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法_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3篇)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17 23:3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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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下面是www.zzxu.cn小学作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3篇)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1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成联合推进调研组,深入10个县(市)区、37个责任部门,对全市一季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总的看,在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上,一些地方和部门做到了快启动、快推进、快落实,取得了一些成效。全市129项重点工作任务,有47项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形象进度,占36.4%。

  一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9.1亿元,同比增长9.8%;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7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9亿元,同比增长22.3%。主要特点是:

  ——措施务实。围绕推进落实重点工作,一些单位和部门切实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创新手段,攻重点、破难点,具体做到了“三个落实”:一是落实了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一些县(市)和部门党政一把手亲自上阵,既挂帅又出征,跑项目,抓招商,争政策,做到了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发改委、经委、财政局、民政局、水务局等单位和部门,坚持抓“教育”与抓重点工作推进“两结合、两不误”,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积极跑省进京争资金、跑项目。二是落实了层层分解的责任机制。按照《全市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明奖惩。三是落实了专题推进的保障机制。为确保主导产业、重点项目抓实落靠,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重点工作专题推进机制,集中领导,集中力量,狠抓落实。海林由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了木业、药业、风能、对韩招商等8个推进组,狠抓工作落实;宁安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牵头的医药、能源、旅游等5个重点工作推进组,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穆棱实行“一个重点产业、一名市级牵头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产业办公室”的“四个一”机制,项目建设成效比较明显。

  ——启动较快。在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上,一些单位和部门抢前抓早,不等不靠,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村备春耕生产等重点工作启动进展较好。全市30个市级重点项目中的大部分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有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一季度,全市共引进项目43个(其中超亿元以上的7个,正在洽谈的7个),引进域外资金5.8亿元,同比增长8.8%,由于圣戈班等外资企业落户牡丹江,全市引进国外资金2.4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3倍。东安区一季度完成招商引资1.04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9.1%;阳明区完成招商引资0.7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5%。从备春耕情况看,全市已累计向农民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540万元,筹集备春耕生产资金14.5亿元,其中贷款投放额度达11亿元,种籽、化肥、农药货源充足,下摆到位。从城市建设情况看,2008年城建计划已编制完成,太平路人防工程第四期改造、东四跨江桥等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情况看,教育系统教师聘任制改革已经完成。同时,社保并轨试点进展顺利,目前已发放经济补偿金2.6亿元,涉及并轨企业294户,职工3.3万人。

  ——亮点增多。围绕加快发展,多数单位和部门坚持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经济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亮点。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明显。桦林佳通公司460万(套)全钢半钢子午胎、大宇制纸15万吨胶版纸、鑫基包装容器公司精铝加工生产易拉罐盖等16个市直重点建设项目正按计划推进,恒丰2万吨高档印刷型水松原纸扩建项目已完成项目登记备案、环境评价等前期工作。穆棱开工建设和正在洽谈的超亿元大项目已达6个,超千万元的达15个。宁安一季度新引进了投资2.4亿元的甜叶菊深加工项目;三环生物精细化工等28个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启动资金已经到位;草原兴发等8个续建项目进展顺利。绥芬河全力推进8个投资超亿元的重点项目,效果明显。八女投江纪念碑、杨子荣烈士陵园、马骏烈士纪念馆已被国家列为全国100个重点红色旅游景区。海林市被联合国人居署列为全国仅有的2个“可持续发展城市”试点市之一。园区建设有实质性进展。对俄贸易园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45.8公顷土地征用补偿金已开始发放,目前正在洽谈通讯、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开行贷款地方匹配资金。大庆路工业园区已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中俄“绥—波”贸易综合体已投入3.2亿元,国际商展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目前部分单体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中俄“东—波”互贸区商品交易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室内装修、室外配套开始启动;东宁经贸工业园区已到位资金400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征地申报;海林对俄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核心区已吸引了13个项目落户,其中5个项目已竣工投产。骨干企业重组迈出新步伐。制药厂与新加坡新达科技集团达成了收购意向,目前正在商谈收购价格;省农资公司投资1.4亿元,收购宁安化肥厂已开始实质操作;沈煤集团投资1.5亿元收购林口青山煤矿正在洽谈相关事宜,并购后每年可为林口增加税收2000多万元。

