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5-17 09:27:5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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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已成常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常态,必须要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努力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夯实根基。ruiwen小编整理了党建工作总结,欢迎欣赏与借鉴。
  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镇党委在县委组织部的坚强领导下,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以创建“一强二严三优”基层党组织为载体,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提升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从严、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为奋力开创毕革风情、富民强县的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现将我镇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建常规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镇党委在做好中心工作的同时,始终将党建日常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一是注重学习培训教育。积极组织各村、社区、机关党支部书记和非公支部书记进行了 “领头雁”延伸培训,重点对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贯彻,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以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契机,全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了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并对年老体弱的党员实行“送卡上门”送学活动;邀请县党校教师及组织部讲解员为全镇17名预备党员、89名党员积极分子进行了近平讲话精神、新党章及新《细则》学习培训,从根基上强化了党员素质;二是抓好远程教育。加强对全镇34个远教站点的督促、管理、维护,上半年全镇远教站点开机率较去年有大幅提升,达92%以上。各站点利用远教站点,使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的政策和实用技术进行系统全面学习,为富民增收提供了学习平台。三是严格党费收缴。根据党管科的安排,我镇今年重点对机关和所辖支部的党员应缴党费标准进行了全面的核实,做到了按标准收缴。四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一是机关干部、两委干部和党员实行了公开承诺和”一对一’联户帮扶,既缩短了党员干部及群众的距离,又有效的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真正实现了为人民服务。二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确保无党员游离;三是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建立包村领导联系制度,主要是协调解决大学生村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大学生村官如何开展工作,定期和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联系,了解掌握大学生村官情况。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定期进行查岗,确保他们在村里工作时间每月均达到25天以上。同时鼓励他们创办专业合作社,引导和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已建成专业合作社3个。
  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效显著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我镇xxxx年12月19日召开动员会,5月27日对活动进行了总结。在这次活动中,一是我镇主要通过培训、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听取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系统、直观的学习了中央、省、市、县的精神内涵。镇党委班子成员先后进行了6次集中学习,邀请党校讲师组织专题培训4次,党员春训三轮,并开展了以“学党章、学条例、严纪律、严规矩”为主题的“双学双严”警示教育月活动。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班子成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代表,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度上存在的缺陷等政治生态弊端和隐忧进行了四轮深入讨论,班子成员撰写反思剖析材料,结合群众路线活动梳理的17方面问题进行了逐一说明并提出整改目标思路以及时限,从而让“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成为全镇党员干部的普遍共识。三是全镇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镇党委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一季一通报制度。四是大力推广政务公开、加强效能监察。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我剖析梳理,共分为6方面、24项任务,56项具体成果。涵盖农村低保、宅基地、养老保险、窗口单位工作作风等多方面内容。按照成果形成的时间划分,活动期间已完成49项,5项在6月底前完成,1项在9月底前完成,1项在年底前完成。
  三、创新党员管理机制,增强党员服务意识。
  建立健全党员管理机制,增强党员服务意识是我镇当前对于党员的标准和要求。一是健全农村党员管理制度,促进富民增收。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管理制度的同时,以村企联建、村社联建的形式,积极吸收农村致富能手、在外成功人士和驻村企业负责人为发展对象,壮大农村党员队伍,提高农村党员素质。促进富民增收。二是健全社区党员管理制度,强化社区服务只能。社区党组织以”一诺三动四管理”为主体,鼓励在职党员进社区,增强党员服务意识。截至6月份,我镇4个社区,共参加活动的单位49个,党员583人,组织专题讲座3场,活动2个。充分发挥了党员能动性,强化了社区服务功能。同时还有2个单位为谷远路社区提供援助。解决了该社区的党建活动用房。三是健全机关党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仆作用。首先,机关党组织围绕“三走进三服务”及“访、知、解”活动,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农村收入调查,充分了解了农村状况,为有效开展农村工作提供了基础。其次,利用党代表工作室这个平台,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党代表就环境卫生进行了一次视察调研。开展了2次党代表接待日活动,将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登记在案,并逐步给予解决。
  四、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治工作效果明显
  为使晋位升级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也是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我们针对一些村支部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经过调查、摸底、倒排,全镇共排查出朴则村、长乐村、孔家坡村、官渠巷社区4个软弱涣散支部。主要表现有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风集中;无固定办公活动场所及便民服务设施;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等问题。通过班子集体谈话、成立乡镇副职领导带队的驻村工作队、实施专项整治培育致富产业、解决突出问题等多种方法,提高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凝聚力,使全镇头疼的班子逐步的转化升级。目前,村组织活动场所投入正常运行,党员活动开展正常,集体经济收入增加,社会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镇党委将紧紧围绕全镇党建工作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树立敢啃硬骨头的作风,坚持“越是后进班子,就越需要新鲜优质的血液”的原则,坚决地克服班子后进村发展党员难的难题。
  二、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丰富多彩。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在“七一”来临之际,镇党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一是开展走访慰问,为我镇困难党员、老党员送去了温暖和救助。二是组织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到红色旅游圣地,缅怀先辈事迹,增强党性修养。三是开展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四是集中开展一次“解民忧、办实事”活动。对于“访知解”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和矛盾进行一次集中解决。
  三、继续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我们将积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并制订党委审查准则,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审查关。确保每发展一个都是高素质高质量的党员。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把好发展“源头”。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二:
