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级申请经费的请示]关于申请经费的请示三篇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时间:2019-03-23 14:30: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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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经费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出具的一种资金申请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只审批经费申请报告。下面是五度学习www.wudu001.com分享的关于申请经费的请示。供大家参考!

 关于申请经费的请示

  江西省移民办:

  樟树市店下镇乌溪村委唐家村小组位于樟树市与新干县交界的偏远山区,离集镇有15公里远,全村人口共128人。1957年,由于修建中堎水库,该村小组村民由原居住地迁至现址,现居住地位于三面环山的凹地,山势迂回,交通闭塞,与外界相连的唯一村路坑坑洼洼,遇上雨天便泥泞不堪,村民出行非常不便,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为解决全村出行难问题,经村小组全体村民集体讨论,决定由村民集资修建一条进村水泥公路,但由于公路里程长达1.5 公里,群众筹资非常有限,村集体财力也很薄弱,没有能力负担如此一笔大额资金,就算加上市镇两级相应的资金扶持也仍存在相当大的资金缺口,因此,修路计划一度搁置。为了却全村几代人的夙愿,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樟树市店下镇人民政府特此向省移民办提出申请,恳请省移民办领导视该村实情,帮助解决30万元资金以硬化进村公路,望领导批准为感!

  特此报告。

  关于申请经费的请示

  市(县)政府:

  根据中央政法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工作的意见》(政法「2007」4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于2007年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之中。针对弱势群体、涉法信访等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积极开展了救助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机关及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自2008年以来,由于救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导致救助机制运行不畅,我院只能从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垫付发放,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生活困难,消化大量的信访矛盾,截止目前,我院已垫付资金20余万元。为确保今后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局按已列入财政预算的计划,拨付我院专项救助资金20万元。

  特此申请,恳请予以审批。

  关于申请经费的请示

  北仑区人民政府:

  近期不法分子利用晚上等时间,对长龙山区块矿产资源进行非法挖采,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会进一步助长非法分子的开采活动。为切实保护好该区块的矿产资源,有效扼制非法活动,防止国有资源流失。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加大投入保护国有矿产资源的人力财力,加强打击力度。经初步预算,约需投入经费25万元。鉴于街道财政经费有限,恳求区政府补助该项经费10万元。

  妥否,请予审核批准。

  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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