  ——增势趋好。对全市经济发展起主导和主体作用的工业经济开局良好,尤其是各县(市)、区发展势头看好。一季度,6县(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2%;4城区工业增加值增长47.9%,销售收增长73.5%。在边境小额贸易、加工贸易的牵动下,对外贸易首季冲高。一季度,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实现8.6亿美元,同比增长6.2%,其中边境小额贸易实现5.3亿美元,同比增长20%;加工贸易实现1617万美元,同比增长174%。通过整合旅游资源,建设旅游精品项目,有力地推进了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一季度,全市旅游业总收入完成4.6亿元,同比增长11%,外汇收入完成3624万元美元,同比增长13%。通过政策扶持、环境优化,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一季度实缴税金1.5亿元,同比增长39%。各产业的快速发展,确保了财政、税收的大幅度增长。一季度,全市国税累计收入4.7亿元,同比增长26.9%;地税累计收入2.7亿元,同比增长15.2%。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季度,部分重点工作进展较慢,特别是个别经济指标完成得不够理想,经济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1、抓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一是精神不振。在省内各市(地)咄咄逼人的发展态势和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面前,市委、市政府及时在全市开展了“振奋精神,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意在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与之形成反差的是,一些单位和部门未能通过“大讨论”振奋精神,反而认为我市经济横比位次后移、纵比没有发展,出现了用“涨工资政策、第13个月工资、房改资金”能否及时兑现来衡量我市经济发展的偏颇,部分干部职工甚至一些领导干部意志消沉、士气不振,对重振牡丹江经济缺乏足够的信心。二是推进乏力。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上,有的单位和部门仍停留在会议和计划上,一些本该有进展的工作,形象进度缓慢,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动;有的面对推进落实中遇到的难题,唉声叹气、摇头绕开,缺乏直面问题、较真碰硬、敢于突破的魄力。三是抓先进性教育与抓落实的关系处理得不好。一些单位和部门“就教育抓教育”的问题比较突出,跑省进京争资金、跑项目的较少,“两不误、两促进”没能真正得到体现。

  2、对俄经贸形势不容乐观。一季度,虽然全市对俄贸易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8.6%,但增速明显减缓,比去年同期增幅下降了31.4个百分点,比计划进度慢了17.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低报关导致出口额下降。今年国家从1月1日起对出口服装征收出口关税,出口企业以低报关的办法降低出口成本,特别是多年来一直呼吁却未果的“出口外汇核销难”问题更加凸现,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一些出口大户为缓解出口外汇核销的压力,仍采取低报关方式出口。同时,由于省地产品出口奖励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兑现比率一降再降,严重影响了企业如实申报出口额的积极性,低报关愈演愈烈。二是企业加速外流。为了应对国家取消“双倍抵扣”政策带来的影响,省内外各地对俄口岸纷纷出台优惠政策,致使绥芬河、东宁相当一部分企业“脚踏多条船”,各地注册,享受各地优惠政策,有的企业甚至还把进口业务转向总公司,使我市流失了部分贸易额。一季度,绥芬河口岸过货量增长22.2%,而贸易额却比去年同期增幅下降了37.1个百分点,说明企业外流问题非常严重。三是俄方整顿“灰色清关”。俄罗斯调整海关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俄方“清关”公司的赋税,这些赋税最终被“清关”公司转嫁到我国企业身上,致使出境货物严重受阻。据企业反映,40尺货柜的费用由7000美元飙升到3万美元,仅俄东方港一个港口压货最多时就达1000多个。除上述问题之外,俄方严格限制手拎包、入境车辆重量等因素,也是导致对俄经贸增速减缓的原因。

  3、工业经济运行质量令人担忧。一是在全省的位次仍然靠后。一季度,虽然工业经济主要指标比同期完成得好,但是在全省的位次仍然不高。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9%,仅列全省第5位,分别比第一位的七台河和第二位的齐齐哈尔低32.9个和13.6个百分点,仅比全省平均增幅高出1.1个百分点。销售收入列全省第12位,分别比第一位和七台河和齐齐哈尔低75.8个和37.9个百分点,仅比最后一位的伊春高3.3个百分点。二是经济效益较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0.41亿元,同比减少1.12亿元,下降幅度高达273%。其中,实现利润-8860万元,同比增亏8597万元;实现税金1.3亿元,同比下降16.9%。实现利税总额下降,主要是受大户企业负拉动产生的。一季度,十大骨干企业有4户亏损,亏损额高达7280万元;十户企业利税合计同比减少0.8亿元,占全市工业利税同比减少额的72.3%。影响当前效益指标下降的因素主要是:原辅材料价格上涨,企业成本大幅提高;部分产品售价降低,企业利润空间减小;产品积压严重,流动资金滞死;部分企业财务费用及其他支出增加,影响了当期效益。据了解,炼油受原油涨价等因素影响,现已被迫停产检修;水泥效益急剧下滑,亏损2198万元。三是市直工业增长乏力。一季度,6县(市)、4个城区实现工业增加值增幅分别比全市平均增幅高出16.1个和33个百分点;实现销售收入增幅分别比全市平均增幅高出6.4个和57.9个百分点。一季度工业经济指标增速较快,主要靠各县(市)区拉动。

