花卉苗木产业投入不足,花卉苗木生产仍以小农生产为主,大规模的花卉生产基地未形成,不利于本地花卉苗木进入省内外大市场;五是花卉苗木产业品种结构不合理。绿化观赏苗木多,鲜切花、盆栽、盆景等种类少;小苗多,大苗少;大路货多,名贵品种少。其销售主打品种仍停留在绿化观赏苗木阶段,产品结构不合理,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六是花卉苗木产业行业协会不健全。只有一家成立了一个花木合作社,给全县的花卉苗木行业的组织协调、信息和技术服务及市场指导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七是花卉苗木产业流通体系不健全。
  五、建设重点和规模
  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着力建设花卉苗木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和推广体系,特别是乡土珍稀树种的繁育。以县种苗站依托,高标准建设500亩花卉苗木繁育基地,年出圃花卉苗木合格苗200万株以上,达到县内自给的目标,为发展30000亩花卉苗木基地奠定基础;坚持每年筛选3-5个新品种进行对比试验,特别是对本土特色树种的筛选,选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适合在我县种植的品种进行推广,壮大发展规模;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我县优良乡土绿化树种掌叶木,建立对掌叶木绿化示范园和资源储备基地,加快小苗繁殖步伐;建设花卉苗木高效示范基地200亩。通过高效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二是着力建设花卉苗木产业基地。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加快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建设,同时整合全县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培育1家专业合作总社,各镇培育1-2家分社,入社社员达到2万户以上。通过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提高生产的组织化、集约化程度。
  三是着力建设花卉苗木销售体系。建设荔波苗木城,打造全省最大的珍稀花卉苗木市场;组建1-2家绿化工程公司或苗木信息平台,与市场对接,组建遍布黔南、黔中、黔西南以及桂北地区乃至全省的绿化苗木销售网络,推广荔波的绿化苗木品牌。
  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布局规模是;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以推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全力建设玉屏镇、朝阳镇、瑶山乡旅游线路15000亩花卉苗木板块基地,水尧乡、永康乡6000亩花卉苗木板块基地,洞塘乡3000亩板块基地,驾欧乡3000亩花卉苗木板块基地,甲良镇、播尧乡3000亩花卉苗木板块基地此外,充分利用疏林地、低改地、退耕未郁闭林地、荒山造林地、农民房前屋后空闲地等建设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到2020年总规模达到3万亩。同时突出区域特色,各树种、品种、苗木规格相对集中连片发展。在花卉苗木品种定向上,以桂兰木莲、红花木莲、深山含笑、阔瓣含笑、荷花玉兰、观光木、掌叶木等木本花卉绿化树种为发展重点,以单性木兰、掌叶木、南方红豆杉、红豆杉、异型玉叶金花等本土珍稀树种为特色。
  六、投资估算
  (一)测算依据
  依据花卉苗木企业调查成本,结合相关花卉种植和园林绿化树木种植标准,确定新种和新造基地测算指标平均为5000元/亩。
  (二)投资估算
  花卉苗木产业建设规模30000亩,每亩投资按5000元计,合计投资15000万元。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到2020年全县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花卉苗木产业按亩产值10000元计,产值为3亿元。
  (二)社会效益
  到2020年全县花卉苗木产业达到规划发展目标,可提供就业岗位5万个,有效促进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城市劳动就业,对促进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通过产业规划调整,使部份苗木生产向水利条件较差的山区农田转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生态效益
  我县花卉苗木产业规划实现后,不仅规划区变成优美的园林景观,全县的绿美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而且总体林分质量、森林覆盖率将大大提高,生态效益十分明显。
  八、保障措施
  为确保重点建设任务的完成,必须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规划实施机制,注重从组织协调、政策导向、资金扶持、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切实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花卉苗木产业工作的领导,统筹发改、财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力量,成立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协调解决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领导和健全组织,扎实推进产业发展。
  2、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机构,设立花卉苗木产业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确保我县花卉苗木产业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保障
  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宏观导向作用,明确主攻方向、区域布局和建设目标,加大对优势产品和优势产区的扶持,着力提升花卉苗木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
  2、落实各项有利于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的现行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花卉苗木产业方面的政策法规,特别是重点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和建设的若干政策,加强各项政策间的衔接协调,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制定花卉苗木产业税收减免、土地利用、工商注册等组合优惠政策。
  (三)资金保障
  1、将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资金纳入财政正常年度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预算,重点用于扶持花卉苗木生产设施建设、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花卉苗木科研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和人才技术培训体系建设等;
  2、积极探索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强化金融机构对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积极协调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向花卉苗木生产大中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科技”方式发展花卉苗木产业;鼓励保险公司开展花卉保险业务,降低花卉苗木企业和农户特别是种植大户的生产经营风险。积极采取联合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发行债券等多样化融资方式,实现花卉苗木产业投资的快速增加。
  3、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逐步加大对花卉苗木产业的投入力度。将农业产业开发投资基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林业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资金等,按照项目适宜原则,向花卉苗木产业倾斜,提高对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投资比例。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促进花卉苗木产业良性发展,对花木苗木生产主体在土地利用、水电配套、资金等方面给与优惠。
  (四)科技保障
  1、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成果转化率,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引、创新和推广应用,实行产学研结合,并对产业关键技术与重大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建立健全国家、企业、个体相结合的花卉科技研发体系。
