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剖析材料范文四篇

来源:其他范文 时间:2021-07-17 10:18:4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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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条例》,以清醒的头脑、清醒的思路、廉洁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抵制诱惑,管好细节,经得起考验,教育下属廉洁从政,管好亲属,遵守法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三个规定剖析材料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三个规定剖析材料

  “三个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结合“三个规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结合“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全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在全警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全局上下严明“十项要求”,即“学习要加强,士气要提振,作风要硬朗,任务要细化,责任要明确,督办要跟进,保障要到位,配合要顺畅,失责要追究,能者要重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第2篇: 三个规定剖析材料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二、迅速执行规定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第3篇: 三个规定剖析材料

  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纪委的组织指导下,我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一)强化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局党组成立了以局长、局党组书记刘文祥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文志斌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局党组对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在年初召开了林业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三是细化目标管理考核。与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下达到林业系统各单位,明确考核细则,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强化基础,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关键环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和纪实文学《梁家河》等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职工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等环节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三)重点防控,全面加强局纪检组执纪监督职能。一是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各项机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完善林业系统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效果。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接受红色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每名干部职工都撰写上报了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悟,保证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加强执纪问责,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树立队伍良好形象。截至目前,通过上级转办查处违纪违规干部职工10案***人,诫勉谈话2人次。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了“为民服务不畅”、“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林业系统每名干部职工都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填写了对照检查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并限期整改落实。五是严格落实规定,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婚丧嫁娶等敏感事项能够主动提前提交局纪检组审批,杜绝了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倡导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局党组、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

      (一)履行领导负责责任。做到了“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能及时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支持局纪检组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明查暗访,促进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作风的转变。

  (二)履行组织推动责任。牵头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按时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签批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年初以来以局党组名义下发的文件20余个,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履行教育监管责任。牵头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党风监督、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承诺和年度实施计划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局纪检组监督作用,对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理。

        (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能注重8小时以外的廉洁自律,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中央、省、市、县对作风、廉政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班子成员履责情况

  (一)履行“一岗双责”。调整完善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工,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本设责任制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确保了林业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宣传反腐败工作的政策和形势,反复强调机关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和要求。重视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检查督促机关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对所分管的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由局纪检组对各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督查。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纠正,问题严重的将对当事人实行诫勉谈话。

  (四)廉洁自律情况。半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生活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用各项规定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用车、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出现违反廉洁自律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廉洁从政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能力不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往往通过会议强调、案例警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较为单一,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二)监督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由于林业系统工作面广,任务繁重,纪检组进行督查无法全面覆盖,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将认真研究解决各种重点难点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各项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进一步加大廉洁从政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新常态”的认识,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局纪检组分别抓什么、如何抓,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纪检组协调督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适应党风廉政新常态,按照“从严治党”八项要求,抓实、抓严、抓新干部职工教育管理。

  (二)继续扎实有效发挥局纪检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局纪检组的履职意识,加大林业系统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完善社会监督举报体系,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切实促进纪律检查委员认真履职。

  (三)进一步严格干部管理。强化平时考核,严格按制度办事,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通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奖惩,对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4篇: 三个规定剖析材料

  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约束。全院法官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院党组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常怀敬畏之心,增强规矩意识,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xx的良好形象。

  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在全院兴起再次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热潮,要认真学习贯彻领会“三个规定”实质,注重“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入全院干警及辖区人民群众心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守“三个规定”,狠抓办案纪律。把遵守“三个规定”变成自觉行动,为有效预防“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1、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习传达“三个规定”要求“全覆盖”。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是高检院、自治区院和分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把“三个规定”的要求精准传达到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确保全盟两级院的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

  2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防止出现“零报告”。

  3、 要对标自治区院要求,进一步强化系统总结。基层院身处司法办案的一线,要自觉发挥优势,找好工作的切入点与实际的结合点,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探索抓好“三个规定”配套措施的建章立制工作,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积累宝贵经验。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三个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结合“三个规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结合“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全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在全警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全局上下严明“十项要求”,即“学习要加强,士气要提振,作风要硬朗,任务要细化,责任要明确,督办要跟进,保障要到位,配合要顺畅,失责要追究,能者要重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一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以身作则,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将该项工作抓实抓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劲,落实“三个规定”,筑牢“防火墙”;

  二是将“三个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要求每一位民警熟练掌握文件内容和要求,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和实质,确保学习贯彻有效落实;

  三是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彻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文件要求。

  一是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院、自治区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必取得整改实效。

  二是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督促并抓好本部门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落实好“三个规定”学习工作,做好摸底自查。

  三是组织工作要做实做细,相关干警要如实提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要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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