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打假作文]职业打假作文

来源:学生作文作业 时间:2018-05-14 09:18:31 阅读:

【www.bbjkw.net--学生作文作业】

职业打假作文篇1:职业打假的思考作文

  在中国,假冒伪劣商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大量出现,已成为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保护知识产权,必须严厉打击制贩假行为。打击和惩处这种违法行为的全过程统称为”打假”。下面我们来思考一下职业打假行为吧。
  职业打假的思考作文范文一: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无良商家最担心的时刻。不过,有没有方法让这种担心转变成常态?职业打假可以说是一个利器。然而在近几年,关于职业打假人的争议可不少,比如指责这类群体把打假做成了生意。但我认为:职业打假非坏事。
  职业打假作为职业,缘起于惩罚性赔偿机制的确立。2014年实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这个赔偿力度就变成了“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机制的确立,可以视作对消费者的赋权,但也正是因为要进行倍数赔偿,使得很多人涌入到“牟利大军”中。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把职业打假视作投机行为,问题是这种投机行为在不在允许范围内,这就要算一下成本和收益了。首先是成本,主要产生了几种情况:一种是敲诈勒索,比如发现问题直接给企业施压,让对方花钱消灾;一种是恶意打假,比如有一些职业打假人私藏货品等过期,然后向商家索赔;再有就是大家熟悉的知假买假,通过摸查确定目的物,大量买进然后索赔。其中,前两类投机行为直接涉及到诈骗。再看收益,消费者虽然具有追偿的权利,但在与商家周旋、甚至提起诉讼的过程中,依然需要承担比较高的成本,这使得消费者相对比较弱势。就目前造假情况来看,由职业打假人充当市场清道夫,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可能远远大于社会成本。
  有人可能觉得,造假产生职业打假就像酒驾产生钓鱼执法,有“反向激励”之嫌。这其实是混淆了两回事,后者涉及程序正当性问题,而前者则完全适用于结果导向,可以用收益和成本来算问题。况且,职业打假人也有投资风险,一旦投入百万而索赔不了,得自己吞苦果子。所以,尽管职业打假更多出于“牟利”而非“生活自用”,但站在效用最大化的角度上,应该赋予他们和普通消费者一样的权利。至于是不是恶意打假的问题,有没有勒索敲诈的倾向,完全可以交由司法裁决去判断,做到这一点也并不难。
  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中,不少代表和委员都提到了打假问题,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在打假问题上形成强有力的长效机制很重要,其中法律监管与执行应该是基本保障,但如果要做到打假常态化,充分调动消费者自己的积极性、能动性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说赋予消费者“退一赔三”权利是第一步,那么明确打假人也享有这项权利才更符合现实需要。
  在当前,职业打假人还不到退场的时候,在未来,也应该意识到让职业打假人赚钱其实并非坏事。
  职业打假的思考作文范文二: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旦出现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于是,就出现了一批职业打假者。尽管有人觉得职业打假对规范市场有积极作用,但在我看来,职业打假表面上是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实际上是在钻法律空,谋个人利。
  知假买假,然后索赔,这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明知别人布下陷阱,可是愣要往里面跳,以便抓住别人把柄而勒索赔款,简直就是无赖。《消费者保护法》保护的是被侵权的消费者的权利,而这些知假买假者的权利并没有得到侵犯。这种职业打假行为多么像街上的碰瓷行为。只不过一个打着维护生命安全的旗号,一个打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旗号。他们的本质一样,都是欺诈,目的只有一个,赚钱。
