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调研报告

来源:调研报告 时间:2020-12-03 08:00: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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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既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继承与发展,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要求与新目标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供销社调研报告


  (区社基层供销社调研组)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联系农牧民的基本环节,是服务“三农三牧”的主要载体。基层供销社办得好不好,对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关系重大,它决定着供销合作社的兴衰成败。改革的经验证明,失去了基层网络就等于失去了主战场,供销合作社在党委政府和农牧民心中的地位也将随之消失。基层供销社发展的好,供销合作事业就兴旺发达;基层供销社阵地萎缩,供销合作事业就停滞不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全面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按照区社党组要求,历时2个月,对全区9个盟市、31个旗县、64个基层供销社自1996年以来近20年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在基层调研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走访农牧民、实地考察等形式,基本摸清了基层供销社现状,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的原因,指出了今后改革思路、发展模式和推进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建议,为深化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基层供销社改制以来发展现状

  全区基层供销社的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直到1996年巴盟、伊盟率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主导下推开,后逐步在全区各盟市普遍推行。基层供销社改革的主要动因是,由于长期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基层供销社由“民办”逐步发展为“官办”,行政化管理色彩越来越浓,经营形式上的“大锅饭”和经营管理人员的“铁饭碗”,使整个组织体制和经营机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基层供销社经营连年亏损,经济包袱沉重,基本丧失了为农牧服务功能。所以,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形势下,对基层供销社实施了兼并、重组、拍卖和破产等不同形式的改革转制。在改革转制中,通常的做法是“四个一块”,即抵一块资产解决债务问题,卖一块资产分流职工,划一块资产安置离退休人员,留一块资产重组新建基层供销社。通过改革转制,全区基层供销社由1997年改制前的1078个,到2001年改制后保留和重组为679个,减少了38%;经过十几年的恢复、重组、改造、新建,目前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数量为481个。

  全区基层供销社经过改革转制,目前的组织状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改制后,一直处于基层供销社“空白”、“薄弱”的旗县联社有25个,占全区旗县联社的27%。这些旗县联社无力发挥为农牧服务功能,基层供销社在农牧民中的影响力基本丧失。

  (二)改制后,基层供销社组织机构健全,营业执照齐全,职工全部分流安置,门店、院落、仓储经营设施完整,但由于年久失修处于基本闲置状态,未开展经营活动。这种情形占全区的4%。

  (三)改制后,基层供销社门店、院落、仓储经营设施齐全,由旗县联社全部或部分出租经营,收取一定的租金。这种情形占全区的16%。

  (四)改制后,在原基层供销社门店、院落、仓储设施的基础上重组(恢复),重新注册后继续经营,逐步发挥为农牧服务职能和作用的旗县联社占全区的13%。

  (五)改制后,基层供销社长期处于“空白”、“薄弱”的旗县联社,近年来,有计划地逐年新建,并及时组织基层供销社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的旗县联社占全区的40%。

  二、基层供销社改制以来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两个5号文件和国务院40号、自治区108号文件精神,围绕把基层供销社真正办成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目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基层供销社进行重组、新建,基层供销社实力与活力得到一定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引领创办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推动了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以服务“三农三牧”为宗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基层供销社改制后,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大局出发,不图名、不图利,主动担当,积极引领创办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并制定了相应章程、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协助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介绍经营客户,使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健康发展,为基层供销社重组、新建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截止2015年末,全区由供销合作社引领创办的专业合作社有9194个,占全区专业合作社总数的近30%,创建综合服务社4250个,覆盖全区38%的嘎查村。

  (二)积极探索和创新基层供销社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各地供销合作社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基层供销社重组、新建路径和措施,同时走出去学习和借鉴外省、市、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经验和做法,以农牧民需求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切实转换经营机制。通过改革创新,重组、新建了一批多种形式的基层供销社,发展了一批新型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产品流通协会),使基层供销社扩大了规模,重新焕发了生机.基层供销社不仅经济实力增强了、职能恢复了,而且农牧民接受了、党委政府重视了。