  2、积极推行科研院校与企业联合,提高企业花卉苗木产业化研发能力,围绕种质创新与新品种培育以及产业化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大力开发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
  3、鼓励科研院所参与健全和完善花卉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设立质量监测机构,健全花卉质量认证、标识、产品质量信誉认可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重点花卉苗木生产区域的环境、土壤、水质、能源消耗监测和专用花药、专用花肥、基质、温室设施等的质量监测。加强花卉苗木产业标准化建设,促进生产标准、产品标准和质量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
  (五)人才保障
  1、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引进花卉研究专门人才,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花卉苗木产业建设对人才的需求,构筑完善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优化提升人才结构,引进符合花卉苗木产业调整、重点项目建设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高技能的人才,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施。
  2、建立和完善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分区域有序开展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工程。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花卉苗木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花卉苗木企业培养多层次、高素质的科技、经营、管理人才,加强人才培养的梯队化,为提高花卉苗木产业层次、促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六)服务保障
  1、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行业秩序和市场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保护生产、经营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大力发展花卉专业生产合作社,提高花农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对生产产品采摘、加工、保鲜、贮藏、运输、销售、市场信息的服务。二是建立健全花卉苗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花卉苗木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规范行业秩序,切实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2、建立花卉苗木科技创新保障体系,设建花卉苗木信息网。加强花卉苗木产业信息化管理网络的建设,利用网络来加大花卉苗木产品销售、流通、信息交流等,及时发布花卉苗木信息,为花卉苗木产业建设和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科学的服务。
  3、加强花卉新品种审(认)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种子种苗与花卉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实现花卉苗木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鼓励育种企业和育种者申报新品种权,加大对假冒伪劣违法案件、侵权案件的查处,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植物检疫,防止病虫害传播和外来有害生物侵入,保障产业安全发展;进一步简化花卉苗木进出口审批手续,优化通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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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企业与合作社]企业跟政府合作发言稿

  发言的时候需要发言稿,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发言稿,看看下面的企业跟政府合作发言稿哦!
  篇一:企业跟政府合作发言稿
各位领导:
  在这金秋送爽,丹桂飘香的日子里,我们欣喜地迎来了尊贵的客人——***乡政府的各位领导,满载深情厚谊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反映了地方党委、政府对供电服务的肯定和认可,是对我们最大的理解和支持,更是对我们进一步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的鞭策和鼓舞。在此,请允许我代表电业局全体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电力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敬意!
  下面,我将电业局的基本情况和今年3月份新一届班子到任后的工作情况简要向大家通报一下:
  **电业局现有干部职工889人,其中主业职工600人,三产职工289人,在岗职工384人,拥有专业技能职称的98人,大专以上学历的132人,平均年龄36岁。
  我局下设13个部室,21个供电所,三个多经公司,10座35KV变电站,1座110KV变电站,主变17台,总容量76750KVA,辖1703个400V统管台区,总容量91200KVA,35KV11条119公里,10KV线路79条1758公里,0.4KV线路3668公里,年供电
  量2.36亿千瓦时,最大负荷7.8万KW,供电可靠率99.6%,电压合格率96%,今年1-6月份完成购电量1.62亿千瓦时,占年计划的64.37%,综合线损率14.33%。我局先后获得“省公司双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市“五一”劳动奖状、“市纳税百强企业”、“市公司电费回收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县功臣企业”、“县行风评议第一名”等多项殊荣。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发展目标和“三提一创”工作思路,以业绩考核为主线,以同业对标为抓手,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已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践行“四个服务”宗旨,坚持从严治企的方针,将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纳入廉政建设总体目标,与安全生产、资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奖惩,强化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理念,着力内质外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安全稳定和优质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一、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电力可靠供应
  电网安全是供电企业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广大客户的最大利益所在,没有安全工作保证,优质服务就无从谈起。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大安全”观念,花大力气,用真功夫,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已实现连续安全生产2942天,为全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供电环境。
  在安全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我局面对严峻的电力供应形势,一是及时向市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得到了电力指标上的支持,最大限度争取了电量。二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电力形势,取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三是严格落实“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加强求侧管理,发挥负控系统作用,引导企业避峰用电,有效削减高峰负荷,将电力紧缺对地方经济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确保了电力安全、可靠、有序供应。
  二、建设坚强电网,服务淮阳经济发展
