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事迹|优秀律师先进事迹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19-03-24 05:30:06 阅读:

【www.bbjkw.net--先进事迹材料】

律师(lawyer)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下面是五度学习www.wudu001.com分享的优秀律师先进事迹。供大家参考!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

  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曾向前律师,男,1974 年 12 月 3 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现为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他从业之前具有多年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为成为优秀的律师垫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执业期间,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究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较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

  一、政治理念坚定,执业态度端正

  他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始终坚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立场坚定,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惟办案而办案,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法院从法律层面将矛盾化解,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

  一。如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他应资兴市政府馨颐花园清算工作组的邀请,无偿参与馨颐花园一期项目开发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认真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协调业主和开发商、开发商和建筑商、建筑商和民工的关系,努力开展劝说疏导工作,平息信访事件,化解各方

  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当事各方及政府维稳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二、服务精益求精、维权不畏辛劳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对曾律师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他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职业,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当事人利益,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让每一个客户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在2014年元月办理的廖某诉村民小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件中,廖某所在的村民小组以村规民约规定“上门女婿所带来落户的子女不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为由,拒绝按其他村民同等待遇向廖某分配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征地补偿款,廖某不服,多次向政府部门上访,均未能得到解决。曾律师接受此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的证据证实廖某早在1998年起就作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担了相应的农业税义务,其户口更是在此前就随父一同迁入该组,而此前的几次集体收益分配中都没有将其排除在外,所谓的“村规民约”规定完全是村民小组长因个人恩怨而在本次土地征收行为发生后制作的,廖某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确凿无疑的,理应依法享受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为此,曾律师在代表廖某与该村村委、该村民小组干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代理廖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结合证据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提出的代理意见得到了合议庭采纳,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村民小组向廖某支付征地补偿分配款五万余元。

  三、 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

  从取得律师资格至今,曾向前律师一直十分重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经常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

  服务,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更是从不推辞,仅2014年一年,他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起。在办案过程中,他从不因为是免费的法律援助业务而有所懈怠,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弘扬扶贫济弱的精神,真心实意的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认真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政府形象及弱势群体权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如在2014年办理黄某医疗纠纷案件中,为吃透案情,曾律师自费购买了专业的医学书籍,专程到外地找医学专家咨询,查找国内外权威资料,通过掌握翔实的资料,推翻了省医学会作出的“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维护了黄某的合法权益,该案也被评为当年度省级经典法律援助案例;在2014年办理的史某等农民工与某外商独资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中,该企业国内负责人无视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强行解雇员工而拒不支付相应补偿,并声称“不理解中国法律为何要给予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曾律师通过电子邮件与该企业在美国的投资人进行沟通,宣讲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郑重阐明了外商到中国投资办企业应当尊重并遵守中国法律的道理,促使该企业最终选择了与史某等人和解,并与其他数十名员工达成了相应协议,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维护了我国劳动法的尊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郴州市电视台也进行了追踪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曾向前律师还积极支持法律咨询热线及青少年维权活动,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对灾区及贫困地区进行无私捐助,汶川地震灾害、玉树地质灾害,他都积极响应号召,多次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交纳“特殊党费”,并极力采取其他方式向灾区伸出援救之手。他时常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难的问题,积极联系和参与捐资助学活动,2014年在办理庞某诉村委会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他作为被告村委会的代理人,了解到原告庞某因伤致贫造成其正上初中的儿子失学的情况,在积极促成当事双方进行和解之后,曾律师利用自己担任某建筑公司法律顾

  问的便利条件,联系了一位热心公益的建筑老板与庞某的儿子结成帮扶对子,使其又回到了学校。

  四、 执业文明规范、诚信赢得尊重

  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使曾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作为一名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他坚信先做人,后做事。曾律师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的。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 在办案中,他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职责,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在近十年的律师生涯中,曾向前律师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这是曾向前律师的座右铭。曾向前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二 0 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优秀律师事迹材料简介

  曾向前律师,男,37岁,中共党员,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一、政治理念坚定,执业态度端正

  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过程中,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把握案件总体走向,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法院化解矛盾,构建和谐。

  二、服务精益求精、维权不畏辛劳

  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认真做好每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 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

  2014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起,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的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认真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政府形象及弱势群体权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对灾区及贫困地区进行无私捐助,积极联系和参与捐资助学活动。