  (三)及时制定政策措施,加快了基层供销社建设步伐。改革的前些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出现了断层。近几年来,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党委政府及时制定出台鼓励基层供销社建设的相关政策,提出有力措施,拿出专项扶持资金,全力打造全新基层供销社。通过加强基层供销社的重组、新建,盟市、旗县级联社与基层供销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明显加强,各级联社不仅在基层供销社的改革中进行规划、指导、扶持和服务,还在业务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向基层供销社倾斜,在推进基层供销社重组改造新建中,倾注了一定的人力和资金,使基层供销社在改革中有了主心骨和靠山,感受到了合作社联合与合作的好处。

  (四)更加密切了基层供销社与农牧民的经济利益关系。基层供销社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自身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逐步恢复了与农牧民的经济联系,重新建立起了新型的利益连结机制,加之通过创办多种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各种农牧民协会,开展农资和日用消费品等配送中心和连锁化经营方式等,使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网络建设和服务功能增强,因而与农牧民的关系密切了,给农牧民带来了更多的便利与实惠,农牧民成为基层供销社改革的最大受益者。特别是在偏远的农村牧区,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发挥尤为明显,如包头市达茂旗联社和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联社都配备了专门的便民流动服务车,定期为偏远地区的农牧民送去生产生活必需品,最大限度为农牧民提供便利。

  三、基层供销社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

  在调研过程中,通过听取汇报、倾听基层供销社干部职工的反映、走访农牧民社员和现场实地察看,概括起来,目前基层供销社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是:

  (一)基层供销社重组(恢复)进展缓慢,处于停顿或半停顿状态。经过20多年的改革,全区基层供销社出现了碎片化和严重弱化现象,数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逐年减少。造成这种现状的实质原因是各级供销合作社对基层供销社重组(恢复)重视不够,信心不足,措施不力。直接原因是一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没有针对基层供销社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二)农牧民入股入社不积极、不踊跃,基层供销社合作经济属性未能充分体现。由于季岑供销社成立初期农牧民入社的股金在基层供销社改制后无力退还给入社农牧民,让农牧民重新为基层供销社入股难免心存疑虑,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是农牧民对基层供销社缺乏足够的信心,担心入股后难以退还,使自己的投资受损。所以,基层供销社与农牧民始终没有建立起紧密的经济利益联系。

  (三)基层供销社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完善。改制后的基层供销社长期未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基层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不健全。旗县联社疏于对基层供销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基层供销社领导班子不健全、不完善,一般是由投资人自封为负责人。

  (四)基层供销社业务经营单一,服务范围逐步萎缩。多数基层供销社仍经营传统的日用消费品和部分农牧业生产资料,与个体经营户抢夺固定的农村牧区市场,难以满足当前农牧民日益增长的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生产和生活服务需求,难以满足新农村新牧区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的需要。

  (五)基层供销社资金严重短缺,业务经营难以开展。“最大的困难就是缺钱”,这是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资金对于基层供销社来说可谓是活鱼之水,救命之草。在基层供销社建设起步期和持续经营期,均要求一定量的资金作为发展保障。资金短缺已成为阻碍基层供销社发展的最大瓶颈。一方面基层供销社基础设施破损严重,急需维修改造资金;另一方面基层供销社流动资金严重短缺,正常的业务经营难以开展。

  (六)基层供销社员工队伍严重老化,文化素质偏低,人才极度匮乏。改制后,基层供销社多数员工外出谋生,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流失严重。重组(恢复)基层供销社需要的人才招不进、引不来、留不住,即使保留下来一部分人才,也缺乏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经营理念老化陈旧,经营管理知识过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

  (七)基层供销社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经营场所破损严重。基层供销社在上世纪70年代建设的门店和仓储设施一直延用至今,有的还是上世纪50年代初建设的门店,多数已属于危房,不能安全使用。由于经营门店的破损,基层供销社自身无力维修或重建,严重影响基层供销社在农牧民心目中的形象,导致经营业务不断萎缩,经营设施长期闲置,无法有效利用。

  (八)基层供销社的土地使用权和门店、仓储设施所有权证明缺失,使供销合作社财产得不到法律保护,由此引发的纠纷亦不能有效解决。由于基层供销社建社均为国家划拨土地,现阶段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直接影响基层供销社开发、改造、联合经营等,既无法引进投资者,又得不到银行贷款和项目扶持资金,特别是不能摆脱所在地村民的制肘。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短板,这块短板补不齐,其他各项改革都会偏离方向,误入歧途。基层供销社与“三农三牧”最贴近,是经营服务最前沿,是党委政府靠得住、农牧民离不开的经济性公益组织。但目前基层供销社严重弱化的现实,与农牧民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最突出的短板,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下大气力,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扭转基层供销社薄弱局面,夯实为农牧服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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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层供销社发展思路和推进措施