  4、市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一季度,全市新签约7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市直一个都没有。年初确定的30个市级重点项目(当年计划投资20亿元),市直仅完成投资2100万元,无论是在项目谋划、项目引进还是项目落实上,与县(市)区比都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一是“瓶颈”制约加剧。除国家严格审批项目建设用地,严重影响项目落地外,市直绝大部分重点项目都存在着资金缺口。有的企业因银行信用等级不高,难以取得金融部门的贷款支持;有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及时到位,影响了国债和开行贷款的落实。二是积极性不高。各县(市)、区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党政班子成员亲自挂帅出征,主要部门披挂上阵,企业踊跃参与,项目建设亮点频现。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市直在项目建设上存在当“裁判”的多、做“运动员”的少,谋划的多、落地的少,在家守的多、出去跑的少的问题。三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难。由于产业结构与国家政策吻合面较小,项目规模普遍也较小,进一步加大了向国家和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的难度。

  5、经济发展环境出现反弹。近两年,虽然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对经济发展环境的整治力度,发展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县(市)好于区、区好于市直,上面很好、下面好狠的问题仍没有大的改观。一些市直部门始终固守“部门利益至上”思想,经常拿着国家和省的条条框框与市的要求相抗衡,端枪等罚款、动辄贴封条的问题仍然存在,企业对此反响非常强烈。据有关部门反映,法国圣戈班虽然已落户我市,但市长办公会做出的一些决策和部分相关部门承诺的一些政策,由于利益趋动的原因,该落实的、该兑现的仍然没有到位,企业对此意见非常大。

  三、对策建议

  二季度工作的成效如何,将直接影响“双过半”的实现,甚至会影响全年大目标的完成。为此,应紧紧抓住二季度推进落实黄金季节,全力抓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

  1、建立“有为有位”的机制,形成紧逼加压的工作态势。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能否得到落实,关键在领导干部。针对当前部分干部意志消沉、推进乏力、政绩平平的问题,应建立一个不委屈干事的、不成全混事的、不宽容败事的用人机制,并结合我市此次领导干部调整,抓紧召开一次全市领导干部会议,通报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当前形势,明确推进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对经批评后仍不作为,工作无起色的应及时令其“下岗”,形成一种紧逼加压的工作态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市级领导干部应结合“保先”教育,采取“一杆子”插到底、逆向督查的办法,经常深入基层直面问题,具体检查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对广大干部职工比较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应给予明确说法,以平息议论,获得理解,凝聚力量,进一步增强全市上下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2、走活“错位”发展棋,推动对俄经贸战略升级。对俄经贸是省考核重要指标之一,能否完成不仅关系到我市,而且还直接影响到全省大目标的实现。从这一角度看,实现对俄贸易快速增长又是一项政治任务。因此,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千方百计扭转一季度的被动局面,力争二季度贸易额多实现、快增长。一是抓紧确定对俄经贸错位发展格局的内涵。市委全会确定了“对俄经贸实现错位发展格局”的战略思路,得到口岸县(市)和内陆县(市)区的一致认可。当前,应抓住我省对俄经贸战略升级的有利机遇,抓紧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科学谋划,对中心城市,两个口岸县(市)及其他县(市)区在对俄经贸大格局中的“角色”进行定位,尽快明确错位发展的具体内容、方法步骤、推进措施,充分释放各地的区位、产业、资源和经济优势,推动对俄经贸战略升级。同时,应积极构建沿201、301国道的对俄经贸加工产业集群。二是建立联动互赢的利益共享机制。一方面,应以利益为联结,建立共享机制,形成互惠互利的对俄经贸格局,充分调动内陆县(市)参与对俄经贸战略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两口岸应统一政策,避免因互相争利而打“内战”的问题。另一方面,应建立口岸县(市)与内陆县(市)区合作机制,树立“全市对俄经贸一盘棋”的思想,定期召开区域合作首长碰头会,研究对俄经贸应对措施,在横向联动、错位发展中实现互赢。三是打造优势互补、相互支撑的发展平台。进一步增强市区市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在积极推进对俄贸易工业园区通讯、上下水、供电、供热项目开工建设的同时,广泛招商引资,尽快引进几户大企业;抓好光彩大市场、中俄商品集散中心、中俄双合菜果出口、中俄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四个项目建设,引进“三检”入场,实现对俄直通货运,建设对俄商品出口“绿色通道”。加速“绥—波、东—波”互市贸易区建设速度,全力解决“东—波”互市贸易区外交换文问题。完善各县(市)对俄出口加工园区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发展优势互补、相互支撑、错位发展的对俄出口加工产业集群。四是积极破解制约对俄经贸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的力度,抓紧兑现地产品出口奖励资金,力保不再发生新的“欠债”,充分调动外贸企业出口的积极性,尽可能减少低报关问题的发生。从全省对俄经贸“一盘棋”的角度出发,积极与省里沟通,尽快统一各地的对俄经贸政策,避免互挖“墙角”产生的内耗。积极协调工商、税务、商检等部门取消不合理税费,降低企业进出口贸易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空间,充分调动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的积极性。