  2017年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键之年,是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一年,2017年上半年,党支部紧紧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深化思想工作,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建工作,从反“四风”,转作风入手,确保廉政之风的形成,树立良好党员干部形象,主要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展开、不断推进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狠抓关键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坚持把学习教育、凝聚共识贯穿始终,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和书目,接受党性教育,集中观看专题教育片,统一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方面,按照“四必谈”和七步程序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在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经民主测评中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群众满意率达97.3%,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提出20条具体整改措施。同时,精心谋划、开展了正风肃纪、体育惠民和全运争光三个专项行动,全面梳理71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
  二、落实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狠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为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我们组织讨论学习充分认识到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由粗放型经营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牢固树立向管理要效益的观念,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我们对于各项流程和服务细节进行了规范化,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狠抓现场稽查和操作规程。在服务上,我们实现了产业专业化,做到又红又专,狠抓亮灯率和小街巷路灯建设,积极为群众服务。我们还结合今年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实现数据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为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我们一是开展了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作大局,规范管理行为,严格工作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整顿作风活动,切实解决了机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了干事业、谋发展、思进取、争一流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大了考核工作力度,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加强班组公司管理,完善工作日志和资料台帐,增加透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了物资采购和财务报销制度。五是规定中心班子成员与班组日常工作挂钩,做到领导下班组,党员责任到班组,明确分工,并深入到基层一线。规定中心领导每月不少于三次跟班作业,重要施工必须领导参加,班组各类安全学习,责任领导每月必须参加,听取职工对领导作风建设的意见。以及政治学习,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各项制度制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好的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和跟进,切实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促进单位整体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全面落实党员教育,积极推进党建工作。
  (一)为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公司党委统一安排,我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在全中心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学习党章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学习中央历届领导人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胡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报告。支部把学习贯彻党章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纳入党支部今年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及公司党委关于学习党章的要求,阐明讲解了学习党章的重大意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的重要论述。在整个学习过程中,除全体党员参加外,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在整个活动中,广大党员不仅能做到自己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且带动了身边的职工群众。同时,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了带头勤奋工作,带头安心本职,带头抓好学习,带头改进作风。
  (二)为了使新班子建成一个高效、团结的班子,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抓教育,解决端正了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振作精神状态问题;二抓实事,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三抓领导,使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成效;四抓落实,强调了政令畅通,雷厉风行。四是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畅所欲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我们结合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并认真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都能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并采取公示、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沟通,使新班子成员能主动沟通,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团结协作,形成了一个团结向上的领导集体。
  (四)结合学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以及领导干部作风年建设活动,为加强学习效果,我们购买了红军革命战斗历史和革命领袖传记图书发送到党员干部手中,加强他们的革命传统教育。我们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今年邀请了市委党校专家为全体职工上形势教育课,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到接受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起到了良好效果。
  四、努力保持文明创建成果。
  为了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我们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一是针对今年生产任务较往年轻的实际,把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做为主要的突破口,逢会必强调学习的重要性,通过讲形势,讲发展,充分激发了职工们的学习热情。二是在巩固去年文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办公基地建设和办公环境改造工作,并从细节方面着手,抓站班卫生、文化氛围、饭菜质量等,使职工工作生活环境更加温馨、和谐。三是开展丰富多彩、有创新性的文化活动,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充分发挥工青妇作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中心工会围绕全段重点工作,通过召开职代会、完善厂务公开,加强了民主管理,增强了职工参政议政意识,我们召开了职工大会,在“爱心帮困基金”捐款活动中,职工全部参加,共计筹集“爱心基金”600元。为春节困难职工,抗洪救灾捐款7000余元。并利用“三八”、“五一”、“五四”等节日,组织开展了拔河,卡拉ok,篮球,羽毛球比赛。鼓励职工开展文学创作和积极开展新闻通讯写作,挂牌成立了鄂州供电公司职工摄影和羽毛球协会,女工委在“三八”妇女节前,对全体女职工进行了身体检查。
  通过半年来的努力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们坚信,有公司党委的关心支持,有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有全体职工的辛勤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使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篇二:[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全文


  为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力,制定了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有权代表和组织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总经理关于企业发展的工作报告、公司经营计划、公司重大投资、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因资本运作与公司发生关联的事项的报告;对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年度职工培训、职工薪酬、职工生活福利等,行使审议、建议、决定的职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分配方案、劳动保护费用、措施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方案,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代表的评议监督。