  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要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坚持为农牧服务宗旨,坚持市场经济方向,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色,围绕把基层供销社真正办成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目标,要从全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有计划地积极探索和推进基层供销社的重组(恢复)新建,尽力扩大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三牧”的覆盖面。

  (一)发展模式

  基层供销社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基层供销社为综合经营服务平台,吸纳农牧民日用消费品供应、农畜产品购销、加工和农资供应、农技服务组织,农牧民各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殖大户、涉农牧企业和农村牧区合作金融组织等经营服务载体入股或加盟,形成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服务合作和金融合作的合作经济组织网络体系,成为农村牧区新型的基层供销社。

  1.重组(恢复)模式:以原基层供销社为依托,吸纳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殖大户、涉农牧企业等经营主体入股入社,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的专业人才、服务网络和经营设施的优势,开展农资供应服务和日用消费品供应、农畜产品购销、加工和农村牧区金融互助等业务经营活动,组成“民有、民管、民享”的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

  2.新建模式:由旗县联社组织引导,吸纳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殖大户、涉农牧企业等经营主体入股入社,开展农资供应、农技服务和日用消费品供应、农畜产品购销、加工和农村牧区金融互助等业务经营活动,成为新型的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

  (二)推进措施

  1.科学制定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规划。在农村牧区人口相对集中,当地农畜产品资源丰富、特色鲜明的地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合作制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组(恢复)或新建基层供销社。要科学地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基层供销社重组(恢复)或新建方案,确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从当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基层供销社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体制和经营机制,做到既要确保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的供给覆盖面,又要兼顾为农牧服务的经营效益。

  2.加大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推进力度。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定要把基层供销社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各项推进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打赢固本强基攻坚战。要成立基层供销社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步步落实责任,将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间表落实到人。要定期进行巡回督促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每年进行基层供销社建设绩效考核评价,以“实”的作风和“硬”的措施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

  3.进一步规范基层供销社工商注册登记。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和供销合作社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规范改造重组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内工商企发〔2013〕279号)要求,及时依法注册登记,过去已注册的要做好年检工作。基层供销社要正确使用统一的供销合作社标识,突出基层供销社的品牌效应,重新确立基层供销社在农牧民心目中的地位,重新展示基层供销社在农村牧区的形象。

  4.引导动员农牧民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供销社入股。要不断增强入社农牧民对基层供销社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关注度,把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成果与农牧民的经济利益挂钩,使之成为更加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从目前农牧民收入和积蓄情况出发,鼓励农牧民用现金入股,也可用承包土地、农机具、农畜等入股,不断扩大入股数量和金额。只要基层供销社经营需要,农牧民的动产、不动产和知识产权等都可以作为股份投入到基层供销社参与经营,并可以根据经营成果获得相应收益。

  5.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基层供销社一定要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要组建成立党、工、团、妇组织,充分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基层供销社领导班子应由旗县联社按规定的组织程序考察提名,通过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产生,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领导核心作用。

  6.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供销社经营机制。根据基层供销社的经营特点,对不同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采取如下经营方式。一是对日用消费品销售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应业务,可实行场地租赁经营;二是对大宗农副土畜产品购销、加工、储运等业务,可实行承包经营;三是对农村牧区资金互助和农牧业保险业务,要建立经营责任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严格防范风险。不论采取哪种责任制形式,基层供销社都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7.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基层供销社是推动“三农三牧”发展的“服务器”,要激活它的功能或让它有效运行,党委政府必须给予大力支持。支持基层供销社,就是支持“三农三牧”。区社要协调自治区政府,将“新网工程”项目资金切块,专门用于基层供销社建设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基层供销社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业务经营活动。项目投资统一由旗县联社管控和监督使用,投入资金可按比例作为旗县联社和基层供销社股份,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尽快启动和用好区社设立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基金,务必精准用好基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使用监管措施。

