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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家庭住址
患病种类
联系电话
对象类别
证 号
申
请
理
由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住院总
金 额
合医办报销金额
自 费 金 额
定点医院
门诊金额
(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分段计算医 疗
补 助 费
3000以内
3001-5000
5001-10000
10000以上
其他
70%
50%
30%
20%
补助金额
(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经办人 签 字
分管领导
签 字
单位领导签 字
备 注
填表说明
1、本表应用炭素笔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2、本表应随县医办开具的医疗报销证明;
3、“申请理由”以上栏目由本人填写;
4、“对象类别”为重点优抚对象、“三属”、“二红”复员军人、伤残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退役人员;
5、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县、乡(镇)、农合中心各存一份;
6、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51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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