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请表

来源:福利民政公文 时间:2020-12-24 11:39:5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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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家庭住址

 

患病种类

 

联系电话

 

对象类别

 

证 号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住院总

金 额

 

合医办报销金额

   

自 费 金 额

 

定点医院

门诊金额

(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分段计算医 疗

补 助 费

3000以内

3001-5000

5001-10000

10000以上

其他

70%

50%

30%

20%

           

补助金额

(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经办人 签 字

分管领导

签 字

单位领导签 字

 

备 注

 

填表说明

1、本表应用炭素笔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2、本表应随县医办开具的医疗报销证明;

3、“申请理由”以上栏目由本人填写;

4、“对象类别”为重点优抚对象、“三属”、“二红”复员军人、伤残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退役人员;

5、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县、乡(镇)、农合中心各存一份;

6、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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