  五、对基层供销社今后改革发展的建议

  (一)“新网工程”项目资金应该向扶持基层供销社建设倾斜。基层供销社是植根于农村牧区,直接服务于农牧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它是由遍布广大农村牧区各个经营服务网点构成的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网络体系。所以基层供销社应该是 “新网工程”项目资金扶持的重要对象。建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把“新网工程”项目资金转向扶持基层供销社建设上来,将项目申报条件调整至符合基层供销社建设实际的要求上来,防止“新网工程”项目扶持偏离方向,扶持资金流向供销合作社系统外的企业或个人

  (二)对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基层供销社门店、院落和仓储设施加紧维修改造。基层供销社在改制前兴建的经营设施和形成的固定资产已使用40年以上,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进行维修、加固和改造,目前多数不能继续使用,有的成为危房,严重威胁人员安全。建议建立基层供销社更新改造基金或其他筹措基金的形式,采取抢救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维修改造。维修基金实行有偿使用,市场化运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确保基层供销社财产安全和有效运行。

  (三)抓住全区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契机,积极争取新建基层供销社新征建设用地。要借助全区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难得机遇,对已具备条件新建基层供销社的,旗县联社要在近两年内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有计划地在人口比较集中,当地种养殖业优势比较明显的苏木(乡镇)所在地或大型农畜产品集散地新征集体建设用地来新建基层供销社。

  (四)借鉴学习外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开展金融互助合作的经验。供销合作社开展金融互助业务是中发〔2015〕11号文件明确提出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供销合作社拓展经营业务的主要方向。目前,我区各级供销合作社金融互助业务尚处在探索阶段,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和推广,所以,要学习借鉴搞得比较成功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的经验和做法,尽快尝试在基层供销社开展股金互助服务业务,推动改革,壮大实力。建议区社组织相关部门到金融互助合作开展较好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学习、考察,学习借鉴成功经验,试行推广。

  附件:全区基层供销社改革典型实例

  附件:

  全区基层供销社改革典型实例

  赤峰市敖汉旗长胜基层供销社

  长胜基层供销社通过“基层供销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探索开展土地托管和流转服务。2008年成立了敖汉旗耕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发展为占地面积31亩,固定资产3000万元,现有管理人员10人,合作社社员447人,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934台套,其中25-100马力的拖拉机365台,精量玉米播种机400台,全覆膜玉米播种机200台,联合整地机204台,大型玉米收割机10台,花生播种机10台,花生收割机5台。2009年,长胜基层供销社积极探索了土地全托管、半托管和土地流转的经营模式,采用“统一整地、统一种子、统一化肥、统一地膜、统一农药、统一收割、统一管理”的办法,实行全程机械化作业。土地托管面积从2009年的3600亩发展到2015年的10万亩,土地流转面积5000亩。服务范围由原来的一个长胜镇发展到周边地区,服务面积已达10万亩,为4.5万农户提供土地托管服务,受益农民达20余万人。通过土地托管和流转,解放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了农业机械化使用效率,降低了作业成本,优化了生产要素资源配置,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基层供销社在广大农民中的号召力、凝聚力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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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温都尔勒图基层供销社

  温都尔勒图基层供销社主要从事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与加工、土地流转、资金互助等经营业务活动。在土地流转方面,主要采取三种不同方案进行有偿流转土地。一是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农民将土地经营权折价作为股金投入到基层供销社,农民成为合作社成员,享有相应权利并参与分红。二是土地经营权一次性流转。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的年限进行连片一次性流转,按照500元/亩的价格,每年春耕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根据土地流转行情,在流转合同的一半时间对流转费进行适当协商调整。三是土地经营权短期流转。针对愿意流转三至五年的农户,按照340元/亩的价格进行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由传统的农户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逐步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在农村牧区合作金融方面,成立资金互助社。资金互助社的资本金由2006年的24万元发展到2015年的500多万元。从起初只针对赛汉塔拉嘎查的农牧民从事资金互助业务,到现在面向温镇基层供销社的全体社员以及与基层供销社由关联的专业合作社、公司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借款的社员用实物、土地经营权等作为抵押物,资金互助社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资金风险,最大单笔借款额度达20万元,累计给社员分红返利共计40万元,既解决了社员农户的贷款难、贷款贵的难题,又使富裕农户社员的闲散资金充分利用,得到了相应的收益,同时还发展壮大了基层供销社的实力,收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东八号基层供销社

