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党员干部应知应会100题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时间:2020-07-25 08:00: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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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党员干部应知应会100题

  一、党建基础知识

  1.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6.党的建设主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7.党的五项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8.“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9.入党誓词内容: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0.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11.党员应知个人入党情况:入党时间、入党介绍人。

  12.“一带一路”战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13.“两学一做”和“三会一课”: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14.“三会一课”要防止“四化”: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15.“三型”政党: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16.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7.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18.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 “四大危险”: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19.党的“四条路线”: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20.四个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

  21.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2.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看齐”:在立场态度上向中央看齐;在责任担当上向中央看齐;在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看齐;在示范带动上向中央看齐。

  24.党员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章》规定)

  25.合格党员的“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26.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做到“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27.“五位一体”总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28.“五大思维”能力: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29.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30.好干部“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

  31.新常态:中国经济呈现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32.选拔任用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二、纪检监察综合知识

  3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三大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4.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五项经常性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5.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具体监督任务: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36.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二十四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7.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负责人 。

  38.监察人员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39.十八大后要重点查处“三种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40.惩治腐败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

  41.两项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2.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四个着力”: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提出)

  43.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批评与自我批评。

  44.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45.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46.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

  47.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48.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49.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1)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带头学习传达;严格审签;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处理;分析研判;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谈话提醒;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表率作用;如实报告事项;报告履职情况。

  (2)党委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积极协助;严格把关;建立制度;风险防控;提醒谈话;开展调研;组织生活;廉洁自律;如实报告;履职情况。

  (3)纪委监督责任:及时安排部署;积极协助谋划;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执纪查处;认真督促整改;加强自身建设;搞好综合协调。

  50.一岗双责: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51.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好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52.“两个全覆盖”: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53.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54.中央八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55.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不直接分管财经工作、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不直接分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56.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党员干部提出)

  57.线索处置四类方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

  58.“3783”主体责任体系:履行“三大职责”,即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抓实“七大任务”,即严明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深化改革、做到表率引领等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健全“八大机制”即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巡视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拓展“三大载体”,即深化拓展联村联户行动、效能风暴行动、先锋引领行动。(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中提出)

  59.“866”衡量检验标尺:对各级党委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要用“八个多少”衡量,学习学了多少次数、谈话谈了多少人次、查处查了多少案子、巡视巡了多少单位、整改改了多少问题、建章建了多少制度、推动做了多少部署、问责追了多少责任;对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要用“六个亲自”评价,即做到亲自调研、做到亲自谋划、做到亲自部署、做到亲自协调、做到亲自督办、做到亲自排难;对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要用“六个是否”检验,即是否做过具体部署、是否做过专题调研、是否做过谈话提醒、是否做过整改督促、是否做过追责建议、是否做过履责报告。

  60.“111”督查落实细则:即建立督查主体、督查机构、督查对象在内的督查落实细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

  61.“755”主体责任体系:党委七大重点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监督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1)党委主要负责人的五大责任内容,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2)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五大责任内容,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市委《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办法》提出)

  62.“662”监督体系:六项重点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严格党内监督、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和推进制度建设。

  (1)六项保障措施,强化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履职报告制度、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健全纪委约谈制度、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两项追责规定,明确责任追究情形、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市委《关于落实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提出)

  63.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1)四点启示:一是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同时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三是要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深化改革,破立并举,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四是要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既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又加强管理监督,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好局面。(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提出)

  (2)五类体会: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党内监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把纪委的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党和人民考验;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过程,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王岐山书记工作报告中提出)

  (3)七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换届纪律;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坚定旗帜立场、紧盯目标任务,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立足本届完成纪检体制改革任务,提炼总结实践成果;无须扬鞭自奋蹄,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王岐山书记工作报告中提出)

  64.十二届甘肃省纪委七次全会对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1)六个严查:严查一把手腐败行为;严查省管干部腐败行为;严查重点岗位腐败行为;严查一批大案要案;严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省纪委七次全会刘昌林书记工作报告中指出)

  (2)全面从严治党“三个重点”:突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象;突出国有企业这个重要领域,突出高等院校这个重要阵地。(省纪委七次全会刘昌林书记工作报告中指出)

  (3)查纠“四风”的“三种类型”:要坚决遏制“虚”的问题;要深挖细查“隐”的问题;要严肃查处“顽”的问题(省纪委七次全会刘昌林书记工作报告中指出)

  65.八届白银市纪委二次全会对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部署,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和市委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

  三、政策法规知识

  66.对党组织问责方式:检查、通报、改组。

  67.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方式: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68.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69.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70.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71.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72.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5年内不能重新入党。

  73.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天内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74.线索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75.纪律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76.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77.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30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

  78.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是改组、解散。

  79.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80.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

  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81.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

  82.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3.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 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5.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6.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7.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8.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9.《准则》要求的“四个必须”: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90.《准则》规定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91.《准则》中规定:全党必须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92.《准则》中规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93.《准则》中规定: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94.《准则》中规定: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95.《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96.《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97.《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98.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个主题”和“两条主线”:一个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两条主线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

  99.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100.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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