  3、抓住“大户”这一关键,力促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工业一直是牡丹江立市的根本,因此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立市”战略,做实工业这篇大文章,做大工业这块大蛋糕。一是加大对立市企业的扶持和监控力度。目前,十户立市企业有一户稍有风吹草动,全市经济就会“打喷嚏”。因此,必须紧紧抓住十户立市企业不放,对桦林、大宇等一些效益下滑较大的企业进行专题研究,实行全程跟踪,全程监测,全程服务,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流动资金、水电汽运等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应协调好铁路部门,在车皮计划安排上,向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倾斜,促其尽快增产增效。应进一步加大对国有控股企业的监控力度,对效益大幅下滑且重组一时难以突破的企业,尽快采取紧急果断措施,防止出现“下一个桦林”。二是加快改制重组步伐。市委全会确定加快水泥、制药等骨干企业重组,争取桦林、牡纺等企业列入国家2008年破产计划,是我市深入实施“工业立市”的大事,应在责任领导直接指挥下,成立专门班子,给予财力和物力支持,集中攻关。对新加坡收购制药厂一事,应早谈判、早合作、早重组,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对水泥等目前尚无合作意向的,应放宽重组视野,广辟重组渠道,抓紧确定重组对象。同时,应进一步加大34户中小企业破产力度。三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对顺达电石、友搏药业、红林化工等20户“小巨人”和100户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抓紧研究出台扶持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并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加快发展积蓄后劲。

  4、明确“谁扛旗”这个重点,抓实落靠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是我市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的“第一要务”,必须牢牢抓在手上,强力组织推进。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和目标市场。目前,市直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处在“谁都有任务、谁都是责任主体,但谁都没有压力”的处境。应借鉴推广各县(区)的做法,明确招商主体,成立若干招商团组,由市级领导带队“走南闯北”、“飘洋过海”,走出去招商引资,千方百计找项目、挖项目、抢项目。重点组织好欧洲招商、日本爱知世博会招商、韩国招商,认真筹备好全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举办的振兴老工业基地投资说明会及招商活动,同时做好哈洽会、沿海发达地区及香港招商和项目签约活动前期工作。二是搞好项目谋划。应抓紧对全市资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能整合的整合,能打捆的打捆,统一包装,统一立项,充分利用优势资源进行招商。三是启动项目建设大检查。本着“看大的不看小的、看好的不看差的、看新的不看旧的”原则,抓紧对全市项目建设特别是30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拉练式”大检查,并对招商引资完成情况“挤水”,形成紧逼加压的态势,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四是研究好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导向。应抢抓老工业基地振兴机遇,在抓紧落实已经获得国家支持项目资金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家陆续下达的投资导向,深入挖掘和谋划项目,认真落实好相关申报,最大限度地争取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大胆探索用黑地置换客税地的可能性,千方百计破解项目和园区建设土地制约问题。