  东八号基层供销社是旗联社与农牧民、能人大户参股共同投资改造的基层供销社,构建经营性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农村牧区经营服务网络。从农村实际出发和自身发展阶段着手,以农民需求为宗旨,围绕农村经营服务的新需求,构建日用品、农资、农副产品购销、加工的经营服务体系。引领专业合作社以标准化种植、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为基础,为468户社员提供优质马铃薯品种、仓储条件和市场信息,基本形成了“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新型产业化格局,使基层供销社由单纯的流通领域向农业生产经营全产业链延伸。既服务于上游生产,又助力于下游销售,为农户提供多样化服务。基层供销社以市场要素为基础,以专业合作为依托,促进工农产品双向流动,建立起上连市场、下连农户的经营模式,解决了农民消费难题。实现年营业收入825万元,利润43万元。

  赤峰市巴林左旗野猪沟基层供销社

  近年来,野猪沟基层供销社努力打造供销合作、农牧民专业合作、农牧民资金互助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供销合作社组织架构。在“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的支持下,由旗社和基层社累计投入1400余万元,建成2000平方米的新型基层供销社及供销商贸城,发展了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便民连锁超市和村级综合服务社等服务项目。目前,该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凭借自有的流通能力及成本优势,与周边村镇的60余家便民超市签订配送协议,发展扶植加盟商户165家,初步形成了稳定的日用消费品及农资配送体系。配送的商品包括日用消费品、蔬菜、水果、粮油、农资等24个大类、1000多个品种。2015年配送额将达1000万元。

  为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该社与巴林左旗联通公司合作,将光纤网络铺设到村,开通“野猪沟基层供销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网”,打造了巴林左旗第一家农村电子商务运营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农资、日用消费品经营。目前,有20多家商户、1600多个品牌入驻电子商务平台。同时,成立申通快递城乡分公司,打通了网货城乡双向流通,方便了农民的消费需求,并为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和大学生就业创造了条件。

  2014年,该社以兴业源振兴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为龙头,联合四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了绿康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有机杂粮加工、肉羊和野猪养殖、有机肥料生产等产业,初步形成了横向、纵向协调发展的格局。为加快创新发展,野猪沟基层供销社又组建了大自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积极拓展了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科研、有机农业种植技术培训、新产品开发、价格信息服务等领域。在专业合作社和公司的带动下,大力发展有机杂粮产业,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截止2015年末,社员已达1600户,杂粮杂豆订单7万亩,加工有机杂粮1万吨,其中加工谷子8000吨。“辽王府”牌系列产品成为享誉全国的优质产品,产品已销往北京、上海、山东、海南和区内各地。

  2014年,野猪沟基层供销社以兴业源振兴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成立了内部资金互助合作社,用以解决社员的生产资金短缺难题。资金互助社按照“对内不吸储,对外不放贷”的原则,有偿吸收本互助社社员的股金,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查程序及保障机制,开展资金互助合作,既解决了部分社员资金紧张的难题,又盘活了其他社员手中的闲置资金。为加强管理、避免风险,制定了理事长负责制、审计监督制、责任人负责制三大制度。资金互助社成员借款基本流程为:小组长推荐,由小组成员互保形式向资金互助社提出借款申请,经会计审核通过后由理事长签发。目前,资金互助社共有成员200余户、资金总量100万元,2015年共为社员提供资金48.6万元,扶持社员106户。

  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爷府基层供销社

  王爷府基层供销社拥有1个综合商场、1个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1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代办处,服务领域覆盖19个行政村。该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构建了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三位一体”的合作新机制。主要做法是:一是以基层供销社为龙头,以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为两翼,实行统一调控,优势互补,形成物资供应、技术支持、资金保障、产品销售一条龙服务体系。供销合作社担负种子、生产物资、技术指导等综合性职能,是“三位一体”的主体。2015年完成商品销售总额580万元,实现经济效益55万元。二是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与社员真正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共同体。组织农民成立惠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实行“一分五统”管理模式,即分户种植,统一制定种植计划、统一供应种子化肥、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联系客商、统一销售价格,受到广大菜农积极响应。截至2015年末,已有19名具有一定经营资历的农民经纪人加盟,入社专业户数达126户,专业社每年签订蔬菜种植联保联销合同上千份,仅蔬菜大棚面积已达1000亩。当年虽遭受自然灾害以及受蔬菜大市场的影响,每亩仍收入2万元,是传统生产方式的4倍。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扩大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2015年基层供销社租地100亩,自建蔬菜大棚50多座,其收益主要用于专业合作社建设和扶持社员改善生产条件,发展设施农业。三是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保障,不断加大基层供销社扶持蔬菜生产的力度。面对菜农扩大生产需要资金,但银行贷款额度较小且手续繁杂的实际,该社于2010年加盟中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了“中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爷府供销社代办处”,注册资金580万元。贷款公司具有其他金融部门不可比拟的优势,即贷款手续简便,即用即贷、回贷可靠,有利于基层供销社开展为农服务。同时,还为全镇26家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服务,仅2015年为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及农村经纪人等提供担保投资服务20余笔。公司每年平均放贷400多笔,贷款周转1.5次以上,放贷总额达1000多万元,成为农民发展生产的坚强后盾。