  而且,职业打假表面上在打击不良厂商,实际上是在包庇不良厂商。明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达到打击不良厂商的目的,但是他们却坚决不肯。因为这样一来,他们自己挣钱的门路就会被自己堵死。其实那些不良厂商害怕的并非他们这些职业打假者,因为但凡能用钱摆平的事都不是什么大事。职业打假者无非就是想讹诈俩钱,给他们钱,喂饱他们,然后继续制假造假,继续挣钱。如果情况真的像我推断的那样,有了这些职业打假者的纵容与包庇,真正的打假就会越来越难。
  曾有人说,中国人是最擅长耍小聪明的。公交车逃票类的小伎俩暂且不说,很多人已经将爪子伸向了维护民众权益的法律法规上。他们往往打着维护正义的旗号来自编自导一场场精妙绝伦的戏。在法律外衣的掩护下,他们的钱是挣到手了;可是,我们的法律法规呢?却成了这些投机者的赚钱工具而已。而职业打假行为只不过是这众多场戏中的一场而已。如果任由这样的把戏演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一场春晚红了一个《扶不扶》,可是因此产生的恶劣影响却挥之不去。在人们为要不要扶起倒地老人而拷问诚信的今天,职业打假的把戏又将人与人之间仅存的那点信任消磨殆尽。虽说“无商不奸”,但并非所有的商人都是奸商;可是那些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者呢?在我看来,没有一个不奸。
  法律是用来维护公平和正义的,消费者保护法是用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在社会主义法治越来越健全的今天,我们必须擦亮眼睛认清职业打假者的本质。在这里,我也要警告那些职业打假者,别再打着正义的旗号谋取个人私利,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职业打假的思考作文范文三:
  社会上给予职业打假人的评价褒贬不一。更多的消费者把他们当作是英雄,但也有人认为他们就是在借此为己谋利。我的观点是:职业打假当戒。
  职业打假人应该如何定位?客观上来讲,这些人对于市场的净化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绝对不是所谓的“利器”,因为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社会学家夏学銮将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比做“不良商业生活孕育出来的寄生虫”。俗语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因为有假,他们才有存活的空间。当“打假者”以索赔为目的,赚取高额回报时,如果他们没有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职业打假就是在打擦边球,同样要面临风险,甚至违法。
  为什么职业打假人屡屡被质疑?那是因为他们往往会有一个“敲诈勒索”的帽子。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所谓的“打假者”,采取一些不光彩的手段来对付商家。比如有人故意将不合格或者过期的商品带入市场,借此向经营者“索赔”,也有人在拿到证据后,不是依法向商家索要赔偿,而是收取封口费。这一类的行为,给人以“敲诈勒索”的口实,也影响到了许多人对职业打假的看法。
  对于打假中出现的“敲诈”,现在一直没有一个明晰的界定,法律界似乎也认为这是个难点,争论也一直持续。实际上,界定打假与“敲诈”应该不难,就是看打假者是否按照程序,在买假后向管理部门举报,并依法获取赔偿。但是有些打假行为,却难以界定是否存在证据造假,或者与商家私相授受,那么就很难认定其做法的性质。而且打假者的内心的出发点是法律所无法衡量的。是阴暗,还是阳光,很难界定;是牟利,还是公益,彼此纠缠。
  职业打假人还有一些为人诟病的地方,一是营利,二是知假买假。这两条,即使不定性为“敲诈勒索”却足以给他们戴上一顶“投机客”的帽子。在商家与消费者博弈的过程之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屡屡遭到商家的欺压。但如果消费者也因此丧失诚信,以暴制暴。以恶制恶,这种互相的欺诈,岂不是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互相的指责又岂不是古人眼中的“五十步笑百步”?千万不要因为环境的污染而自污,千万不要因为自己被骗而去欺骗别人。若如此,整个的诚信价值体系,将消失殆尽。人与人之间,何谈信任?
  并没有数据显示,职业打假人的出现,大大减少了市场上的假货和伪劣产品。所以,还是让法律来严惩那些制假售假的不良商贩吧。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人都要承担起诚信的责任。个体的所谓英雄主义,是无法解决体制性问题的。解铃还须系铃人,打假还是要靠国家。 制假者必将退出历史舞台,职业打假也会随之消失。
  所以,职业打假,当戒。