  5、拿出砸“饭碗”的茬子,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一手抓集中整顿,一手抓源头治理,真正做到动真的、碰硬的、来实的,切实把“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抓环境”付诸行动。市级领导应经常性地深入到基层特别是一些企业大户,及时了解掌握环境建设第一手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重大问题、特殊事项,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市委、市政府已经做出决定、部门已经做出承诺的事情一定要落到实处,特别是对那些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和部门,立即责令整改。组织、纪检等部门应抓紧研究出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奖惩办法》,对那些损害发展环境的干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直至“一把手”的连带责任,公开曝光一批、严肃查处一批、坚决惩治一批,形成一种穷追猛打的高压态势。应尽快建立起高层协调机制、定期开展综合整治的推进机制、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切实解决“抓一抓就好,松一松就坏”的问题。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2

  XX局贯彻落实县委书记调研课题及讲话精神情况汇报    11月27日上午,县委书记XX在县委宣传部调研宣传系统工作。在调研会上,刘书记听取相关汇报后,就宣传文化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布置了专门课题。现就如何贯彻落实县委书记调研课题及讲话精神作出如下汇报。  一、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传播社会正能量中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不断提高公民素质,激发社会强大正能量的精神力量,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凝聚力、支撑力。其中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正确价值取向的引领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着力打造文化艺术精品  文化市场本身拒绝“假大空套”的表面功夫,因此,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打造越来越多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精品力作,让老百姓觉得好看、喜欢看,才能脱离“戏说”变为“戏教”,才能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特色的文化感召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先进的文化影响人,使文化正能量更加主动地引导人民群众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进而影响他们的精神世界,以文化人,让文化正能量真正入脑入心,潜移默化地全面提高国民素质。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3

  按照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教育发展工作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贵政督查〔2013〕3号)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市政府《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调研, 掌握市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的真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指导意见》和《研究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会议纪要》(贵政阅〔2013〕1号)精神,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贵教办〔2013〕225号),组成四个调研小组,对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学校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和发放调查表等形式,了解、掌握市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的真实情况,形成了《贵港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为优化中心城区资源配置,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办法提供详实的依据。

  二、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指导意见》

  (一)落实中心城区学校规划和建设责任

  1、组织制定(修编)学校建设规划。为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4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贵发〔2011〕7号) 要求,合理调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使学校设点布局与城区发展相适应。我局组织、统筹制定了《贵港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2011—2015年)》(含贵港市中心城区2011-2015年幼儿园建设规划、贵港市中心城区2011-2015年义务教育新建学校建设规划、贵港市中心城区2011-2015年改扩建学校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以贵政办〔2011〕269号文印发。今后,中心城区学校新建、扩建、改造原则上必须按照《贵港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2011-2020年)》进行,确实需要调整的报市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市教育局和住建委进行多次沟通、对接,达成了共识, 2011年2月,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制定了《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和优化整合规划建议》(送审稿),上报市政府。

  为了加快实施《贵港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规划(2010---2015年)》,按照“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对中心城区条件成熟又急需的部分学校优先安排建设和整合,扩大教育资源,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校点布局不合理和学生入学难问题,市教育局又组织制定了《“十二五”期间贵港市中心城区部分学校建设和整合方案(调整稿)》上报市政府,供领导决策参考

  为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操作性,处理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与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修订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3〕8号)等文件要求,在各县市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2013-2020年)》和《贵港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2011-2020年)》基础上,我局综合汇总编制《贵港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报经市政府审批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初中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等项目和其他教育专项经费的扶持。

  2、落实学校建设责任。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包括扩建、改造,下同)实行“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分工负责”的体制。市本级负责市直学校建设;各区负责按照城区学校布局设点规划,具体实施新学校建设和旧学校改造。学校建设资金投入实行“新建学校以市级投入为主,区级投入为辅;旧校扩建改造以区级投入为主,市级投入为辅”的机制。根据《关于调整“十二五”期间中心城区部分学校建设和整合方案》的规划,2013年我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和整合需建设资金24394.79万元。我局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请求将“十二五”期间中心城区部分学校建设资金纳入2013年财政预算的请示》(贵教报〔2013〕35号),请求市人民政府将2013年我市13所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和整合的建设资金列入2013年财政预算。

