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来源:其他范文 时间:2020-07-09 07:02: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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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以供大家参考!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019下半年将要进行的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又一次重要实践,笔者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碰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粗浅思考。

  一、本次换届选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本次换届前,《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订,加之我区于2015年又进行了新一轮的行政区划调整,因此,此次换届选举将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

  1、法律依据调整大。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选举法进行了修改。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省选举实施细则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如增加了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违反规定的,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省选举实施细则第五条)。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和审查程序进一步予以补充和明确(省选举实施细则第九条)等等。以上变化,都必须贯彻体现在人大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需要我们不折不扣加以执行。

  2、舆论环境变化大。舆论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微信、微博的广泛使用,将给本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近年来,微信、微博这一新兴媒介由于其发布方便快捷,易于参与,为广大群众所喜好,每个人都是“自媒体”。上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初期,其他地区曾出现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的情况,虽属个别现象,但在互联网上有较大反响,加之网络因其开放性和无门槛性,用户的来源、背景和意图各异,难免鱼龙混杂,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而诱发本轮区、镇人大换届选举的不稳定因素。选举过程中的任何细小差错都有可能成为网络上的负面新闻,如何及时、正确应对将成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新的挑战。

  3、名额分配均衡难。我区6个镇、3个街道人口相差比较悬殊,人口最多的西城街道有11.84万人,人口最少的儒林镇只有3.45万人。考虑到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人口数分配,按平均数分配的话势必导致各代表小组之间人数悬殊过大。平衡代表名额势必会导致部分地区分配的名额减少,如何找到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分配的平衡点至关重要。

  4、选民登记难度大。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以及户口在人们生活中实际功能的逐渐弱化,流动人口与日俱增,人户分离现象普遍,选民登记和参选困难增加。如我区尧塘街道林丰村委,近4000名选民全部因拆迁(安置房未建好)分散租住在全区各地,届时开展选民登记和组织投票选举都将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另外在一些新建的入住率较高的小区,户口迁入现居住地的不多。如我区名仕家园、碧水华庭、左邻右里、新城东苑等新建小区,入住率高达90%,户口迁入的不到50%,这部分人无论在其户口所在地登记还是在现居住地登记,都将造成部分选民的重复登记或者漏登。

  5、组织考察任务重。按照省、常州市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此次换届选举过程中,地方党委负责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党委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统战、政法等部门和人大有关机构,对代表候选人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由于整个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一般是10天左右,10天中要对300多名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600多名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进行考察,时间紧、任务重。

  6、优化结构要求高。影响和制约代表素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受代表结构比例的影响,使一些有较好履职能力的候选人在民主协商中让路,把素质一般的推选为代表,从而影响代表整体素质。二是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要求很难达到,能力素质符合人大代表要求的妇女基本上都离开农村了,选举出来的农村女代表大都是村妇女主任等,代表的广泛性不强。三是非党代表越来越难选。当前各行各业先进人士加入党组织的日益增多,致使当选的人大代表里非党比例逐渐变小。而普通群众由于知名度不高,又很难当选。四是企业负责人当代表的积极性高,履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低。要将企业负责人在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所占比例控制在10%左右,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

  7、组织选举难度大。在以往换届选举实践中,基层选举单位使用流动票箱现象较为普遍,一般在行政村召开选举大会,其余自然村都是依靠流动票箱进行选举。新的《省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条对流动票箱的使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使用流动票箱投票应当登记造册,并由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给基层使用流动票箱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8、防范破坏压力大。近年来,由于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展中积累的不稳定因素逐年增多。如我区近年来城市化建设推进和工业项目建设突飞猛进,征地动迁面广量大,部分镇街、村委在动迁工作中积累的矛盾将引发不稳定因素。这些不稳定的因素如果处置不好,则很可能被少数人利用,在人大选举中借机发泄,从而给选举带来干扰。

  二、关于做好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考

  按照本次换届选举“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分析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为,必须对有关重要问题及早思考,提前准备,为此,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建议。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建议我区各级党委及时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要及时成立选举机构,区、镇两级要分别成立选举委员会,相关街道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村和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选举机构,具体组织选举工作。要全面加强工作指导,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相关委室参加,组成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每个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几个镇、街道的选举事宜,并对选举每一阶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配强选举工作力量,及早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提前参与具体工作。并建立选举工作责任制,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清,责任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换届选举中的宣传发动工作,既要有声势,更要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一是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运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步骤和工作要求,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宣传发动。大力宣传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选民对选举工作的认识和参选积极性。同时各级领导要端正思想,尤其是镇、村领导,要帮助其认清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明确自己在换届选举中的责任,使之积极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的选举工作任务。三是根据工作步骤进行宣传发动。围绕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如在选民登记阶段,重点宣传选民的条件和登记方法等;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重点宣传公民如何行使提名权,如何把握代表素质等;在投票选举阶段,重点宣传选民如何投票,如何委托投票等。如我区选举日的第二天,恰逢12.4国家宪法日,建议司法部门在各选区开展一次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激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