  五、推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并听取其汇报。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撤换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六、签订公司年度《集体合同》。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八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司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应是工作积极、联系群众、有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为职工群众所信任的职工。
  第九条 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原则上应占职工总数的3%--5%;各类人员的比例一般是:工人不少于45%;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5%;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多于20%;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也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条 代表的产生程序:
  一、公司工会根据有关文件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办法,并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二、各单位在平衡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公司级领导代表的名额,分配到有关单位选举产生,但不占所在单位名额;
  四、职工代表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的赞成票,经公司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方能当选;   五、为有利于工作可邀请不是代表的单位负责人、工会干部、有必要参加会议的经营管理、技术人员列席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公司职工代表实行届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 代表在公司内调动工作,保留其代表资格。经公司工会同意,原选举单位可补选职工代表。 代表退休或调离公司,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经公司工会同意,原选举单位可补选职工代表。 代表犯罪、违法违纪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应撤消其代表资格,经公司工会同意,原选举单位可增补职工代表。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但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可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按公司组织机构组成若干代表团、组;代表团设正副团长各一名,由职工代表推举产生。职工代表团、组的职责是:   一、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组织本团、组的职工代表出席大会,向大会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完成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本单位职工传达大会精神,协助行政制定贯彻落实大会决议的措施,组织职工落实大会决议,组织和参加民主管理活动;征集职工代表提案;完成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 代表的权利:   一、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公司有关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各级干部的评议监督;有权参加对公司行政领导的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四、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六条 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和制度
  第十七条 按照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公司、分厂(部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民主大会)制度,并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分工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每次会议的主席团只对本次会议负责。主席团名额由公司工会与各代表团协商确定,包括工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其中,工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成员应由公司工会召集各代表团(组)长会议协商,从职工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职工代表充分酝酿后,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二、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三、审查各专门委员会组建方案,并提出人选建议; 四、听取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和各代表团、组对议案审议的意见。

篇三:[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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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 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厂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厂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厂工会批准。
  2、厂级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车间(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分厂(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人数占全厂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厂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的规章制度。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1、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
  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议,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大会期间,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主席团的职责是:
  1、主持召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讨论和审定大会的议程及提交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福利检查小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提案审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归类综合、审查,把合理可行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正式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所有提案一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立案后,交办公室处理。本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生产经营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检查、督促生产行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搞好文明生产,及时反映职工对生产经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福利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检查督促生活福利部门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3、检查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饭堂、宿舍管理、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工作。
  4、研究讨论集体福利基金的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5、及时反映职工对生活福利工作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对提得合理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或不合理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
  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但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活动1次以上。
  第五章车间、班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四条 分厂(部室)的民主管理工作,由分厂工会委员会主持,以职工代表组对本分厂(部室)权限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其职责是:
  1、听取和审议分厂厂长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分厂经济责任制、二级分配方案等一系列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3、广泛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综合、整理、上交厂提案组,向职工贯彻会议精神和大会决议。
  4、监督评议分厂领导干部(每年一次),提出任免建议。
  第二十五条 班组的民主管理,由职工直接参加,在本班组的工会组长和职工代表主持下开展活动,负责班组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厂工会。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于…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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