  3、加快学校建设速度。按照中心城区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责任划分,分别由市、区教育局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经市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市政府按学校建设投资额度、缓急程度列入市重点项目管理范围,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年度建设计划任务的按时完成。2013年,我局对列入“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8个教育项目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实施要求,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对项目建设进行严密的安排和精心的策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使得教育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详见《贵港市教育局2013年“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教育项目推进情况汇报》。

  4、加快改造薄弱学校。按照自治区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加大对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扩建、改造的经费和项目投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采取“强校带弱校”、“强校并弱校”形式建立学区,加快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强化市直学校教师编制和岗位管理

  1、及时进行教职工编制的核编工作。编制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修订)》及时核定市直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根据学生数的变动适时进行调整,确保教师数量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2、按学校的学科需求调配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按学校岗位和学科教学需要招聘或调入教师,不超编进人。人事调动在每年8月份底前完成。在调配教师时须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结构,注意加强薄弱学校的教师配备,促进学校间师资均衡。

  3、做好市直公办学校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工作。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52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发〔2009〕74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下发〈贵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人社发[2010]75号)精神,在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等级数额内进行。我局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引导教职工正确理解国家政策,改革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消除各种猜测和疑虑,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市直公办学校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工作平稳推进,顺利实施,确保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给学校一定的用人自主权。规范教师编制管理,既要按照国家标准,又要立足学校的实际,按学科配齐配足教师。坚持择优聘用教师的原则,并从师范类毕业生中选拔一批新教师,使教师年龄结构更合理,增加教师活力。

  5、合理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用绩效工资作为调动老师工作积极性的杠杆,允许拉开较大的距离。学校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对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6、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校长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和校长队伍,适应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了《贵港市中小学教师校长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为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推进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教师队伍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中心城区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了《贵港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专任教师的10%。教师交流调配坚持政策引导、统筹安排、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凡本人申请到薄弱学校任教的,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规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

  1、着力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入学难、大班额的问题。为让中心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按“分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入学,平等地享受优质教育。我局对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入学难、大班额的问题高度重视,按照“扩充资源、优化整合、规范管理、有序安排”的总体思路,一手抓城区教育资源的扩充,加快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学校(含幼儿园)建设、整合和改造规划,尽量扩大部分中小学校的容量;一手抓统筹管理,有序安排学生入学。坚持“政府主导、以区为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解决特大班额,逐步化解大班额,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制定了《关于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的办法》(送审稿),列出2011年到2015年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的时间表和线路图,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使班额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左右;城区义务教育基本达到均衡发展。

  2、规范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秩序,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局牵头组织港北区教育局和港南区教育局统筹制定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制定了《关于公布贵港市中心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2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的通知》(贵教办〔2012〕351号)、《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安排工作的通知》(贵教办〔2012〕350号), 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分布、招生能力和学龄人口的数量,合理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未经批准学校不得擅自跨范围招生。

  3、做好中心城区2013年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安排工作。为贯彻落实好市政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我局制定了《贵港市中心城区2013年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安排方案》, 方案中规定了贵港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的条件;明确了2013年秋季期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入学安排的原则、入学安排的对象、学校招生范围划分、入学安排程序及保障措施等要求。中心城区2013年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安排工作在市中心城区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学生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和录取审批、统筹调配各学校招生人数和对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并将组织纪检和督导部门对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查处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权钱交易和违反《义务教育法》等行为。目前已将《方案》报请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实施。

  4、关注城区公办小学招学前班的问题。为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生入学难和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局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格局。多次强调公办学校不得以安排入学的承诺委托幼儿园举办学前班和挂钩办园(办学前班),不得使用小学校舍资源开设学前班(幼儿园),校舍充裕,招生压力不大的学校,确需开设的需经市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批准。

  (四)落实扶持特殊教育相关政策

  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我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把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作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教育公平的组成部分,统筹规划,积极推进。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各县市区教育局以村(街道)为基础,以乡镇为单位,逐年摸清辖区内“三残”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建立档案,列入教育统计范围。根据2012年秋季学期开学期统计,全市0--18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有2325人,其中0--6岁273人,7--15岁1883人,16--18岁162人;其中视障的有587人,听障的有397人,智障的有1341人;已入学(进入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有1969人,占81.3%,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接纳48人,普通学校接纳(随班就读)1951人,尚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有356人,占残疾儿童少年15.3%。