  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的快速增长,加快电力发展,建设坚强电网势在必行,没有充足的电源,强大的输配电网络作后盾,优民服务便 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本。为此,
  我们积极利用有限的网改资金,加大电网建设力度。按照我局“十一五”电网发展规划,今年,我们将新建**35KV变电站一座,完成***变电站的增容改造和城区“十横十纵”中的南环线、康乐线、安亭线、北环线、东环线和清风线的建设,对**等18个乡镇全长210公里的19条10KV线路进行更新改造,预计需投入资金1460万元。在打造坚强县级电网,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电力支撑,圆满完成“五一”、“高考”、迎峰度夏保电任务的同时,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配合我县重点工程建设,把企业发展融入县城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积极响应县委、县
  政府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号召,在企业资金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为**加工基地,新建了2.8公里供电线路,实施了******线路更新改造,有力地支持***经济发展,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
  三、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
  通过“百日消缺”、“亮点工程”检查、行业作风和作风纪律双整顿等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了设备消缺和基础设施建设,斥资700余万元,更新了调度运行中心模拟屏和操作台,装设了营业大厅超大电子显示屏和电费查询系统,实现了客户电量、电
  费和各类信息的自动查询,建立了用户资料档案,以95598为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推行普通话规范服务用语,大力宣传95598服务功能,努力打造服务品牌,使95598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话务量持续上升,知名度显著提高。开发了GSM短信发布电费提醒功能,开通了VPN通道,实现了县局与乡所两级联网,升级改造了局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了我局设备科技含量和办公自动化水平,为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拓展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持。
  各位领导、同志们,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虽然我们的优质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形象大幅提升,保持了稳定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发展势头,然而,企业发展永无止境,与党委、政府、广大客户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有许多需要完善提高的薄弱环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更新观念,改进作风,创新机制,以“三高”(高起点、高目标、高标准)和“四零”(工作零违章、安全零事故、服务零距离、作风零投诉)树行风新面貌,以“五确保”(确保重要时段、重要企业、重点
  篇二:企业跟政府合作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朋友们:
  在这个乍暖还寒,但却充满希望,万物复苏的日子里,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今天,我有幸受邀参加这个一年一度的重要会议,我感到万分荣幸,这是县委县政府对我们企业的肯定和认可,也是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更是对我们今后的发展的鞭策和鼓舞,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海鑫国际酒店的150多名员工对长期以来支持和鼓舞我们企业的各位领导表示最诚挚的问候和最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发言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对过去一年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和我县一年来的发展谈谈自己的感想,另一个是简要说说我们酒店的发展设想。 过去的一年,是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面对宏观经济传导作用日益凸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的情况下,在全县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下,咬紧牙关,共克时艰,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县域经济稳中趋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县完成地方生产总值161亿元,增长16%;地方财政收入10亿元,同口径增长27.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9亿元,增长25.8%;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9200元和9100元,增长15.5%和16.1%。不论是城市建设,还是乡村发展,不论是教育推进,还是生态建设,不论是民生事业,还是结构调整,不论是自身建设,还是社会保障都有了一个全面发展,可谓取得了丰硕成果,这成果是喜人的,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对于这个发展成果,无不渗透着县委县政府各级领导们的心血,无不代表着全县人民的努力,对于这个成果,我是深有体会。就拿我们酒店的经营来说,去年餐饮市场消费疲软,但县政府为了我们企业的发展,采取了诸如柿子节,公刘文化旅游节和钓鱼大赛等活动,有力的拉动了餐饮消费的发展,为我们这个行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海鑫去年的营业额直线上升,全年营业总收入超过1800多万元,接待客人 就是最好的证明。就这个数字来说,我要感谢政府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帮助。我想在座的各位都应该能够感受到政府为我们作所的努力吧,我想有这样的政府和这样的领导,加上我们大家的努力,我相信今年还会是一个好年份。
  其次,我说说我们海鑫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设想。海鑫按四星级标准建设,目前有职工150余名,设有7个部门,客房205套/间,千人宴会大厅一个,其它大小餐厅20余个,可承接大型会议和旅游团队入驻。
  新的一年,海鑫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和同仁的支持下,努力发展壮大,并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首先是尽快完成海鑫二期工程建设,扩大和提高设施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内部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人文化。争取在硬件上打造我县一流的高标准的星级餐饮服务业。三是完善安保设施,加强安保工作,保障每位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这方面决不给政府添麻烦。四是尽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做好社会工作,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企业争光,为彬县争光。
  各位领导、同仁,朋友们,虽然我们的优质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形象大幅提升,保持了稳定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发展势头,然而,企业发展永无止境,与党委、政府、广大客户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决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更新观念,以“三高”(高起点、高目标、高标准)和“三零”(安全零事故、服务零距离、质量零投诉)树行风新面貌。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不断总结探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的好经验、好办法,切实履行参饮服务行业的社会责任、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为全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各位领导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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