  3、全面培训,指导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强,为进一步依法操作、规范选举,各级人大常委会需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组织选举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选举业务的学习,着重学习换届选举的法律政策依据、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素质和结构要求、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保存台帐资料等方面的内容。使人人熟悉选举法律规定、知晓选举工作流程。同时,注意教育工作人员强化政治责任、大局意识和民主意识,避免因认识不到位影响选举工作甚至是选民对民主选举的认可。对选举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非法拉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4、沟通协调,科学划分选区。按属地原则以社区为单位划分选区,不仅可以减少因选民、单位交叉混杂带来的工作量,减少选民的重复登记,而且有利于避免因部门与企业、企业与职工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纠缠,减少选举工作的难度,有利于增强街道、社区与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划分选区之前要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各社区的人口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分布情况,方方面面代表性人物的分布情况等。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有利于选民投票选举,有利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有利于优化代表结构的原则进行选区划分。要处理好联合选区不相隶属单位间的关系。在行政事业机关单位与街道社区联合划分选区时,要引导选民从选出高素质代表出发,正确地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5、摸清情况,细致登记选民。选民登记是换届选举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具有重要的意义。实际操作中要做到分类进行选民登记,通过摸底调查掌握常住人口数和流动人口数,流动人口的流向、规模、分布等情况,为选民登记做好准备。选民登记时,各地根据本区域的特点,区分流出、流入人口情况,实行分类登记。要有的放矢组织选民登记动员。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短信、电话等信息渠道,动员符合条件的选民主动到选区登记。对前期调研掌握的特殊人群工作人员要主动进行上门登记。同时把好“年龄关,政治关”,加强各选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对人户分离人员、服刑人员、精神病患者等一一进行确认核对,避免错登、漏登和重登。选民榜公布后,如有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在选民提出申诉后,各级选举工作机构要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6、把好关口,优化代表结构。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代表的作用。选举人大代表必须把那些政治素质好,行使职权能力强,热爱代表工作,在群众中有威信,善于倾听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心声,能够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人选为人大代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代表候选人提名阶段的工作,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不好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对不宜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并在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时认真落实。要注重老中青代表搭配,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必须保留一定比例的代表连任,特别是要保证那些履职积极性高、履职能力强、作用发挥明显的优秀代表连选连任,让他们带动和影响新代表开展活动,发挥承前启后的作用。要严格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建议党委组织部门及早制定工作预案,纪检监察、统战、政法、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环保、审计、安监等单位明确专人,共同做好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

  7、改进方法,优化宣传介绍。各选区要认真组织好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给代表候选人提供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让选民更直接地了解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由于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形式和参加的选民数,在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时,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如选举委员会印发张贴有关候选人的介绍材料;组织候选人发表简短演说;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化的宣传媒介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等。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要以选举委员会介绍为主,辅之以推荐者介绍;对于代表候选人单独开展自我宣传等竞争活动,选举委员会要予以关注,避免贿选等事件的发生;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在选举日前必须停止,不得在选举日对代表候选人进行介绍,以避免干扰、影响选民投票。

  8、多措并举,保障选举权利。选举前夕,全区各选区应采取张贴公告、电视广播通知、网络通知、电话通知、走家串户通知、委托选民互相告知等形式,提前向选民告知本选区投票选举日具体活动安排,以便于选民配合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时按照选举法规定,以召开选举大会和设立投票站为主组织投票选举,在社区、村委会办公地点召开选举大会,在农村地区以自然村、在城区以小区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要依法组织好流动投票,流动投票主要是针对老弱病残、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离不开工作岗位的人员。流动票箱应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每个流动票箱必须设有2名监票人和至少1名选举工作人员,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投票的选民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为切实加强投票工作的组织领导,投票时应实行“四包”,即区领导联系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层层落实责任人。

  9、严明纪律,查处破坏行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让选民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抵制选举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要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对严重破坏选举的事件,要依法严肃查处,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区人大常委会、各镇、街道人大和选举工作机构要与组织部门、司法、公安、纪检监察机关保持联系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力求把选举中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把握契机,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人大组织建设,是换届选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我区各级人大组织建设。要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吸纳有法律、经济、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及来自基层的代表进入人大常委会;要提高专职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的比例,切实增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力量,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到会率和审议质量,更加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各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各专门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熟悉人大工作、较年轻的领导。要加强镇、街道人大组织建设,配好配强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设镇人大副主席1至2人,人口规模较大镇的副主席专职配备。镇设立人大办公室并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个街道人大工委配备专职主任或副主任。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今年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年,我省将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万多人,涉及选民432万人、县级政权40多个、乡级政权360多个。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十三五”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省委“131”总体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国家基层权力机关,县乡两级人大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与设区的市及市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相比,方法、步骤和程序更为复杂,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工作量大、耗时长。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握换届选举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关系到基层政权建设,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做好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有序进行。

  积极发扬民主是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基础。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的信赖、支持和拥护,始终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深厚力量源泉和牢固政治基础。只有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我们的制度才有根基,我们的事业才能成功。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将监督的“钥匙”交到人民手中,相信和依靠群众,依法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

  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保障。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宪法、选举法、组织法及青海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决定,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程序和规则,对选民和代表的权利义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在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背景下选出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让选民满意的“代言人”。严禁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干扰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严禁宗教势力、家族势力干扰和操纵选举,对破坏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纵容。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又一次实践,我们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明年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认真贯彻落实好选举法,是搞好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是高度重视选举法和省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乡镇负责选举工作的同志开展学习培训活动,要把学习和宣传新修改的选举法和省实施办法作为今年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研读讨论选举法和省实施办法,把握精髓,掌握要领,明确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同时加深对其他配套的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学习和理解,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能否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议乡镇选举委员会主任由乡镇专职党务副书记担任,乡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和乡镇长担任。乡镇选举委员会在乡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选举工作。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把好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关,严格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和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的规定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和选区划分;依法组织好选举工作,制定周密的选举工作日程、代表选举办法,严格投票选举程序,特别注意要为选民设立秘密写票处,充分尊重选民意愿,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能担任选举大会的主持人、监票人和计票人;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严防和及时处理各种干扰选举的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禁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提高代表素质把好代表人口关。要优化代表结构,注重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对只当荣誉代表、挂名代表的人,不应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按照选民的要求,选举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好代表候选人与选区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提问。真正把为民办实事、人民信赖的人选为各级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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