  二是有序安排入学,让“三残”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把“三残”适龄儿童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列入学校动员学生入学的责任范围,并把“三残”儿童入学率列入县市区教育工作考评范围。同时加强随班就读的“三残”儿童少年管理,让“三残”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三是纳入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特教学校。为进一步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构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其中规划建设市特殊教育学校1所,改造桂平市特殊教育学校,搬迁重建平南县特殊教育学校,三个区各安排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并列入市委、市政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中的“十大工程”,优先安排,加快推进。市特殊教育学校已列入2011年建设规划,学校位于贵港市区平安路东侧、六八小学北侧,校园占地60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65平方米。总投资1140万元。开工时间为2012年6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3年9月。目前,该工程已进入工程装修阶段。桂平市特殊教育学校改造工程、平南县特殊教育学校搬迁重建工程已进入装修收尾阶段。

  (五)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促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1)84号)文件精神以及《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2012)292号)要求,落实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措施。

  一是建立了管理机构。按照《暂行办法》“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民办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管理辖区内专设民办学校公办教师的编制、人事、工资档案和组织年度考核等业务。”的要求,经市编办批准,市教育局成立民办教育指导中心,落实了人员编制,并要求各县市区明确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履行管理职责。

  二是申请落实扶持市直民办学校公办教师编制。根据我市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向市编制委员会提交了《贵港市教育局关于申请落实扶持市直民办学校公办教师编制的请示》,申请落实民办学校公办教师编制58名,扶持民办学校公办教师的编制统一由贵港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管理、调配。相关材料已报送市编委。

  三是拟制了《贵港市扶持民办学校奖补资金方案》。拟对部分民办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实行一次性资金奖补和公用经费补助的扶持,国家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奖补扶持的资金已按有关方案发放,主要用于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四是拟定教师社会保险费补助扶持具体办法。对办学规范、办学成绩突出、办学规模较大(幼儿园在园生达300人以上、小学在校生1000人以上,初中在校生1500人以上,高完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生达200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比照公办学校标准核定教师编制数)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学校承担部分由政府给予50%的补助。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费补助每月16.3574万元。相关材料已报送市财政局。

  四是落实了贵港市2012年市直学前教育奖补资金分配。根据贵财教〔2012〕16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贵港市2012年市直学前教育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按照“政策透明、规范公平、鼓励先进、引导投入”的原则,结合办园规模、在园人数,按生均数以及示范园、等级园、年度先进园给予奖补。市教育局对市直部分的城市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04万元,其中179万元用于重点扶持市直19所城市优质幼儿园(共5243人,生均奖补标准341.4元),另外25万元奖补给5所市级示范园、等级园、年度先进园(明阳艺术幼儿园、石羊塘中心幼儿园、中英文幼儿园、弘华幼儿园和白云幼儿园等5所),每所5万元。

  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中心城区教育发展工作方面,市、区两级政府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城区义务教育在市与区、区与区、城与乡、校与校之间还存在办学条件、生源分布、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经费保障等方面不均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与群众需求差距较大。地级市成立以来,我市的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与1996年相比,城区面积由原来的18平方公里扩大到目前的44平方公里,扩大了1.44倍;城区人口由原来的15万发展到目前的50万,增长了2.33倍,学龄人口也增加2倍多。特别是近年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大幅增加,导致中心城区大部分公办小学和初中班额特别大。由于优质学校与其它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上存在很大差距,不仅中心城区内“小升初”择校问题严重,而且择校现象已经蔓延到了小学。现有的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大大超过了原设计标准,城区中小学学校班容量均突破规定,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小学班数589(市直94个、港北区387个、港南区108个)个,学生36437(市直5213人、港北区25121人、6103人)人,平均班额为62人;初中班数415个(市直130个、港北区188个、港南区97个),学生28200人(市直7978人、港北区13629人、6593人),平均班额为68人。城区新建学校、社会效应较好的学校(荷城小学、荷城初中、八一学校、西江小学、新世纪学校、港城镇中)大班额问题十分严重,如港城镇中平均班额81人,其中最大班额84人,最小班额74人,均属超大班额。

  (二)城区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治薄”工程任务艰巨。调查发现,中心城区学校虽然近几年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但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与中心城区优质学校相比,存在着基础设施较差、教学设施不齐全、教学设备老化等问题,“治薄”难度较大。中心城区的薄弱学校校舍改造、设施完善,优质学校的功能设施完善等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城区师资结构不够合理,总量不足,教学质量难以保证。近两年,市政府在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建立了教师正常增长机制,较好地解决了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但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总体看,还存在着教师编制比较滞后、总量还显不足、结构不够合理、各个学校教师配备难以均衡等问题。