  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拉格歹基层供销社

  巴拉格歹基层供销社是由旗联社联合兴安盟田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科右前旗江玉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共同出资组建的。基层供销社采用“基层社+公司+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的“四位一体”模式运行。以基层供销社为平台,成立农资配送中心,发挥统一采购、配送作用,使农民购买质优价廉的农资,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以公司为龙头,发挥产业化龙头带动作用,提升规模和效率;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发挥拥有广大社员的优势,夯实群众基础;以综合服务社为销售终端,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买到放心的产品,最大限度满足农民需求。年销售额529万元,利润55万元,供应品种1002种,连锁超市1个,日用消费品销售额8.5万元,农资销售额434万元,农副产品销售额86.4万元,再生资源收购点1个。村级服务社年销售额120万元,年利润22万元,供应品种300种,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

  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基层供销社

  大林基层供销社是科尔沁区联社与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共同出资新建的。基层供销社采用“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的模式,主要依托金土地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社员2000多人,流转土地6000多亩。以每亩1000斤玉米或800元现金的结算方式付给合作社农民,使本社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可以到本社或外地务工,为家庭增收创造条件。一方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多方筹资900多万元进行硬件设施建设。新建基层供销社占地面积约17000平方米,其中,社员议会大厅780平方米、农资存储库3000平方米、玉米存储库3000多平方米、干玉米库容量1万多吨,玉米晾晒场地1.2万平方米。新购买日烘干300吨的玉米烘干塔一台,120吨地秤一台,配送货车26辆,科技指导宣传车2辆,土地平整工程车1辆、玉米整装机一台、玉米输送机10台。另一方面完善各项为农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一是在秋收后、春播前特邀国家科技部驻内蒙古科技下乡人员为社员举办科技培训,主要讲解玉米高产栽培技术和提高化肥利用率,从而使广大社员平均每亩增产玉米两百斤,使每户社员平均增收3000--5000元。二是发展订单农业,与吉林梨树县博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玉米长期收购合同,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三是提供农业贷款担保,为信誉好、缺乏资金的社员担保申请小额农业贷款,解决社员贷款难的问题。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梁素太基层供销社

  乌梁素太基层供销社是通过旗联社引进社会资本和企业,采用“旗联社+公司”出资共建的模式恢复重组的基层供销社。投资340万元合作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启动废旧水管回收利用项目,建成了500平方米的回收加工车间,年回收废旧水管5000吨,生产节能滴灌管道满足2万亩滴灌需求。投资150万元启动实施了乌梁素太农资配送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建成了1000平方米的农资储备库和29个农资直销点,并与区、市农资企业建立了直供关系,初步形成了化肥、农膜等农资物流配送、直销体系。同时,共同出资建设乌梁素太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年存储库容达2万吨,可有效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存储难的问题,实现全年助农牧业增收300万元。

  包头市九原区东园基层供销社

  东园基层供销社为沙尔沁镇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各项服务工作。特别是在改造升级经营流通网络,改善为农服务方面做出了较好的成绩。通过“新网工程”农贸综合市场配套改造项目资金扶持,扩建了莎木佳农贸综合市场,新建了800平方米的钢结构交易市场,院内硬化3500平方米。项目实施后明显改善了市场交易功能,增强了综合服务能力,健全了农村流通服务体系,改善了农村农副产品流通环境,初步形成以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店为骨干、村级服务站为网点的小超市、大连锁的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大大方便了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实现了农资、日用消费品等终端销售和服务零距离,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成本,深受农民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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