  四、执业文明规范、诚信赢得尊重

  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

  窦荣刚,男,汉族, 1974年生, 山东临朐人。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 2014年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号13707201410281728。从业以来一直执业于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十二年,承办过大量在潍坊市、山东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2014年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人民网联合举办的“2014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优秀奖; 2014年3月被潍坊市司法局授予“2014年度潍坊市优秀律师”;2014年荣获山东省第十三届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山东律师论坛)论文评比一等奖;2014年荣获山东省首届律师、公诉人辩论赛团体一等奖;2014年被评为潍坊市法律援助优秀个人;2014年度被评为潍坊市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先进个人。所撰写的有关“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刑事和解制度”等方面的专业论文多篇在《法制日报》、《律师与法制》、中国律师网等国内权威专业主流媒体上发表,对我国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和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均产生了一定影响。所承办的成功辩护案例一篇在《上海法治报》以整版版面发表,另一篇被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编辑、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刑事辩护业务指导书籍《法庭亮剑——大律师获奖辩护词暨经典刑案评析》一书收录。

  一、律师执业方面,坚持刑事辩护专业化方向,努力钻研业务,扎实勤奋工作,以专业主义的辩护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窦荣刚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刑事辩护专业方向,高度重视对刑事法律及相关专业领域知识的学习、研究和积累,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办案实践,凭借较为扎实的专业功底、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辩护工作的高度投入,善于从纷繁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思路,准确把握辩护要点,并以严密精准的论证说服法庭或检察机关接受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而取得更好的辩护效果。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毒品犯罪、爆炸物品犯罪和其他各种常见、多发刑事犯罪案件辩护工作,先后在十余起刑事案件中为委托人作无罪辩护成功,另有数十起改变罪名、减少罪名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尤其在涉及烟花爆竹、黑火药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爆炸物犯罪;因经营劳务输出、出国留学业务而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等刑事案件辩护领域,均已有多起无罪或重罪名改轻罪名的成功辩护案例,在辩护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到的专业见解和办案思路,成为该律师办案的特色领域,在全国刑辩律师界居领先地位。目前,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升,该律师承接办理的刑事案件已从潍坊市扩展到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聊城市、淄博市、枣庄市等多个地市及浙江、湖北、山西、江苏、河北等全国多个省份。

  辩护代表案例有:

  1、潍坊市坊子区“ 8.28”葛家烟花厂爆炸案(重罪名改轻罪名辩护成功);

  2、潍坊某职业高校副校长刘××涉嫌受贿一案(无罪辩护成功);

  3、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部门负责人赵××涉嫌贪污一案原审、重审辩护(无罪辩护成功);

  4、潍坊市寒亭区某村村民盛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无罪辩护成功);

  5、潍坊市奎文区新华中学初三学生胡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缓刑);

  6、江苏无锡商户吴某在山东高密非法经营烟草案的辩护(撤销案件,无罪);

  7、江苏省泰州市秦某非法制造爆炸物抗诉案(检察机关提起)的辩护(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等。

  二、热心公益,扶危济困,积极开展、参与法律援助和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活动

  该律师在尽职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拓展律师业务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当做律师服务、回报社会的最好机会。2014年该律师被潍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当年度“法律援助优秀个人”。除坚持每年保质保量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外,该律师还对在办案中遇到的外地案件无法在潍坊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指派手续不能抵顶援助任务指标的案件也给予无偿援助。如2014年6月,江苏省海门市一起因青年男女恋爱纠葛引起的女方坠车死亡案件,因受害方父母怀疑其女儿坠车死亡是因男方推搡所致,对当地公安部门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不服,多次上访,并通过网络一再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发出质疑,除在当地及网络媒体上造成很大影响外,也引起南通市和江苏省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多次出动刑侦方面的专家对案件进行复查并多次同被害人家属开展解释说服工作,但收效甚微。后来,被害人亲属通过qq找到我,态度恳切地请求我介入案件。为了不辜负这对已失去唯一女儿的夫妇的信任,我答应了他们,只收取差旅费用,代表他们到海门市公安局查阅了本案的侦查案卷材料,并把阅卷的情况跟他们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告知他们依据现有证据材料确实无法认定他们女儿的坠车系男方故意所致,从而取得了这对夫妇对公安侦查工作的理解,并表示愿意将女儿安葬,接受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而产生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争议案件及时处理的积极效果。

  在社会弱势、困难群体的救助方面,该律师也做了一些实事,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救助,2014年以来组织、参与的社会捐助活动有:

  1、2014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

  名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原名先后为遵义市法律顾问处、遵义市律师事务所,是黔北地区设立最早、服务质量高、信誉好的律师事务所,市级先进律师事迹材料。名城律师事务所在三十年的风雨历程中,涌现出了许多业务素质过硬、职业道德崇高的先进、优秀律师。我所年轻的专职律师郭友浪同志,就是这样一位组织信赖、同事信任、当事人满意的优秀律师。