职业打假作文篇3:消法实施条例征意结束:职业打假人遇危机


  近日,消法实施条例征意结束,根据条例规定,职业打假人遇危机,下面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近年来,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牵动着公众的敏感神经,稍有风吹草动,便成为舆论的风口浪尖。基于此,职业打假人也频频进入公众视线。然而,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公布,职业打假人开始面临“合法性”危机。
  随着上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条例中第二条最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将不再受保护的规定引发了消费领域的极大关注,这是自1994年消法实施后首次从法律层面上就争论20年之久的“知假买假”问题进行明确。对于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这是否意味着将面临一种职业层面的拐点,也尤为引人关注。
  打假成为一种职业
  1995年3月,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两副索尼耳机,他意识到这可能是假货。紧接着,他又买了10副,然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49条的规定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由此,王海开创了中国职业打假之路,成为中国职业打假标志性的“第一人”。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消法》刚颁布时,我国市场经济还不是很规范,很容易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老百姓对这些假货深恶痛绝,一听说有个王海出来打假索赔,大家都觉得十分解气,把王海称为打假英雄。”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本报记者说。
  2013年10月2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后,第55条变双倍赔偿为假一赔三,并以500元为兜底赔偿,加重了对经营者欺诈情形的惩罚力度。
  “职业打假人一旦打假成功,收获的利益就十分可观。”陈音江表示,惩罚性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职业打假人的发展。
  2014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勇健就该规定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知假买假”的行为不影响行为人主张消费者权益。这被外界解读为职业打假人拥有了合法身份。
  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消费者主张10倍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这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消费者尤其是职业打假人诉讼的积极性。”北京市二中院副院长苏丽英介绍说。
  拥有了合法身份,又可通过打假获得赔偿,职业打假人队伍迅速壮大。“我们调查发现,自2014年以来,超市等零售连锁企业发生的职业打假人索赔事件呈上升趋势。”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秘书长楚东说。
  北京市二中院今年3月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食品维权案件数量随之猛增,超过八成案件的原告是职业打假人。
  打击以营利为目的的打假
  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受理的职业打假案件大幅增多,其中大多涉及商品标识问题,真正涉及商品质量的案件却很少。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虽然,无论打的是商品质量问题,还是标识不规范问题,客观上都能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消费者最痛恨什么?消费者最需要什么?“商品标识不规范问题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不少困扰,但他们更痛恨直接危害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他们更希望把有限的社会力量和公共资源用到打击和规范制假售假行为当中”。
  近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召集50多家大型商超及供应商负责人举办了一场座谈会,席间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一些职业打假人恶意打假的问题进行了“炮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秘书长楚东公布的一组协会不完全调查数据显示,自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份以来,17家大型商超企业和1家餐饮企业遭遇职业打假人索赔次数达到6022次,索赔额达到2610万元。其中涉及包装标签问题的索赔案例比例最大为55.78%,其次分别是食品过期(19.51%)、发现异物(12.92%)、产品质量(11.79%)。
  当天包括家乐福、大润发、物美、华润万家、强生、好时等50多家大型零售企业以及供应商相关负责人参会,大润发相关负责人潘秉纬表示:“大润发现平均每个门店每天都会遭遇七八次恶意打假,最近特别严重, 最受困扰的是打假人自身造假。”潘秉纬说,造假团伙通常一个人携带过期商品带进去,藏在一个角落里,第二个人进去买东西结账,第三个人索赔,超市即便有再多的录像也无法100%监控,他们这种“打假”成功率很大。
  “我们有一家门店有5个人买了19件商品,分19次结账。”物美相关负责人孙文波表示,我们的监控发现,这些人将商品放到汽车的后排座后,又立即从后备箱拿出相同的商品到超市投诉过期了。另外,超市曾还有监控发现,有人专挑临保质期还有两三天的冷藏商品,然后藏到孕婴童纸尿裤的堆头里,过两三天后再去取出来结账,完了就直接去服务台索赔。“像这种情况我们有全程拍摄的,就立即报警了,但是更多的情况是难有监控证据,那么在这种职业打假人面前企业往往是没有反击力量的。”
  “事实上,职业索赔者是利用生产、经营企业非主观、偶发性的失误,以损害商家品牌声誉要挟对方支付比法律规定的赔付更高额的赔偿款。”楚东表示,消费者与职业索赔者有着本质区别,后者最大特点是有目的的只买问题商品,但无正当职业,且购买频次高,牟利目的性极强,有胁迫性语言和行为等。“我们支持打假,但是坚决反对以牟利为目的、非生活消费的索赔行为。”
  职业打假人需回归正确方向
  面对职业打假恶意索赔的困扰,“以营利为目的”的打假是否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引发了社会广泛争议。支持方认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造成很大的行政、司法资源浪费,常常让正常维权陷入被动,扭曲了《消法》的立法初衷。而反对方则认为,职业打假虽然有营利目的,但也是在与经营者较真,在促进经营者规范经营方面有积极作用,不应受到《消法》的排斥。
  “当前最紧要的,不是如何剔除职业打假这个群体,而是要引导其回归到正确方向,发挥社会共治的应有作用。”陈音江说。
  律师毛伟旗表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职业打假人,在实践中不宜确认其消费者主体资格。“对于职业打假人或者打假组织来说,虽然其打假客观上有利于抑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但考虑到职业打假通常是有组织、经常化的活动,不符合《消法》对消费者的界定。”
  对此,楚东表示赞同。他认为,职业打假人准确定义应该是职业索赔者,而消费者与职业索赔者有着本质区别。后者最大特点是只买问题商品,有组织、有法律背景,且购买频次高,营利性极强,有胁迫性语言和行为等。“我们支持打假,但是坚决反对以营利为目的、非生活消费的索赔行为。”
  陈音江表示,消费者需要的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假打”,而是“以惩罚为目的”的“真打”。征求意见稿把“以营利为目的”排除在外,对引导职业打假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但对《消法》的有关修订,也有人提出质疑,一旦通过,未来操作中如何界定“以营利为目的”,将成为一大难题。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24777/

推荐访问:关于职业打假作文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