  表现在:一是编制不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修订)》小学师生比1:19,初中师生比1:13.5进行测算,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至少应配教职工基本编制3513名(其中小学1209名,初中1575人,九年一贯制学校729人),现核定的教职工编制3153名(小学1126名,初中1369名,九年一贯制学校658名),缺编360人,占应配基本编制的11.68%。此为测算基本编制,如将附加编制计算在内,缺编更多。

  二有超编进人现象。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核定编制3153名,实有编制内教职工3299人,超编146人,超编率为4.63%。超编较多的学校有港南中学(初中部核定编制262名,实有教职工324人)、贵城三中(核定编制64名,实有教职工81人)、贵城二中(核定编制83名,实有教职工91人)、罗泊湾小学(核定编制14人,实有教职工21人)。

  三是部分小学教师学科专业结构不合理。按照课程设置标准,总体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的学科结构是合理的。但在小学阶段不同学校之间差异比较大,荷城小学、新世纪学校、西江小学、县西小学、县东小学、兴隆小学、永明小学、三合小学、小江小学等9所学校各学科教师配备比较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而港口高中附小、震塘小学、登龙桥小学、南平小学、南江小学、罗泊湾小学、西氮小学、江北小学等8所学校普遍缺少英语、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与课程标准不相符。

  (四)城区义务教育办学主体多,办学责任不明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从目前情况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主体多,有市管的,也有区管的,依法管办义务教育的责任不够明确,学校发展规划、布局及建设责任等具体工作落实不够。随着城区空间拓展和人口增长,需要配套新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但是,市、区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不够,致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建设处于非常尴尬的局面。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如城东片没有一间公办小学,而密集分布港城镇中、峡山初中、育正学校(民办)等一批初中,该片居民子女就读小学受到较大影响。城区东片的学校如震塘小学、南平小学因基础建设跟不上、周边环境浸染等不利因素,造成生源严重不足。各主体管办的学校之间教育教学各自为政,资源不能整合,而新建城区又缺失义务教育资源配套。

  四、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教育发展。市政府及教育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进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措施,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差距扩大的势头,积极改善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港北、港南两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统筹力度,明确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逐步推进。在区级相对均衡的基础上,实现城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要强化政府责任,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对区级政府考核的重要依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港北、港南两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三是加大对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努力缩小差距。四是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以及小学、初中不得分快慢班、重点班等规定,逐步降低义务教育大班容量,着力化解择校问题,促进生源均衡分布,调动各学校办学积极性。

  (二)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优先规划和建设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趋势和人口分布情况,统筹推进学校建设与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建议尽快启动实施《贵港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首先确保已经规划批准的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尽快建设投入使用。对具备条件扩容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扩建。这样才能确保中心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的配置与贵港中心城区建设进程相协调。

  (三)切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明确城区学校建设预留用地位置和界限,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将中小学建设列为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做到优先规划、优先建设。凡是规划的学校用地,不准随意变更,更不得随意占用进行商业开发。(如市住建委于2012年10月出具了贵港市荷城第二初级中学建设用地界限图和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但实际上该地块已经批复给其他单位用做商住建设用地,并已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导致荷城二中项目建设用地还没得到具体落实)。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定,城市小区房地产开发必须与城市规划建设中确定的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四)创新方法,理顺体制,有效推进中心城区教育健康发展。坚持依法办学原则,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及《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贵发〔2011〕7号),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办学责任和区级政府管办义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实现区级政府管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级政府主要管办高中阶段学校。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区两级教育税费征收机制,落实土地出让金10%用于教育事业的政策,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区级政府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例和义务教育财政支出能力,实现区级政府管办义务教育的责任与权力相一致。积极探索城区办学体制创新的方式方法,推行城乡教育一体化、学区教育资源共享等区域性改革实验。大力实施联校协作发展、“名校带新校”等措施,全面提高教育整体质量,缩小差距,逐步实现均等化。要出台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义务教育,充实义务教育资源,增强教育活力,满足广大群众的多种需求。

  (五)充分发挥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中心城区教育工作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解决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心城区教育发展工作。要落实好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中心城区各级各类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着力化解大班额问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促进中心城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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