  郭友浪同志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在校期间主修法学,辅修行政管理学,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在我所实习期间及正式执业以后,专职于本职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兢兢业业,竭诚以自己的言行实现自己人生价值,践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宗旨,郭友浪同志的先进事迹具体如下: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实履行律师职责

  郭友浪同志的本职工作是专职律师,但他认为律师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律师执业中,要求自己不能把律师执业工作仅仅当成赚钱的方式,更要强调律师工作中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建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政府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工作,例如:参与信访大接访活动,为四大班子领导处理相关事件建言献策;安排和自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等等。现郭友浪律师已较好地完成了各级党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多起任务。

  二、不断学习,勤于钻研,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和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成功办理了一些在本地区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为本地社会稳定与和谐、经济发展与繁荣、制度建设与完善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郭友浪同志在办案之余,放弃休息和娱乐,尽量抽出时间系统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充实自己,力求使自己的知识更新能跟上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进一步实现靠广博的知识取胜于人,服务社会的人生目标。取得律师资格至今,郭友浪同志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在事前作了充分的准备,都从容应对,从没有出现过失误,体现了对人对事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了赢了当事人满意;输了当事人没有怨言。坚持解决会矛盾和纠纷应“以和为贵”的执业理念,认为司法程序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一种方式和途径,但不一定是最佳的方法和途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注重庭外和解或庭内调解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和谐”,其代理的许多案件都达到了“握手言和”的社会效果,事迹材料《市级先进律师事迹材料》。

  2014年,郭友浪同志代理张某等三姐妹与王某等人继承纠纷一案,案件牵涉思南县房产事业局的不动产登记行为,历时两年,历经多次开庭。在郭友浪同志的努力下,争议双方最终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三姐妹撤回了对思南县房产事业的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达到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政府城市建设顺利发展的双赢效果。郭友浪同志运用自己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执业水平,办理了很多社会效果好、当事人也满意的案件。自从职业以后以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开展的区委书记信访大接访活动及遵义市司法局96188——12348热线,耐心引导来电、来访群众有礼有节,合理合法的主张权利并就涉法涉诉问题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援助。

  三、在执业中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钻研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热情对待当事人,坚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郭友浪同志执业以来,承办多起诉讼、非诉讼业务,无不良执业记录。该同志在大学时就是法律专业,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在从事律师职业后,除不断总结自己的办案经验外,谦虚好学,经常和其他同事交流各自的业务经验,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其实习期间,与指导老师谈谈共同承办的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2014年12月29日,徐某等人因琐事与邻居韩某及其妻发生纠纷,韩某在家中拿出扁担殴打徐某等人。与徐某一起的徐某之母见状,便上前抢夺韩某手中对扁担,以免韩某手中的扁担伤者徐某。此时,徐某也帮着母亲抢夺扁担,最后在其他邻居劝解下,双方停止了争吵和抢夺扁担的行为。

  2014年9月24日,某县人民检察院以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徐某接到起诉书后,方知事情不像想象中对那么简单,轻则被拘役、管制,重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徐某及家人找到我所郭友浪律师。郭友浪律师经过聆听被告人对陈述和查阅卷宗材料,发现公诉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时存在重大瑕疵。作为一个法律人,郭友浪律师深知,如果徐某被判处徒刑,其损失不仅仅是自由,可能还会因为一个冤案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本着对法律信仰、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郭友浪律师在经过自己慎重考虑,决定为徐某提供无罪辩护。

  2014年11月,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郭友浪律师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为徐某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

  2014年12月,某县人民检察院撤回了对徐某的起诉。

  四、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郭友浪同志认为以律师工作为职业,不能仅仅为了赚钱,更需具有社会责任感。自正式执业以来,郭友浪同志除了完成组织上统一安排的工作外,还充分发挥律师的专长,为社会提供义务的法律服务,积极参加义务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并组织策划了律师服务团服务遵义市第二届家居文化节、汇川区第3届汽车文化节、酒博会等活动,活动中,律师服务团竭诚为参展商家无偿提供了民商事法律服务支持,为参展群众无偿提供了法律咨询,这些活动的举行,贯彻了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在我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十个一”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践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

  郭友浪同志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并且郭友浪同志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不予歧视,将之与其他收费案件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因其是法律援助案件而敷衍了事,其中,在为未成年人张某涉嫌抢夺罪案件进行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因郭友浪同志的努力,成功将罪名辩护为盗窃罪。在郭友浪同志进行援助的案件中,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郭友浪同志在工作中虽然做出了一定成绩,但是其不骄不躁,以谦和、谨慎的态度工作实践着自己的执业理念,名城律师事务所同意推荐郭友浪同志为2014年度市级先进律师。

  名城律师事务所

更多相关内容: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