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

来源:劳动社保就业 时间:2019-07-05 20:30: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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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供大家参考选择。

  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

  非东莞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流程

  非东莞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流程需要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

  3、 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非东莞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的办事程序:

  1、参保人向最后参保所属社保机构提交材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

  办理时限规定: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参保人咨询参保的社会保障局。参保人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办理。

  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到底是怎么算的?

  非本市户籍失业者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

  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领取标准以2003年7月为界,之前的,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3%,之后的,计发16%。2003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2003年7月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活期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复印件,“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盖单位公章)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待遇核发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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